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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曾祖父之死 -- 往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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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还是不真实

          1、一个生活在农村的饱经风霜的农民不可能不知道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更不会在仅仅几天的时间内就被饿死。这是最起码的生活常识,更何况他生活在出产比较丰富的南方。要是都像你所说那样,经过类似于电影《1943年》那样灾荒的中国人民估计早就都饿死了。

          2、据我所知从50年代一直到现在,农村基层政权不可能刻意为难一个烈军属(在中国,拥有烈军属身份从来都是一个崇高的精神奖励,走到哪里都会被别人高看一眼,礼让三分,即使他的家庭是地主成分!)。

          3、“我不过是一个学历很低的最底层蚁民,有必要编故事来蒙河友吗?”

          ——————这个东西不好说。很难断定你的目的是什么。现在网上什么人都有,而且有的“生活经历”描写的比你这个更感人的都有。

          • 家园 那3年有饿死的,这个大多数人都不否认

            但这依然不能证明这篇“回忆录”是真的。

            从楼主的叙述来看,似乎是福建长汀、武平、上杭、永定4县的客家人。自57年遭遇小冰期以来,随后数年各地气候都不正常,在58年即出现大旱,包括闽粤。福建58年3月遇雹灾,5月福建山区特别是闽西遭遇强降水,出现大范围山洪,受灾严重。虽然全国来看灾情不严重,该年算是很平和的年份了,收成也很好,但福建是有灾情的,且不轻,可是在楼主帖子里似乎是风调雨顺,似乎只是大办食堂、某些人的恶性以及上中农的成分造成他曾祖父的死。

            59、60、61年的灾害是全国性的,可以说出了西藏,各地都有灾害记录,且几乎都是100年来最严重的(这个和百年一遇还不是一个概念,百年一遇指的是重现期的概率,而这个是真实发生的),但在楼主的帖子里,这些都看不到。

            不过,我觉得问题最大的是拯救宗族。楼主应该是闽西客家人吧,客家人宗族观念特强,因此尊卑等级观念也非常强,一个年轻人(按他曾祖父死亡事件算,在拯救家族时,其年龄大约在20岁左右)会有机会有能力去拯救宗族?他拿什么去赎回宗堂山宗堂田。

            一般而言,只有具官僚背景的世家大族才可能有大规模的族田并建祠堂,即便在富庶的江浙等地,有宗堂山宗堂田也很少,在公认富裕地区苏南地区,除了吴县、常熟、无锡等地外,其他地区并无此类大族,大多数地区整个县也没一个有族田的世家大族。

            楼主这一房的先祖偶发横财,拾得黄金万两,有钱购置田地山林,好吧,这个问题看上去也算是解决了,那楼主的家族应该是该地区至少是该县最大的世家了。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既是世家,既是客家人,规矩是有的,且很大,比如说族产和家产的概念。宗族内的宗堂山宗堂田应为宗族所有,非一房所有,更非一家所有。宗堂山宗堂田一般而言不是买来的,而是绝户人家遗留的,以及部分大房捐赠的,因此,有资格卖族产的,特别是宗堂山宗堂田的,怕不是某户人就可以做的,必须由族长决定且全族同意方可。

            在世家大族里,房与房之间的贫富差异是很大的,主要看是否嫡系,只有嫡系有资格继承主要财产,其他房系是没资格的,因此衰败是必然的,很多非嫡系给嫡系打长工,这个不是懒不懒、吸不吸鸦片就能改变的。

            楼主曾祖父所在的那一房,有黄金做支撑,想必是族内大家,有话语权的。不过呢,在卖族产时却没有了话语权,这是一个漏洞。第二个漏洞是,楼主曾祖父以20岁之龄就可以花巨资买回宗堂山宗堂田(这个前面已经说了,有族田的家族不多,可见非大家不能维持,非大财不能购置),他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用什么来买?不要告诉我是靠盐水配饭,从嘴里是省不下这么多钱的,即便他从一出生就开始省。

            那么楼主曾祖父是变卖自己房里的财产去赎回族田的吗?干嘛这么费事,捐赠本就是族田的一大来源,他完全可以捐赠啊。

            但又出现一个问题。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除了不吸鸦片外,还没机会展示其他长处,那他怎么可能有资格处理房内财产呢?一个房十几、二十户人,即便他是嫡系,只怕在20岁左右也不可能有资格处理房产。

            该文还有一个大漏洞,即上中农成分。从文中可以看出,楼主曾祖父在解放前并未破产,所以才会引得土匪觊觎财产,那么在土改时,无论如何也不会仅为上中农,否则前后太多矛盾了。

            首先,既然之前购置过大量山林农田,又不见变卖家产,还赎回了族产,则解放时楼主曾祖父这房这户的土地不会少,否则前面的铺垫就莫名其妙了。其次,在1934年长征时,楼主曾祖父家已经只剩两口人了,直到1949年(没写楼主的祖父在此间娶妻生子)。一个只有两口人的家庭,可以耕种的土地是极其有限的,即便有大牲畜也是要雇工的(文中没写有没有大牲畜,呵呵,如果没有,雇工是必然的)。

            在宗族里面贫富差异也是非常大的,雇佣同族人做长工是常见的事,如果楼主曾祖父的土地少到不需要雇工,则前面说的拯救啥的就是笑话,如果土地多到要雇工,怎么也不可能是上中农。

            当然,也可以说楼主曾祖父在与那个土匪打交道时败了家。不过,即便败家了,土改时也不可能是上中农,还有个更适合的成分等着呢——破落地主。陶铸的成分就是破落地主。

            • 家园 划分上中农、富农、地主是这样划的:

              当然,也可以说楼主曾祖父在与那个土匪打交道时败了家。不过,即便败家了,土改时也不可能是上中农,还有个更适合的成分等着呢——破落地主。陶铸的成分就是破落地主。

              地主有地,雇长、短工种地,自己不劳动,无论田少田多。我见过一个小地主,破落地主,只有20亩地,但是自己不干活,也不会干,过的日子也不算滋润,但是仍算是地主。

              富农有地,雇长、短工种地,自己劳动,而且不少干,不是只捡麦穗哈,无论田少田多。

              上中农有地,自己是主要劳动力,也雇工,无论田少田多。

              地主和富农比较容易划分,富农和上中农的界线有时候会有点模糊哈。但是常见的富农和上中农都是种地好手,而且比较精明,会经营。

              • 家园 看过不少土改的资料,其实各地标准无法划一

                首先,土地数量的多寡是其中一个标准,但只是相对的。关键是“剥削量”。而剥削量的多寡标准,其实是个地方标准。客籍即便已繁衍数代甚至几十代,和土籍的矛盾依然是很重的,这个可以看当年在井冈山的土客之争。客籍受土籍排挤,大多避住山区,因此,客籍的地主标准,会比大多数地方的土籍低。

                土改一般而言不是一次完成的,很多地方搞过二次土改(《翻身》里似乎有描述,记不得了)。土改时,家里有无参加革命的,并不是划分成分的考虑标准,不少中共高官的亲人在土改时被镇压了,这也说明了有无烈士不影响成分划分。当然,各地宽严标准不一,但对老区来说,参加革命的太多了,出烈士一般不会影响成分。

                对于比较贫困的农村地区,完全不从事生产的人几乎没有,即便是地主也会从事一部分生产,但是雇工(长短都包括在内)比例高,且地主的生产资料比较全面。

                楼主提到过自家的生产资料占有情况,我前面看漏了

                好日子不长,要成立合作社,大家的地和所有生产工具都交出来,一些人没牛,我家的牛及全套犁耙农具却都要归公。最让曾祖父心痛的是一座榨油坊,周围村民的茶果,都要到曾祖父的榨油坊榨成茶油,每年能赚不少钱
                。首先,榨油坊在大多数地方,都会被视为生产资料,且这个榨油坊似乎还不小,否则不可能“周围村民的茶果,都要到曾祖父的榨油坊榨成茶油,每年能赚不少钱”。其次,楼主曾祖父家有牛(大牲畜)和齐全的生产资料(全套犁耙农具)以及船,因此在生产资料拥有率上,楼主曾祖父家是够得上富农或地主的。楼主没有说这些是土改前既有的,还是土改时分的,不过考虑到楼主前后的描述,这些应该是土改前就有的。

                那么,是否应该是地主就看剥削量了。有资料说过某地有个寡妇,家里仅2人,土地和生产资料也不多,但由于缺乏劳动力,因此长期雇工,在土改时便被划为地主。

                故有没有剥削,家庭劳动力数量是非常关键的因素,劳动力少,雇工是必然的。按楼主所言,楼主曾祖父的家族是个大家族,也许整个地区都是同姓同宗同族的,但在土改时,是按分家后的财产和剥削量来划分的。即便雇佣的是同族同宗的人,如堂兄弟侄儿什么的,也算剥削。

                按楼主自述,其曾祖父家土地不少

                曾祖父把祖屋翻建成全村唯一的楼房,又省吃省用买下一些山林和良田,加祖上留下田地
                (是否楼房不是主要标准,虽然可能影响划分时的群众情绪),但劳动力不多。三个儿子中有2个在30年代去世,其曾祖母也随即去世,则他家至少在小儿子(楼主祖父)长到18岁前,全家只有一个劳动力(14到18岁只可以视为自家的“小半活”)。

                土地这么多,劳动力只有一个,雇工恐怕是没法避免的,何况自家尚有榨油坊,全部是楼主曾祖父自己做?不太可能吧?楼主曾祖父有山林良田和祖上留下的田地,咱就算在农闲时的农活可以自己做完(其实也不大可能,因为他家还有榨油坊呢),在农忙时,如播种和收割时,不雇工是完全不可能的。当然,你也可以说他家用的是换工方式解决的,即农忙时有多余劳力的家庭帮楼主曾祖父家,农闲时自家以工补偿。不过农民都是很实在的,在农工不值钱的农闲时换工,怕是没人愿意吧?何况楼主曾祖父家还有榨油坊要伺候,不太可能有余力换工。

                也可以假设楼主曾祖父家用生产资料换工,比如说先让有多余劳动力的人帮工,然后用大牲畜补偿对方的劳动力,这个也是可行的,但这样的做法,几乎可以说是典型的富农甚至地主的做法,且由于楼主曾祖父家劳力太少,雇工或换工数量肯定多,在划分成分时,很难避免地主帽子。要知道,在很多地方,以大牲畜换工,也会视为剥削的。

                既然有这么高的剥削量,成分就应该不止上中农了。至于是富农还是地主,要看剥削比例,你说的“地主完全不从事生产”的说法绝对了,在大部分地区,地主也从事农业生产,但剥削量高(比如说占到8成等等),因此楼主曾祖父的成分怎么也不会是上中农。

                还有个bug

                不久大炼钢铁,我家祖传的铜茶壶锡酒壶之类五金件,村头庙里的大钟,祠堂的铜匾,都被村后名树山凹的原始森林,炼成了废渣。
                铜、锡怎么炼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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