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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学习笔记] 比利时的国体和政体

河里发贴回贴还要积分,没办法,只好发以前写的旧文了。

论坛为什么不能用html编辑器呢,从word里转贴很多格式都不见了。。。

[学习笔记] 比利时的国体和政体

(c) 2007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前言

下决心了解比利时的国体和政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与中国、美国或者法国相比,她的机构,组织和历史过于复杂和分散,全国共有6个议会和政府,平均不到两年就举行一次全民大选。

但是,在最近的比利时政府组建危机期间,我收到了很多关心我的朋友发来的问候。他们想知道,在这个三个多月没有成功组建中央政府的国家里,现在究竟是什么样;如果不能组成政府的话会不会导致分裂;分裂了又会给带来怎样的危机。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建立对这次危机的深入理解,于是我不得不鼓起勇气,阅读了比利时政体和国体的相关书籍和资料,并再次温习了比利时的人文经济发展简史。这样才有了这一篇学习笔记。

首先,在回答以上的疑问之前,我想先对这些问候表示感谢,你们的关心我十分感激,不过不必担心,因为情况并不是像某些中文媒体所说的那样严重。

总的来说,比利时这三个月的“无政府”状态对于日常生活的影响微乎其微。因为这三个月没有组成的是所谓“联邦政府”,管些国防外交之类的事务。而与此同时,主管交通、经济、文化的大区和语区的议会和政府都在一如既往的运转着。

另外,虽然随着组建政府努力的一次次失败,弗拉芒独立的呼声逐渐高涨,但实际上,根据上个月某报纸的调查,在相对右倾弗拉芒大区,支持独立的人数不到一半,在左倾的瓦隆大区不到十分之一。并且此次危机的核心并不在于分裂与否。所以,我认为比利时当下并没有面临分裂的危机。

退一步说,即使分裂了,也不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如今的比利时,绝大多数关系日常生活的事务已经由大区和社区机构掌管。即使分裂,也只是把之前联邦政府的外交、司法、金融等权力一分为二,(军事不动,一直归北约NATO管)。所以我估计,到时候只是换个国号,其他不会有太大变化。

好了,以上就是我对于如今比利时状况的结论。以下就是相关的笔记和心得。其中红色的字体表示我的体会和评论,其他则是相对客观的笔记和总结。

名词解释

弗拉芒:荷兰语为Flemish,可以指生活在北部比利时的居民(也作Fleming),也可以指这些居民所说的语言。弗拉芒语是荷兰语的一系列方言,即“在比利时说的荷兰语”。

法兰德斯:源自法兰德斯伯爵领地(County of Flanders),现常用于对弗拉芒地区的非官方称呼。

瓦隆:Walloon,可以指比利时南部地区,或者比利时南部的居民。这些居民大部分说法语。瓦隆语不是法语,虽然他们同属一个语族。

目录

1. 背景

1.1. 建国

1.2. 建国至今的社会和经济发展

2. 宪法 - 国体

2.1. 历史发展和宪法改革

2.2. 国家组成

3. 王室

4. 各级立法和执政机构

4.1. 联邦选举和联邦机构

4.2. 区域选举和各联邦实体机构

4.3. 地方选举和省、市机构

5. 选举

6. 政党

7. 司法

1. 背景

两种语言和族群的分立是理解比利时历史和现状的关键。

法语人口主要分布在比利时南部丘陵和山地地区(瓦隆Walloon),而荷兰语人口主要分布在北部平原低地地区(法兰德斯Flanders)。首都布鲁塞尔虽然座落在法兰德斯地区,但其中心城以法语人口为主。瓦隆地区的东部,一战后划归比利时的Eupen地区也有少量德语人口分布。

瓦隆地区历史上与法国北部的联系紧密,曾多次属于法国某些王朝的管辖。例如,瓦隆著名的历史城市图尔奈在梅洛文嘉王朝之前曾是法兰克王国的首都;另外,路易十四也曾征服过瓦隆地区。

法兰德斯地区则与具有相似地理和语言特征的荷兰地区关系密切。比利时,特别是比利时北部地区,史称“南尼德兰”,与现今的荷兰地区曾共同组成了海上强国“尼德兰联省国”。著名的尼德兰画家鲁本斯和伦布朗都生活在这个时代,所不同的是,鲁本斯居住在现属比利时的安特卫普,而伦布朗来自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后来在宗教改革以及荷兰七省脱离西班牙统治而独立的的影响下,这两个地区才逐渐发展出各自独特的历史。

在了解了瓦隆和法兰德斯各自的历史之后,下一个疑问便是,为什么这两个具有不同的历史、人文和地理背景的地区会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须要深入的了解比利时独立和建国的过程。

从以下的简史中可以看出,比利时的建国的过程是一个被从大国势力中逐渐分离出来的过程。先是脱离法国的统治,后来有从荷兰独立,最终成为大国之间的缓冲国家。在这一过程中所谓“国际影响”起到了关键性的影响。这种影响成功的将法国势力圈的北端和荷兰势力圈的南端撮合组成了新的国家――比利时。

1.1. 建国

1795 并入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瓦隆地区曾属于法国的管辖,而法兰德斯地区历史上并未被纳入法国的版图。

1815 滑铁卢战役,并入新成立的尼德兰联合王国

16世纪曾有尼德兰联省国,领土和新王国的相似,但将奥地利尼德兰诸省(即现今比利时)划归荷兰国王管辖的政治原因是,做为英国占领荷兰的殖民地开普敦和锡兰的赔偿。(维也纳大会)

1830 比利时独立革命开始,法军加入,天主教背景,反对新教和自由贸易的尼德兰联合王国。法国驻伦敦大使曾提出所谓Talleyrand方案,意图将比利时地区分隔成四部分,分别直接或间接的归荷兰、法国、德国和英国管辖。但方案最终未被接受。

在这之前并没有“比利时”这一国家概念,这一地区的前身是奥地利尼德兰(即尼德兰七省共和国在1581年独立后,仍归哈普斯堡皇室管辖的南部尼德兰诸省。)

1831 立宪,国王就职,法国国王路易菲利普的儿子的提名遭到反对,之后提名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的利奥波德为比利时第一任国王

在就任比利时国王之前,利奥波德是英国女王储夏洛特公主的驸马。对于国王的取舍可以看出比利时当时受到“国际社会”怎样的影响。

1839 停战协议签署,划界,卢森堡不属于比利时

荷兰和比利时的划分并不是按照宗教的界限,(事实上当时荷兰南部不少地区信奉天主教)。事实上比利时的独立将欧洲最大的两个港口,鹿特丹和安特卫普分在两个当时对立的国家,这比较符合周边大国的利益。

1914-1918 一战,

比利时整体做为战争的炮灰,受到严重的损失。不论是被占领的东部和南部各省,还是处在前线的西部各省,比利时和比利时人民的损失都是巨大的。

在战争初期德国快速攻占比利时全境,在巴黎以北的马恩河战役后转入战略相持,此后西部战线一直处在比利时和法国北部境内,直到战争后期法兰德斯会战和索姆河战役都没有结束双方在比利时东部和法国北部的拉锯状态。

1940-1945 二战,

再一次做为大战的战场,不过损失没有受到一战那样全面的损失,

著名的战役包括盟军夺取深水良港安特卫普的战役,以及1944年冬德军发起的阿登反击战。

1.2. 建国至今的社会和经济发展

语言分区

依据宪法,比利时有四个语言区域:(如图)

 北部:荷兰语 -黄色

 南部:法语 -红色

 东部:德语 -红蓝间条

 布鲁塞尔:双语区,法语和荷兰语-橙色

在法兰德斯地区,历史上荷兰语一直是底层人民的语言,法语则是官方语言和上层语言。

类似的法语地位在英格兰也存在过。

虽然1831年最初的宪法就两种语言的平等性有过相关规定,但直到两次世界大战时期,荷兰语基本上做为工人阶级的方言存在,而对于中产阶级和上层阶级来说,法语是晋升的关键之一。

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当时比利时南北发展的不平衡。南部地区因其丰富的煤铁资源,在19世纪初期就开始了工业革命的进程。另一方面,当时北部地区大部分还是传统农业区,生产能力和工业水平无法和南部相比。

这一情况直到1960年代和1970年代,随着“弗拉芒运动”的进一步兴起才有所改变。

这一时期的经济背景发生了重要的变化。高技术工业和制造业主要集中在布鲁塞尔-安特卫普发展轴线周围。安特卫普做为欧洲第二大港口也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投资(主要是美国的)。与此同时,南部传统工业区和矿区开始衰退,其状况类似于英格兰中部和德国西部某些传统工业区同一时期的发展。

另外,法兰德斯地区较高的出生率在一百多年的时间中改变了两个区域的人口对比。在1880年,两个语言组的人口都是两百五十万,到了1970年,弗拉芒语人口为五百四十万(56%),而瓦隆人口只有三百一十万(33%)。

人口和经济的改变使说荷兰语的弗拉芒人(Flemish)对政治的诉求更加强烈。在1960年代反复的抗议和示威的影响下,鲁汶天主教大学被一分为二,荷兰语的鲁文大学KUL仍留在鲁汶城内,法语的鲁文大学UCL则被迁到南部的新城Lovain-la-Neuve

这段历史在如今被叙述的含糊其辞。在大部分官方和非官方文字中都很难找到其分裂的原因。仅仅由于“反复的抗议和示威”是很难将国内最重要的大学一分为二的。我很想知道,当时荷兰语区的鲁汶城为什么就不能容忍一个双语教学的大学的存在,而非要将荷兰语做为大学唯一的教学语言。经历了长期底层处境的荷兰语,为什么在得到了经济和人口的支持之后就变的如此咄咄逼人。这其中也许更多的是政治家的野心。民众的诉求被政治家有意的放大并加以利用。

2. 宪法 - 国体

2.1. 历史发展和宪法改革

五次宪法改革(1970, 1980, 1988-1989, 1993, and 2001)

逐渐从单一制国家unitary state改成联邦制国家federal state

在国家和省级行政区之间,引入了大区和社区的体制

自1970年以来,比利时的宪法经历了五次主要的修改,另有二十七次较小的改动。这样频繁的改动,最终将单一制国家变成了联邦制国家。通过建立复杂的双重联邦实体,把中央政府的大部分权力分散,以区域自治的形式分配给各联邦实体,同时将一部分省级机构的权力集中到各联邦实体机构,最终建立了强有力的“地方集权”的联邦国家。

在国体的改变过程中,法兰德斯要求文化自治和语言平等的运动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联邦制国家与单一制国家 - 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81%94%E9%82%A6%E5%88%B6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D%95%E4%B8%80%E5%88%B6

比利时宪法(英文)- 比利时联邦议会网站

http://www.fed-parl.be/constitution_uk.html

2.2. 国家组成

“由语区和大区组成的联邦制国家” - 比利时宪法第一条

两种不同的联邦实体:语区和大区

两种不同的联邦实体互相重叠,属于某大区的地域一定也受到某个语区的管辖。不同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联邦制,那里只有一种联邦实体。

两种不同的联邦实体管辖事务不同,(语区管软件,大区管硬件,参见后章)

两种不同的联邦实体的建立,是由于弗拉芒和瓦隆对于联邦制的不同理解和倾向,弗拉芒对文化自治的诉求,瓦隆更注重社会和经济事务,因此决定有两种联邦实体。所谓Belgian compromise“比利时式的妥协”,各方退让而达成某种复杂的一致。

六套议会和政府,分别执行各自的权力,共同治理国家。这样的架构十分有利于族群和语言的自治和独立,但是也造成了上层建筑多,人民政治负担中,政府机构繁杂的问题。在2000年至2007年的八年里,除了2001、2002和2005年之外,其他的年份都有至少一次的各级选举举行。大量的政府机构也造成了某些方面的效率下降。例如省级机构如今便处境尴尬,其某些职能与大区和语区政府重复。

联邦实体-语区和大区

联邦国家由以下的联邦实体组成:

 三个语区:弗拉芒语区,法语语区,和德语语区,

 三个大区:弗拉芒大区,瓦隆大区,和布鲁塞尔首都区。

弗拉芒大区和瓦隆大区各自包含五个省,布鲁塞尔首都区无省级机构,

全国共10个省和布鲁塞尔首都区 - 中级行政单位,

全国共589个市 - 基层行政单位,分别属于四个语言区域:荷兰语区域,法语区域,布鲁塞尔双语区域,和德语区域。

语区,大区的地理和人口划分(参见配图):

四个语言区域:

 黄色:弗拉芒语

 橙色:双语

 红色:法语

 红蓝间条:德语

三个大区:

 弗拉芒大区:黄色

 瓦隆大区:红色和红蓝间条

 布鲁塞尔首都区:橙色

三个语区:

 弗拉芒语区:黄色,以及橙色布鲁塞尔首都区中的弗拉芒人口

 法语语区:红色,以及橙色布鲁塞尔首都区中的法语人口

 德语语区:红蓝间条

比利时的联邦实体:语区和大区- 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F%94%E5%88%A9%E6%99%82%E8%A1%8C%E6%94%BF%E5%8D%80%E5%8A%83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mmunities_and_regions_of_Belgium

语区,大区的机构和职权划分

联邦政府和各联邦实体都有独立的议会和政府机构,

共六个联邦实体,有六个联邦实体的议会,六个联邦实体的政府。

加上联邦政府和议会,比利时全国理论上总计7个议会和7个政府,但由于弗拉芒语区和弗拉芒大区议会在1980年合并,因此比利时全国共六个议会和六个政府。

 联邦议会和联邦政府

 弗拉芒议会和弗拉芒政府(兼有弗拉芒大区和弗拉芒语区职能)

 瓦隆大区议会和瓦隆大区政府

 法语语区议会和法语语区政府

 德语语区议会和德语语区政府

 布鲁塞尔首都区议会和布鲁塞尔首都区政府

各议会之间的冲突由仲裁法庭(宪法法庭)裁决

宪法依照权力分离的原则在各个政府之间分配权力。

联邦政府:社会保障,外交,国防,司法公正,公共卫生,金融,以及在国际组织中的事务。

语区政府:语言,文化,教育,和其他与人民相关的事务。(例如青少年保护,家庭政策,残疾人政策,老年人政策,移民政策,文化遗产保护等。)

大区政府:经济,就业,能源,规划,住房,环境,农业,交通,公共事业,和其他与实体有关的事务。(例如建筑遗产和遗址保护。)同时负责组织中级和基层行政机构。

两种不同的联邦实体划分,互相交叉重叠,将全国分成至少五片文化经济分区。同一件事务可能既有某大区管,又牵扯到某语区,同时还跟联邦政府有关。

例如建筑保护相关事务,既属于大区的职权范围(规划,建设),又属于语区管辖(文化,遗产保护),结果是两头都得请示,效率低下。

各议会和政府主页:

联邦议会官方主页 http://www.fed-parl.be/ukindex.html

联邦政府官方主页 http://www.belgium.be/belgium/

弗拉芒议会官方主页 http://www.vlaamsparlement.be/vp/engels.html

弗拉芒政府官方主页(荷兰语) http://www.vlaanderen.be/regering/

瓦隆大区议会官方主页(法语) http://parlement.wallonie.be/

瓦隆大区政府官方主页(法语) http://gov.wallonie.be/

法语语区议会官方主页 http://www.pcf.be/ROOT/PCF_2006/languages/english/

法语语区政府官方主页 http://www.cfwb.be/gb/presentation/communaute/pg001.html

德语语区议会官方主页 http://www.dgparlament.be/EN/

德语语区政府官方主页 http://www.dglive.be/en/Desktopdefault.aspx

布鲁塞尔首都区议会官方主页 http://www.parlbruparl.irisnet.be/

布鲁塞尔首都区政府官方主页 http://www.brussels.irisnet.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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