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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一、从豊到禮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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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六、礼与朝聘 3.

      公元前五九二年(晋景公八年,齐顷公七年),晋景公派郤克(郤献子、郤子)出访齐国,当时齐顷公的母亲一时兴起,就让齐顷公在朝堂正堂与侧房之间设了帘子,当郤克朝见时,带了家中的妇女在帘子后面偷看,还一起嘲笑郤克的仪容举止。笑声传到了郤克耳中,他很生气,朝见完毕出来之后就发下重誓说:“所不此报,无能涉河!”我要不能报复这个羞辱,让我过不了“河”!这个“河”专指黄河,当时晋国中心地带的西、南、东三个方向都有黄河环绕着。

      回国以后,郤克就向晋景公请求讨伐齐国,晋景公不批准,郤克又请求率领自己的私家部队去讨伐,也没得到批准。当时晋国的首席执政大臣是范武子(士会),任中军元帅兼太傅,当时年纪已经不小了。他看到郤克这样怨气冲天,觉得有危险,于是召来自己的儿子范文子(士燮)对他说:

      燮呀!我听说在情绪激动的时候还能控制自己的人可不多,任意发泄的人倒不少,《诗》里说了:“君子如怒,乱庶遄(chuán)沮(jǔ)。君子如祉(zhǐ),乱庶遄已(yǐ)。”就是说“君子”的“喜”和“怒”都要用来平息动乱。要是“君子”的“喜”、“怒”没能用在平息动乱的方向上,那就一定会反过来引发动乱。看来郤子是想把自己的“怒”用在齐国方向去平乱了。如果不让他得逞,我害怕他在晋国生乱。我准备告老了,让郤子有机会出气,也许还来得及防止他生乱。你代替我担任了卿以后,要特别尊敬原来的那几位卿。

      于是士会告老退休,让儿子士燮继承他的族长之位,把中军元帅让给郤克,士燮则担任郤克原来的职务:中军佐,也是卿。

      三年以后,郤克终于逮到机会报复齐国,应鲁国和卫国的请求,他率领晋国军队的一半主力,打败了齐顷公亲自率领的齐国军队,差点抓住齐顷公,这就是著名的鞌之战。后来晋军一直打到齐国城下,齐国派宾媚人来求和,郤克还有点不情愿,要让齐顷公的母亲去晋国作人质,结果宾媚人发表了一个精彩的演说,还引用了好多诗句,才说服了他。这一段前面已经介绍过。

      齐国屈服了以后,又过了一年,齐顷公前往晋国朝觐,进见了晋景公,在将要举行授玉仪式时,旁边站着的郤克冒出来,对齐顷公说:“此行也,君为妇人之笑辱也,寡君未之敢任。”郤克是想说:你这趟来就是为当初笑话我赔罪,我们国君可不领你的情。到这会儿郤克那口怨气还没出尽呢。

      但是随后晋景公还是为齐顷公设宴招待他,在宴会上,齐顷公看见了堂下的韩厥(韩献子),就一直盯着他看,韩厥发现了,赶紧发问:“君知厥也乎?”韩厥是说您认得“厥”吗?齐顷公说:“服改矣。”去年在鞌之战中,穿军服的韩厥紧追齐顷公的战车,差点被齐顷公射死,幸亏齐顷公觉得他是“君子”,手下留情,他才捡了一条命。跟着,他又差点抓住齐顷公,是齐顷公的戎右和齐顷公玩了个调包计,齐顷公才侥幸逃脱。所以齐顷公才说你这回衣服和上次穿得不一样。当然这也是没话找话,上次是在战场上,这次是在朝堂上,穿的衣服当然不会一样。

      韩厥听到齐顷公说的这句话,马上机敏地端起酒杯登上正堂,然后高举酒杯,对晋景公和齐顷公说:“臣之不敢爱死,为两君之在此堂也。”这是说我们这些臣下拼命苦战,就是为了今天两位君主能够在这堂上和平相会。这是正式礼仪之外出彩的一笔,韩厥这话适时强调了战争的目的是为了和平,是《左传》中让我感动的段落之一,也充分体现了“仁以为己任”的精神。

      下面是《左传》中的一些相关段落:

      十七年春,晋侯使郤克徵会于齐。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郤子登,妇人笑于房。献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报,无能涉河!”献子先归,使栾京庐待命于齐,曰:“不得齐事,无复命矣。”(《宣十七年传》(p 0771)(07170101))

      郤子至,请伐齐。晋侯弗许。请以其私属,又弗许。(《宣十七年传》(p 0772)(07170102))

      齐侯使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会。及歛盂,高固逃归。夏,会于断道,讨贰也。盟于卷楚,辞齐人。晋人执晏弱于野王,执蔡朝于原,执南郭偃于温。苗贲皇使,见晏桓子。归,言于晋侯曰:“夫晏子何罪?昔者诸侯事吾先君,皆如不逮,举言群臣不信,诸侯皆有贰志。齐君恐不得礼,故不出,而使四子来。左右或沮之,曰:‘君不出,必执吾使。’故高子及歛盂而逃。夫三子者曰:‘若绝君好,宁归死焉。’为是犯难而来。吾若善逆彼以怀来者,吾又执之,以信齐沮,吾不既过矣乎?过而不改,而又久之,以成其悔,何利之有焉?使反者得辞,而害来者,以惧诸侯,将焉用之?”晋人缓之,逸。(《宣十七年传》(p 0772)(07170103))

      范武子将老,召文子曰:“燮(xiè)乎!吾闻之,喜怒以类者鲜,易者实多。《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chuán)沮(jǔ)。君子如祉(zhǐ),乱庶遄已(yǐ)。’君子之喜怒,以已乱也。弗已者,必益之。郤(xì)子其或者欲已乱于齐乎。不然,余惧其益之也。余将老,使郤子逞其志,庶有豸(zhì)乎?尔从二三子唯敬。”乃请老。郤献子为政。(《宣十七年传》(p 0774)(07170201))

      齐侯朝于晋,将授玉。郤克趋进曰:“此行也,君为妇人之笑辱也,寡君未之敢任。”(《成三年传》(p 0815)(08030901))

      晋侯享齐侯。齐侯视韩厥,韩厥曰:“君知厥也乎?”齐侯曰:“服改矣。”韩厥登,举爵曰:“臣之不敢爱死,为两君之在此堂也。”(《成三年传》(p 0816)(08030902))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六、礼与朝聘 2.

      鲁国附近也有一些从属于鲁国的小国,公元前六三一年(鲁僖公二十九年),其中一个小国介国的国君叫葛卢的来朝见,可鲁僖公正好去帮着晋文公打仗,顺便还要朝觐周天子,所以不在国内。鲁国接待的人请介葛卢住在国都之外,并按照“礼”的要求为他提供了应有的给养。

      到这年冬天,等鲁僖公回国,介葛卢不辞辛苦,又来朝见。这回鲁僖公隆重的接待了他,超过了正常的规格以回报他再次来朝见。之所以采用这种超常的接待规格,也因为这位介葛卢可不是个普通人,他在鲁国期间,有一次听到了一头牛在叫,就告诉负责接待他的人:“这头牛说,它生了三头小牛,都被用作牺牲了。”接待他的人一问,果真如此。

      由于在此次朝见之中得到鲁国人的认可,一年以后,介人就在鲁人的纵容之下进入萧国进行了抢掠。

      这件事说明,如果小国循着“周礼”的精神,按照“周礼”的要求完成朝见等各种义务,让大国满意;大国就也会循着“周礼”的精神回报小国,支持这个小国追求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有人偏要坚持用什么“夷礼”,就像公元前六三三年(鲁僖公二十七年,杞桓公四年)来鲁国朝见的杞桓公那样;那么,不但当时《春秋经》的记录者会酸溜溜的把他贬称为杞子(正常的是称之为杞伯),而且鲁国人还会出兵讨伐他。

      下面是《春秋经》、《左传》和《仪礼聘礼第八》中的一些相关段落: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僖二十九年经》(p 0475)(05290001))

      二十九年春,介葛卢来朝,舍于昌衍之上。公在会,馈之芻、米,礼也。(《僖二十九年传》(p 0476)(05290101))

      《仪礼聘礼第八》:大夫饩宾大牢(一牛一猪一羊),米八筐。宾迎,再拜。老牵牛以致之,宾再拜稽首受。老退,宾再拜送。上介亦如之。众介皆少牢(一羊),米六筐,皆士牵羊以致之。

      秋,大雨雹。(《僖二十九年经》(p 0476)(05290004))

      秋,大雨雹,为災也。(《僖二十九年传》(p 0477)(05290301))

      冬,介葛卢来。(《僖二十九年经》(p 0476)(05290005))

      冬,介葛卢来,以未见公故,复来朝。礼之,加燕好。(《僖二十九年传》(p 0477)(05290401))

      介葛卢闻牛鸣,曰:“是生三犠(牺),皆用之矣。其音云。”问之而信。(《僖二十九年传》(p 0477)(05290402))

      介人侵萧。(《僖三十年经》(p 0478)(05300005))

      二十有七年春,杞子来朝。(《僖二十七年经》(p 0442)(05270001))

      二十七年春,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公卑杞,杞不共也。(《僖二十七年传》(p 0443)(05270101))

      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僖二十七年经》(p 0443)(05270004))

      秋,入杞,责无礼也。(《僖二十七年传》(p 0444)(05270301))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六、礼与朝聘 1.

      公元前七一二年(鲁隐公十一年),滕国和薛国两个小国的国君来朝见鲁隐公,由于两国国君是一起来的,就要争个上下,谁都想打头,争得不可开交。薛国国君说:“我薛国受封比你们早。”滕国国君说:“我的先祖是周天子的卜正,而且薛是外姓人,我不能在他们后头。”

      鲁隐公只好派羽父向薛国国君捎话:“您与滕国国君降临敝国,是寡人的光荣,但是有这么一句周谚,不知您听说过没有:‘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我们姬姓的盟会,外姓人是不能排在前面的。就像寡人要是去朝见您,也绝不敢和各位任姓的兄弟争先后。所以请您还是让滕国国君在先,就算您给寡人的面子。”

      这里薛国及其附近一些小国的国君属于“任”这个“姓”,而周天子以及多数诸侯国的国君,包括鲁国和滕国的国君则属于“姬”这个“姓”,所以他们称属于“任姓”的薛国国君为“庶姓”或“异姓”。这里说明所谓“周礼”的一个重要基础其实是亲族关系,这一点非常重要,不可不察。

      虽然这些“庶姓”或“异姓”的诸侯国不算是“姬姓”的本家,但其实他们大多都通过婚姻关系与周王朝王室与各“姬姓”诸侯国的统治者结成了亲戚,上面提到过,周天子对于来访的“庶姓”或“异姓”的诸侯国国君统称之为“舅父”,就是因为无论如何,这些“庶姓”或“异姓”的诸侯国国君总能通过某种七拐八拐的亲戚与周天子拉上姻亲关系。

      根据《诗经》的记载,周王室著名先王的王后中就有“任姓” 的文王之妻“大任”(《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73)《大雅文王之什大明》),当然“姬姓”最主要的婚姻对象是“姜姓”,太王之妻“太姜”(《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76)《大雅文王之什绵》)就是“姜姓”的,甚至“姬姓”的始祖——“赫赫姜嫄”(《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517)《鲁颂閟宫》)也是“姜姓”的。所以鲁国的国君夫人最多的就是某姜,见诸《左传》的计有鲁桓夫人文姜,鲁庄夫人哀姜,鲁僖夫人声姜,鲁文夫人出姜,鲁宣夫人穆姜,鲁成夫人齊姜,《左传》十二位鲁公中有一半都娶的是姜氏。

      无论如何,这些“庶姓”或“异姓”的族群对于“姬姓”的统治者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上层的“庶姓”或“异姓”的女子可是稀缺资源。

      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一些相关段落: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隐十一年经》(p 0070)(01110001))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隐十一年传》(p 0071)(01110101))

      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隐十一年传》(p 0071)(01110102))

      薛侯许之,乃长滕侯。(《隐十一年传》(p 0072)(01110103))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六、礼与朝聘 0.

      这里所说的朝聘包括所有各国的国君、大臣、使臣在各种“外交”场合相见的活动,其中最常见的是使者到他国出访完成各种“外交”使命,当时称为“聘”。在《仪礼》中有一章《聘礼第八》,专门讲使者出访的过程,从出发,到在到访国行礼如仪,再到回来后向国君报告,还包括如果出了各种意外(如上面提到的使者不幸身亡)如何处理的预案,接近六千字,非常完备。也说明这是当时经常会用到的一种礼节。

      朝聘过程之中必定会有享宴之事,《仪礼》中又有一章《燕礼第六》,四千字左右,详述了享宴的各个步骤,包括作为主人的诸侯国国君(公)敬几次酒,怎样敬,敬什么人,来宾如何回敬;也包括乐工何时奏乐或唱歌,奏什么乐,唱什么歌;还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是《左传》中常见的一种在享宴上宾主歌诗对答的礼仪,则是《仪礼》这两章以及其他各章中所没有涉及的,例如:

      他日,公享之。……公子赋《河水》。公赋《六月》。(《僖二十三年传》(p 0410)(05230609))

      晋侯饗公,赋《菁菁者莪》。……公赋《嘉乐》。(《文三年传》(p 0531)(06030701))

      郑伯与公宴于棐,子家赋《鸿雁》。……文子赋《四月》。子家赋《载驰》之四章。文子赋《采薇》之四章。(《文十三年传》(p 0598)(06130502))

      公享之,宣子赋《摽有梅》。……武子赋《角弓》。宾将出,武子赋《彤弓》。(《襄八年传》(p 0959)(09080802))

      季武子如晋拜师,晋侯享之。范宣子为政,赋《黍苗》。季武子兴,再拜稽首,……赋《六月》。(《襄十九年传》(p 1045)(09190301))

      秋七月,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晋侯兼享之。晋侯赋《嘉乐》(lè)。国景子相齐侯,赋《蓼(liǎo)萧》。子展相郑伯,赋《缁衣》。……国子赋《辔之柔矣》,子展赋《将(qiāng)仲子兮》,晋侯乃许归卫侯。(《襄二十六年传》(p 1116)(09260704))

      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xiāng)鼠》,亦不知也。(《襄二十七年传》(p 1126)(09270201))

      令尹享赵孟,赋《大明》之首章。赵孟赋《小宛》之二章。(《昭元年传》(p 1207)(10010301))

      公享之。季武子赋《绵》之卒章。韩子赋《角弓》。……武子赋《节》之卒章。既享,宴于季氏。有嘉树焉,宣子誉之。武子……遂赋《甘棠》。(《昭二年传》(p 1226)(10020101))

      卫侯享之,北宫文子赋《淇澳》(qí ào)。宣子赋《木瓜》。(《昭二年传》(p 1228)(10020103))

      夏,宋-华定来聘,通嗣(sì)君也。享之,为赋《蓼(liǎo)萧》,弗知,又不答赋。昭子曰:“必亡。宴语之不怀,宠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将何以在?”(《昭十二年传》(p 1332)(10120301))

      夏四月,郑六卿饯宣子于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子齹(cī)赋《野有蔓(màn)草》。……子产赋郑之《羔裘》。……子大叔赋《褰(qiān)裳》。……子游赋《风雨》。子旗赋《有女同车》。子柳赋《萚(tuò)兮》。……宣子皆献马焉,而赋《我将》。(《昭十六年传》(p 1380)(10160304))

      十七年春,小邾(zhū)穆公来朝,公与之燕。季平子赋《采叔》,穆公赋《菁菁者莪》(é)。(《昭十七年传》(p 1384)(10170101))

      宋公享昭子,赋《新宫》。昭子赋《车辖》。(《昭二十五年传》(p 1455)(10250102))

      以上这些例子有些已经在前面介绍过,其中有明文指出如对方赋诗自己要“答赋”(《昭十二年传》(p 1332)(10120301)),可见在享宴上宾主歌诗对答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则,但这在《仪礼》各章中都未见反映。我猜想恐怕是因为当《仪礼》成书时在享宴上宾主歌诗对答这种仪典已经没有了,所以即使原有的礼书中有相关的规定,《仪礼》的定稿者也不会收入。

      在《左传》中也有朝聘之礼的仪典发生改变的例子:“夏,齐-国夏、高张伐我西鄙。晋-士鞅、赵鞅、荀寅救我。公会晋师于瓦,范献子执羔,赵简子、中行文子皆执雁。鲁于是始尚羔。”(《定八年传》(p 1565)(11080601))。这是晋国的三位将领率兵救援鲁国,鲁定公(公)在军中接见了这三人。

      这里前面的“-士鞅、赵鞅、荀寅”就是后面的“范献子、赵简子、中行文子”,当时士鞅(范献子)地位最高,在晋国的六卿中位列第一,赵鞅(赵简子)与荀寅(中行文子)亦在六卿之列,六卿中的另外三卿分别为韩家、魏家、以及另一荀家(知家)的族长。由于在觐见鲁定公的时候晋国三位将领之中只有地位最高的士鞅手里拿的见面礼是一只羊羔,另两人手拿的都是大雁,与鲁国原有的礼仪不同,于是鲁国向晋国学习,改变了自己的朝觐仪典,改以羊羔为最高贵的礼品。

      关于诸侯国之间互相朝聘的频度,《左传》中有好几种说法,例如:

      《文十五年传》有:“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p 0608)(06150301))。

      《襄元年传》有:“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也。”((p 0918)(09010501))。

      《昭三年传》有:“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足以昭礼、命事、谋阙而已,无加命矣。”((p 1232)(10030101))。

      《昭三十年传》有:“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唯嘉好、聘享、三军之事于是乎使卿。”((p 1506)(10300201))。

      总之,诸侯国之间互相朝聘是非常频繁的,各诸侯国之间要通过这种活动增进亲戚之间的感情,也会展示自己,互相暗中较劲,所谓“诸侯相厉(砺)以礼”(《礼记聘义第四八》)。当然这种展示不是没有意义的,展示得好,可以提高威信,进而提高国家的地位。例如,前面提到过,公元前五四四年(吴王馀祭四年,晋平公十四年,鲁襄公二十九年,齐景公四年,郑简公二十二年,卫献公三十三年,),吴王馀祭被杀,吴王夷末新立,吴国的公子季札为吴王夷末遍访晋、鲁、齐、郑、卫各国,为吴国树立了文明的形象,从此使吴国跻身于华夏各国的群体之中。

      下面是《左传》中与朝聘之礼有关的几个事例: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五、礼与丧礼 6.

      公元前四七五年(吴王夫差二十一年,越王句践二十二年,晋定公三十七年)十一月,越人发兵包围了吴国的都城,吴国灭亡只是时间问题了。晋国的几大家族(“氏”族)之一,赵家的族长赵孟——赵襄子(赵无恤,赵家的族长世世称赵孟)听说了此事,自动降低了自己的待遇。本来赵襄子就在服丧期间,当时上一位赵孟——赵襄子的父亲赵简子(赵鞅)——刚死不久,按服丧礼仪的规定,赵襄子已经降低了自身的待遇。

      现在赵襄子又进一步降低自身的待遇,他的手下楚隆不明白,就去问他:“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楚隆是说您现在服的是“三年之丧”,只有最近的亲人去世才会服这种“三年之丧”,规格已经最严了,您又要降低待遇,难道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赵襄子告诉他说:“当年‘黄池之役’的时候,先主(赵鞅——赵简子)和吴王曾经共同发誓,要‘好恶同之’,现在越国包围了吴国,我想去救,但是晋国的力量达不到,只好降低自身的待遇表示一下。”

      楚隆又问:“若使吴王知之,若何?”楚隆是说要是把您的意思传达给吴王,您觉得怎样?赵孟问:“可乎?”能行吗?楚隆回答:“请尝之。”让我试试吧。

      于是楚隆就出发了。先到达围城的越军营中,他对越军说:“吴国屡次冒犯贵国,听说贵国国君亲自征讨吴国,华夏各国都很高兴,但还是担心您不能彻底灭了吴国,请让我替您进入吴国城中看看。”经过越军允许,楚隆进入城中,见到了吴王夫差。

      楚隆对吴王夫差说:“敝国国君的大臣‘无恤’让陪臣‘隆’替他向您问好,为他捎话:当年黄池之役,敝国国君的先臣‘志父(指上一位赵孟——赵鞅,一字志父,当时主政晋国)’曾与您共同盟誓,说要‘好恶同之’。现在听说您遇到难关了,‘无恤’很想来帮助您,可惜晋国离您太远了,力量达不到,实在对不起。”

      吴王夫差向楚隆行了大礼,对他(实际是对赵孟)说:“寡人没出息,得罪了越人,还让您担心,多谢了。”然后夫差给楚隆一小篮子珍珠,让他带给赵孟,并且说:“句践一定要和寡人过不去,看来寡人是不会有好下场了。”夫差接着又说:“淹死的人都有个笑模样,我也要问个不相干的事,就是那个史黯为什么能成为君子?”这位史黯又称史墨,是晋国负责卜筮之事的官员之一,可能出自蔡国。前面提到过,史墨曾经预言了越灭吴,估计吴王夫差听说过此事,所以才想知道这位史墨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一个从外国流亡去晋国的史官能够当上“君子”。

      楚隆回答道:“黯也进不见恶,退无谤言。”楚隆的意思是说史黯到了朝廷之上不会与人产生敌意,退朝之后也不会传出流言。于是吴王夫差称赞说:“宜哉!”

      两年以后,越人终于攻破了吴国的都城,灭掉了吴国,抓住了吴王夫差,越王句践让人告诉夫差,准备把他送到“甬东”地方监视居住,可夫差回答说:“孤老矣,焉能事君?”他是说,我已经老了,哪能像你当年侍奉我那样侍奉你呢?于是就上吊自杀了。越人把夫差的尸体带了回去。

      这里赵孟还没等吴王夫差去世,已经作出了降低自身待遇的姿态,虽然不合于“礼”,但这是他要榨取夫差的“剩余价值”,强调自己父亲曾经与夫差是平等的对手,借此把自己自比于诸侯。

      先前有一位吴王寿梦去世时,鲁国就曾经以某种方式表示哀悼,见于《襄十二年传》:“秋,吴子-寿梦卒,(国君——鲁襄公)临于周庙,礼也。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是故鲁为诸姬,临于周庙;为邢、凡、蒋、茅、胙、祭,临于周公之庙。”((p 0996)(09120301)),可以与此对照。

      《襄二十八年传》中也有:“楚-屈建卒。赵文子丧之如同盟,礼也。”((p 1152)(09281301)),这里赵文子(赵武)是此处赵孟(赵无恤)的曾祖父,地位与其相当,当时也是晋国的执政大臣,他表示哀悼的对象则是楚国的执政大臣屈建,《左传》作者认为,这样才合于“礼”。

      而只有国君才有权为一国的覆灭做出哀悼的表示,例如在《文四年传》中就有:楚人灭江,秦伯为之降服,出次,不举,过数(shù)。大夫谏。公曰:“同盟灭,虽不能救,敢不矜乎?吾自惧也。”((p 0534)(06040601))。这里就是秦穆公为与秦国同盟的江国的覆灭进行哀悼,不穿华丽的衣服(降服),不乘华丽的车子(出次),并且取消了吃饭时的音乐伴奏(不举)。虽然《左传》作者认为秦穆公做得有点过了(过数),但显然为其他诸侯国举哀是国君的事。

      下面是《左传》中那些与赵孟提前哀悼吴王夫差有关的一些段落:

      十一月,越围吴。赵孟降于丧食。楚隆曰:“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赵孟曰:“黄池之役,先主与吴王有质,曰:‘好恶同之。’今越围吴,嗣子不废旧业而敌之,非晋之所能及也,吾是以为降。”楚隆曰:“若使吴王知之,若何?”赵孟曰:“可乎?”隆曰:“请尝之。”乃往,先造于越军,曰:“吴犯间上国多矣,闻君亲讨焉,诸夏之人莫不欣喜,唯恐君志之不从,请入视之。”许之。告于吴王曰:“寡君之老无恤使陪臣隆,敢展谢其不共:黄池之役,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齊盟,曰‘好恶同之’。今君在难,无恤不敢惮劳。非晋国之所能及也,使陪臣敢展布之。”王拜稽首曰:“寡人不佞,不能事越,以为大夫忧,拜命之辱。”与之一箪珠,使问赵孟,曰:“句践将生忧寡人,寡人死之不得矣。”王曰:“溺人必笑,吾将有问也。史黯何以得为君子?”对曰:“黯也进不见恶,退无谤言。”王曰:“宜哉!”(《哀二十年传》(p 1716)(12200301))

      二十一年夏五月,越人始来。(《哀二十一年传》(p 1717)(12210101))

      冬十一月丁卯,越灭吴,请使吴王居甬东。辞曰:“孤老矣,焉能事君?”乃缢。越人以归。(《哀二十二年传》(p 1719)(12220201))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五、礼与丧礼 5.

      公元前四八〇年(吴王夫差十六年,陈闵公二十二年,楚惠王九年)夏天,楚国派出大军进攻吴国,一直打到了离吴国都城三百里左右的桐汭。吴国的盟国陈国于是派出公孙贞子为特使前来慰问,哪想到这位公孙贞子走到吴国都城边上叫“良”的地方忽然去世了。但是收敛了公孙贞子的尸体以后,他的团队把他的棺材装上车,继续出发,准备奉着他的尸体进入吴国的都城。吴王夫差听说了,派太宰伯嚭来慰劳他们,同时婉拒他们进城,说是:“现在天气不好,有可能发水,恐怕对贵使臣的尸体不利,寡君敢辞。”

      听了这话,公孙贞子的副手芋尹盖回答说:“敝国国君听说楚人不肯遵行天道,竟敢进攻贵国,祸害人民,特派了使臣来慰问,‘盖’充当使臣的助手,也准备向您手下的随从致意。天降灾祸,使臣不幸去世,我们也不敢误了行程,尽快收敛尸体,继续出发。现在贵国国君派您来告诉我们:‘别让尸体到我门前’,这是把敝国国君的好意扔在了荒郊野外。而且我听说:‘事死如事生,礼也。’所以才有使臣在朝聘中去世,要奉着他的尸体完成使命的‘礼’,还有一种朝聘中遇东道主遭丧事应该立即回国的‘礼’,如果不让我们奉着使臣的尸体完成使命,那就是实行贵国遭丧事的‘礼’了,能这样干吗!用‘礼’来规范百姓,还会有人不守规矩,现在您说要‘死而弃之’,就这样把‘礼’给扔了,那还拿什么来做诸侯的盟主?前人有话:‘无秽虐士。’就是要尊重死者。我充当使臣的副手,哪怕前途是万丈深渊,现在也只能奉着使臣的尸体完成使命,把敝国国君的好意传达给贵国国君,就是发生什么不好的事,也是上天命定如此,与贵国国君和您无关。”

      吴人听芋尹盖这么一说,只好让他奉着使臣的尸体到朝廷的门口,然后芋尹盖代替使臣入朝,完成了使命。

      在《仪礼聘礼第八》中,就有上面所说的“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宾入竟而死,遂也。主人为之具,而殡。介摄其命。君吊,介为主人。主人归礼币,必以用。介受宾礼,无辞也。不飨食。”“若宾死,未将命,则既敛于棺,造于朝,介将命。”就是说如果使臣去世,“介”要奉着棺材到朝廷门前,然后自己代替使臣完成使命。

      在《仪礼聘礼第八》中,也有“朝聘而遭丧之礼”:“聘遭丧,入竟,则遂也。不郊劳,不筵几,不礼宾。主人毕归礼,宾唯饔饩之受。不贿,不礼玉,不赠。”“遭丧,将命于大夫,主人长衣练冠以受。聘,君若薨于后,入竟则遂。赴者未至,则哭于巷,衰于馆;赴者至,则衰而出。受礼,不受飨食,唯稍受之。”

      从以上引用的《仪礼》可以看到,当时对礼仪上遇到的各种情况都有相应的预案。不过正因为如此繁琐,实际执行时难免出现偏差,像这位“盖”这么较真的恐怕不多,但是他义正辞严,总算是为陈国争回了面子,《左传》作者也赞成他认真的态度。

      下面是《左传》中与此有关的那一段:

      夏,楚-子西、子期伐吴,及桐汭。陈侯使公孙贞子吊焉,及良而卒,将以尸入。吴子使大宰嚭劳,且辞曰:“以水潦之不时,无乃廩然陨大夫之尸,以重寡君之忧。寡君敢辞。”上介芋尹盖对曰:“寡君闻楚为不道,荐伐吴国,灭厥民人,寡君使盖備(备)使,吊君之下吏。无禄,使人逢天之慼,大命陨队,绝世于良。废日共积,一日迁次。今君命逆使人曰‘无以尸造于门’,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且臣闻之曰:‘事死如事生,礼也。’于是乎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又有朝聘而遭丧之礼。若不以尸将命,是遭丧而还也,无乃不可乎!以礼防民,犹或踰之,今大夫曰‘死而弃之’,是弃礼也,其何以为诸侯主?先民有言曰:‘无秽虐士。’備使奉尸将命,苟我寡君之命达于君所,虽陨于深渊,则天命也,非君与涉人之过也。”吴人内之。(《哀十五年传》(p 1690)(12150201))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五、礼与丧礼 4.

      公元前五二七年(周景王十八年,晋昭公五年),周王室连着出了两件大丧事,六月,王太子死了,八月,王后也死了。十二月,王后下葬,晋国派在六位执政大臣(卿)之中位列第六的荀跞(知文伯)去参加葬礼,派籍谈做他的副手。这个籍谈的祖上曾经主管晋国的典籍,所以才以“籍”为“氏”。

      葬礼完成以后,周景王设宴招待荀跞,宴会上盛酒用的是鲁国献给周王室的铜壶。看到手下拿出了鲁国进献的壶,周景王忽然大发感慨:“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这位天子是说:他伯啊,各家诸侯都能进献一些彝器给我家,为什么只有晋国不来进献呢?这里的“他伯”(伯氏,感觉这样翻译仍不准确,但想不出适当的翻法,请河友指教)是指荀跞,周天子管所有的同姓诸侯都叫伯父或者叔父,管所有的异姓诸侯都叫舅父,突出了他们之间的亲戚关系,进而对这些诸侯的代表也称之为伯氏、叔氏、乃至舅氏。荀跞代表晋昭公前来,所以周景王称他为伯氏。

      周景王既然问了,荀跞没法回答,就对籍谈作揖,请他来回答。籍谈猝不及防,只好胡说几句应付:“当初这些诸侯受封的时候,天子都赐给他们镇国之宝,所以这些诸侯也会向王室进献彝器。只有晋国,远居深山,与戎人和狄人作邻居,对付这些野蛮人都来不及,哪顾得上进献彝器。”

      本来这就是推托之辞,不必太认真,但周景王不知进退,还要继续发挥:“他叔(叔氏)啊,你忘了吗?晋国的先祖——叔父唐叔,是成王的嫡亲弟弟,怎么会没得到镇国之宝?文王阅兵使用过的密须之鼓和大路(专车),武王战胜商人时所用的阙巩之甲,这都是唐叔受封时成王赏给他的镇国之宝啊。唐叔有了这些镇国之宝,才能镇住那些野蛮人。后来襄王又把自己的两辆座车赏赐给了文公,还赏给他鏚钺和秬鬯(酒)、彤弓和虎贲,文公得到了这些,还得到了南阳之田,以此成为东方的霸主,这不就是这些镇国之宝起了作用吗?对手下的那些臣子,天子会赏赐功勋,不忘劳绩,封给他们土地人民来奉养他们,送给他们祭祀的宝器帮助他们,赐给他们车辆服饰以表彰他们,赏给他们旌旗标帜以荣耀他们,这些诸侯子子孙孙都不忘记天子的赏赐,这就是所谓‘福’啊。如果没有这些天子赏赐的‘福’和‘祚’,哪还有晋国叔父啊!而且他叔你的先祖就负责总管晋国的典籍,所以才有你‘籍’这个‘氏’。一直到辛有的第二个儿子叫‘董’的去了晋国,晋国才有专门的史官‘董史’。你的先祖既然总管典籍,你怎么能忘记这些呢?”

      籍谈听了这番话,完全被镇住了,一句话也答不上来。等这些客人走了以后,周景王还不依不饶,说:“籍父其无后乎!数典而忘其祖。”

      籍谈回国以后,把这事告诉了叔向,叔向评论说:“当今天子看来下场不会好,我听说:‘所乐必卒焉。’当今天子以忧为乐,难保会以忧收场,不会有好下场。今年周王室那里出了两件大丧事,都是当今天子应该服丧三年的大丧事,当今天子居然还能设宴款待吊丧的客人,又向客人求取彝器,真是过于以忧为乐了,而且不合于‘礼’。彝器是用来表彰功勋的,不是用于吊丧的。现在这种大丧,不论多么高贵的人都应该服丧,这才合于‘礼’。天子虽然不必服丧三年,但这时候就宴乐,还是太早了,同样不合乎‘礼’。‘礼’是天子施政的原则,当今天子这一件事就有两处违反了‘礼’,真是大大偏离了施政的原则。而且在朝堂上说的话都会记入典籍,典籍就是要记录施政原则的。偏离这个原则随便乱说,就算引用了过去的典籍,又有什么意义?”

      叔向的话从“礼”的意义出发,批评了周景王在服丧期间不合乎其身份的行为,强调了守“礼”的重要性。

      下面就是《左传》中的两段与此有关的段落:

      十二月,晋-荀跞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既葬,除丧,以文伯宴,樽以鲁壶。王曰:“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文伯揖籍谈。对曰:“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故能荐彝器于王。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其何以献器?”王曰:“叔氏,而忘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无分乎?密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唐叔受之,以处参虚,匡有戎狄。其后襄之二路,鏚钺、秬鬯,彤弓、虎贲,文公受之,以有南阳之田,抚征东夏,非分而何?夫有勋而不废,有绩而载,奉之以土田,抚之以彝器,旌之以车服,明之以文章,子孙不忘,所谓福也。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且昔而高祖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晋,于是乎有董史。女,司典之后也,何故忘之?”籍谈不能对。宾出,王曰:“籍父其无后乎!数典而忘其祖。”(《昭十五年传》(p 1371)(10150701))

      籍谈归,以告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终乎!吾闻之:‘所乐必卒焉。’今王乐忧,若卒以忧,不可谓终。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于是乎以丧宾宴,又求彝器,乐忧甚矣,且非礼也。彝器之来,嘉功之由,非由丧也。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王虽弗遂,宴乐以早,亦非礼也。礼,王之大经也。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言以考典,典以志经。忘经而多言,举典,将焉用之?”(《昭十五年传》(p 1374)(10150702))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五、礼与丧礼 3.

      公元前五三〇年(郑简公三十六年)三月,郑国国君郑简公去世了,他五岁即位,享年四十岁,一生都是傀儡。郑简公出殡的时候,仪仗非常盛大,当时郑国都城内有些地方街道狭窄,仪仗过不去,就要清除障碍。

      眼看着清障的人马就要到达游氏家族的家庙与游家正堂之间的这一段道路,将要拆除游氏家庙,游氏家族的族长,也是执政大臣之一的子大叔(游吉)灵机一动,吩咐手下先别拆庙,让他们都站在庙后,手拿铁铲等着。子大叔告诉他们,等一会管事的子产从这里过,问你们为什么还不拆,你们就说对祖庙有感情,不忍心拆掉。

      过一会子产果然视察了这一段,看见他们还不动手,就问为什么,他们就回答说:“不忍庙也。诺,将毁矣。”意思是说这是祖庙,我们不忍心拆掉,现在我们马上就动手。子产一见有此说法,就吩咐绕道,出殡的队伍不走此地,他们也就不必拆庙了。

      子大叔见这一招好使,六年以后又使了一回,当时郑国要大阅兵,又准备拓宽道路,这个地方还是卡口,但游家过了期限三天还不拆,子大叔又一次吩咐手下站在庙后头,说是舍不得拆庙,这回子产不再上当,让他们赶紧拆,他们只好开始拆庙,可子产走到了大十字路口——衝,回头见他们在拆庙,马上派人回来,吩咐他们要拆掉道路另一侧规模更大的游家正堂,子大叔这一回可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回来再说公元前五三〇年(郑简公三十六年)郑简公出殡,当出殡的仪仗绕过了游家以后,前面又有一位司墓大夫的家挡住了去路,如果不绕道,上午就能完成葬礼,如果绕道,就得拖到中午了。这回子大叔就要求把司墓的家拆了,理由是怕各国诸侯派来的使臣不耐烦,结果子产告诉他:“诸侯之宾能来会吾丧,岂惮日中?无损于宾,而民不害,何故不为?”子产是说各国诸侯的使臣既来参加葬礼,就不会不耐烦,对于来宾区别不大,又能不扰民,当然应该绕路。于是绕路而行,葬礼到中午才结束。

      《左传》作者通过“君子”之口评论说:“子产于是乎知礼。礼,无毁人以自成也。”从这里可以体会在《左传》作者心目中的“礼”的精神,不止于“丧葬之礼”。而这种精神在某种意义上也可归于“仁”吧。

      下面是《左传》中两段与此有关的段落:

      三月,郑简公卒。将为葬除,及游氏之庙,将毁焉。子大叔使其除徒执用以立,而无庸毁,曰:“子产过女,而问何故不毁,乃曰:‘不忍庙也。诺,将毁矣。’”既如是,子产乃使辟之。司墓之室有当道者,毁之,则朝而塴;弗毁,则日中而堋。子大叔请毁之,曰:“无若诸侯之宾何?”子产曰:“诸侯之宾能来会吾丧,岂惮日中?无损于宾,而民不害,何故不为?”遂弗毁,日中而葬。君子谓子产于是乎知礼。礼,无毁人以自成也。(《昭十二年传》(p 1331)(10120201))

      七月,郑-子产为火故,大为社,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災,礼也。乃简兵大蒐,将为蒐除。子大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其庭小,过期三日,使除徒陈于道南庙北,曰:“子产过女,而命速除,乃毁于而鄉。”子产朝,过而怒之。除者南毁。子产及衝,使从者止之,曰:“毁于北方。”(《昭十八年传》(p 1398)(10180601))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五、礼与丧礼 2.

      公元前五三三年(晋平公二十五年),晋国六位执政大臣(卿)之中位列第六的荀盈(知悼子)忽然去世了,晋平公不喜欢他们“知”家,所以不但不哀悼,反而饮酒作乐,结果有一位屠蒯(杜蒉)出来劝止了他,这事的过程有两个版本,一出自《左传》,一出自《礼记》,后者还选入了《古文观止》,分列如下:

      晋-荀盈如齐逆女(nǚ),还,六月,卒于戏阳。殡于绛,未葬。晋侯饮酒,乐(奏乐)。膳宰屠蒯趋入,请佐公使尊,许之。而遂酌以饮工,曰:“女(汝)为君耳,将司聪也。辰在子、卯,谓之疾日,君徹宴乐,学人舍業(业),为疾故也。君之卿佐,是谓股肱。股肱或亏,何痛如之?女(汝)弗闻而乐,是不聪也。”又饮外嬖嬖叔,曰:“女(汝)为君目,将司明也。服以旌礼,礼以行事,事有其物(物在这里大体上是标志、信号的意思),物有其容。今君之容,非其物也;而女(汝)不见,是不明也。”亦自饮也,曰:“味以行气,气以实志,志以定言,言以出令。臣实司味,二御失官,而君弗命,臣之罪也。”公说(悦),徹酒。(《昭九年传》(p 1311)(10090501))

      初,公欲废知氏而立其外嬖,为是悛而止。秋八月,使荀跞佐下军以说(悦)焉。(《昭九年传》(p 1312)(10090502))

      《礼记檀弓下第四》: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大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毋废斯爵也。”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

      以上两段里都涉及所谓“子、卯”,在这里杨伯峻先生有注云:甲子为商纣灭亡死日,见《汉书律历志》引《武成》与《史记商本纪》。乙卯为夏桀亡日,见孔《疏》。当时人因此以甲子、乙卯为疾日。疾日即忌日。《礼记玉藻》谓于此二日食粗粮菜汤,亦可证甲子、乙卯为忌日。(《昭九年传注》(p 1311)(10090501))。

      这两段大同小异,都是屠蒯(杜蒉)先让在场的乐工和侍从喝了罚酒,然后自己也喝了罚酒,并就此逐一引出批评这两位和自己的话,批评自己和这两位未能尽职阻止晋平公在荀盈丧礼期间饮酒作乐,启发晋平公自己觉悟,心悦诚服的改正了自己的行为。

      无论如何,在丧葬之时作乐,都是不合人情的,在《礼记丧服四制第四九》中就有:“凡礼(禮)之大体(體),体(體)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禮)。”在《礼记问丧第三五》中又有:“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可见尤其在涉及丧礼时,当时人所注重的就是这个“人情”。而这个“屠蒯”或“杜蒉”的所作所为就是用合于“人情”的方式唤起了晋平公的“人情”,让他改正了不合于“礼”的行为。所以屠蒯(杜蒉)之事才会广泛传布,有不同的版本流传下来。

      那么这里的“礼”就是用“人情”调节家族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所谓“仁”了。当时的社会是以家族为基础构建起来的,与后世大不相同;所以“人情”在当时的“政治”中占极大的分量,也远非后世能比;因此所谓“仁”、所谓“仁者爱人”也就有了较多的“政治”内涵,也就与后世一般的用法有一定距离。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五、礼与丧礼 1.

      公元前五四六年(晋平公十二年,楚康王十四年,宋平公三十年),两大霸主晋国和楚国达成和平协议,互相停战,两国所属的小国则既要朝觐晋国,也要朝觐楚国,其日常负担反而加重了,不过免除了战争的负担总是好的。第二年(公元前五四五年,楚康王十五年,鲁襄公二十八年,宋平公三十一年,陈哀公二十一年,郑简公二十四年,许悼公二年),原来属晋的小国国君们就相约一起去朝觐楚国,有鲁国、宋国、陈国、郑国和许国。

      没想到,走到汉水边上,路程已过了一大半,忽然传来消息,楚康王去世了,这时各国的君臣们就开始盘算起来。

      当时在丧事期间,除了在吊唁等仪式上见面,新即位的国君是不会接见外国来访者的。后来有一回,晋平公去世了,郑国的子皮不听子产的劝,想要在丧事期间与新即位的晋昭公打交道,结果白费了好多礼品,也没能被晋昭公接见(《昭十年传》:(p 1318)(10100402)、(p 1319)(10100403))、(p 1319)(10100404))。因此,现在继续前往楚国,恐怕在从事外交活动时不会有很高的效率。但从另一面讲,这是向楚国示好的好机会,从长远看可能并不吃亏。结果各自经过一番计议之后,只有鲁襄公继续上路前往楚国,其他的诸侯都打道回府了。

      到了楚国,鲁襄公提出要前往吊唁楚康王,楚人竟然要求鲁襄公亲自为楚康王行襚礼,而这襚礼按惯例是由各国的使臣来做的。楚国是霸主,鲁国敢怒而不敢言。这时穆叔(叔孙豹)出了个主意,在鲁襄公行襚礼之前,鲁国方面“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按杨伯峻先生的说法,这是:以桃棒与笤帚先在柩上扫除不祥。茢音列,笤帚也。据《礼记檀弓下》“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则桃茢祓殡,乃君临臣丧之礼。(《襄二十九年传注》(p 1154)(09290102))。

      结果楚人把鲁人的一番好意变成了怨恨,自己也没占到便宜。这两家你用一种礼仪占便宜,我就用另一种礼仪扳回面子,其实都背离了“以礼让为国”的精神。

      下面是《春秋经》、《左传》以及《礼记》中的一些相关段落:

      为宋之盟故,公及宋公、陈侯、郑伯、许男如楚。公过郑,郑伯不在。伯有迋劳于黄崖,不敬。穆叔曰:“伯有无戾于郑,郑必有大咎。敬,民之主也,而弃之,何以承守?郑人不讨,必受其辜,济泽之阿,行潦之蘋、藻,置诸宗室,季兰尸之,敬也。敬可弃乎?”(《襄二十八年传》(p 1151)(09281201))

      及汉,楚康王卒。公欲反,叔仲昭伯曰:“我楚国之为,岂为一人?行也!”子服惠伯曰:“君子有远虑,小人从迩。饥寒之不恤,谁遑其后?不如姑归也。”叔孙穆子曰:“叔仲子专之矣,子服子,始学者也。”荣成伯曰:“远图者,忠也。”公遂行。宋-向戌(xū)曰:“我一人之为,非为楚也。饥寒之不恤,谁能恤楚?姑归而息民,待其立君而为之备。”宋公遂反。(《襄二十八年传》(p 1152)(09281202))

      楚-屈建卒。赵文子丧之如同盟,礼也。(《襄二十八年传》(p 1152)(09281301))

      二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襄二十九年经》(p 1153)(09290001))

      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释不朝正于庙也。(《襄二十九年传》(p 1154)(09290101))

      楚人使公亲襚,公患之。穆叔曰:“祓殡而襚,则布币也。”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楚人弗禁,既而悔之。(《襄二十九年传》(p 1154)(09290102))

      《礼记杂记上第二十》:襚者曰:“寡君使某襚。”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襚者执冕服;左执领,右执要,入,升堂致命曰:“寡君使某襚。”子拜稽颡。委衣于殡东。襚者降,受爵弁服于门内溜,将命,子拜稽颡,如初。受皮弁服于中庭。自西阶受朝服,自堂受玄端,将命,子拜稽颡,皆如初。襚者降,出,反位。宰夫五人,举以东。降自西阶。其举亦西面。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五、礼与丧礼 0.

      由于当时“政治”的亲族性质,丧葬事务必然在“政治”活动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也必然在“礼仪”活动中占很大的比重。所以《春秋经》和《左传》中有很多关于丧葬之事的段落,而在《仪礼》十七章中,则有四章与丧葬中的礼仪有关,分别是《丧服第十一》、《士丧礼第十二》、《既夕礼第十三》以及《士虞礼第十四》,其中也规定了在有关的各个场合应该实行的繁复的程序。但是这种程序并非不可改变的,例如:

      公元前六二八年(晋文公四年,秦穆公三十二年,郑文公四十五年),晋文公死后,晋人中止了正常的丧葬活动,出兵伏击秦国的远征军,将其全歼。当时将要继位的晋襄公也穿着丧服一同出征,但是他没有穿正常的白色丧服,而是穿着与军服颜色一致的、黑色的丧服(子墨衰绖)出征,并且一直穿了下去。到大约五个月以后(已是公元前六二七年)为晋文公举行葬礼时,晋人也都改穿与军服颜色一致的黑色丧服,以此向死后还能指挥军队取胜的晋文公致敬(遂墨以葬文公)。非但如此,以后在晋国的丧礼上,丧服的颜色也改成了黑色(晋于是始墨)。

      在公元前五六九年(鲁襄公四年),又发生了一场改变了丧葬礼仪制度的战争:当时,邾国、莒国进攻鲁国的附庸鄫国,鲁国出兵救援,结果打了大败仗,死了很多人,就有很多人要去迎接死者。本来礼仪制度规定了迎丧者的装扮,但由于死者太多,迎丧者更多,迎丧装扮所需材料不能齐备,这些人只好统一采用了一种新的简易装扮“髽”(国人逆丧者皆髽(zhuā)),而且这种新的装扮从此成为鲁国的常例(鲁于是乎始髽)。

      在公元前五八九年(晋景公十一年,卫穆公十一年)九月,晋国大军应鲁国和卫国的请求讨伐齐国,获胜而归。经过卫国时,赶上卫国国君卫穆公去世,晋军的三位将领前来吊丧,由于未奉晋国国君之命,不是正式来吊丧的使者,于是这三位只能在大门之外完成吊丧的仪典(以“哭”为标志)。而卫国方面也在大门外接待来人,同时让守灵的妇女在大门内哭泣以应和这三位将领。等到为这三位将领送行时,也在大门外举行仪式。

      由于晋国是霸主国,为尊重霸主国的将领,所以在此次丧礼以后的活动中,卫国改变了丧礼的程序,让以后来吊丧的其他各国官员都照着上述三位将领来吊丧时的做法做,他们也照接待三位将领的方式接待。但这次对丧葬程序的改变只是临时的,以后卫国的丧葬程序还是照原来的仪典办,

      也不是仅仅因为战争才会改变丧葬制度,之前在公元前六〇一年(鲁宣公八年),鲁国遭遇大旱,结果这年冬天在要为鲁文公夫人、鲁宣公的生母敬赢下葬时,找不到足够的麻来制作“茀(引棺的绳索,常用的是“绋”字)”,于是“始用葛茀”,从此以后鲁国就全部采用“葛”来制作“茀”了。

      由以上四例可见,礼仪制度——恐怕不仅是与丧葬有关的礼仪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的,而《左传》作者也不是墨守成规的人,他们更关心的是“礼”的精神。

      以下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

      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僖三十二年经》(p 0488)(05320004))

      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将有西师过轶我,击之,必大捷焉。”(《僖三十二年传》(p 0489)(05320301))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僖三十三年经》(p 0492)(05330003))

      晋-原轸曰:“秦违蹇叔,而以贪勤民,天奉我也。奉不可失,敌不可纵。纵敌,患生;违天,不祥。必伐秦师!”栾枝曰:“未报秦施,而伐其师,其为死君乎?”先轸曰:“秦不哀吾丧,而伐吾同姓,秦则无礼,何施之为?吾闻之:‘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也。’谋及子孙,可谓死君乎!”遂发命,遽兴姜戎。子墨衰绖,梁弘御戎,莱驹为右。(《僖三十三年传》(p 0497)(05330301))

      癸巳,葬晋文公。(《僖三十三年经》(p 0492)(05330004))

      夏四月辛巳,败秦师于殽,获百里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以归。遂墨以葬文公,晋于是始墨。(《僖三十三年传》(p 0498)(05330302))

      冬十月,邾(zhū)人、莒(jǔ)人伐鄫(zēng)。臧(zāng)纥(hé)救鄫,侵邾,败于狐骀(tái)。国人逆丧者皆髽(zhuā)。鲁于是乎始髽,国人诵之曰:“臧之狐裘,败我于狐骀。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败于邾。”(《襄四年传》(p 0940)(09040801))

      九月,卫穆公卒,晋三子自役吊焉,哭于大门之外。卫人逆之,妇人哭于门内。送亦如之。遂常以葬。(《成二年传》(p 0803)(08020501))

      冬,葬敬赢,旱,无麻,始用葛茀。雨,不克葬,礼也。礼,卜葬,先远日,避不怀也。(《宣八年传》(p 0697)(07080501))

      丧葬还是各诸侯国间交往的重要场合,按《左传》的说法:“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隐元年传》(p 0016)(01010502)),因此在丧葬的场合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政治”斗争,这些“政治”斗争往往是围绕“礼仪”展开的,或者是以“礼仪”行为为手段的,而《左传》作者所关心的是在这些场合什么样的行为合于“礼”的精神,更有利于整个体制的长治久安。

    • 家园 春秋左传还没有仔细读过,先花。

      认真读懂一本书不容易,需要了解的东西太多了。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四、礼与昏礼 4.

      其实还有更离谱的,也未必不合于“礼”:

      公元前五四一年(晋平公十七年)对于晋国来说,是个不好的年头,这年秋天,晋平公因为贪恋女色而得了一场大病,到了年底,晋国强有力的执政大臣赵武(赵文子)又去世了。转过年来,公元前五四〇年(晋平公十八年,齐景公八年)春天,不那么强势的韩起(韩宣子)接替了赵武,马上周游列国,让各国见一见霸主家的新管家。同时韩起还带了任务,要到齐国挑一个国君家的美女,替晋平公下定,准备娶回去做妾。到了夏四月,晋国又派韩起的大儿子,当时担任公族大夫的韩须来齐国亲迎,为晋平公娶回了齐国的少姜。齐国方面送亲的是上大夫陈无宇(陈桓子)。

      少姜之所以称少姜,“少”是说她年轻漂亮,“姜”则是她的“姓”(她所属“部族”的名称),那时女子都要在称呼最后缀上“姓”,以表示她出自哪个“部族”,当时的规矩是“同姓不婚”,也就是同一“部族”的男女不能发生婚姻关系,所以在女子称呼的最后缀上“姓”,就是要防止“同姓而婚”。上面提到的晋平公生了一场大病,当时人或认为就是因为他与四个姬“姓”(与他同“姓”)的女子不清不楚,所以韩起为他搞来了外“姓”的少姜,加上许多陪嫁的与少姜同“姓”(同一“部族”)的女子。

      晋平公非常喜爱少姜,但是晋平公大概觉得少姜这个称呼不够嗲,就不管她叫少姜,而管她叫少齐。类似地,在新发表的《清华简系年》中也将春秋时著名的美女夏姬称为少 (上孔下皿),这个称呼也没有把夏姬的“姓”——“姬”字缀于后面,应该也是某种“爱称”。

      晋平公既宠爱少姜,于是就拿齐国来送亲的陈无宇扎筏子,嫌他的级别不够高,把他扣了起来。这少姜还是头脑清醒的,她委婉地为陈无宇求情说:“送亲的人的级别是跟着迎亲的人的级别走的。齐国敬畏大国,所以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才有点乱套了。”可晋平公觉得威风还没耍够,仍然不肯马上释放陈无宇。

      可惜,这年冬天少姜就去世了。各国已经听说晋平公为少姜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所以尽管少姜不是晋平公正式的夫人,还是按照夫人去世的礼节前来吊唁。鲁国是鲁昭公亲自出动,晋平公听说也坐不住了,赶紧让人推辞,结果鲁国还是派了正卿季孙宿(季武子)前来。晋国霸权所及的其他各诸侯国也都派出了正卿。

      晋平公的老师叔向(羊舌肸)趁机为陈无宇求情,还把少姜搬出来,晋平公终于下令把陈无宇放回了齐国。

      齐国也抓住这个机会,派出晏婴(晏平仲)——就是大名鼎鼎的晏子——向晋国提出要再嫁一个国君的女儿给晋平公。当时的齐景公即位还只有八年,本人又非常年轻,应该还没有足以出嫁的女儿,所以晏子请晋国方面挑选的是“先君之適(嫡)及遗姑姊妹若而人”。上一位齐国国君齐庄公是齐景公的同辈,所以这“先君之適及遗姑姊妹”是齐景公的侄女、姐妹、可能还有姑姑,总之不是齐景公自己的女儿。这边晋国执政的韩起就让叔向代表晋平公接受了齐国方面的提议,经过行礼如仪,这回是韩起亲自前往齐国代表晋平公迎娶夫人。

      再说齐国方面,当时是两位公孙联合执政,一位是公孙灶(子雅),另一位是公孙蠆(子尾),它们都是齐景公的叔叔辈。其中一位公孙——子尾突发奇想,觉得托少姜的福,这回嫁到晋国的女子也能受宠,要是让自己的闺女顶这个缸,说不定能为自家捞到好处。于是子尾来了个调包,不用上回两边说好的那位齐国国君之女出嫁,换上了这位公孙蠆(子尾)自家的闺女,让前任国君的闺女另嫁他人。

      公孙蠆以为这件事天衣无缝,其实晋国人心里跟明镜似的,晋国有人就问韩起:“这个子尾竟敢欺骗我们,晋国为什么吃这个哑巴亏?”韩起告诉他:“我欲得齐,而远其宠,宠将来乎?”他是说在这件事上我们的目的本来就是要和齐国搞好关系,如果因此疏远了齐国的权臣,还怎么搞好关系?

      在这里《左传》作者进一步阐明了“礼”的原则,如果在政治上能得分,国家能得利,“仪”上的错乱不值一提,这正是所谓“仁”。近世有言:“大道理管小道理。”其此之谓乎!

      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一些相关段落:

      夏四月,韩须如齐逆女。齐-陈无宇送女,致少姜。少姜有宠于晋侯,晋侯谓之少齐。谓陈无宇非卿,执诸中都。少姜为之请,曰:“送从逆班。畏大国也,犹有所易,是以乱作。”(《昭二年传》(p 1228)(10020201))

      冬,公如晋,至河乃复。(《昭二年经》(p 1226)(10020004))

      季孙宿如晋。(《昭二年经》(p 1226)(10020005))

      晋-少姜卒。公如晋,及河,晋侯使士文伯来辞,曰:“非伉俪也,请君无辱。”公还。季孙宿遂致服焉。(《昭二年传》(p 1230)(10020501))

      叔向言陈无宇于晋侯曰:“彼何罪?君使公族逆之,齐使上大夫送之,犹曰不共,君求以贪。国则不共,而执其使。君刑已颇,何以为盟主?且少姜有辞。”冬十月,陈无宇归。(《昭二年传》(p 1231)(10020502))

      十一月,郑-印段如晋吊。(《昭二年传》(p 1231)(10020503))

      三年春王正月,郑-游吉如晋,送少姜之葬。梁丙与张趯见之。梁丙曰:“甚矣哉,子之为此来也!”子大叔曰:“将得已乎!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足以昭礼、命事、谋阙而已,无加命矣。今嬖宠之丧,不敢择位,而数于守適,唯惧获戾,岂敢惮烦?少姜有宠而死,齐必继室。今兹吾又将来贺,不唯此行也。”张趯曰:“善哉,吾得闻此数也!然自今子其无事矣。譬如火焉,火中,寒暑乃退。此其极也,能无退乎?晋将失诸侯,诸侯求烦不获。”二大夫退。子大叔告人曰:“张趯有知,其犹在君子之后乎!”(《昭三年传》(p 1232)(10030101))

      齐侯使晏婴请继室于晋,曰:“寡君使婴曰:‘寡人愿事君朝夕不倦,将奉质币以无失时,则国家多难,是以不获。不腆先君之適以备内官,焜燿寡人之望,则又无禄,早世殒命,寡人失望。君若不忘先君之好,惠顾齐国,辱收寡人,徼福于大公、丁公,照临敝邑,镇抚其社稷,则犹有先君之適及遗姑姊妹若而人。君若不弃敝邑,而辱使董振择之,以备嫔嫱,寡人之望也。’”韩宣子使叔向对曰:“寡君之愿也。寡君不能独任其社稷之事,未有伉俪,在縗绖之中,是以未敢请。君有辱命,惠莫大焉。若惠顾敝邑,抚有晋国,赐之内主,岂唯寡君,举群臣实受其贶,其自唐叔以下实宠嘉之。”(《昭三年传》(p 1233)(10030301))

      晋-韩起如齐逆女。公孙蠆为少姜之有宠也,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人谓宣子:“子尾欺晋,晋胡受之?”宣子曰:“我欲得齐,而远其宠,宠将来乎?”(《昭三年传》(p 1241)(10030601)(BC539))

      秋七月,郑-罕虎如晋,贺夫人,且告曰:“楚人日征敝邑以不朝立王之故。敝邑之往,则畏执事其谓寡君而固有外心;其不往,则宋之盟云。进退,罪也。寡君使虎布之。”宣子使叔向对曰:“君若辱有寡君,在楚何害?脩宋盟也。君苟思盟,寡君乃知免于戾矣。君若不有寡君,虽朝夕辱于敝邑,寡君猜焉。君实有心,何辱命焉。君其往也!苟有寡君,在楚犹在晋也。”(《昭三年传》(p 1241)(10030701))

      张趯使谓大叔曰:“自子之归也,小人粪除先人之敝庐,曰:‘子其将来。’今子皮实来,小人失望。”大叔曰:“吉贱,不获来,畏大国,尊夫人也。且孟曰‘而将无事’,吉庶几焉。”(《昭三年传》(p 1242)(100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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