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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学习笔记] 比利时的国体和政体 -- zher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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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学习笔记] 比利时的国体和政体 续完

3. 王室

国王是国家元首。(所以国号叫“比利时王国”)

但国王的正式称号并不是“比利时国王”,而是“比利时人的国王”,(所谓“人民君主”)。以说明王室跟人民的联系,而不是直接跟领土和国家的联系。

国王有法律豁免权。

不包括任何其他王室成员,例如今年上半年洛朗王子因海军军费案接受了法庭的询问。

比利时王室官方网站

http://www.monarchie.be/en/

比利时的君主

http://en.wikipedia.org/wiki/Belgian_monarchy

人民君主

http://en.wikipedia.org/wiki/Popular_monarchy

陷假发票丑闻,比利时王子出庭应讯(新华社)2007-01-11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7-01/11/content_5592476.htm

历史

1831年比利时国民大会提名当时法国国王路易菲利普的儿子路易做比利时国王,但遭到“国际社会”的反对。之后提名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的利奥波德为比利时第一任国王。

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盛产君主,其中包括6位比利时人的国王、5位葡萄牙国王、3位保加利亚“沙皇”、2位英国国王和2位印度皇帝。虽然现今英国王朝改姓温莎,但血缘上仍是这一家族的后裔。

在就任比利时国王之前,利奥波德是英国女王储夏洛特公主的驸马。对于国王的取舍可以看出比利时当时受到“国际社会”怎样的影响。

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96%A9%E5%85%8B%E6%A3%AE-%E7%A7%91%E5%A0%A1-%E5%93%A5%E9%81%94%E7%8E%8B%E6%9C%9D

君主继承

君主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但君主继承王位之前必须进行宪法宣誓。

绝无仅有的制度,其他王室比如英国荷兰都是前任死亡后自动继承的。

政治角色

对联邦政府组建的责任,参见下章“4.1联邦政府的组建”。

具有行政权力,但由联邦政府实际执行,

具有立法权力,所有由议会通过的法律和法令必须由国王签署,

军事最高指挥官。(实际上由北约指挥)

比利时的君主对于国家政治、行政和军事的影响是很实际的,决不是仅有形式上的意义。在组建联邦政府的过程中,国王是这个过程的主导者。参见后章“联邦政府的组建”。

资金

王室和相关机构运转的资金由联邦政府提供。

比利时王室

http://www.diplomatie.be/EN/belgium/belgiumdetail.asp?TEXTID=1578

4. 各级机构

比利时的联邦,大区和语区的机构由议会和政府组成。政府对议会负责。与英国类似的,首相必须在议会就政府的政策答辩。选民选举政党,各政党根据选举中所占的比例分配议会席位,席位过半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可组建政府。

比利时所有的政党被分成不同的语言组,没有跨语言的政党。因此在联邦政府中从未有过一党执政的情况,通常是多党组成联合政府。这一过程由国王主导,通过调查和协商,使各党派达成一致,组成政府。这一过程在宪法中有所涉及,但关于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宪法并没有相关的文字。

近四个月的危机便是在协商和谈判过程中出现了困难,各党派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使联邦政府无法顺利组建。纷争的核心内容关于布鲁塞尔选区。在联邦选举中,这个选区的选民有选择弗拉芒或者法语组政党的权力。这使布鲁塞尔选区中部分弗拉芒选民的选票流向法语组的政党,而法语选民通常很少投弗拉芒党派的票。这对于政党竞争有直接的影响。

4.1. 联邦选举和联邦机构

联邦选举

四年一次,比例代表制,分选区计票,汉狄法分配席位(类似日本),

两院的选举同时进行,选举产生联邦议会的两院的议员和候选议员,

根据两院中各党派的席位份额产生联邦政府,席位过半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执政,

比例代表制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F%94%E4%BE%8B%E4%BB%A3%E8%A1%A8%E5%88%B6

汉狄法

http://en.wikipedia.org/wiki/D%27Hondt_method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BC%A2%E7%8B%84%E6%B3%95

联邦议会

两院制,分别为:

 参议院senate

 代表院chamber of representatives

代表院有较大权力,

对于不同类型的法律,采取以下三种议会程序:

单院制 - 仅由代表院做出决定 - 例如与军事、移民和联邦预算相关的事务,

可选两院制 - 由代表院做出决定,参考参议院的建议 - 用于大多数法律事务,

强制两院制 - 两院有同等的决定权 - 例如与宪法、联邦实体(大区和语区)间合作、国际条约和司法组织相关的事务

比利时联邦议会

http://en.wikipedia.org/wiki/Parliament_of_Belgium

参议院

71人,其中40人在联邦选举中产生,21人由语区议会推举,10人增选coopted

联邦选举产生40人,分两个候选组(弗拉芒语和法语组),在三个选区内选举(弗拉芒大区,瓦隆大区和BHV区),其中只有BHV选区(BHV指由布鲁塞尔和周边区域构成的特殊选区)的选民可以在两个候选区内任选,其他两个选区只能给各自候选组内的政党投票。

两个候选组共产生40名参议员和23名候补参议员,其中

 弗拉芒组:25+14

 法语组:15+9

语区议会推举21人,其中

 弗拉芒语区议会 - 10人

 法语语区议会 - 10人

 德语语区议会 - 1人

依照大选结果增补10人,其中弗拉芒区6人,法语区4人

另有荣誉参议院数名(国王的子女),无投票权。

比利时参议院

http://en.wikipedia.org/wiki/Belgian_Senate

代表院

150人,全部由联邦选举中产生,

150个席位分11个选区,各选区按人口分配席位,选区内以比例代表制,汉狄法计票。

只有布鲁塞尔BHV选区内的选民可以自由选择法语组或弗拉芒语组的政党。

比利时代表院

http://en.wikipedia.org/wiki/Belgian_Chamber_of_Representatives

联邦政府

政府由首相和部长领导,

共15名部长,法语和荷兰语部长各至少7人。

首相和部长必须在议会中答辩政府政策(类似英国),

部长和首相不兼任议会的议员。

比利时联邦政府

http://en.wikipedia.org/wiki/Belgian_federal_government

联邦政府的组建

联邦大选之后,联邦政府经由两个阶段后组建:information and formation(调查阶段和组阁阶段?)。两个阶段分别由informateur(调查员?)和formateur(组阁员?)主导。

国王首先根据大选结果,与两院院长商议,任命调查员,调查员与各政党首脑和政治经济界要人会务,探寻联合政府组阁的可能性,并向国王报告,依照报告,国王任命组阁员,由组阁员组织各政党之间的谈判,并最终组成联合政府。组阁员往往是新任政府的首相。

政府成员在国王面前宣誓就职,并向议会报告,议会随后进行信任投票。

以上的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可依据政党间的一致和分歧发成很大变化。

4.2. 区域选举和各联邦实体机构

区域选举

五年一次,区域内比例代表制,按政党所得票数分配议会席位,

选举产生弗拉芒议会,瓦隆大区议会,德语语区议会和布鲁塞尔首都区议会,

最近一次选举在2004年,

联邦实体的组织和机构

联邦实体机构由以下议会和政府组成,各自分管的权力参见前章“2.2国家组成”

 弗拉芒议会和弗拉芒政府

 瓦隆大区议会和瓦隆大区政府

 法语语区议会和法语语区政府

 德语语区议会和德语语区政府

 布鲁塞尔首都区议会和布鲁塞尔首都区政府

4.3. 地方选举和省、市机构

地方选举

六年一次,比例代表制,直选,

省级选举和市级选举同时进行,选举产生省委员会和市委员会,

2006和2000年比利时地方选举结果

http://dev.ulb.ac.be/cevipol/en/elections_belgique_communales.html

省级机构

10个省,弗拉芒大区和瓦隆大区各下辖五个省,布鲁塞尔首都区没有省级区划,

由省长,执行委员会,和省委员会组成。选民直选省委员会,省委员会选举省长和执行委员会,省长再由联邦政府提名后,由大区政府委任。

第五次宪法改革之后,省行政机构的权力很大部分移交给大区政府。

职权太少,婆婆太多

比利时的省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ovinces_of_Belgium

市级机构

589个市,分属三个大区,

 弗拉芒大区:308个市

 瓦隆大区:262个市

 布鲁塞尔首都区:19个市

机构组织类似于省,由市长,执委会,和市委员会组成,

在弗拉芒大区和布鲁塞尔首都区,市长由市委员会推举,然后由大区任命,

在瓦隆大区,选民直选市委员会,市委员会选举市长和执委会。

比利时的市

http://en.wikipedia.org/wiki/Municipalities_in_Belgium

5. 选举

比利时的选举包括以下四种:

 联邦选举:每四年一次 2003, 2007

 区域选举:每五年一次 2004

 地区选举:每六年一次 2000, 2006

 欧盟议会选举:每五年一次 2004

至少前三种选举是义务选举,所有有资格的本国公民必须参加,因此投票率很高,(2007年联邦参议院选举投票率91.1%)

否则有200欧以上的罚款,但有选举资格的外国定居者不是义务选举,平均每年0.65次选举,政治气氛强烈,

6. 政党

所有的政党都按语言分组,归为弗拉芒组、法语组和德语组,没有跨语言的党派。

按照政治主张可以分为天主教党派,自由党派,社会民主党派,绿党,和民族主义党派。

弗拉芒组 法语组

天主教党派 CD&V 基督教民主和弗拉芒 cdH 人文民主中心

自由党派 VLD 弗拉芒自由民主 MR 改革运动

社会民主党派 SP.A 社会主义党 PS 社会主义党

绿党 Groen! 绿党 Ecolo 生态联盟

语言党派 N-VA 新弗拉芒联盟 FDF 法语民主阵线

民族主义党派 VB 弗拉芒利益 FN 国家阵线

以上是弗拉芒组和法语组几个主要的政党,红色是党派名称的中文直译,另外还有少量的德语组党派。

不少两个组的党派是同源的,在1960年代分裂成不同语言组的党派。例如:天主教党派,自由党派,和社会民主党派的弗拉芒和法语组党派都是这样。

政党运行的资金由政府提供,党派的资金来源和政治捐款受到严格的管理。

由于比利时的议会较多,执政职能分散,因此相对来说,在各个议会中都有较多席位的政党的影响力比较大。这样的体制也被称作particracy(政党政治?)

比利时的政治气氛偏向保守,一方面是由于相对困难和冗长的决定机制利于保守党派,另一方面,比利时社会的宗教影响相对较大。例如在周日对商业活动的严格限制。

另外,民族主义党派的极右倾向也是比利时政治环境的特点之一。特别是一直主张语言独立的法兰德斯地区,这一地区的弗拉芒利益党VB在2007年六月的全国大选中获得了接近12%的全国支持率。同时,极右倾向也造成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包括与外来族群的对立,种族犯罪等。安特卫普在去年五月曾发生过一起针对有色人种的案件,一名18岁的男孩枪击导致两死一伤,其中包括一名两岁女童。

比利时的政党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political_parties_in_Belgium

Antwerp Massacre: Turning the World into Hell

http://www.brusselsjournal.com/node/1065

Hans Van Themsche

http://en.wikipedia.org/wiki/Hans_Van_Themsche

7. 司法

受拿破仑法典影响深远的大陆法系,

司法体系由以下几个由高到低的司法机关组成:

 最高法庭Court of Cassation

 五个上诉法庭civil and criminal courts of appeal

 五个区域上诉法庭,五个区域劳工法庭,以及十一个有陪审团的犯罪法庭

 地方法庭

比利时司法体系

http://www.nationsencyclopedia.com/Europe/Belgium-JUDICIAL-SYSTEM.html

参考书目

比利时宪法(英文)(官方)http://www.fed-parl.be/constitution_uk.html

Perspectives on plann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 in Belgium / Ed. by Ashok K. Dutt and Frank J. Costa Dordrecht : Kluwer, 1992

Flemish Parliament, Editors: Kris Van Esbroeck, External Relations Department, Flemish Parliament, 2005 http://jsp.vlaamsparlement.be/docs/biblio/brochures/english.pdf

Belgium: society, character and culture:An essay on the Belgian identity, F. Heylighen,

Decentralizing the Civil Service: From Unitary State to Differentiated Polity in the United Kingdom, R. A. W. Rhodes, P. Carmichael, J. McMillian, A. Massey, Open University Press Published 2003/10

后记

坦白的说,这篇笔记的阅读量比我之前任何一篇课程论文都大。在一周左右的时间里,我读了包括政治文件,学术著作,官方手册和维基百科等资料。政治对我来说是个全新的领域,在阅读过程中,有大量的时间都用在对于某些词汇的理解上。此外笔记中估计有些中文词汇用法有问题,因为我不知道这些政治词汇的正确的中文译法。

理解是一回事,表达又是另一回事。黑色字体的笔记是客观和精炼的,但互相没有联系且枯燥无味。子曰;“学而不思则罔。”表达的过程即是再次思考的过程,帮助总结和建立联系,使信息information变成知识knowledge.

这篇笔记相信还有许多不全面的地方,希望以后还有机会修改。

以上心得,与诸位共勉。

2007-10-4

网志链接

Keywords in study 06 [学习笔记] 比利时的国体和政体

http://blueso.spaces.live.com/blog/cns!E6D75B8C52639647!2451.entry

关键词(Tags): #比利时#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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