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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汉语和英语的比较 -- 颜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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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按照维基百科上的解释

汉语是分析语,而英语也快变成分析语了。分析语的特点是通过独立的虚词和固定的词序来表达语法意义,而且一般而言,分析语缺乏多数的格变化。

所以汉语可以比较精炼,但是信息量不少。

家园 不对吧?

汉语一般不说“长时不见”吧?

家园 ”好久不见“

据说是中国劳工引入的

家园 补、量词

在回帖里面,反对意见最多的是关于量词的,已经有四个人表示反对了。

四、语法的阑尾

我统一回一下。

说句题外话,西西河排版还是很好的,有好几种版式。但是我曾经和铁手提到过,这种树状回帖是发散性思维,直排的版式是收敛性思维。比如现在的情况,有好几个人提出了不同意见,这就发散出去了。我的回帖却只能跟在其中一个后面,不能用一个帖子同时回所有贴,不能再收敛回来。所以我只好放在上面单写这一篇。好,不说闲话了。

名词有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之分。在我给的例句里,牛粪是不可数的,所以大家也很机警,立刻抓住了破绽,说这个量词很重要。

比如水是不可数的,你不能说一个水,你需要一个量词,比如是一杯水,一桶水,还是一吨水。这在汉语英语是一样的。但是在可数名词上,英语不加量词,这很有道理。比如一台电脑,这个“台”其实没有意义。你可以直接说,一电脑。但是可数名词也是可以加量词的,比如,一集装箱电脑,这就有意义了。有的时候,同样的名词可以搭配不同的量词,这样的量词也是有意义的。

但是问题在于,可数名词可以但不是必须加量词。不加量词是大多数情况,代表它的缺省单位。这是英语的道理所在。

顺便说一句,可数还是不可数,也是分场合的。前面说水是不可数的,但是在快餐店,你可以说:Can I have a water。因为水在这里是可数的,谁都明白你要的是一杯水。

究竟量词算不算阑尾,我不介意。只要我们说的是一个道理就行了。

家园 这种注释很普遍

这种现象很普遍。我能随口说出,张艺谋和章子怡,邓小平和邓力群,马云和马化腾。这些都是出现在同一篇文章里的。中国人连想都不会想他们是亲戚,但是美国编辑会作注释。

家园 挑刺,快餐店里也不能说a water,还是a cup of w
家园 十、时态!时态!

先从一个生活小场景开始吧。商店里,一个带着孩子的妈妈付完账出去了。一会儿又转回来,手里拿着东西,向店员解释:孩子自己拿了这件东西,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付这笔钱。她一遍一遍道歉说:I don't know. I don't know.

看来这是个她出国还没多久。我心里说:You know, but you didn't know.

前面说过,很多非常简单的语法,都是你知道,但是不熟练,就容易犯错。

说汉语没有时态,那是夸张了。但是汉语在表示时间上能力非常弱。汉语表达时间有三种方式。

第一,通过时态。“过、了、将、会、在、着”等字可以表达时态。

我爱看书。一般现在时。

我在看书。现在进行时。

我看过这本书。一般过去时。

我看过这本书了。现在完成时。

我会给你打电话。一般将来时。

我会等着你。将来进行时。

第二,通过时间副词,或明确限定时间。

比如上面的I didn’t know.

汉语里是,我刚才不知道。加“刚才”。

现在完成时,我看过这本书了,注明过去时间。我在小学就看过这本书了,变成过去完成时。

第三,在时间明确的情况下省略时态。

我下午会给你打电话。是将来时。

可以省略成,我下午给你打电话。

我已经有几次提到了语言的效率和准确的问题。在时态上面,英语即准确又方便。但是汉语仍然两方面不可兼得,要么模糊时间,要么费笔墨明确时间。这是在所有比较中,汉语最弱的一项。

家园 这么多年,不管报上还是网上,还真没见过这种注释

同姓在美国很多也很正常,为什么要注明不是亲戚?根据上下文偶尔注明一下是可能的,但很难相信这是惯例。

家园 什么叫最弱呀?

我已经有几次提到了语言的效率和准确的问题。在时态上面,英语即准确又方便。但是汉语仍然两方面不可兼得,要么模糊时间,要么费笔墨明确时间。这是在所有比较中,汉语最弱的一项。

汉语要表达时间状态,可以既模糊又可以准确,比英语方便,比英语强。

家园 极端例子:“赴粤购五只羊”和“赴粤购五羊”~
家园 “在时态上面,英语即准确又方便”,那是因为

相比汉语英语有“时态”这个概念。就好像二马并驾为“骈”,三马为“骖”,四马为“驷”,这样当然比“n匹马并驾”这样的说法要“既准确又方便”,但是汉语仍然无情的抛弃了这样的表达方式,比说英语的人认识到自己在这方面的局限早了上千年。

不能拿一方有的跟另一方没有的比,然后就认定有的一方就一定比没有的一方高明。要知道在做这样的比较的时候,你可能忽略了“没有”的一方的什么东西。就好像java没有指针,你大可以说“在指针上面,c既准确又方便”,但你认为这样的比较合适吗?

顺便帮你挑个错,“即”应该是“既”。

开头那个例子,我们把情景颠倒一下,假设是一个英国妈妈在中国的商店里说中国话:“我刚才不知道”。那么:

“看来这是个她来中国还没多久。我心里说:当然是刚才,用不着脱裤子放屁”。

我如果真要这么说,那未免显得我刻薄。事实是加不加这个“刚才”都于表达的准确性无损,即便是中国不识字的文盲也不会误解这句话的意思。加不加“刚才”不但在语义上于准确性无损,在语法上也都不是错误,这是汉语语法的灵活之处。

家园 最弱就最弱呗

“时态”未必就是什么先进高级概念了?小朋友之间比谁的便便更臭,如果别人说你的便便没有别人臭你会不会不乐意?

家园 这样的比较真要命,这不是跟象棋冠军打网球,跟网球冠军

下象棋吗。

可以但不是必须

在量词的问题上,这就是“英语的道理所在”,而在时态的问题上,一个“我不知道”“可以但不是必须”加“刚才”就不是汉语的“道理所在”。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英语比汉语就是好来就是好

家园 关于你说的数学问题

在概率论里管它叫Branching process, 或Galton-Watson process。Galton在十九世纪研究是否贵族的姓氏比普通姓氏消失得快时,最早研究这个随机过程的。你说的问题的答案取决于每个男性的儿子的平均数量。如果这个数小于等于1,那么所有人类也就是姓氏最终都消失的概率等于1。如果这个数大于1,那么什么结果都可能发生。不能使用大数定律来决定每种姓氏在人口中的比例。也不存在什么平衡。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很有可能会有姓氏消失,但是所有姓氏都不消失的概率大于零。

家园 【文摘】英语语法那点词性谈不上严谨

我也“设计”一个例子玩一把“跟网球冠军下象棋”:

They are flying airplanes.

当然,“我们没有必要非那么说话”。

“所有可能搞砸的东西迟早会搞砸。不严谨的东西总会造成混淆或者不便。”说得不错。顺便说一下,这个例子是在人工智能的教科书关于自然语言理解的章节里提到的。如果英语真象你想象的那么严谨,那么英语的自然语言理解早就不是个问题了。如果要“作学术上的批评”,我觉得对汉语和英语还需要更广更深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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