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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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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致歉更正:最高法发布,非最高检 -- 补充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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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文章的来源是人民网

      原文来自人民网记者,王佩。

      而王佩其实是人民网河南频道的一个记者,搜索一下她平时的报道。

      《何以中国行走河南|这里的泥土会“说话”》

      《河南洛阳:汉服穿搭走俏春日》

      《河南营商环境有啥新变化?人民网记者“代表通道”提问90后女总裁》

      《公交车化身“移动博物馆” 原来是这所学校在助力》

      不难发现她之前做的都是一些简单的模板式文宣,写出这样小资味十足的官样文章并不奇怪。

      但是真正的问题其实隐藏在文章背后,其实是整个官僚系统的麻木不仁,然后司法系统自持“大到不能错”。

      现在这个事件,官方与民间观点强烈对立。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检讨审判标准,赔偿的计算方式,尤其是要重新审查过去几年保险公司与法院系统的全面合作。而法院系统实际的做法是,拿着所谓法条和自由裁量权强行辩解,隐藏王佳佳过去的审判文书,互相转载不知所谓的脑残文,继续激化矛盾。

      通宝推:潜望镜,翼德,
    • 家园 阶级斗争呗

      尽管这个不讨人喜。

      通宝推:纳米小洞儿,
    • 家园 文章是反串黑吧?

      我看了最高法的雄文,开头第一段,就写在法院投喂流浪猫。

      人民法院哪,国徽照耀下,流浪猫?这个工作状态也太让人无语了。

      还有讲人家奔波辛苦,什么驱车二十多里,也就是开车十公里出头,十分钟的事,这叫辛苦?

      王佳佳听街坊说当事人生病后没有经济来源,平时都是靠邻居接济,买饼充饥。临走时,佳佳从口袋里掏出仅有的零钱,又从车里搜罗半天,把找到的钱全部拿给了当事人。

      掏出零钱,我 ... 是我还真不好意思拿出手。听说国内现在乞丐都用二维码微信转账了。

      而且文中满是哭腔,泣不成声,泪如雨下,泪流满面,哭得说不出话来。搞得似乎法官亲友全是哭包。

      全文都在回忆生活点滴,全是亲朋好友,到底啥事被人捅了一句不说。按照这种路子,汪精卫也能被塑造为春风一般,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民国美男子。

      我估计啊,最高法要求正面报道,写文章的心里不忿,故意春秋笔法黑。而上面也不会细看八股文章,就放行了。结果就搞成现在这样的口碑。

      • 家园 这是八十年代正宗宣传的老模式,但是,这位法官

        实在没话说,就只能如此啦,这个女法官过得太精致了,怎么也挑不出来啥写。

        这个小编还知道回避更多的小资精致生活点滴,不错了。

        比如出去和相关人吃饭等等等。

        哈哈哈。

        不是反串黑,他们就是这路东西。

        没办法。

        • 家园 就是就是,好比公用电话寻人

          当年的公用电话,老阿姨跑到弄堂下面,大喇叭喊,2号304有电话。楼上大喊来了来了,于是急急忙忙跑下楼,到电话站/小卖部去接听。

          上海九十年代初还挺多的,架设私家电话不过是 94,95年,然后五六年就跃进到手机时代。

          最高法的记者,到今天还是这种宣传口径,让人无语,比公用电话寻人还不可思议。

    • 匿名 你的春风走了我的春风来了

      看到文章里提到她兴趣广泛,喜欢动漫......我就在想:这女法官怎么说呢?除了公正办案不行,剩下全行。

      说杀得好!这女法官死有余辜......这样的话确实没法说出口,但是也实在没法让人同情她。

      如果能在她进入体制内之前给她好好补一堂社会现实的课,或许对她日后的人生道路有好处,她未必能走得快但绝对能走得稳。只是这堂课来得太迟了......

      • 家园 你不能说不公正,只是稍微倾斜一点,如果你强一点,她就让让

        女法官就是这样的。

        总之她还算可以了,就是一个年轻的小资法官。

        只是在这个当事人身上,获得了法官群体此种做法的群体性报应,她可算倒霉。

        明显她还不算颠倒黑白的。

        就是这个法院部门搞宣传的小编太傻。

        通宝推:潜望镜,
        • 家园 如此多的人参与进来

          真离网友这些年来学习进步巨大,从字里行间体现了自己明确的观点,就是这个女法官做出这样的裁决是不是违法或者是自由裁量权使用过度。如果这两项都没有,那么这个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就是合格的,如果是合格的法官正常执法,她付出了生命,为啥得不到了众人的同情。相反众人干脆就不讨论这女法官是不是依法判案,直接攻击其本人。我以为这是大错,是我们这个社会已经扭曲到了极点。一个人有错,我们应该去纠正,或者是这个人的错犯的足够大,需要大家口诛笔伐,可是现在呢,不是批判这个的人造成的错误,或者是干脆就不去讨论错误有没有,直接攻击当事人本身。这样的社会,这样的同情,这样的共情,是不是正常,我以为不正常。因为这里面明显是发泄情绪的多,之所以共情党姓当事人,因为党做的事,让共情者心理忽然爽了一下,这种爽的反面是目前这社会给共情者更多的是不爽,作为这个社会维持者的强力部门,肯定是让共情者更不爽,或者是造成更不爽的原因罢了。

          通宝推:Swell,宏寺,
          • 家园 党氏当事人采用过激手段处置王法官也是合理暴力

            虽然王佳佳错误不大,但是她们的系统的操作错误,导致了党氏的反弹,也是获得应有的结果呀。

            你这是向着王佳佳了。

            • 家园 我从来只对事,讨厌对人

              天理国法人情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基本特征,法律只能法后果不能法原因,依法办案要基于证据,在具体的裁决中有没有人情,肯定有,但是也可以不讲人情,只讲国法,这个案件更多地依法基于证据判案,对人情方面照顾不够。

              现在很多人把情绪化当成是自己有理或者是应该得到某些东西,前几年家里有亲人跟别人喝酒中争执,结果对方起身拿凳子本来是想着吓唬一下,结果真是擦着了脑门上,司法鉴定轻伤,如果和解,对方肯定是愿意多出一部分费用,如果坚持依法判刑,对方少出一些费用,基本上就是这样的结果。

              基于这个案子,大致情况也是如此,如果不走诉讼,保险公司相对来说节省了程序上的麻烦,走诉讼肯定是要讲有效证据,原来调解中很多没有白纸黑字的证据,只要是双方都认可,这部分费用双方认可就可以计入,到了法庭上,没有证据,那举证的一方肯定就会吃亏。党姓老汉大概属于这种情况,诉讼前律师也会给他说清楚最好的情况是你证据充分能拿到1.8万,最坏的情况是按照提供证据的有效性裁决,有可能会比1.2万多,但也有可能会比1.2万少。不排除有些律师为了费用忽悠党说,对方已经同意赔1.2万,如果走诉讼,如果法官支持你的请求,就有可能判1.8万还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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