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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林党有那么坏吗? -- 狂草舞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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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明朝的司法改革

      朱元璋死了之后,官僚们心心念念的就是改革,必须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条需要改:《大明律》规定贪污八十贯就是死刑,这种恶法必须改。

      1500年,《问刑条例》颁布,明朝司法改革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废除了贪污罪的死刑。

      首先,《问刑条例》废除了贪污罪的死刑。《大明律》规定贪污八十贯就是死刑。虽然朱元璋死后这条法律实际上已经很少被执行,但它始终是悬在贪官污吏头上的一把刀。偶尔有清官主政,严格执行一下的情况也是有的。《问刑条例》终于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对于贪赃之罪,明确规定最高刑罚是“发附近卫所充军(弘治《问刑条例》单刻本239条)”。

      其次,《问刑条例》把花钱赎罪的范围扩大到几乎不受限制的地步。《问刑条例》规定: 不管什么人,除了犯谋反、谋逆等少数重罪(也就是所谓的‘真犯死罪’,相对于‘杂犯死罪’而言)必须处死的以外,其余罪行,不分笞、杖、徒、流、死罪,全都可以通过缴纳规定数量的炭、砖、米等财物来赎罪。

      这一规定几乎就是对朱元璋《大明律》的彻底颠覆。《大明律》对用钱物赎罪的范围规定得很窄,只有少数几种:

      首先是“存留养亲”,就是独子犯了罪,为了让他可以照料父母,允许用财物赎罪。

      其次是“老少废疾”,也就是老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可以赎罪。

      第三是过失犯罪。

      最后是妇女——作为底层出身的伟大人物,朱元璋比较重视保护女性权利,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给女性以赎罪的特权,避免女性遭受鞭笞和刑杖等羞辱性的处罚。“明朝普遍允许妇女以钱赎罪,其做法十分宽松和纵容”。

      此外就是比较轻的罪行,只被判处鞭笞的罪可以花钱免打。其它的一概不许赎罪。

      《问刑条例》这样一搞,就等于宣布大明朝成为了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天堂:只要你不造反,不杀父杀母,其它不管犯什么罪,都可以用钱来搞定。不管贪多少钱,最高刑罚就是充军,而且还可以用钱来赎,贪得越多越划算。

      《问刑条例》是对朱元璋立国精神的背叛,是官商利益集团的巨大胜利。把悬在头上的“恶法”巧妙地废除之后,他们就可以更加放心大胆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

      通宝推:唐家山,
    • 家园 席亚洲的观棋有语 096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715947536?vd_source=8d93c256bfdf4ddf8b8c75ad8ec51c58

      里面讲了挺多问题的,包括东林党,阉党,辽东将门和财政问题,都讲明白了,算正本清源了。

    • 家园 开新帖好,好评。东林党几百年没建立一个制度让大家好好商量做事

      我虽然不是保皇派,但是也对东林党搞死皇帝很有怀疑。

      这不是个好事情,而且,东林党也太自私了。

      毛主席的产生是中华伟大爱国文化的生生不息,不认为是东林党的遗存,救国图存,轮不到东林党来摘桃子。

      正如我之前所说,蛮清初期反清、太平天国东林党也结合过,但是,他们还是最后放弃了太平军,不是好东西!!

      皇帝、张居正道德我不关心,国家强大才是需要。因为张居正,万历皇帝那样,还有什么朱祁镇这样的恶劣典型。

      不过,明朝确实没几个正常皇帝,朱元璋还算可以,还是开国皇帝,却被骂成那样,也是醉了,虽然明朝知识分子似乎尊敬朱元璋,但是我个人觉得不可信,其实是反的。

      我倒是不想搞屠杀全部文人,但是可以肯定,这些文人滚蛋出去,应该对于中华文化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了解朝鲜历史,就可见朝鲜被这些文人祸害成啥样子了,我们也几乎类似另外一个朝鲜罢了。

      看看这些年的明穿小说,朝鲜和明朝都被描述成啥样子了,这可以算中国网络小说的文革吧,呵呵呵呵。

      我不认为是大家误解了明朝,或者说贬低了明朝,因为确实很遗憾,遗憾。

      明朝这些知识分子的行为,真的让中国人有点灰心,不过我也赞成国家针对性的扳回一些,毕竟这是我们的历史,就是曾经发生过的。

      那些网络上百度百科赞颂的那些明朝人物,真的需要国家认真调整说法了。

      徐渭斗严嵩也叫光荣?哈哈哈哈,太笑人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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