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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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吴副局讲话不靠谱

          这个案件的性质是一起意图卖淫引起的轮奸案

          李再磕已经磕了多次了。

          她没有遵守职业道德,但她利用了法律。

          什么是她该遵守的职业道德?

        • 家园 是否卖淫确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是否受外伤和是否愿意

          杨女如果真的是卖淫,仅仅构成为她再次撒谎的一个证据(当然有人认为因为钱财等原因而强行与卖淫女发生性行为与普通的对妇女的性意志的违反即强奸不同,因为卖淫女对性已经不敏感,只能认为是对卖淫女的一种财产权的侵犯---卖淫女已经把神圣的性等同于财产,这个观点我是在新浪微博上看到的,我认为这个观点有一定的道理),构成为她的口供的可信度不足的一个证据。

          关键的问题在杨女是否真正受了伤,以及是否真正是不情愿与对方发生关系?

          这一点,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要求调阅一伙人走出8915号房间的监控录像是十分合理的,但是这个合理的要求被法院否决,这本身就是中国法制的制度的不合理的一面(中国刑法规定,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权调取证据,辩护律师只有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这也就给了司法机关徇私舞弊的相当的空间)。

          如果那个录像可以调出来,那么杨女是否真正在房间里就受了伤?(因为杨女的伤情报告是三天以后做出来的,而且人们也怀疑脑震荡的检测报告)---另外从一伙人走出房间和酒店的神态,可以看出杨女是高兴还是抗拒这伙人等等---也就是说可以看出杨女是不是真愿意与这群人发生性关系---哪怕仅仅是进行了手淫?

          录像不去调,面对人们那么多的合理的怀疑,你不能用证据来推翻合理怀疑,你说的话又能够让多少人心服呢?

          再说这个司法局长的话也古怪,什么谈判不成,就算是卖淫的时候杨女嫌对方钱太少,那也不应该狮子大开口一下子要求几十万的赔偿,这叫做谈判吗?这个叫做勒索?

          而且这个杨女还是与夜半酒吧经理一起进行“谈判”的,杨女与夜半酒吧到底是什么关系?

          司法局长所说的杨女违反了职业道德?违反了哪个行业的职业道德,他确定了杨女是什么职业吗?还是他说的是杨女违反了性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总的来说,这个司法局长的观点比较中庸,容易被更多人接受,但是并没有接触到事物的本质。

          如果司法局长真的是称职的话,那么很多人怀疑包括王某供述自己受到了严刑逼供,为什么不去调查一下是否是事实?

          一审李天一方就提出调阅审讯同步录像,而法院拒绝了,你作为一个司法局长,就不想着调阅审讯录像,而是在这里猜测?

          一起本来很简单的案件搞成这样,京城司法界确实已经变成了笑柄。为什么不敢公开审判词?

        • 家园 还有个名气更大的,也跟你看法一致,

          一个清华大学的教授,声称强奸陪酒女对社会危害小

          一丘之貉

          我就纳闷了

          在这个事儿上羞羞答答的承认“即使那几个轮奸犯罪有应得”,话题一转就开始拿着放大镜对准杨女,道德谴责?

          你们这样的人怎么就有脸整天把毛主席挂在嘴边

          • 家园 法院的判词说受害人的身份和本案无关
          • 家园 我再说一遍,弱者也不拥有天然正义

            我们要的是公正和平等,是抛弃一切外在物质、地位、等级等等之后的平等。

            在法律面前要人人平等,在道德面前也要人人平等。

            李某某轮奸要受罚,杨女士就一点责任没有?即使法律层面她没有,道德层面也没有?

            如果杨女士有错,但因为她是弱者就可以免于受罚,那世界上还有什么公正?

            • 家园 弱者就一定正义?

              谁还会这么认为。

              关键是正义

              杨女士有罪么?

              法律为什么不判她?

              李家请三任律师、请得动清华大学教授、请得动法学专家组、能上凤凰卫视

              李家为什么不反诉她敲诈?

              他们都比你笨?

              反倒是你口口声声杨女士和酒吧敲诈,更可气的是把李家打扮成弱者。

              法律判定杨女士及酒吧敲诈了么?你为什么张口就给扣上罪名?

              道德?这社会配得上谈道德的人不多--话很偏激,但是是事实。

              你一个不讲事实张口给人扣上“敲诈”罪名的人,有什么资格讲道德?

              道德?即便是卖淫女,也比现如今社会上那些风光人物道德高尚。

              讲道德?我呸。

              • 家园 你已经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了

                在你那里,无非是立场先行,和你意见一致的,就是好人,和你意见不一致的,就是坏蛋。

                如果你是个小孩子,我原谅你;如果你是个成年人,我只能表示遗憾。

                坦白讲,你不具备和我讨论问题所需要的思考和质疑能力。

            • 家园 法律上没有就是没有

              道德上现在不是有的人在这里口诛笔伐的,包括老兄你。法律上的惩罚是坐牢,道德上的惩罚除了这里灌水指责什么还有其他什么办法没有?老兄你认为道德上有问题大可以继续口诛笔伐下去,至少西西河还不禁止大家从各方面评论这个案子。

            • 家园 怎么处罚,道德在法律面前就是个屁啊

              违法了,是刑法。受害人违犯什么了,本来不想回帖了。实在是气不过。那个局长啥的言论他都不应该当局长,还职业道德,哪门子的职业,就是卖淫女也有不被强奸的权力,不敢质疑法院,就往受害人身上泼脏水,和清华大学的叫兽一丘之貉。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说了,受害人的身份和本案无关,受害人在遇害后和李家联系也和本案无关。

              弱者,强者,没有同情,只有一点,你违法了,那好,十年等着你。你犯错了,你得接受处罚。

              • 家园 问题不在这。

                判决,就是要排除掉可能性,由证据链推出一个唯一确定的真相。

                我前面就曾发言,说即使现场房间没有办法去还原。那么隔壁房间有无住客等?有无听到打斗等?

                一审的律师很不专业。揪住杨某身份。其实对案件没有帮助。二审抓住了重点,紧邻的房间对面就有摄像头,直接就可以看到杨是否被挟持,出来的时候面部是否带伤,表情如何,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还有宾馆入口处录像。虽然不是直接证据。但都是很有力的佐证。毕竟物证不像口供那样作伪。但法院拒绝调取。

                这些要求不算无理吧,为什么视而不见?合理的可能既然有物证可以佐证,那为什么不采纳线索,调查一下?怕节外生枝结不了案?李的支持者很多都是要求以证据说话,质疑的是可能性都没排除掉,单凭口供定案。

                这不算质疑一审法院还什么算?二审辩护律师根本就懒得去再分析被害人,找的是直接的线索,泼什么脏水了?你这纯属先定了立场再找话说。

                我想案件辖区的司法局应该有资格看卷宗的吧?不会无凭无据白痴一样的发表意见。

                • 家园 问题在这

                  二审抓住了重点,紧邻的房间对面就有摄像头,直接就可以看到杨是否被挟持,出来的时候面部是否带伤,表情如何,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还有宾馆入口处录像。虽然不是直接证据。但都是很有力的佐证。

                  你这个疑问,我刚听到李家律师提出来,也觉得很有道理.后来正好有个机会,问了一个政法系统的朋友.

                  他的回答是这样的,再提取佐证,看起来简单,不过在执行程序上,要重新把案子重新发回给公安部门(法院没有刑侦权力).

                  李家律师当然可以提出提取新证据的建议,但是,在什么时候提?一定要在庭前会议上提(还包括对刑讯逼供的质疑等等).如果当时没有提出来,法律术语叫做失权.这个,有点类似于我们当学生的时候,考卷发下来,要在15分钟之类检查有没有发错发漏,你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再提出考卷有问题,监考老师也就不予受理了.

                  李家现在已经失权,二审再提调录像,那么仅仅是在理论上有被受理的可能了.

                  老兄不妨从另外一方面想想,这个案子几个月前,被退回重新刑侦一次,庭前会议又开了两次----这绝对是老艺术家(以及更高级别)才能享受的待遇了.难道现在二审律师说调录像,法院就得把案子再发回去一次?那么,假设录像上还是看不出来什么问题,但是李家又说还要查其它玩意,法院该怎么办?再退回一次?政法系统总不是李家开的吧?

                  按照我这个朋友的说法,这个案子二审前早已无悬念.在法律上,梦鸽的无罪梦,只有一个实现的可能性----那就是杨女士改口.二魏还有小张一起改口,都不见得有把握(因为当被告的口供前后不一致的时候,法官有权选择相信哪一句).

                  在法律上,Timing很重要.现在李某某入狱,马上又有一个关键的Timing---是否认罪服法.而认罪服法,是获得假释减刑的前提.如果再错过这个,那么就准备把十年坐满吧!

                  • 家园 其实作为一个看热闹的P民,我只关心真相

                    或者再高尚一些,我还关心社会风气,支持社会公正。

                    法律什么的,其实我不太关心,只要不扭曲事实,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我没意见,即使有人利用了法律,我也能接受,这就是游戏规则,既然玩游戏,就得守规则,即使有人利用规则作弊,在没改规则前,也只能遵守。

                    但这不是问题的全部。

                    除了法律,我们中国人一向有讲天理、良心的传统,除了法律要称一称外,我们中国人还习惯用公道、良心去称一称,看看事情公道不公道。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不能接受这个判决,我认为以现在披露的事实来看,这个判决是不公道的,只反映了事实的一个侧面。

                    假定那帮小霸王把一个不愿跟他们出去的女孩子强行带走并加以轮奸,那我完全支持这样的判决,并认为他们是罪有应得;但如果是女孩子意图卖淫,后来因其他原因演化成轮奸,我虽然可以接受法律上轮奸的判决,但我觉得公道地讲,应该说事出有因,即使法律上那帮小子应该承担轮奸责任,意图卖淫的女孩子也是引诱他们犯罪的起因,需要给以谴责。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搞清楚杨女士是否意图卖淫是有必要的,是还大家以公道的前提。但这个案子奇怪的地方在于,公检法似乎很不愿意探讨这方面的可能,轻易就放过了张某某和酒吧,这就难免不让人产生是否酒吧在操纵事件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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