主题:【原创】[学习笔记] 比利时的国体和政体 -- zher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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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 比利时的国体和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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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下决心了解比利时的国体和政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与中国、美国或者法国相比,她的机构,组织和历史过于复杂和分散,全国共有6个议会和政府,平均不到两年就举行一次全民大选。
但是,在最近的比利时政府组建危机期间,我收到了很多关心我的朋友发来的问候。他们想知道,在这个三个多月没有成功组建中央政府的国家里,现在究竟是什么样;如果不能组成政府的话会不会导致分裂;分裂了又会给带来怎样的危机。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建立对这次危机的深入理解,于是我不得不鼓起勇气,阅读了比利时政体和国体的相关书籍和资料,并再次温习了比利时的人文经济发展简史。这样才有了这一篇学习笔记。
首先,在回答以上的疑问之前,我想先对这些问候表示感谢,你们的关心我十分感激,不过不必担心,因为情况并不是像某些中文媒体所说的那样严重。
总的来说,比利时这三个月的“无政府”状态对于日常生活的影响微乎其微。因为这三个月没有组成的是所谓“联邦政府”,管些国防外交之类的事务。而与此同时,主管交通、经济、文化的大区和语区的议会和政府都在一如既往的运转着。
另外,虽然随着组建政府努力的一次次失败,弗拉芒独立的呼声逐渐高涨,但实际上,根据上个月某报纸的调查,在相对右倾弗拉芒大区,支持独立的人数不到一半,在左倾的瓦隆大区不到十分之一。并且此次危机的核心并不在于分裂与否。所以,我认为比利时当下并没有面临分裂的危机。
退一步说,即使分裂了,也不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如今的比利时,绝大多数关系日常生活的事务已经由大区和社区机构掌管。即使分裂,也只是把之前联邦政府的外交、司法、金融等权力一分为二,(军事不动,一直归北约NATO管)。所以我估计,到时候只是换个国号,其他不会有太大变化。
好了,以上就是我对于如今比利时状况的结论。以下就是相关的笔记和心得。其中红色的字体表示我的体会和评论,其他则是相对客观的笔记和总结。
名词解释
弗拉芒:荷兰语为Flemish,可以指生活在北部比利时的居民(也作Fleming),也可以指这些居民所说的语言。弗拉芒语是荷兰语的一系列方言,即“在比利时说的荷兰语”。
法兰德斯:源自法兰德斯伯爵领地(County of Flanders),现常用于对弗拉芒地区的非官方称呼。
瓦隆:Walloon,可以指比利时南部地区,或者比利时南部的居民。这些居民大部分说法语。瓦隆语不是法语,虽然他们同属一个语族。
目录
1. 背景
1.1. 建国
1.2. 建国至今的社会和经济发展
2. 宪法 - 国体
2.1. 历史发展和宪法改革
2.2. 国家组成
3. 王室
4. 各级立法和执政机构
4.1. 联邦选举和联邦机构
4.2. 区域选举和各联邦实体机构
4.3. 地方选举和省、市机构
5. 选举
6. 政党
7. 司法
1. 背景
两种语言和族群的分立是理解比利时历史和现状的关键。
法语人口主要分布在比利时南部丘陵和山地地区(瓦隆Walloon),而荷兰语人口主要分布在北部平原低地地区(法兰德斯Flanders)。首都布鲁塞尔虽然座落在法兰德斯地区,但其中心城以法语人口为主。瓦隆地区的东部,一战后划归比利时的Eupen地区也有少量德语人口分布。
瓦隆地区历史上与法国北部的联系紧密,曾多次属于法国某些王朝的管辖。例如,瓦隆著名的历史城市图尔奈在梅洛文嘉王朝之前曾是法兰克王国的首都;另外,路易十四也曾征服过瓦隆地区。
法兰德斯地区则与具有相似地理和语言特征的荷兰地区关系密切。比利时,特别是比利时北部地区,史称“南尼德兰”,与现今的荷兰地区曾共同组成了海上强国“尼德兰联省国”。著名的尼德兰画家鲁本斯和伦布朗都生活在这个时代,所不同的是,鲁本斯居住在现属比利时的安特卫普,而伦布朗来自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后来在宗教改革以及荷兰七省脱离西班牙统治而独立的的影响下,这两个地区才逐渐发展出各自独特的历史。
在了解了瓦隆和法兰德斯各自的历史之后,下一个疑问便是,为什么这两个具有不同的历史、人文和地理背景的地区会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须要深入的了解比利时独立和建国的过程。
从以下的简史中可以看出,比利时的建国的过程是一个被从大国势力中逐渐分离出来的过程。先是脱离法国的统治,后来有从荷兰独立,最终成为大国之间的缓冲国家。在这一过程中所谓“国际影响”起到了关键性的影响。这种影响成功的将法国势力圈的北端和荷兰势力圈的南端撮合组成了新的国家――比利时。
1.1. 建国
1795 并入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瓦隆地区曾属于法国的管辖,而法兰德斯地区历史上并未被纳入法国的版图。
1815 滑铁卢战役,并入新成立的尼德兰联合王国
16世纪曾有尼德兰联省国,领土和新王国的相似,但将奥地利尼德兰诸省(即现今比利时)划归荷兰国王管辖的政治原因是,做为英国占领荷兰的殖民地开普敦和锡兰的赔偿。(维也纳大会)
1830 比利时独立革命开始,法军加入,天主教背景,反对新教和自由贸易的尼德兰联合王国。法国驻伦敦大使曾提出所谓Talleyrand方案,意图将比利时地区分隔成四部分,分别直接或间接的归荷兰、法国、德国和英国管辖。但方案最终未被接受。
在这之前并没有“比利时”这一国家概念,这一地区的前身是奥地利尼德兰(即尼德兰七省共和国在1581年独立后,仍归哈普斯堡皇室管辖的南部尼德兰诸省。)
1831 立宪,国王就职,法国国王路易菲利普的儿子的提名遭到反对,之后提名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的利奥波德为比利时第一任国王
在就任比利时国王之前,利奥波德是英国女王储夏洛特公主的驸马。对于国王的取舍可以看出比利时当时受到“国际社会”怎样的影响。
1839 停战协议签署,划界,卢森堡不属于比利时
荷兰和比利时的划分并不是按照宗教的界限,(事实上当时荷兰南部不少地区信奉天主教)。事实上比利时的独立将欧洲最大的两个港口,鹿特丹和安特卫普分在两个当时对立的国家,这比较符合周边大国的利益。
1914-1918 一战,
比利时整体做为战争的炮灰,受到严重的损失。不论是被占领的东部和南部各省,还是处在前线的西部各省,比利时和比利时人民的损失都是巨大的。
在战争初期德国快速攻占比利时全境,在巴黎以北的马恩河战役后转入战略相持,此后西部战线一直处在比利时和法国北部境内,直到战争后期法兰德斯会战和索姆河战役都没有结束双方在比利时东部和法国北部的拉锯状态。
1940-1945 二战,
再一次做为大战的战场,不过损失没有受到一战那样全面的损失,
著名的战役包括盟军夺取深水良港安特卫普的战役,以及1944年冬德军发起的阿登反击战。
1.2. 建国至今的社会和经济发展
语言分区
依据宪法,比利时有四个语言区域:(如图)
 北部:荷兰语 -黄色
 南部:法语 -红色
 东部:德语 -红蓝间条
 布鲁塞尔:双语区,法语和荷兰语-橙色
在法兰德斯地区,历史上荷兰语一直是底层人民的语言,法语则是官方语言和上层语言。
类似的法语地位在英格兰也存在过。
虽然1831年最初的宪法就两种语言的平等性有过相关规定,但直到两次世界大战时期,荷兰语基本上做为工人阶级的方言存在,而对于中产阶级和上层阶级来说,法语是晋升的关键之一。
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当时比利时南北发展的不平衡。南部地区因其丰富的煤铁资源,在19世纪初期就开始了工业革命的进程。另一方面,当时北部地区大部分还是传统农业区,生产能力和工业水平无法和南部相比。
这一情况直到1960年代和1970年代,随着“弗拉芒运动”的进一步兴起才有所改变。
这一时期的经济背景发生了重要的变化。高技术工业和制造业主要集中在布鲁塞尔-安特卫普发展轴线周围。安特卫普做为欧洲第二大港口也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投资(主要是美国的)。与此同时,南部传统工业区和矿区开始衰退,其状况类似于英格兰中部和德国西部某些传统工业区同一时期的发展。
另外,法兰德斯地区较高的出生率在一百多年的时间中改变了两个区域的人口对比。在1880年,两个语言组的人口都是两百五十万,到了1970年,弗拉芒语人口为五百四十万(56%),而瓦隆人口只有三百一十万(33%)。
人口和经济的改变使说荷兰语的弗拉芒人(Flemish)对政治的诉求更加强烈。在1960年代反复的抗议和示威的影响下,鲁汶天主教大学被一分为二,荷兰语的鲁文大学KUL仍留在鲁汶城内,法语的鲁文大学UCL则被迁到南部的新城Lovain-la-Neuve
这段历史在如今被叙述的含糊其辞。在大部分官方和非官方文字中都很难找到其分裂的原因。仅仅由于“反复的抗议和示威”是很难将国内最重要的大学一分为二的。我很想知道,当时荷兰语区的鲁汶城为什么就不能容忍一个双语教学的大学的存在,而非要将荷兰语做为大学唯一的教学语言。经历了长期底层处境的荷兰语,为什么在得到了经济和人口的支持之后就变的如此咄咄逼人。这其中也许更多的是政治家的野心。民众的诉求被政治家有意的放大并加以利用。
2. 宪法 - 国体
2.1. 历史发展和宪法改革
五次宪法改革(1970, 1980, 1988-1989, 1993, and 2001)
逐渐从单一制国家unitary state改成联邦制国家federal state
在国家和省级行政区之间,引入了大区和社区的体制
自1970年以来,比利时的宪法经历了五次主要的修改,另有二十七次较小的改动。这样频繁的改动,最终将单一制国家变成了联邦制国家。通过建立复杂的双重联邦实体,把中央政府的大部分权力分散,以区域自治的形式分配给各联邦实体,同时将一部分省级机构的权力集中到各联邦实体机构,最终建立了强有力的“地方集权”的联邦国家。
在国体的改变过程中,法兰德斯要求文化自治和语言平等的运动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联邦制国家与单一制国家 - 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81%94%E9%82%A6%E5%88%B6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D%95%E4%B8%80%E5%88%B6
比利时宪法(英文)- 比利时联邦议会网站
http://www.fed-parl.be/constitution_uk.html
2.2. 国家组成
“由语区和大区组成的联邦制国家” - 比利时宪法第一条
两种不同的联邦实体:语区和大区
两种不同的联邦实体互相重叠,属于某大区的地域一定也受到某个语区的管辖。不同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联邦制,那里只有一种联邦实体。
两种不同的联邦实体管辖事务不同,(语区管软件,大区管硬件,参见后章)
两种不同的联邦实体的建立,是由于弗拉芒和瓦隆对于联邦制的不同理解和倾向,弗拉芒对文化自治的诉求,瓦隆更注重社会和经济事务,因此决定有两种联邦实体。所谓Belgian compromise“比利时式的妥协”,各方退让而达成某种复杂的一致。
六套议会和政府,分别执行各自的权力,共同治理国家。这样的架构十分有利于族群和语言的自治和独立,但是也造成了上层建筑多,人民政治负担中,政府机构繁杂的问题。在2000年至2007年的八年里,除了2001、2002和2005年之外,其他的年份都有至少一次的各级选举举行。大量的政府机构也造成了某些方面的效率下降。例如省级机构如今便处境尴尬,其某些职能与大区和语区政府重复。
联邦实体-语区和大区
联邦国家由以下的联邦实体组成:
 三个语区:弗拉芒语区,法语语区,和德语语区,
 三个大区:弗拉芒大区,瓦隆大区,和布鲁塞尔首都区。
弗拉芒大区和瓦隆大区各自包含五个省,布鲁塞尔首都区无省级机构,
全国共10个省和布鲁塞尔首都区 - 中级行政单位,
全国共589个市 - 基层行政单位,分别属于四个语言区域:荷兰语区域,法语区域,布鲁塞尔双语区域,和德语区域。
语区,大区的地理和人口划分(参见配图):
四个语言区域:
 黄色:弗拉芒语
 橙色:双语
 红色:法语
 红蓝间条:德语
三个大区:
 弗拉芒大区:黄色
 瓦隆大区:红色和红蓝间条
 布鲁塞尔首都区:橙色
三个语区:
 弗拉芒语区:黄色,以及橙色布鲁塞尔首都区中的弗拉芒人口
 法语语区:红色,以及橙色布鲁塞尔首都区中的法语人口
 德语语区:红蓝间条
比利时的联邦实体:语区和大区- 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F%94%E5%88%A9%E6%99%82%E8%A1%8C%E6%94%BF%E5%8D%80%E5%8A%83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mmunities_and_regions_of_Belgium
语区,大区的机构和职权划分
联邦政府和各联邦实体都有独立的议会和政府机构,
共六个联邦实体,有六个联邦实体的议会,六个联邦实体的政府。
加上联邦政府和议会,比利时全国理论上总计7个议会和7个政府,但由于弗拉芒语区和弗拉芒大区议会在1980年合并,因此比利时全国共六个议会和六个政府。
 联邦议会和联邦政府
 弗拉芒议会和弗拉芒政府(兼有弗拉芒大区和弗拉芒语区职能)
 瓦隆大区议会和瓦隆大区政府
 法语语区议会和法语语区政府
 德语语区议会和德语语区政府
 布鲁塞尔首都区议会和布鲁塞尔首都区政府
各议会之间的冲突由仲裁法庭(宪法法庭)裁决
宪法依照权力分离的原则在各个政府之间分配权力。
联邦政府:社会保障,外交,国防,司法公正,公共卫生,金融,以及在国际组织中的事务。
语区政府:语言,文化,教育,和其他与人民相关的事务。(例如青少年保护,家庭政策,残疾人政策,老年人政策,移民政策,文化遗产保护等。)
大区政府:经济,就业,能源,规划,住房,环境,农业,交通,公共事业,和其他与实体有关的事务。(例如建筑遗产和遗址保护。)同时负责组织中级和基层行政机构。
两种不同的联邦实体划分,互相交叉重叠,将全国分成至少五片文化经济分区。同一件事务可能既有某大区管,又牵扯到某语区,同时还跟联邦政府有关。
例如建筑保护相关事务,既属于大区的职权范围(规划,建设),又属于语区管辖(文化,遗产保护),结果是两头都得请示,效率低下。
各议会和政府主页:
联邦议会官方主页 http://www.fed-parl.be/ukindex.html
联邦政府官方主页 http://www.belgium.be/belgium/
弗拉芒议会官方主页 http://www.vlaamsparlement.be/vp/engels.html
弗拉芒政府官方主页(荷兰语) http://www.vlaanderen.be/regering/
瓦隆大区议会官方主页(法语) http://parlement.wallonie.be/
瓦隆大区政府官方主页(法语) http://gov.wallonie.be/
法语语区议会官方主页 http://www.pcf.be/ROOT/PCF_2006/languages/english/
法语语区政府官方主页 http://www.cfwb.be/gb/presentation/communaute/pg001.html
德语语区议会官方主页 http://www.dgparlament.be/EN/
德语语区政府官方主页 http://www.dglive.be/en/Desktopdefault.aspx
布鲁塞尔首都区议会官方主页 http://www.parlbruparl.irisnet.be/
布鲁塞尔首都区政府官方主页 http://www.brussels.irisnet.be/
3. 王室
国王是国家元首。(所以国号叫“比利时王国”)
但国王的正式称号并不是“比利时国王”,而是“比利时人的国王”,(所谓“人民君主”)。以说明王室跟人民的联系,而不是直接跟领土和国家的联系。
国王有法律豁免权。
不包括任何其他王室成员,例如今年上半年洛朗王子因海军军费案接受了法庭的询问。
比利时王室官方网站
http://www.monarchie.be/en/
比利时的君主
http://en.wikipedia.org/wiki/Belgian_monarchy
人民君主
http://en.wikipedia.org/wiki/Popular_monarchy
陷假发票丑闻,比利时王子出庭应讯(新华社)2007-01-11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7-01/11/content_5592476.htm
历史
1831年比利时国民大会提名当时法国国王路易菲利普的儿子路易做比利时国王,但遭到“国际社会”的反对。之后提名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的利奥波德为比利时第一任国王。
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盛产君主,其中包括6位比利时人的国王、5位葡萄牙国王、3位保加利亚“沙皇”、2位英国国王和2位印度皇帝。虽然现今英国王朝改姓温莎,但血缘上仍是这一家族的后裔。
在就任比利时国王之前,利奥波德是英国女王储夏洛特公主的驸马。对于国王的取舍可以看出比利时当时受到“国际社会”怎样的影响。
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96%A9%E5%85%8B%E6%A3%AE-%E7%A7%91%E5%A0%A1-%E5%93%A5%E9%81%94%E7%8E%8B%E6%9C%9D
君主继承
君主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但君主继承王位之前必须进行宪法宣誓。
绝无仅有的制度,其他王室比如英国荷兰都是前任死亡后自动继承的。
政治角色
对联邦政府组建的责任,参见下章“4.1联邦政府的组建”。
具有行政权力,但由联邦政府实际执行,
具有立法权力,所有由议会通过的法律和法令必须由国王签署,
军事最高指挥官。(实际上由北约指挥)
比利时的君主对于国家政治、行政和军事的影响是很实际的,决不是仅有形式上的意义。在组建联邦政府的过程中,国王是这个过程的主导者。参见后章“联邦政府的组建”。
资金
王室和相关机构运转的资金由联邦政府提供。
比利时王室
http://www.diplomatie.be/EN/belgium/belgiumdetail.asp?TEXTID=1578
4. 各级机构
比利时的联邦,大区和语区的机构由议会和政府组成。政府对议会负责。与英国类似的,首相必须在议会就政府的政策答辩。选民选举政党,各政党根据选举中所占的比例分配议会席位,席位过半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可组建政府。
比利时所有的政党被分成不同的语言组,没有跨语言的政党。因此在联邦政府中从未有过一党执政的情况,通常是多党组成联合政府。这一过程由国王主导,通过调查和协商,使各党派达成一致,组成政府。这一过程在宪法中有所涉及,但关于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宪法并没有相关的文字。
近四个月的危机便是在协商和谈判过程中出现了困难,各党派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使联邦政府无法顺利组建。纷争的核心内容关于布鲁塞尔选区。在联邦选举中,这个选区的选民有选择弗拉芒或者法语组政党的权力。这使布鲁塞尔选区中部分弗拉芒选民的选票流向法语组的政党,而法语选民通常很少投弗拉芒党派的票。这对于政党竞争有直接的影响。
4.1. 联邦选举和联邦机构
联邦选举
四年一次,比例代表制,分选区计票,汉狄法分配席位(类似日本),
两院的选举同时进行,选举产生联邦议会的两院的议员和候选议员,
根据两院中各党派的席位份额产生联邦政府,席位过半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执政,
比例代表制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F%94%E4%BE%8B%E4%BB%A3%E8%A1%A8%E5%88%B6
汉狄法
http://en.wikipedia.org/wiki/D%27Hondt_method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BC%A2%E7%8B%84%E6%B3%95
联邦议会
两院制,分别为:
 参议院senate
 代表院chamber of representatives
代表院有较大权力,
对于不同类型的法律,采取以下三种议会程序:
单院制 - 仅由代表院做出决定 - 例如与军事、移民和联邦预算相关的事务,
可选两院制 - 由代表院做出决定,参考参议院的建议 - 用于大多数法律事务,
强制两院制 - 两院有同等的决定权 - 例如与宪法、联邦实体(大区和语区)间合作、国际条约和司法组织相关的事务
比利时联邦议会
http://en.wikipedia.org/wiki/Parliament_of_Belgium
参议院
71人,其中40人在联邦选举中产生,21人由语区议会推举,10人增选coopted
联邦选举产生40人,分两个候选组(弗拉芒语和法语组),在三个选区内选举(弗拉芒大区,瓦隆大区和BHV区),其中只有BHV选区(BHV指由布鲁塞尔和周边区域构成的特殊选区)的选民可以在两个候选区内任选,其他两个选区只能给各自候选组内的政党投票。
两个候选组共产生40名参议员和23名候补参议员,其中
 弗拉芒组:25+14
 法语组:15+9
语区议会推举21人,其中
 弗拉芒语区议会 - 10人
 法语语区议会 - 10人
 德语语区议会 - 1人
依照大选结果增补10人,其中弗拉芒区6人,法语区4人
另有荣誉参议院数名(国王的子女),无投票权。
比利时参议院
http://en.wikipedia.org/wiki/Belgian_Senate
代表院
150人,全部由联邦选举中产生,
150个席位分11个选区,各选区按人口分配席位,选区内以比例代表制,汉狄法计票。
只有布鲁塞尔BHV选区内的选民可以自由选择法语组或弗拉芒语组的政党。
比利时代表院
http://en.wikipedia.org/wiki/Belgian_Chamber_of_Representatives
联邦政府
政府由首相和部长领导,
共15名部长,法语和荷兰语部长各至少7人。
首相和部长必须在议会中答辩政府政策(类似英国),
部长和首相不兼任议会的议员。
比利时联邦政府
http://en.wikipedia.org/wiki/Belgian_federal_government
联邦政府的组建
联邦大选之后,联邦政府经由两个阶段后组建:information and formation(调查阶段和组阁阶段?)。两个阶段分别由informateur(调查员?)和formateur(组阁员?)主导。
国王首先根据大选结果,与两院院长商议,任命调查员,调查员与各政党首脑和政治经济界要人会务,探寻联合政府组阁的可能性,并向国王报告,依照报告,国王任命组阁员,由组阁员组织各政党之间的谈判,并最终组成联合政府。组阁员往往是新任政府的首相。
政府成员在国王面前宣誓就职,并向议会报告,议会随后进行信任投票。
以上的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可依据政党间的一致和分歧发成很大变化。
4.2. 区域选举和各联邦实体机构
区域选举
五年一次,区域内比例代表制,按政党所得票数分配议会席位,
选举产生弗拉芒议会,瓦隆大区议会,德语语区议会和布鲁塞尔首都区议会,
最近一次选举在2004年,
联邦实体的组织和机构
联邦实体机构由以下议会和政府组成,各自分管的权力参见前章“2.2国家组成”
 弗拉芒议会和弗拉芒政府
 瓦隆大区议会和瓦隆大区政府
 法语语区议会和法语语区政府
 德语语区议会和德语语区政府
 布鲁塞尔首都区议会和布鲁塞尔首都区政府
4.3. 地方选举和省、市机构
地方选举
六年一次,比例代表制,直选,
省级选举和市级选举同时进行,选举产生省委员会和市委员会,
2006和2000年比利时地方选举结果
http://dev.ulb.ac.be/cevipol/en/elections_belgique_communales.html
省级机构
10个省,弗拉芒大区和瓦隆大区各下辖五个省,布鲁塞尔首都区没有省级区划,
由省长,执行委员会,和省委员会组成。选民直选省委员会,省委员会选举省长和执行委员会,省长再由联邦政府提名后,由大区政府委任。
第五次宪法改革之后,省行政机构的权力很大部分移交给大区政府。
职权太少,婆婆太多
比利时的省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ovinces_of_Belgium
市级机构
589个市,分属三个大区,
 弗拉芒大区:308个市
 瓦隆大区:262个市
 布鲁塞尔首都区:19个市
机构组织类似于省,由市长,执委会,和市委员会组成,
在弗拉芒大区和布鲁塞尔首都区,市长由市委员会推举,然后由大区任命,
在瓦隆大区,选民直选市委员会,市委员会选举市长和执委会。
比利时的市
http://en.wikipedia.org/wiki/Municipalities_in_Belgium
5. 选举
比利时的选举包括以下四种:
 联邦选举:每四年一次 2003, 2007
 区域选举:每五年一次 2004
 地区选举:每六年一次 2000, 2006
 欧盟议会选举:每五年一次 2004
至少前三种选举是义务选举,所有有资格的本国公民必须参加,因此投票率很高,(2007年联邦参议院选举投票率91.1%)
否则有200欧以上的罚款,但有选举资格的外国定居者不是义务选举,平均每年0.65次选举,政治气氛强烈,
6. 政党
所有的政党都按语言分组,归为弗拉芒组、法语组和德语组,没有跨语言的党派。
按照政治主张可以分为天主教党派,自由党派,社会民主党派,绿党,和民族主义党派。
弗拉芒组 法语组
天主教党派 CD&V 基督教民主和弗拉芒 cdH 人文民主中心
自由党派 VLD 弗拉芒自由民主 MR 改革运动
社会民主党派 SP.A 社会主义党 PS 社会主义党
绿党 Groen! 绿党 Ecolo 生态联盟
语言党派 N-VA 新弗拉芒联盟 FDF 法语民主阵线
民族主义党派 VB 弗拉芒利益 FN 国家阵线
以上是弗拉芒组和法语组几个主要的政党,红色是党派名称的中文直译,另外还有少量的德语组党派。
不少两个组的党派是同源的,在1960年代分裂成不同语言组的党派。例如:天主教党派,自由党派,和社会民主党派的弗拉芒和法语组党派都是这样。
政党运行的资金由政府提供,党派的资金来源和政治捐款受到严格的管理。
由于比利时的议会较多,执政职能分散,因此相对来说,在各个议会中都有较多席位的政党的影响力比较大。这样的体制也被称作particracy(政党政治?)
比利时的政治气氛偏向保守,一方面是由于相对困难和冗长的决定机制利于保守党派,另一方面,比利时社会的宗教影响相对较大。例如在周日对商业活动的严格限制。
另外,民族主义党派的极右倾向也是比利时政治环境的特点之一。特别是一直主张语言独立的法兰德斯地区,这一地区的弗拉芒利益党VB在2007年六月的全国大选中获得了接近12%的全国支持率。同时,极右倾向也造成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包括与外来族群的对立,种族犯罪等。安特卫普在去年五月曾发生过一起针对有色人种的案件,一名18岁的男孩枪击导致两死一伤,其中包括一名两岁女童。
比利时的政党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political_parties_in_Belgium
Antwerp Massacre: Turning the World into Hell
http://www.brusselsjournal.com/node/1065
Hans Van Themsche
http://en.wikipedia.org/wiki/Hans_Van_Themsche
7. 司法
受拿破仑法典影响深远的大陆法系,
司法体系由以下几个由高到低的司法机关组成:
 最高法庭Court of Cassation
 五个上诉法庭civil and criminal courts of appeal
 五个区域上诉法庭,五个区域劳工法庭,以及十一个有陪审团的犯罪法庭
 地方法庭
比利时司法体系
http://www.nationsencyclopedia.com/Europe/Belgium-JUDICIAL-SYSTEM.html
参考书目
比利时宪法(英文)(官方)http://www.fed-parl.be/constitution_uk.html
Perspectives on plann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 in Belgium / Ed. by Ashok K. Dutt and Frank J. Costa Dordrecht : Kluwer, 1992
Flemish Parliament, Editors: Kris Van Esbroeck, External Relations Department, Flemish Parliament, 2005 http://jsp.vlaamsparlement.be/docs/biblio/brochures/english.pdf
Belgium: society, character and culture:An essay on the Belgian identity, F. Heylighen,
Decentralizing the Civil Service: From Unitary State to Differentiated Polity in the United Kingdom, R. A. W. Rhodes, P. Carmichael, J. McMillian, A. Massey, Open University Press Published 2003/10
后记
坦白的说,这篇笔记的阅读量比我之前任何一篇课程论文都大。在一周左右的时间里,我读了包括政治文件,学术著作,官方手册和维基百科等资料。政治对我来说是个全新的领域,在阅读过程中,有大量的时间都用在对于某些词汇的理解上。此外笔记中估计有些中文词汇用法有问题,因为我不知道这些政治词汇的正确的中文译法。
理解是一回事,表达又是另一回事。黑色字体的笔记是客观和精炼的,但互相没有联系且枯燥无味。子曰;“学而不思则罔。”表达的过程即是再次思考的过程,帮助总结和建立联系,使信息information变成知识knowledge.
这篇笔记相信还有许多不全面的地方,希望以后还有机会修改。
以上心得,与诸位共勉。
2007-10-4
网志链接
Keywords in study 06 [学习笔记] 比利时的国体和政体
http://blueso.spaces.live.com/blog/cns!E6D75B8C52639647!2451.entry
真是牛人啊,写了这么长的文章
rt
比利时短期内分裂成两个国家的可能性大不大?
联邦政府倒象是共和制。
开眼界,学习了。一直以来,对比利时的印象就是那个一年365天都在撒尿的小孩...
太可怕了
比利时人真是不怕麻烦
话又说回来
这么叠床架屋的结构竟然现在才出问题
也很强了
chamber of representatives,比利时众议院?
美国众议院,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和米国不同并不奇怪啦。
主要还是政客的政治利益使然,
而叠床架屋的政体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联邦政府在无作为的情况下,实体政府和地方政府能够正常运作,保证百姓生活不受影响。
其实比利时政治危机还是国内同学告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