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讨论】讨论一下,习总会不会去旧金山参加APEC -- 湍流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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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简单整理了一下“张志新案”的基本经过。

                                                        1.

                                                        陈禹山们在编写《一份血写的报告》时有意掩盖了如下重要的事实:

                                                        ①张志新在公开场合多次书写、张贴大量直接针对毛泽东主席的反动标语,包括“打倒毛泽东”、“绞死毛泽东”、“油炸毛泽东”、“千刀万剐毛泽东”等等。

                                                        ②张志新在公开场合及开会时多次高呼上述内容的口号。

                                                        ③张志新在她自己的“毛选四卷”上书写了大量的攻击、漫骂毛泽东的言论。

                                                        ④张志新还有攻击、漫骂周总理的言论。

                                                        ⑤1973年11月16日张志新与其他犯人参加“批林批孔”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推行“极右路线”时,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国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等口

                                                        号。

                                                        ⑥1975年第二次判处张志新死刑时,是否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据查,当时判处张志新死刑的依据是196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公安工作六条》。《公安工作六条》第二条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

                                                        ⑦1975年判张志新死刑的报批过程是否符合当时的“法律程序”。据查,当时判死刑的审批程序为,基层法院判死刑须层层上报至辽宁省高级法院,辽宁省高院判死刑,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上报最高法院前,按当时的规定必须经省委常委讨论同意,然后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的名义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据了解,1975年判张志新死刑的审批过程符合当时的“法律程序”

                                                        的。

                                                        所以,张志新用谩骂的语言“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因此触犯了《公安工作六条》,这才是判张志新死刑的真正原因。

                                                        当时对张志新的判决是否有效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第十二条规定:“……本法实施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做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这就是为什么当年判处张志新死刑的法律工作者不愿给张志新“平反”的原因,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参与判处张志新死刑的至少几十个人,却没有发现一个人出来表示“忏悔”。

                                                        2.

                                                        谁该对“张志新案”负责?

                                                        毛远新最初知道“张志新案”的时间是在1975年2月26日辽宁省委常委会议听取、研究“张志新案”时。

                                                        1980年代,在审理“毛远新案”时,当时有关部门指定给毛远新的辩护律师张海妮曾经明确辩称,1975年2月26日前毛远新根本不知道有“张志新案”。正直的张海妮律师是公正的,因为她知道,1970年6月前,辽宁省党的核心导小组研究“张志新案”时,毛远新因车祸受伤而未参加会,因此不知道有“张志新案”;因为她知道,按照当时的死刑报批程序,只有省高院判了死刑,才会上报辽宁省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研究,至于死刑之外的其他刑罚,及最初的批捕等完全由有关部门按照当时的法律办理,无须报辽宁省党的核心领导小组

                                                        批准。

                                                        所谓的

                                                        “四人帮”在辽宁的那个死党咬牙切齿地说:“判无期(徒刑)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在服刑期间还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

                                                        根据陈禹山后来的讲法,实际所指正是毛远新,这段话发生时间在1975年2月26日辽宁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张志新案”时,而这段话的内容则完全是陈禹山们编造、拼接起来的,根本不是毛远新所说。其中有当时辽宁省委的副书记毛远新所说的话,也有根本不是毛远新所说的话,其中特别关键的“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

                                                        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这些话就根本不是毛远新所说。事实是,当时毛远新除了对省高院改判张志新死刑表示同意外,仅说了一句话:“判了无期还这样嚣张”。——这一切已被当日常委会议的现场情况、原始记录、和1980年代审理“毛远新案”时的相关情况定格在历史中。

                                                        3.

                                                        张志新1968年11月下放到辽宁盘锦“省五七干校”。12月张被同干校的女干部告发“现行”问题,被送到干校没有行动自由的“学习班”。此间张的“婚外情”问题被大字报揭发。此后张口头、书面发表了一系列的言论,被多次批判。

                                                        1969年1月9日张写下遗书,被发现后严加监管。此后,张继续口头、书面多次发表“现行”言论,并多次被批判。1969年9月24日张志新被逮捕。

                                                        1970年5月张志新被第一次判处死刑。这次死刑报到辽宁省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0年6月前),当时辽宁省的最高负责人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

                                                        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1970年8月24日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

                                                        1974年至1975年初,沈阳大北监狱将张志新作为从严处理的典型(因张志新的“现行”言行)上报至沈阳市大东区法院,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又将张案上报至沈阳市法院,沈阳市法院建议改判张志新死刑上报至沈阳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沈阳市法院院长张铁汉在沈阳市委常委会上汇报了张志新案,沈阳市委常委会同意改判张志新死刑,市委副书记宋光代表市委签字确认,张案又上报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院长陈一光代表省高院签字同意改判张志新死刑。

                                                        1975年2月26日辽宁省委常委会议研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张志新死刑的报告,黄欧东主持了会议。黄欧东当时是排列在曾绍山之后的辽宁省委书

                                                        记。当时曾绍山因事未主持这次常委会议。这次省委常委会议共研究了省高院上报的十几个死刑判决建议,“张志新案”是其中之一。全体常委一致同意省高院改判张志新死刑的建议。最后是由主持人黄欧东代表省委常委签字确认同意辽宁省高院改判张志新死刑的建议。这次省委常委会议后,按照当时的“法律程序”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的名义将“张志新案”等死刑案一并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这里,必须说明,辽宁省委常委会议对省高院的死刑判决建议只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力,并无判死刑的权力。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一个多月的认真复审,最后于1975年4月3日以江华院长的名义,核准了张志新的死刑。

                                                        这就是真离兄所说的

                                                        据一个辽宁的网友所说,讨论张志新案件的常委会议是黄欧东主持的,常委会议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对张死刑表示不同意见,都是赞成判处死刑的,毛远新也是赞成者之一,最后是黄代表省委签字上报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

                                                        江华也是公审四人帮的最高法官。

                                                        毛远新是当年历次常委会的一名成员,排名远远在后面,他只是支持了大家的申请处死张志新,关毛远新一毛钱的事,你得多看看书,了解一下当时辽宁省常委构成。起码也低了解一下张志新的真实死亡经过。

                                                        毛远新的确是当时辽宁省委的副书记,是省委常委之一,他参加了1975年2月26日的省委常委会议,也同意改判张志新死刑,因此,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正的说,在当时参加会议的省委常委中,毛远新应在黄欧东之后承担责任。这是因为1973年底,八大军区司令员对调,李德生调任沈阳军区司令员,但不兼任辽宁省委的工作。1973年底辽宁到北京参加八大军区司令员对调会的是陈锡联、曾绍山、毛远新。会后,周翔宇明确指出,在陈锡联调离后由曾绍山临时代辽宁省委第一书记,由毛远新临时主持辽宁省委的日常工作。周翔宇还说,这个事情要经过政治局讨论报毛主席批准后才能决定。

                                                        但周翔宇的这个指示以后一直没有形成中央文件,因此当时辽宁省委的排序仍然是曾绍山代理第一书记,黄欧东其次,李伯秋第三,杨春圃第四,毛远新是副书记位居第五位。按照党内惯例,凡事以文件为准。所以1975年2月26日的省委常委会议,在曾绍山因事不在时,是由黄欧东主持。黄欧东不在,则依次由李伯秋主持。所以在当时作为省委副书记的毛远新和主持辽宁省委常委会是搭不上边的。但由于毛远新是周翔宇口头指定临时负责辽宁省委日常工作的人,因此在参加辽宁省委会议的常委中,毛远新应在黄欧东之后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1980年代在审理“毛远新案”时,张海妮律师曾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毛远新应对“张志新案”负“主要责任”,明确表示“张志新案”是“集体决定”,最后法庭改为毛远新应承担“重要责任”当然如右派说是为减轻责任,但为的并不是毛远新而是“集体”。

                                                        通宝推:史料推理,侧翼,青青的蓝,起于青萍之末,桥上,
                                                        • 家园 1977年女青年李九莲/钟海源被枪毙

                                                          凑个热闹。

                                                          我在被铁手隐藏的《红朝惊魂诡案》里,推理文革很多人被害,包括遇罗克等人,都是被改开凶手杀害的,然后栽赃给了四人帮。

                                                          都1977年了,四人帮在1年前就已经被抓了,这个杀人案,凶手不知道是谁,估计是哪个改开新贵。但是时间上,肯定是没法栽赃给四人帮了。

                                                          而且不仅李九莲被杀,帮李九莲讨公道的素不相识的钟海源女士,也因此在遭受酷刑后被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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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7年,31岁的女青年李九莲被竹签穿舌枪毙,她到底犯了什么罪?

                                                          导语:当所有人都在随波逐流时,唯独你与众不同,那么清醒的人便会被当成异类,接受审判甚至是受刑。一九七七年发生的惨案,三十一岁的女青年李九莲曾遭遇过类似的不幸,直至死亡时被人残忍地用竹签穿舌,死后连累六百多人为其陪葬,她的事迹让人惋惜。

                                                          一、命运多舛的李九莲

                                                          李九莲生于江西,其父曾是工人赤卫队的一员,其母则是一名普通人。李九莲家中排名第九,出生后不久便失去呼吸。她的父母将她放入竹篮中扔在了荒野,她的父母刚走不久,竹篮中便传来了啼哭声,她的父母听见后,又将她带回家中。

                                                          待她长到三岁时,由于家庭条件不好,她的父母便作主,将其送给他人担任童养媳。一年后江西解放,她的父母才将其接回家。新中国成立后,李九莲的父亲为了改善家庭条件,决定到机械厂任职。待她长大后,李九莲便被父母送入学堂。

                                                          由于学习努力,她便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赣州市的第六中学。初二时,她便决定加入共青团。当她考入高中后,先后担任学生会部长以及团委宣传部长等要职。三年后,李九莲加入卫东彪团,成为团中唯一的女副团长,她也因此有幸前往北京,参加检阅仪式。

                                                          首都之行,让她坚定了爱国的决心。回家后的她,参与了全国最早的武斗,此战导致一百多人丧命。战争结束后,李九莲负责收拾战场的任务。战场的惨状让她心生恐惧,但她也因此被提名为省革委会候选人之一。一年后,她被分配到冶金机械厂当学徒。

                                                          二、思想的转变

                                                          身为学徒的她,并没有将重心放在学习技术上,反而将阐述真话放在首位。此时的李九莲,思想早已发生了转变。她之所以激发争斗,目的是希望祖国越来越好,但是她的方法错了。在她的眼中,她看到的是她心中的祖国正在走向衰败,人民群众的生活依旧贫苦。

                                                          她经常看到,很多有权有势的人利用职权之便随意殴打无辜之人,这些无辜之人受刑后,有的落下残疾,有的丧失性命。李九莲也时常思考,她的所作所为究竟是对还是错。思考过后她找来纸和笔,将自己的错误和问题写在纸上。

                                                          在她的日记中,她认为某些人的观点不切实际,她甚至还认为林某人的行径与做法不像个好人。想明白后,李九莲将自己的想法告知了远在千里之外的男友曾昭银。除此之外,她还给男友寄去一封信,李九莲还在信中告知了曾昭银自己接下来的行动。

                                                          可是李九莲低估了人心,曾昭银反手就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领导。曾昭银的目的,就是为了借此升官。只是让曾昭银意想不到的是,自己的行径不仅让李九莲受到了伤害,还让自己丧失了军人的身份。李九莲被捕后,当她得知告密者时,李九莲的心跌入谷底。

                                                          三、锒铛入狱

                                                          李九莲入狱后,并未选择屈服。直至九一三事件发生后,李九莲被安排到钨矿负责挑矿砂的工作。在此期间,李九莲处处掣肘,每天不仅要干很多的活,还要被迫嫁给一个厌恶她的老光棍。种种遭遇,让李九莲心生不满。最终,她决定为自己要回公道。

                                                          回到赣州后,她组织一群学生为自己申冤。紧接着,李九莲便再次被捕。事后,她便被判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她对判刑的结果并不满意,为此她甚至绝食抗议,每当她要死亡时,就会有人强行喂她食物,让她像个傀儡一样,不生不死地活着。

                                                          三年后,李九莲依旧坚持说真话不愿说假话。也正因如此,她惹怒了上级领导。最终,李九莲也被推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程度。此事上报后,有人认为她不致死,只是思想过于偏执组织应当加以理解。只可惜,李九莲依旧我行我素,最终上级领导只能下达死刑的命令。

                                                          当她得知自己被判刑后,她表现得很平静,没有签字也没有上诉,而是在纸上写下了一首诗,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执行死刑当天,李九莲被竹签穿舌游街走入刑场。李九莲被枪决时,年仅三十一岁。李九莲死后,她的家人将她的遗体暴露于荒野。

                                                          李九莲的死,并没有平息此事,那些曾为李九莲讨回公道的人,也被追究责任。事后,查出于此事有关的人高达六百余人,这些纷纷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其中最惨的是一个名为钟海源的小学教师。二人生前素不相识,当她得知李九莲的事后,同为女性的她为其四处奔走。

                                                          钟海源被捕后,有人念及她身为人母,又带着一名孩子便想放过她,钟海源始终认为李九莲无罪。入狱后的她,遭受到酷刑也未松口。李九莲死后不久,钟海源也被判处死刑。事隔多年后,李九莲和钟海源等人纷纷得到平反,只可惜她们再也没有机会活过来了。

                                                          结语:纵观李九莲的事迹,你会发现清醒的人,往往是人群中的异类。李九莲的爱国之心没有错,但是她的行为过于偏激,而这恰好也导致了她的结局。但是她的死也告诉我们,做一个清醒的人很重要,但也要学会审时度势,唯有如此才能在这人世间安身立命。

                                                          通宝推:ccceee,真离,
                                                          • 家园 核心在于李九莲是纯纯的造饭派,不是保皇派,为她喊冤的也是造派

                                                            所以才有连累了六百多人。

                                                            你这个文字应该是民运加工的,这个所谓前男友曾,应该是背叛了造反派。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个事还是挺恶心的。

                                                            遇罗克也是一打三反处死的。这是周总理第二次清洗造反派,第一次是清理阶级队伍。

                                                            依靠的都是军队,在这里林彪四大金刚出于维持军权,也参加了镇压。

                                                            这才有了天安门四五事件的文明处理事件。吸取了经验教训和上海王洪文经验。

                                                            海外黑毛说李九莲是造反派处死的,是因为故意要给华国锋上眼药,可算邓要上位的舆论攻势,要说摘取器官怎么也是老干部要啊!!!结果屎盆子还泼到造反派身上了!!!

                                                            也是混乱!

                                                            这些案件极其粗暴,都是故意隐藏了真凶罢了,算不得啥惊魂,也没啥诡案的意思。

                                                            只是各类文章都有意的隐藏了真相罢了。

                                                            因为,他们的目的都是反毛。甚至反共。

                                                        • 家园 就喜欢这样的辟谣帖。
                                                          通宝推:真离,
                                                        • 家园 在网上应该还可以查到魏秉奎说杀了算了的文章,那不是毛远新说的

                                                          我记得还是开了至少两次会议的,起码大家在死刑上是极为慎重的,辽宁省委只是上报,最后审批还是要看中央。

                                                          我记得第一次说留着做个反面典型是毛主席说的。这是张志新第一次死刑没有审核通过。

                                                          第二次的理由除了宣传口号之外,主要还是张志新作死,在监狱大喊大闹,严重破坏监狱各项秩序,即装疯等行为。

                                                          在我看来,应该是刘少奇失败的缘故吧。她是支持刘少奇,官方说反对林彪的。这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07OF3TQ054391C8.html

                                                          谈到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时,她说:“毛主席的丰功伟绩不容否定,但大跃进以来,毛主席确实犯了“左”的错误。”

                                                          刘少奇被打倒时,她说:“刘少奇是党的好干部,他不是资产阶级司令部!”

                                                          造反派开她的批斗会时,她说:“强迫我将真理说成错误是不行的,让我投降办不到。”

                                                          在她看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按照原则向党组织提出看法是没有错的,她甚至写了一篇名为《刘少奇是我们党杰出的领袖之一》的文章,出言为刘少奇辩护。

                                                          https://www.18703848877.com/fanwendaquan/gongwenfanwen/114774.html

                                                          文里都有

                                                          点看全图

                                                          到最后,按照陈禹山这个老骗子的说法,张志新疯了,那么大家最后学习的就是个疯子。当然,张志新确实没疯,只是疯狂捣乱破坏监狱秩序。

                                                          所以这次辽宁省再次提出了申请。正好赶上邓小平严打,结果就处死了。

                                                          割喉一事更是无中生有,也是骗人的假话。

                                                          因为,当年描述张志新是先割了喉,然后上了车,然后在车上喊共产党万岁的。这简直是乱七八糟。

                                                          全是矛盾,而这居然影响了一代人还多。

                                                          让海外民运当成了宝贝,这真是中国人的悲哀。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毛远新、魏××、苏××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

                                                            魏××说:“真是反动透顶。”

                                                            毛远新说:“判无期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

                                                            魏××说:“干脆吧。”

                                                            毛远新最后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苏×,魏××表态:“干脆。”

                                                          https://news.sina.com.cn/china/2000-06-16/98028.html

                                                          现在网上大多是这个版本,故意制造魏秉奎和苏羽听毛远新指挥的假象,这当然不可能。

                                                            当年张志勤谈起大姐,常常声泪俱下,现在却常常沉默寡言。她给了陈禹山一份关于张志新案件评论的资料,这是从一本书上影印下来的。资料上说:

                                                            张志新与秋瑾同为反抗专制的杰出女性。可是与年轻的朋友说起来,许多人知道就义已一个世纪的秋谨,而对殉难不过二十几年的张志新却茫然无知。

                                                            细一琢磨,这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可理解,因为在我们各种版本的历史教科书里,凡讲到辛亥革命,秋瑾是多少都要提到的,而许多年轻人不知张志新为何许人,实在是她未被载入“正史”的缘故。

                                                          还把她比作秋瑾,也是不要脸到家了。

                                                          为了造谣,他们总是贴出张志新年轻的照片,当做毛主席破坏美丽的证据,也真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79904980855128673&wfr=spider&for=pc

                                                          但是张志新拒不认罪,于是1970年就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被送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时高院的一位高姓副处长私下说:毛主席说“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只是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观点,她动口不动手,不搞破坏的,构成犯罪吗?

                                                          1975年2月,辽宁省高院下达了文件。

                                                          3月份时,监狱的人向上级报告说:“她是否有精神失常的问题?”

                                                          但得到的回复是:“这是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省委批示执行。”

                                                          1975年4月4日,张志新被押赴刑场,为了防止她在刑场上乱喊口号,造反派们竟然在行刑前割断了她的气管。

                                                          通宝推:史料推理,
                                                      • 家园 请你尊重基本事实,最高法院有审核权,这事没有邓根本杀不了 -- 有补充

                                                        张志新等几十人的死刑是辽宁省委提出申请,最高法院江华批准的。也是中国当时最高领导人担任三副一总的日常领导人邓小平批准的。

                                                        不能只把整顿表面的功绩归功于他,而不说处死人犯的事情 ,那时候邓小平才是中国第一领导人,因为毛主席和周总理都生病了!

                                                        周恩来高声称赞邓小平:你这一年干得比我强

                                                        金台资讯

                                                        2020-04-29 15:29

                                                        《世纪风采》授权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独家发布,请勿转载

                                                        笔者因为工作关系曾经与周恩来生前副卫士长张树迎(已故)、卫士高振普多有交往,并聆听了他们叙说的晚年周恩来用他生命的最后力量力荐邓小平接班和要邓小平“忍一忍”等感人事迹。

                                                        “你这一年干得比我强!”

                                                        1971年林彪叛逃事件的发生,已经在事实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的失败。

                                                        1972年元月陈毅元帅去世,毛泽东怀着对陈毅等开国元勋的内疚,执意坚持参加陈毅同志追悼会。由于八宝山礼堂没有空调设备,在寒气彻骨的天气里站了半个多小时的毛泽东回去后患了重感冒,高烧乃至昏迷,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才得以醒过来。至此,毛泽东身体元气大伤。

                                                        当时,人们把更多的希望寄托在周恩来身上。周恩来在主持中央工作后,不负众望,他领导批林彪的极“左”,抓经济建设,抓外交复苏等工作搞得很有成绩。

                                                        但是,这一切最终还是触痛了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一伙人。因为江青和林彪原本都是想通过“文革”而达到篡党夺权的目的。

                                                        同时,中央有的领导也不能容忍周恩来批极“左”最后批到“文革”头上。因此,在江青等人多次告状下,中央领导再一次出面干预,说林彪是“极右”,周恩来领导的批极“左”是错误的。周恩来忧愤交加,加之经年累月的超负荷工作,终于病倒了。这样,在中国政治权力中心中面临着毛、周将不久于人世的状况。

                                                        毛泽东在林彪事件后曾寄希望于年轻的王洪文。但实践证明他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王洪文接不了班,“四人帮”其他人又不可靠,最后毛泽东还是认定邓小平“人才难得”,这就最终导致了1975年中央1号文件的下发,让邓小平出任党的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兼中央军委参谋长。这样一个安排表面上好像是接周恩来的班,其实质上是接我们整个党和国家领导的班。因为当时不仅周恩来重病缠身,毛泽东的身体也在每况愈下。

                                                        邓小平复出工作后,从军队抓起,把全国的工作抓得有声有色,也就是被今天史学界称道的“1975年整顿工作”。

                                                        周恩来住院期间,还时时关心着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1975年中央1号文件让邓小平复出后,他一直全力支持邓小平的工作。他还凭自己在党内的影响,多次在医院里找来王洪文、张春桥、李先念等人,要他们支持邓小平的工作。

                                                        1975年9月20日下午,周恩来即将进手术室之前,拉着邓小平的手久久不放。然后,他环顾左右,高声对在场的人说:“你这一年干得很好,比我强得多!”这是周恩来在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点力量,为邓小平的工作和平稳接班造声势。

                                                        “你就不能忍一忍?”

                                                        周恩来全力支持邓小平抓全面整顿工作,必然遭致急于抢班夺权的“四人帮”一伙的嫉恨。他们没茬找茬、无端生有地打击迫害邓小平,说邓小平的整顿其实是复辟、倒退,还说邓小平是“还乡团”的总团长。

                                                        “四人帮”们连重病缠身的周恩来也不放过。批判他是“大儒”、“投降派”等等。丧心病狂的“四人帮”先后制造了“风庆轮事件”、“蜗牛事件”等等。但是这些在周恩来细致深入的工作下都先后得到了毛泽东的认可,从而瓦解了“四人帮”一浪高过一浪的进攻。

                                                        “四人帮”们眼看他们即将到手的大权却要旁落,江青等更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她最后串通当时担任毛泽东与中央政治局之间的联络员的毛远新向毛泽东告黑状,说邓小平的“整顿”等一套做法最终就是要否定“文化大革命”。

                                                        这是毛泽东最不能容忍的。于是,毛泽东利用一次会见外宾结束后的机会,正式“考验”邓小平:“小平同志呀,趁我还健在,由你主持一个政治局会议,把‘文化大革命’的结论做一下。还是那句老话:功过三七开。”邓小平的性格决定了他不能作违心之举,因此他回告毛泽东说:“主席呀,‘文化大革命’的结论我做不合适,我是桃花源中人。”毛泽东一听,大失所望。至此,他已认定邓小平在他死后必然要算“文化大革命”的账。

                                                        1997年10月,笔者参与筹建仿西花厅工作时,曾在北京听张树迎说,毛泽东和邓小平的上述谈话过后不久,小平同志就匆匆赶来305医院,心事重重地向周总理谈了上述事情的前后经过。这时的周恩来已是骨瘦如柴,他的生命已到了油干灯枯的最后尽头。可是,当他听完邓小平的汇报后,仍然瞪着眼对小平同志说:“你就不能忍一忍?”周恩来说完这句话后还把脸转向墙壁,表情十分痛苦。过了一会儿两人才又小声地亲切交谈起来。

                                                        周恩来当时的意图很明显,是想让邓小平在毛泽东面前隐忍一下。因为他和毛泽东都将不久于人世,等你邓小平平稳地接过这副担子后,你再去处理有关事情不迟。未来的中国是需要你邓小平的。

                                                        周恩来和邓小平两人在对待“文化大革命”的态度上基本是一致的,在如何富民强国的思路上也是基本相同的。但这两位伟人的性格却有着很大的不同,他们所采取的斗争方略也就有着明显的差异。

                                                        “你们要帮助小平同志做好工作!”

                                                        到了1975年的下半年,周恩来病情加重,偏偏又出现了毛泽东对邓小平的信任危机,而当时,国际国内有多少大事等待着处理?周恩来从我们党和国家的最高利益出发,毅然再一次举荐邓小平,这也是周恩来临终前就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所作的最后一次努力,也是一次拼尽全力的努力。

                                                        高振普回忆说,总理叫拿来纸和笔,半靠在病床头,随后请医生和护士们退到病房外。高振普知道他要写重要东西,因为一般情况下他是不会叫医护人员退出的。所以,等帮助周恩来坐稳后高振普也转身走向病房外。但周恩来叫住了他,因为当时没有人扶他已坐不稳了。

                                                        周恩来颤抖着,一手托着放有纸的木板,一手哆嗦着写字。邓颖超见他写字很费劲,还要用左手托着木板,就对他说:“恩来,你口述,我代你写。”周恩来可能考虑到事关重大,坚持说:“不用了,还是我亲自写。”当时高振普站在周恩来的右边,一边用手稳住周恩来,一边看着他写。信是写给毛泽东的,向毛泽东提议,仍让小平同志取代他自己在党和国家中所任的职务、位置。

                                                        高振普说,总理虽没写上“总理”、“第一副主席”,但当时他自己的位置就是紧接在毛泽东之后、王洪文之上的“二号”人物。周恩来写好这封信后,嘱邓颖超转送。但是,这封周恩来重病期间写下的诤言建议后来却没有任何音讯。

                                                        周恩来的病情越来越重,但他仍没有放弃支持小平同志“接班”这样一件大事。

                                                        据高振普回忆,有一次,邓小平、张春桥、王洪文、叶剑英和李先念等一同前来看望周恩来。周恩来环顾他的老战友之后,对靠近他头部的张春桥、王洪文说:“你们要帮助小平同志做好工作。”在场的人都听清楚了,但邓小平有点耳背,没听清楚。待他们退至病房门口时,邓小平问张春桥:“总理刚才说什么?”张春桥却说:“总理叫咱们好好工作。”竟然没有把周恩来刚说的原话告诉邓小平。

                                                        周恩来与邓小平的友谊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的20年代初。但晚年的这几件事却十分耐人寻味而又真情毕露,读了足以令人回味无穷。

                                                        《世纪风采》

                                                        江华也是公审四人帮的最高法官。

                                                        毛远新是当年历次常委会的一名成员,排名远远在后面,他只是支持了大家的申请处死张志新,关毛远新一毛钱的事,你得多看看书,了解一下当时辽宁省常委构成。起码也低了解一下张志新的真实死亡经过。

                                                        毛远新处死张志新?这是天下最可笑的事情。

                                                        通宝推:紫梁,hwd99,时间的影子,ccceee,翼德,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1)
                                                        家园 老田文章里面说了当时几次开会的诸位辽宁领导名称 -- 补充帖

                                                        https://www.hswh.org.cn/wzzx/llyd/ls/2013-05-02/10875.html

                                                        主要人员应该是黄和曾。

                                                        据一个辽宁的网友所说,讨论张志新案件的常委会议是黄欧东主持的,常委会议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对张死刑表示不同意见,都是赞成判处死刑的,毛远新也是赞成者之一,最后是黄代表省委签字上报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

                                                        当年公知是意图推责任给毛的,因为他是第一人,其实是邓。

                                                        • 家园 我很怀疑这个说法

                                                          张志新等几十人的死刑是辽宁省委提出申请,最高法院江华批准的。

                                                          根据法院网的说法: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6/12/id/229823.shtml

                                                          1957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决议,今后一切死刑案件,都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从1958年到1966年,死刑案件全部都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那场给国家和民族造成巨大灾难的“文化大革命”中,共和国刚刚起步的法制建设遭受严重摧毁,人民法院受到全面冲击,当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部分法官被下放“五七干校”,只剩几个留守人员时,死刑核准制度名存实亡。

                                                          既然都“名存实亡”了,我很怀疑"最高法院江华批准"这个说法。


                                                          本帖一共被 2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你可以怀疑,但是不能愚蠢,只是显示你不了解那个时代而已

                                                            名存实亡就是个谎言。

                                                            https://www.mzfxw.com/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18&id=124929&eqid=be165789000f0c890000000564604af9

                                                            苏铁山: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

                                                            3、1974年至1975年初,沈阳大北监狱将张志新作为从严处理的典型(因张新的“现行”言行)上报至沈阳市大东区法院,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又将张案上报至沈阳市法院,沈阳市法院建议改判张志新死刑上报至沈阳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沈阳市法院院长张铁汉在沈阳市委常委会上汇报了张志新案,沈阳市委常委会同意改判张志新死刑,市委副书记宋光代表市委签字确认,张案又上报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院长陈一光代表省高院签字同意改判张志新死刑。

                                                              5、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一个多月的认真复审,最后于1975年4月3日以江华院长的名义,核准了张志新的死刑。

                                                              1979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中央乐团张志勤《姐姐,我为你诉说》文,文中诉说:“1975年4月4日姐姐被秘密加处死刑……。凌晨,姐姐被秘密带到一个办公室,来了四条大汉,把姐姐按倒在地,头下垫一块砖,惨绝人寰地割断了她的喉管……。”

                                                              1、以上引用的七篇文章中,张志勤文、许俊基文、郭罗基文、 陈禹山文四篇文章均明确说张志新被割断喉管”,使用的词均为“割断”。

                                                              对此,我们反复找知情人进行了认真的了解。答复非常明确,所谓“割断张志新喉管”或“割断张志新气管”的说法都不是事实。事实是,当时为防止张志新呼喊反动口号,经沈阳市法院院长张铁汉的决定,在宣判死刑大会前,由沈阳市公安局卫生所的医生对张志新做了割破声带的手术。(经了解,此种手术,对其他死刑犯也曾做过)

                                                              张志新从未被割断气管或喉管,实际上被《光明日报》自己发表的文章所证实。

                                                              1979年9月5日《光明日报》发表《为真理而斗争—优秀共产党员张志新的英雄事迹》,该文编者按:“下面这个材料是根据张志新烈士狱中的难友和当时的管教人员提供的情况整理的,是对本报6月5日刊载的《一份血写的报告》一文的进一步的补充……”。该文记述:“据一位难友回忆,大会宣布把犯人押上来,张志新戴着手铐脚镣,身上绑着绳子,胸前湿了一大片,没有人押着,仍然昂首挺胸,迈着坚定的步伐”。——请注意,该难友没有看见张志新被割断了气管或喉管,也没有看见胸前的“血”湿了一大片。

                                                              该文记述:“据管教人员回忆,……张志新跳下刑车,仍然昂首挺胸,一步一步庄重地向行刑地点走去。”“到了行刑地点,张志新仍然昂首挺胸,凝视远方,俨如冬梅傲雪,酷似秋菊凌霜……”。——请注意,管教人员也没看见张志新被割断了气管或喉管。

                                                              其实,人们依靠常识,也可以判断出,一个被割断气管或喉管的人很快就会死亡,不可能参加宣判大会、上车押赴刑场、下车走到行刑地点。

                                                            2、陈禹山在《走向永生的足迹》一文中说:“1975年4月4日枪杀她之前,她被按倒在地上割断了气管,她呼喊、挣扎,她痛苦至极,咬断舌头”。请问,“割断了气管”如何“呼喊”?

                                                            1975年4月3日,张志新被改判为死刑。就在行刑(4月4日)前一天,她被人钳制在床上,喉咙被割开,声带被切断,且没有进行任何麻醉。

                                                            清明缅怀祭冤魂——再议张志新之死

                                                            作者:谭里和

                                                            1975年4月4日凌晨,某监狱红砖小楼,一个杀气腾腾的声音问道:“张志新,这是最后的时刻,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我还是要看判决书……”

                                                              “不能看,给你最后一次悔罪的机会,你如果认罪,我们还可以考虑……

                                                              “我的立场、观点不变!”这是张志新留给人间的最后一句话!

                                                              突然,四个人同时扑过去,两个彪形大汉将张志新仰面按倒在地上,用力按住她的胳臂,另外两名女警察按住腿脚,一把原本救死扶伤的手术刀切进她的喉管,鲜血喷涌而出,她抗争,但没有了力气,她呼喊,但没有了声音。

                                                              张志新站起来了,女警察却被吓得昏倒在地。两辆刑车在摩托车的押送下发疯似的向刑场奔驰而去,张志新昂首站在车上。枪声终于响了……

                                                              《刑场执行记录》载:“一九七五年四月四日十时十二分……弹中(张志新)头部、一枪击毙。”

                                                              这就是发生在中国上世纪文革后期的一幕——张志新之死。张志新的死,全是由于她的与众不同的思想和阐述这种思想的愿望。

                                                              张志新遭受了暴风骤雨般的审讯、谩骂、毒打、甚至还有狱警的侮辱。在押赴刑场前割破她的喉管,执行这一残忍的决定是为了防止她在死之前喊口号。

                                                              国家政治、经济领域的重大错误,比如大跃进、人民公社、多少人死亡等等,没有人受到追究;而普通的一出戏、一部电影、一篇文章、一本书,甚至一位弱女子的几句话便成了严重罪行,受到旷日持久的批判,以致被投入监狱、牺牲生命。

                                                              恐怕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像我们的国家那样,将一种意识形态凌驾于一切精神之上,而真正标志社会进步的人的独立精神人格反被视为草芥。视虚伪为正常、视自然纯真为邪恶异端,许许多多的悲剧便由此发生了。

                                                              加谬的预言我曾经不懂:“革命首先企图实现引起革命的反叛精神,然后革命又迫使自己否定反叛精神,以更好地肯定自身。”是张志新用生命证明加谬又为世界添了一条真理。

                                                              张志新,一位“对于一切被践踏与被欺辱者怀有无上悲悯”的47岁的母亲,她的遗作《谁之罪》是我生命里读到的最泣血的诗句:

                                                              今天来问罪,谁应是领罪的人?!

                                                              今天来问罪,我是无罪的人!

                                                            这种作者不是精神病?

                                                            • 家园 名存实亡可能是真的

                                                              也就是当时的最高院可能就是个橡皮图章,这一步手续是有的,但是并没有认真地去做审核工作。而且张这个案子,按照当时的情况,最高院也不可能不核准执行。

                                                              • 家园 并没有认真,你如何证明呢?要知道不是都处死了啊

                                                                你这个橡皮图章说,依据是啥呢?得互相有逻辑吧?

                                                                苏铁山文你看全了吗,知道他作为另一个当事者说的啥吗?

                                                                按照当时的形势最高院是受到了谁的压力?

                                                                你的意思是指毛主席,依据在哪里?毛主席治病,邓小平整顿你知道么?

                                                                你以为文革杀人很容易吗?看来你是认可当时确实经过了程序,而不像懒厨河友瞪眼编瞎话,不承认有程序,对不对?

                                                            • 家园 我是否愚蠢压根就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推翻我引用的这个说法:“死刑核准制度名存实亡。”,毕竟,如果这个说法是真的,核准死刑这锅,不能甩到最高法院去吧?

                                                              请留意,我引用的材料来自中国法院网,刊于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有名有姓叫陈永辉,多少算是有点分量的吧?

                                                              你要推翻这个说法,原本也不难,就看你能不能找到一些资料,说明文革年代,最高法院一切工作有条不紊,正常运行,这就足够推翻我引用的说法了。

                                                              但是你自己看看你复制黏贴的材料,哪一条能够证明"最高法院一切工作有条不紊,正常运行",哪一条能推翻我引用的说法吗?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文革中后期死刑复核不大可能由各省自行决定

                                                                首先声明:我对这方面的相关材料并不熟悉。仅凭个人回忆。

                                                                文革初期,湖北地区尤其是武汉高校“武斗”期间,曾发生过多起人命案。相关负有责任的人员随后被有关部门长期关押待审。

                                                                文革后期,我父亲所在公安预审部门负责相关案件的审理。案件中几个负有人命责任的“造反派头子”,按当时的法律可判死刑。但当时湖北省相关部门没有权力做主,(我猜测即使有权力也不敢/不愿做主----出于政治原因)。于是向中央请示。我小时候问过父亲:“结果如何?”父亲回答说:“中央文革不表态,我们就没有执行。本来也不想杀他们,就继续关着”。我追问:“后来如何?”回答:“文革后,都重判了”。(我没问是死刑还是长期徒刑,个人感觉应该是后者;如果有了解相关资料的河友,非常感谢能赐教解惑)

                                                                另外,据最高人民法院原刑一庭庭长王永成回忆: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此阶段死刑案件由各省革命委员会判决,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全院无记名投票选出10名法官组成小组,与军代表一同专门负责死刑复核相关工作,王永成正是这“十人组”的组长。

                                                                通宝推:湍流VII,桥上,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你说的这个我能理解

                                                                  理论上,确实是由最高法院核准死刑,但是,如果实际上,如果最高法院不能正常运行的话,由最高法院来核准,又有何意义呢?

                                                                  这个就是我质疑的重点了。

                                                                  • 家园 文革大部分时期,法院检察院工作都是由公安机关行使的

                                                                    感谢您的认真,促使我终于找到了曾经长久困惑的一个问题的答案:小时候父亲曾讲过“法院、检察院工作那个时期就是公安机关下面两个部门” ---- 当时非常的不理解,以为父亲是随口说说。今天做了一点查找,与兄台分享。

                                                                    1、法院:

                                                                    “1967年12月,中央决定对公安机关(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实行“军管”,人民法院成为公安机关军管会下属的“审判组”,公安机关军管会开始行使国家的审判权;至“文革”后期,人民法院才逐步恢复”

                                                                    2、检察院:

                                                                    在 1970 年 2 月 15日的宪法修改小组会上,康生提出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他提出,现在的“立法、司法、行政是分离的,但实际情况是统一的,这是最大的矛盾”,解决办法就是要“立法、司法合一”,由“公安机关行使检察院的职权”。后来这在 1975 年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为,“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

                                                                    原来当年父亲讲的,都是史实。

                                                                    当然,文革大部分时期,虽然法院与检察院的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但是也不是到了大部分时期“不能正常运行”的程度。我印象中,文革大部分时期,公安机关是维持运转的,否则这么大的国家,内部早乱了。我父亲刚参加公安工作那几年的单位上级、老同事,在文革大部分时期都是正常工作的,里面就有包括从事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改局等部门工作的很多同事。

                                                                    至于您提到的死刑复核权问题,由下面这段描述:

                                                                    从1967年初开始,中共中央决定介入地方的 ‘文化大革命’,实行 ‘军管’……到1968年上半年,全国公、检、法均被 ‘军管’或者派驻军代表。法院的审判职能由公安机关的军管会属的 “审判组”代为履行。

                                                                    这也是与前文引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刑一庭庭长王永成回忆相符:即死刑复核工作,还是由他们这些专业法官参与的,在军代表领导之下。

                                                                    通宝推:青青的蓝,死扛着,凤城,桥上,翼德,
                                                                    • 家园 哈哈!估计这是西西河最过瘾的事情

                                                                      一个无意中提及的历史话题,居然能用令尊的回忆来印证!

                                                                      其实,历史上发生的事情,我们无法时光倒流去改变,能做的,最多只不过是了解清楚当年为何会发生这些事件。麻烦在于,一个事件的发生,往往是由多个因素导致,哪个为主,哪个为辅,不容易弄清楚,这个就是河里文革派改开派争议的根源了。

                                                                      愚以为,了解清楚为何当年法院会实施军管,军管为何最后被取消,军管有何优劣,比辩论张志新的死应该由谁负责更有意义。

                                                                      PS:不知道方兄有没有问过令尊,他觉得“法院、检察院工作那个时期就是公安机关下面两个部门“是否合理,优劣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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