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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汉语和英语的比较 -- 颜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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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多见,但确实有
家园 瞧您这话说的,一篙打翻一船人呐

反正我觉得学理工的当领导,文化就要遭殃。

难道学理工的就没有文化,就不懂风情么?

家园 你是做翻译工作的吧,对中英语都很了解啊
家园 long time no see一般以为是模仿印第安人的语言

还有你文章里的那句:

The strategy contradicts orthodox free market theory firmly hold by Western economists who advocate privatization and less government controls.

hold改为held更妥。

家园 揪小辫子:这个错误犯得太明显了

比如,一(挺)机关枪在一(根)电线杆上向五(坨)牛粪射出1827(发)愤怒的子弹。如果你把括号里的所有量词都去掉,不会影响你要传达的信息,甚至你的听众能帮你填写上。

向五砣牛粪开火?

向五包牛粪开火?

向五斤牛粪开火?

向五车牛粪开火?

向五吨牛粪开火?

这个信息量是一样的么?

家园 我从没见过,原文的意思至少是很常见
家园 继续抓小辫:关于外国鬼子重名的问题

楼主勇于探索,精神可嘉 -- 可惜对于鬼子文化需要多些了解... 语言学这么大的题目,跟文化息息相关,不可分割开来...

这西夷就喜欢跟咱们天朝对着干 -- 在汉文化中重名是很忌讳的事,在古代跟皇帝重名甚至是很要命的事;但是洋鬼子们偏不,人就喜欢同一个名字你叫他叫我也叫 -- 用祖宗的名字给孩子叫,这是对于祖宗的推崇... 有个小姑娘给萧伯纳写信说要给她的小狗起名也叫萧伯纳 -- 小姑娘跟老萧有什么世仇么?恰恰相反,她是太喜欢萧老头了...

另外,你的那个人口-〉姓氏模型的假设就有问题:你假设了一种极端情况,每种姓氏只有一个人,所以系统失稳,迅速衰败。问题是在现实生活中,恰恰正是因为每种姓氏都有一大群人口作基础,所以才能历久弥新,源远流长...

家园 我敢打赌

不服输的态度,在英语里可以说成the never-say-die attitude

英语里必定可以找到比这更精妙的翻译

楼主认为汉语是独孤九剑,没别的,你的母语是汉语...

在一个学会说汉语的英国人看来英语也是“独孤九剑”...

家园 确实有这种说法

两种说法都有。不过对中国人来说,这实在是太像了,一个字对一个字。所以我倾向于这是来自中国的说法。

例句已经订正。多谢。

家园 说得极端点,很多学理的领导,有知识但是不一定有文化

当然学文的也有很多这样的。但是文理的思维方法不同,造成关注点不同,有时间单开一帖讨论吧。

家园 同一语系的德语里也有这句,就是四个词换成相应德语词,顺序不变

难道德国人也是受中国人或印第安人影响

家园 英语语法那点词性谈不上严谨

许多语言,诸如德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都有性数格势,俄语还要强调一个“体”。论性来说,英语不讲究阴阳性;论数来说,阿拉伯语别出心裁,多出了一个双数变化;论格,现代英语对主宾属格已经很模糊,只在代词里出现了;论势,英语只有一个定冠词the,法语有三个(le,la,les),德语有六个(der,die,das,dem,den,des)。

家园 语言的特色各有不同

比如说日语的谓语放在句末,所表达的重点也就在句末,因此导致了日本职员可以看着老板脸色来决定怎么说合适的笑话。

又如阿拉伯语,可以和阁下列举的那个英文长句相对照。阿拉伯语的特色是正偏组合,即形容词或偏次一般都要放在名词后,和汉语以及的偏正结构不同,直接导致了阿拉伯语同传要比英语慢半拍。比如说您的例子“不服输的态度”,英语可以先听到“不服输”就翻译出“the never-say-die”,而阿拉伯语必须听完整个短语,然后先翻译“态度”。

家园 谁?

我。

挝(zhua)?

尿。

家园 统计只考虑普遍情况

就拿姓来说吧。两个同姓的人结婚,就不会造成某姓的消失。如果孩子随了母姓呢?如果两个孩子一个父姓一个母姓呢?还有一种更极端的例子:我一个亲戚,原本姓“阮”,派出所登记身份证,生生给写成了“院”。看,一个新姓诞生了。这个姓既不随父也不随母,算怎么回事呢?况且,真正在生活中因为重名而遇到大麻烦的机会真是少之又少。

这种情况真的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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