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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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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扯淡,一个人多次撒谎了,她的供述的证据力还能够有多大?

                                            就像你身边的一个人,跟你多次撒谎,你会把他的话当成参考吗?

                                            杨女多次撒谎,那么就说明了她其他所说的话的撒谎的概率也很大

                                            而证据是什么,是必须保证真实的概率很大的东西---虽然不一定是百分百的真实,但是有这样大的真实的概率与其他的很大的真实概率的证据结合在一起。

                                            比方说酒店服务员说没有看出杨女有什么异常---如果她说的话仅仅有90%的可靠性,而酒店保安也说杨女没有异常,如果他的话也仅仅有90%的可靠性,那么两个人同时说错的可能性就很容易计算出来

                                            是10%*10%=0.01即他们的话的可靠性是百分之九十九,经过两人的相互印证,就基本可以断定其为真实情况。

                                            但是杨女这样已经撒了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谎言的人,她的话的真实的概率那么低,就是她的话与其他人的话相互印证,那么又能够说明什么问题呢?

                                            我们假设小魏的供述的可靠概率是90%,而杨女的话的可靠性概率为10%

                                            那么两人的话相互印证的话,可靠概率是1-0.1*0.9=91%

                                            也就是说杨女这样的撒谎连篇的人的话对于人们对未知的可靠性判断仅仅增加1个百分点,基本处于忽略不计的范畴---即因为她经常撒谎,她的话作为证据的效率非常的小了。

                                            在这种情况下,法庭接受杨女的口供是不是荒唐了些?

                                            通宝推:tesst,
                                          • 家园 我的理解是,最后还是法官说了算?

                                            而是要先经过法庭的交叉质证,确定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还是需要排除。

                                            比如说,这家伙的证言一共说了十句话,基本上对A方有利,B方的律师找出五句有瑕疵,把这家伙驳得满脸通红.

                                            这时候,法官有两种选择,一是说,这家伙的话完全不被受理,二是对陪审团说,有问题的五句,请无视,另外五句接受.是这样吗?

                                            • 家园 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由于时间、观察位置、个人记忆及理解能力的差异,与其想要证实的案件真实情况出现偏差,模糊,说不清楚等,这种情况在法庭上常见。并非所有与已知事实不符的证言都是伪证,这种差误也不必然导致其证词完全无效。除非这种误差大到足以让人怀疑证人的作证能力。但假如证人所作证言明显且故意偏离已知事实,那此人的作证能力必然要被严重质疑。此时假如法官还是仅限于抛弃已被揭穿的谎言,那恐怕对方律师是不会那么好说话的。

                                            • 家园 对!法官对证据的判定有最终裁量权。但根据证据判定是否有罪

                                              是评审团的事,不是法官的事。分工非常明确

                                              • 家园 那么,有一种说法

                                                如果发现证人的证词里面有谎言,那么他的话,会被排除,因为法官没有义务,来检查你哪一句是真,哪一句是假.

                                                也是法盲的观点?

                                                在德国,法官是有义务,来检查你哪一句是真,哪一句是假的----我以前还以为只是大陆法系是这样的呢.

                                                • 家园 这应该看对立双方在法庭上使用的策略和对应能力了。

                                                  发生谎言这一方会尽量要求法庭只排除与谎言直接相关的证据,而对方则会针锋相对。

                      • 家园 喊口号是没有用的。

                        其实你多看一下之前的帖子,很多观点都已经讨论过了,我也懒得去复述。我就聊聊自己的看法吧。

                        有两个人的DNA,所以“轮”字就坐实了,性质就不一样了。

                        “杨女的口供明明在撒谎”, “人证和物证,均都漏洞百出”,这个只是某些人的看法,也有很多人不这么看。法庭更不这么看。

                        “连上法庭接受辩方质询的勇气都没有!”,不出庭是法律容许的,经过法庭批准的。

                        “一定要把宾馆服务员,下岗家庭出身的王某拉来陪死吗”,既然“轮”字坐实了,所牵连的罪犯,当然要判刑了,不能因为他穷,就可以免罪吧?

                        更何况杨女,一审因为太激动没有出庭;二审没有任何理由,又没有出台。都是法院自己在唱独角戏,这个受害者,连上法庭接受辩方质询的勇气都没有!

                        兄台用了“出台”两字,估计对法律常识也没有什么了解,我看就不必辩论下去了吧?

                        • 家园 说服务员,估计是想打悲情牌

                          早干啥去了,人家是将军的儿子,你是个狗屎啊,跟人混到一起去,如果没有舆论,估计死得更惨。哈哈。

                          人家出事了,有人罩着,律师,家庭都是后盾,你有个屁啊,还跟人一起混。混就混了,还干出了禽兽不如的罪行(此处采纳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啊,不是个人演绎),活该。早干啥了,服务员就老实呆着得了。

                          对于强奸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保护受害人。梦鸽要求公开,不知道处于什么想法,估计是想把大家的视线引导被害人身上吧。如果公开了,就算是他儿子是犯罪了,受害人也跟着倒霉(再一次的伤害),他不吃亏。同时,把皮球踢给法院,引导舆论。对于稍微懂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涉及到强奸案和未成年人都是非公开审理的。

                          真是拿别人都不识字,都看不懂法律文本呢。

              • 家园 应该先看看这贴

                方解石:哇,好专业呀,原来如此!

                但是在国内恐怕比较困难。我们实验室实验生物最小的约有0.7mm,粗细大概在0.1mm左右,近似圆柱体,这样的小生物,大概一只很难提取出足够我们实验用的DNA。我一般都是用起码二十只以上来提DNA。提取一份DNA加上PCR的成本大概不到一百块。大概是所用试剂还是有点太便宜的原因吧,效果不好。但是我相信,目前国内除非特殊用处的研究单位,一般也就这个水平了。所以,一次排出的精液理论上来说一定是能检出,但是不能以未检到DNA来排除作案可能。有可能量太少,或者其他缘故导致实验出现偏差,最终导致实验不能检出。如果带套,那更是肯定检不出来了。

          • 家园 应该先看看此贴

            野博:别听法盲们瞎说,什么DNA什么卖淫的

        • 家园 你把李某想象得这么坏,可是只有李某有打人的历史记录

          别人没有。

          就是李某他们真的这么坏,并且不懂事,这也不符合最基本的心理学。

          对于此案,很多人---包括内蒙古满洲里文明委秘书长姒传双(博客外链出处认为有必要引入测谎仪。

          而测谎仪的主要工作原理就是人做了坏事,说了谎话以后会自然而然的紧张,各种生理指标与他没有说谎以前完全不同。

          所谓杀人不眨眼的人其实也紧张,不过得到了一定的掩饰,但是要做到轻松随意是不可能的,否则测谎仪之类的仪器就无效了。

          在中国,引入测谎仪是得到了法律的肯定的。

          我说诡异,是说这段视频的删除和保存的选择很诡异,周翠丽的以及其他人转的周翠丽的视频都给删除了,保留在网络上的只有在视频后面附有一段断章取义的评论(用四分钟片段视频否定陈枢他们看到的半个小时视频的解读)

          • 家园 坏人做坏事就一定紧张吗

            坏人难到就不可以是影帝吗,就不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吗。

            这个人的博客看了,通篇都是转载,几乎都是挺天一的。

            指向性太明显。没有自己的思考。

          • 家园 只只会从自己的愿望来臆想,而不会思考。

            我说诡异,是说这段视频的删除和保存的选择很诡异,周翠丽的以及其他人转的周翠丽的视频都给删除了,保留在网络上的只有在视频后面附有一段断章取义的评论(用四分钟片段视频否定陈枢他们看到的半个小时视频的解读)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周翠丽因违反律师的职业规范开始被处理了。

            周在二审宣判的法庭上,违反正常的法律程序进行证据的质证,因此被法庭驱逐。这是明确的藐视法庭的行为,在美国的法庭上法官有权直接拘留这种行为的律师,并决定关押的期限。中国的法庭真是太宽容了,居然允许律师如此放肆。

            周在公开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包括所谓的视频,直接违反了此案件法庭不公开审理的要求,也是藐视法庭的行为。现在给删除了,不是很正当的吗?

            内蒙古满洲里文明委秘书长姒传双认为有必要引入测谎仪
            他是什么人呀?他又有什么权力要求公检法在此案中使用测谎仪?警方只要认为收集的证据能够让检方同意提起公诉就行了。在法庭上没有用测谎仪也不能否定其它对李不利的证据。

            • 家园 都是些枝节问题,从开始到现在

              法院的信息就没有公开过,所谓的两个人的精液啊,什么视频啊,谁知道真的假的,都没有人证实。

              就在网络上炒作,引导舆论。现在不思考的人太多了。

              建议在盖楼之前,先详细的分析一下法院一审判词。

              测谎仪只能是辅助手段,办案有好多技术手段,河里应该有专业的警察,见到他们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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