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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01君子与圣人 1君子与小人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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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01君子与圣人 1君子与小人

    君子与小人

    前面说到“君子集团”,所以在这里细考一下《左传》中“君子”的概念,以及“君子”这个概念的演变。在《左传》中共157处出现“君子”,其中主要是以“君子曰”、“君子谓”、“君子是以知”、“君子以为”、“君子是以”等等形式引述君子的观点,例如:“君子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隐五年传》(p 0045)(01050401))“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桓十七年传》(p 0150)(02170802))“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隐十一年传》(p 0077)(01110502))“君子以为知礼。”(《襄八年传》(p 0959)(09080802))“君子以齐人之杀哀姜也为已甚矣,女子,从人者也。”(《僖元年传》(p 0279)(05010701))“君子是以善鲁庄公。”(《庄八年传》(p 0174)(03080202))。以君子的话作为总结是《左传》作为教材的特点。《左传》中还有45处包含了对君子的描述,反映了当时的人对君子的看法和要求。另有12处当时人引用的诗句中有“君子”这个词(实际上诗三百中,有62篇包含“君子”这个词,也不少),当时人引用这些诗句是要说明“君子”应该是怎样的,也就用这种方式对“君子”进行了描述。特别的是,在提到“君子”时,有14处是把“君子”与“小人”对举,从而从这个角度说明了“君子”的概念,也可以说是对“君子”的描述。(以上各类中有一些是重叠的。)

    “君子”和“小人”这一对词我们都很熟悉。提到“君子”与“小人”,我们最先想到的就是,“君子”是“小人”的对立面,“君子”是好人,“小人”是坏人,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在道德方面,但是当时并非完全如此。语言这个东西,本来就是飘浮不定的,因此也是非常复杂而模糊的,一个词,一句话,在不同的时代会有不同的含义,即使在同一个时代,在不同的人群之间,很可能也会有理解上的巨大差异,从而造成严重的误解,“君子” 与“小人”这一对概念也不例外。

    在我看来,“君子”、“小人”在当时首先是身份的概念。在《左传》中,有不少关于人们身份的概念,包括“国人”,“诸侯”、“卿”、“大夫”、“士”、“庶人”,等等,也包括“君子”与“小人”。

    先说“国人”:

    当时的统治者,主要以“姬”姓“部族”为主,包括“姜”姓、“姞”姓等与“姬”姓有婚姻关系的“部族”,以及一部分“子”姓、“姒”姓、“妫”姓等旧贵族上层,“嬴”姓、“羋”姓等边缘地区“部族”的上层,还有当时同时活动在中原的“隗”姓等游牧族上层。这些统治者大都住在“国”内,由一圈城墙保护着。在每一个具体的“国(城邦)”中,都有所谓“国人”或类似的群体,这些“国人”互相之间有血缘关系,都源自一个或几个关系密切的“部族(姓)”。就城邦而言,“国人”就是“城里人”,是被城圈保护起来,在城内同舟共济的群体,“同舟共济”这一点与今日的“国人”有类似之处,当然“国”的大小已不可同日而语,国的范围也不再是那一圈城墙之内了。

    在《左传》中多次提到这个“国人”群体,上至王城(《僖二十四年传》(p 0425)(05240204)),下至晋国(《僖十五年传》(p 0360)(05150408)),楚国(《宣十二年传》(p 0730)(07120204)、《昭十三年传》(p 1348)(10130204)、《昭二十七年传》(p 1485)(10270301)),齐国(《襄二十八年传》(p 1150)(09281102)、《昭十年传》(p 1316)(10100203)、《哀六年传》(p 1634)(12060302)),秦国(《僖二十八年传》(p 0469)(05280502)),宋国(《僖二十二年传》(p 0397)(05220803)、《文十六年传》(p 0621)(06160503)、《哀二十六年传》(p 1729)(12260202)),郑国(《宣九年传》(p 0703)(07090801)、《宣十二年传》(p 0718)(07120101)、《昭四年传》(p 1254)(10040601)、《昭十六年传》(p 1376)(10160301)、《昭十九年传》(p 1405)(10191001)),鲁国(《襄四年传》(p 0940)(09040801)、《哀八年传》(p 1648)(12080202)、《哀二十七年传》(p 1735)(12270401)),陈国(《桓五年传》(p 0104)(02050101)、《哀十一年传》(p 1661)(12110201)),卫国(《闵二年传》(p 0265)(04020501)、《僖二十八年传》(p 0469)(05280502)、《襄二十六年传》(p 1113)(09260202)),曹国(《成十三年传》(p 0867)(08130501)、《成十六年传》(p 0891)(08160701)),莒国(《文十八年传》(p 0633)(06180701)、《昭十四年传》(p 1365)(10140401)),郕国(《文十一年传》(p 0584)(06110601)),都有这种“国人”群体。上面所列,几乎涵盖了所有重要的诸侯国,没提到的诸侯国也不等于没有这种“国人”群体。甚至大臣的采邑也可能有类似的群体,《襄二十三年传》有栾盈遍拜“曲沃人”((p 1073)(09230301)),感谢这些“曲沃人”决定支持他叛乱。《昭十四年传》有:“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p 1364)(10140201)),这里的“费人”可参加决定重大事务的盟誓(“朝众而盟”)。无论是“曲沃人”还是“费人”,其地位可能都类似于在各个“都城”的“国人”(在《左传》中,有两次也把郑国的“国人”称为 “郑人”(《襄三十年传》(p 1176)(09301003)、《昭七年传》(p 1291)(10070901))。

    当时的这种“国人”有很多政治权利,估计是原来的部族时代的遗迹,实现这种政治权利的途径之一就是所谓“朝国人”的制度,在遇到重大事件时,就会“朝国人”(僖十五年传》(p 0360)(05150408)、《定八年传》(p 1566)(11080701)、《哀元年传》(p 1607)(12010401)),以征询意见,做出决定(可以看看《僖十五年传注》(p 0360)(05150408))。国人的向背往往决定了政治斗争的胜负(例如:《文七年传》(p 0556)(06070302)、《文十六年传》(p 0620)(06160501)、《襄十年传》(p 0980)(09100903)、《襄十九年传》(p 1050)(09190901)、《襄二十七年传》(p 1136)(09270702)、《襄三十年传》(p 1176)(09301003)、《襄三十一年传》(p 1189)(09310801)、《昭五年传》(p 1262)(10050104)、《昭十三年传》(p 1346)(10130203)、《哀十六年传》(p 1703)(12160506)),决定了对外政策的走向(例如:《僖二十八年传》(p 0451)(05280101)、《襄十八年传》(p 1041)(09180401)、《昭二十三年传》(p 1444)(10230401))。因此,“国人”有时还会参加决定国家大事的盟誓(例如:《成十三年传》(p 0866)(08130401)、《襄二十五年传》(p 1099)(09250206)、《襄三十年传》(p 1175)(09301002)、《昭二十年传》(p 1412)(10200406))。(《昭四年传》“盟其大夫”杨先生《注》:“襄二十五年传载盟国人于大宫,其初辞曰“所不与崔、庆者”,国人即大夫。”(p 1253)(10040401)此处杨先生以为有时“国人即大夫”,但不妨碍先生也认为“国人”一般是一个比“大夫”范围更大的概念,是与天子之“万民”相当的群体,亦见《僖十五年传注》(p 0360)(05150408)以及《哀二年传》“三揖在下”《注》((p 1611)(12020201))。)盟誓的场所往往是所谓“大宫”,即该国立国之君的庙,其性质是祖庙,在祖庙盟誓,应该也反映了“国人”之间的血缘联系。由于“国人”在国家稳定方面举足轻重,执政者采取的很多措施的目的常常是“以靖国人”(《文十八年传》(p 0643)(06180801)、《成十五年传》(p 0875)(08150403)、《襄十五年传》(p 1022)(09150301)、《昭二十二年传》(p 1433)(10220201))。

    因此,在我看来,当时的“国人”与现在的“国人”最大的区别是当时的“国人”只包括了统治集团,而且是以血缘关系联系在一起的统治集团,遇到战争时“国人”则成为军队的骨干。我这里说的“统治集团”其中的下层实际上并非统治者,但作为一个集团,他们有特殊的地位。“国人”包括诸侯、卿、大夫,还包括士。在《左传》中,“士”这个词常和“大夫”这个词一同出现(《桓二年传》(p 0094)(02020804)、《襄九年传》(p 0966)(09090401)、《襄十四年传》(p 1016)(09140601)、《哀二年传》(p 1613)(12020301)),作为比“大夫”低的一个职务等级,其含义或类似于近代日本明治维新前的“武士”,但与我国后来“士农工商”之“文士”不大相同(其实我觉得春秋制度与日本明治维新前的制度有颇多相类似之处,请知道的指教)。

    再说“君子”与“小人”:

    下面是《左传》中两处对“君子”的描述,一条在《昭五年传》:“日之数十,故有十时,亦当十位。自王已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象日之动,故曰‘君子于行’。”((p 1263)(10050106))另一条在《昭二十七年传》:“左司马沈尹戌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p 1482)(10270201))杨先生《注》:““都君子”为亲军之称号征发自都邑者。”则“都君子”或与晋之“公族”、宋之“门官”类似,都是由贵族的嫡子组成的亲军。历代的亲军侍卫往往以亲贵子弟充任。可见“君子”的范围也是从诸侯一直到士兵,似乎与“国人”有很大的重合之处,不过这士兵可不是一般的士兵。而且,所谓“国人”既然是“国”人,就必定在某一“国”之内,而“君子”则不必与特定的“国(城)”联系在一起。

    因此,从上面的描述看,“君子”应该包括诸侯、卿、大夫,还包括那些贵族的嫡子,就是有资格继承先人成为族长(宗子),从而担任诸侯、卿、大夫职位的人,也就是有受教育(“公立”教育)资格的人,虽然这些人可能“暂时”也是“士”,但这些人只是“士”的一小部分,因此,“君子”比“国人”的范围小,与“国人”相比,“君子”才是更名副其实的统治者。“小人”则或包括大部分“士”以及“庶人”、“工”、“商”等(《桓二年传》(p 0094)(02020804)、《襄九年传》(p 0966)(09090401)、《襄十四年传》(p 1016)(09140601)、《哀二年传》(p 1613)(12020301))。

    其实,“君子”这个词的组成也许就来源于其身份的界定。所谓“君”,自是指统治者,既包括诸侯,也包括采邑的所有者,家族的族长。“子”,则是特指族长继承人,而非一般所指的所有的儿子,《左传》中有好几处在特定语境下提到“子”,都意为可以继承族长(包括诸侯)之位的嫡子(例如:“肸又无子,公室无度,幸而得死,岂其获祀?”《昭三年传》(p 1234)(10030302)“子服回之言犹信,子服氏有子哉!”《昭十六年传》(p 1382)(10160701)“余无子,将立女。”《哀二年传》(p 1611)(12020201)),而将“子”用为族长继承人最明确的是《哀二十七年传》:“恶而无勇,何以为子?”((p 1735)(12270501)),这里说的是已继承族长之位的赵无恤(赵襄子),说你长得这么丑又如此胆小,凭什么当了赵家的族长。我猜想,说不定当时作为敬称的“子”、以及“公侯伯子男”之“子”、“诸侯在丧曰子”之“子”,都是从“族长继承人”这一意义上的“子”衍生而来的。

    关于“国人”、“君子”与“小人”这样的区分,还可以参照《哀二年传》的:“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p 1613)(12020301))与《昭六年传》的:“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p 1278)(10060701))以及《论语季氏第十六》的:“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因此,“君子”是统治者及未来的统治者,“小人”则是被统治者,二者的区别是身份的不同。

    所以当时的人认为:“君子”应该有统治者的作派:君子有四时,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夕以脩令,夜以安身。(《昭元年传》(p 1217)(10011201)故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爱,进退可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下,谓之有威仪也。(《襄三十一年传》(p 1193)(09311301))“小人”则应该侍奉“君子”:小人之事君子也,恶之不敢远,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贰心乎?(《襄二十六年传》(p 1117)(09260801))而且“小人”不可以参与大事:鲁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五一七年),鲁国的一些公子想推翻执政的季氏,让鲁昭公的侍从传话,这个侍从却遭到鲁昭公的驱赶,鲁昭公的说法就是“非小人之所及也”(《昭二十五年传》(p 1462)(10250604))。因此,“君子”与“小人”所要遵循的行动规范——“道”也不一样,由此要达到的目的也不同:“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论语阳货第十七》)所以说:君子不犯非礼,小人不犯不祥,古之制也。(《昭三年传》(p 1238)(10030305))还有一处提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某宋人自称,《襄十五年传》(p 1024)(09150801))提示了“小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也受到限制。而且“君子”与“小人”犯了错误所受到的惩罚也不一样,所谓“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昭六年传》(p 1278)(10060701))“君子废”应是指取消其作为“君子”的资格,不能担任本应担任的官职,所遗留的官职或由本族中本无资格任职的人接任,或被其他家族瓜分。因此,“君子”的地位是天生的,而且“君子”们之间往往是有血缘关系的,所以“君子”们之间的争斗有时候是温情脉脉的,如果没太大的事,各国的大夫犯了错一般是被驱逐出境,而且往往几年后还会再被召回来。

    当时的人还认为:“君子”与“小人”身份不同,就应该做不同的事,所谓:君子勤礼,小人尽力。(《成十三年传》(p 0860)(08130202))君子劳心,小人劳力,……(《襄九年传》(p 0968)(09090502))君子尚能而让其下,小人農力以事其上,……(《襄十三年传》(p 0999)(09130302))君子务在择人。(《襄二十九年传》(p 1161)(09291301))因此,“君子”与“小人”所应具备的技能也不一样,对于君子,有下列说法:其左善射,其右有辞,君子也。(《宣十二年传》(p 0734)(07120206))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论语尧曰第二十》)对于小人,则是另一种说法:臣小人也,不知纪年。(晋某舆人自称,《襄三十年传》(p 1170)(09300301))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论语子路第十三》)

    但是,语言中词语的含义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飘移的,“君子”、“小人”的概念也不例外,“漂移”的方向之一是二者的界限逐渐变得不那么清晰,小人的范围逐渐扩大,逐渐不再仅是身份的分别。下级常常在上级面前自称“小人”,例如:郑大夫颍考叔对郑庄公自称小人(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隐元年传》(p 0014)(01010406))),楚大夫申叔时对楚庄王自称小人(吾侪小人所谓‘取诸其怀而与之’也。(《宣十一年传》(p 0714)(07110502))),宋厨人濮(宋厨邑大夫)对宋元公自称小人(吾小人,可藉死而不能送亡,君请待之。(《昭二十一年传》(p 1427)(10210601))),宋卿子罕相对于宋平公自称小人(吾侪小人皆有阖庐以辟燥湿寒暑。今君为一台,而不速成,何以为役?(《襄十七年传》(p 1032)(09170601))),楚薳罢(不久为楚令尹)相对于楚王和当时执政的大臣自称小人(吾侪小人食而听事,犹惧不给命,而不免于戾,焉与知政?(《襄三十年传》(p 1170)(09300101))),晋大夫张趯对郑卿子大叔自称小人(自子之归也,小人粪除先人之敝庐,曰:‘子其将来。’今子皮实来,小人失望。(《昭三年传》(p 1242)(10030702))),然明(郑大夫)对郑卿子产自称小人(然明曰:“蔑也今而后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实不才,若果行此,其郑国实赖之,岂唯二三臣?”(《襄三十一年传》(p 1191)(09311101)))。于是更有地位稍高者也对地位较低的人自称小人,例如:我,小人也。衣服附在吾身,我知而慎之;大官、大邑所以庇身也,我远而慢之。(《襄三十一年传》(p 1192)(09311201))这是郑国的正卿子皮对执政的子产说的话(子皮位列子产之上),但这里的“小人”已经含有“见识”方面的意味了。

    由于上述的身份不同,“君子”、“小人”本来就要求见识不同,所以“君子”、“小人”之称就逐渐演变成了“素质”的分别,例如,有见识的,则被称赞为“君子”:楚囚,君子也。言称先职,不背本也;乐操土风,不忘旧也;称大子,抑无私也;名其二卿,尊君也。不背本,仁也;不忘旧,信也;无私,忠也;尊君,敏也。仁以接事,信以守之,忠以成之,敏以行之。事虽大,必济。(《成九年传》(p 0844)(08090901))张趯有知,其犹在君子之后乎!(《昭三年传》(p 1232)(10030101)王曰:“溺人必笑,吾将有问也。史黯何以得为君子?”对曰:“黯也进不见恶,退无谤言。”王曰:“宜哉!”(《哀二十年传》(p 1716)(12200301))没有见识的,则被鄙视为“小人”:大姒之子,唯周公、康叔为相睦也,而效小人以弃之,不亦诬乎?(卫老臣公叔文子言阳虎,以其为小人,《定六年传》(p 1556)(11060201))晋、楚将平,诸侯将和,楚王是故昧于一来。不如使逞而归,乃易成也。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国家之利也。若何从之?(子产言楚王,以其为小人,《襄二十六年传》(p 1123)(09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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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建议桥兄快速通读几遍礼记

      建议桥兄快速通读几遍礼记

      (上中下)卿、(上中下)大夫、(上中下)士、附庸、公侯伯子男还有天文历法婚丧礼仪等等说得很明白

      四书中子思所作的《中庸》是礼记的一篇

      我认为孔子说的“君子”是后天的,“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

      孔子说了“隐(消除)恶扬善,执其两端,人人斯为尧舜”

      《论语》中孔子对那些贵族直接称“斗屑之人”,连他心中的下士都不如

      儒家经典中,个人认为 《孟子》《礼记》《诗经》是《论语》的注视,《左转》是《论语》《礼记》《诗经》的深度解读,目前所翻过的很多解说并没有把这些融汇贯通

      通宝推:wlr,桥上,
      • 家园 不能以礼记为准

        第一,礼记本身属于后来的个人认识概括。虽然有总结的意味,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都有强烈地通过用自己的方式叙述历史、总结历史来表达自己主张的倾向,主观性严重干扰了客观性。比如礼记中所谓周尚赤商尚白夏尚黑的说法遭到了猛烈的冲击。因为所谓的三牲祭祀有红色的血就说尚赤,礼记这样牵强附会的观点是遭到学者抨击的。学者指出周人并不尚赤,恰恰相反,周天子出兵时所用的最重要的旗帜是大白,其次是小白,这在武王伐纣的时候是有记载的。武王在悬挂商纣王及其后妃的头颅时,就选择了挂在大白小白两种旗帜上,然后更低级的脑袋才是红色的旗帜。附带说一下,大白小白的重要性还提示了我们齐桓公的名字“小白”的潜在含义——如果谁有兴趣可以研究一下,挖这个坑我反正是不准备填了。这种相互勾连的信息表明,周朝尚赤这一说法的可信度是很低的。

        当然,周朝有以红色旗帜为最尊贵的情况,那就是在次于天子的诸侯国境内。诸侯的军旗是以红色为最尊贵的。然而这只能证明礼记的见识局限在诸侯的等级,可是他们却很不老实的说这是周天子的威仪。

        至于说《左传》是《论语》的解读,这也是不确的。事实是:客观世界的历史,影响了生存其中的人。所以严格来说是《左传》所代表的历史事实,作为客观环境和教材,影响了以《论语》为代表的孔子及其继承者的思想。然后孔子及其同好们又以自己的语言有选择的记录和描绘了历史。所以不是左传解读了论语,而是他们相互做了影响。

        通读一个时代的文献,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这个时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同时代的文献可以认为是互为参考书的。但是,不能因此就在某一个瞬间固化他们的相互关系,抬高其中一个,认为其他的文献就只是他的参考书。

        至于你将《诗经》和《礼记》都认为是《论语》的注释,这显然是不对的。

        印象中,《论语》火起来是西汉晚期,正是西汉由于中用儒家而迅速走向灭亡的时候。而且即便是那个时候,《论语》似乎也不过就是近似于小儿读物的地位。过高抬高《论语》的地位,就好像用毛主席语录替代《毛泽东选集》,用美国的苏联政治笑话集替代利加乔夫的《警示》,然后说,这些都不过是对他们的注释和解读。从相对的概念来说,这样说能过得去,算是个小花样。但是从相对关系的稳定角度来说,毛泽东选集比毛主席语录要重要的多,语录只是选集的一部分参考书。你有点舍本逐末了。

        谈到君子的意义,在这里桥上的看法是准确的:

        动。

        桥上抓住了一个关键,就是概念本身是变动的。世界是运动的,不是静止的。语言更是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君子这个概念,顾名思义,只看字面意思,按照古代一字就是一词的常例,显然是君主继承者的意思。经过长期的固化发展,君子一词的意义也出现了一定的迁移。比如后来所说的君子经常是指道德高尚的人。这就是典型的意义迁移。

        所以,就旧的内涵来说,君子身份的一个核心要素,就是血缘关系。这是根子。其他的一些要求,只不过是对于君主的素质要求罢了。

        对于新的内涵来说,君子身份并不是来自于血缘的,而是凭借素质和能力取得的。

        孔子显然是支持新的内涵的。

        所以,具体到孔子对君子的看法,桥上没有错误,你也没有很大的错误。单纯看孔子对君子的看法,孔子确实是重在看后天的因素。但是,桥上的看法没有和你冲突,相反,桥上的看法更准确、丰满、全面。桥上已经指出,君子概念在起源阶段应该是以血缘因素为主的,君子概念发展到后来则是以其具有的优秀素质为主的,两个意思桥上都说了,不能因为你知道了后一个意思,就去否认别人的前一个意思。

        另外那个字不是斗屑之人,而是斗筲之人。

        • 家园 我确信你目前根本读不懂礼记原文,甚至注释版也没精读过哪怕

          我确信你目前根本读不懂礼记原文,甚至注释版也没精读过哪怕1/5,原文全文至少2/3你不看注释会傻眼

          1、

          “礼记本身属于后来的个人认识概括。虽然有总结的意味”

          流传下来的典籍中,对周朝礼制规定没有比礼记更翔实的了,跟认识概括总结何干

          我确信你目前根本读不懂礼记原文,甚至注释版也没精读过哪怕1/5,原文全文至少2/3你不看注释会傻眼

          如果你自己真的精读过《礼记》(哪怕因为水平有限读不懂原文多读几个注释版本),哪怕抬杠也值得欢迎,不懂装懂拾人牙慧到处搬根本不适合西西河

          2、

          “礼记中所谓周尚赤商尚白夏尚黑的说法”

          欢迎给出原文出处,结合上下文翻译下

          3、

          “至于说《左传》是《论语》的解读,这也是不确的。事实是:客观世界的历史,影响了生存其中的人。所以严格来说是《左传》所代表的历史事实,作为客观环境和教材,影响了以《论语》为代表的孔子及其继承者的思想。然后孔子及其同好们又以自己的语言有选择的记录和描绘了历史。所以不是左传解读了论语,而是他们相互做了影响。”

          “至于你将《诗经》和《礼记》都认为是《论语》的注释,这显然是不对的。”

          不读《诗经》《礼记》《左传》,很多时候根本不清楚《论语》某些段落在讲什么

          仔细翻阅下,就知道什么“民可使知之不可使由之”之类所谓专家教授解读就是丢人现眼

          孔子说过“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编纂的时候,现实作为显赫精通文学的弟子都插不上

          4、

          “印象中,《论语》火起来是西汉晚期,正是西汉由于中用儒家而迅速走向灭亡的时候。而且即便是那个时候,《论语》似乎也不过就是近似于小儿读物的地位。”

          当时政治精英兼高级知识分子探讨两年多总结出来的一万来字经典,宋代开国宰相晚年还反复阅读仔细揣摩的东西,敢出版易经解读的现常委助理认为高级武功(一般人学不了)的东西居然被你认作是小儿读物

          另外“印象”这东西,还是说你这词选的好玩吧

          5、

          “谈到君子的意义,在这里桥上的看法是准确的:

          动。

          桥上抓住了一个关键,就是概念本身是变动的。世界是运动的,不是静止的。语言更是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君子这个概念,顾名思义,只看字面意思,按照古代一字就是一词的常例,显然是君主继承者的意思。经过长期的固化发展,君子一词的意义也出现了一定的迁移。比如后来所说的君子经常是指道德高尚的人。这就是典型的意义迁移。

          所以,就旧的内涵来说,君子身份的一个核心要素,就是血缘关系。这是根子。其他的一些要求,只不过是对于君主的素质要求罢了。

          对于新的内涵来说,君子身份并不是来自于血缘的,而是凭借素质和能力取得的。

          孔子显然是支持新的内涵的。

          所以,具体到孔子对君子的看法,桥上没有错误,你也没有很大的错误。单纯看孔子对君子的看法,孔子确实是重在看后天的因素。但是,桥上的看法没有和你冲突,相反,桥上的看法更准确、丰满、全面。桥上已经指出,君子概念在起源阶段应该是以血缘因素为主的,君子概念发展到后来则是以其具有的优秀素质为主的,两个意思桥上都说了,不能因为你知道了后一个意思,就去否认别人的前一个意思。”

          《礼记》中孔子关于君子的原话非常多

          如果是自己树立概念怎么解释是一回事,注解人家的最好仔细对照解说

          你是故意挑拨我和桥上还是故意让人家难堪都无所谓,有些人有些事早点看清好

          春秋左传注读后01君子与圣人 1君子与小人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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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76 阅38290 2011-05-19 0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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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2-26 05: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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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三品:银青光禄大夫|云麾将军

          不能以礼记为准 新

          第一,礼记本身属于后来的个人认识概括。虽然有总结的意味,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都有强烈地通过用自己的方式叙述历史、总结历史来表达自己主张的倾向,主观性严重干扰了客观性。比如礼记中所谓周尚赤商尚白夏尚黑的说法遭到了猛烈的冲击。因为所谓的三牲祭祀有红色的血就说尚赤,礼记这样牵强附会的观点是遭到学者抨击的。学者指出周人并不尚赤,恰恰相反,周天子出兵时所用的最重要的旗帜是大白,其次是小白,这在武王伐纣的时候是有记载的。武王在悬挂商纣王及其后妃的头颅时,就选择了挂在大白小白两种旗帜上,然后更低级的脑袋才是红色的旗帜。附带说一下,大白小白的重要性还提示了我们齐桓公的名字“小白”的潜在含义——如果谁有兴趣可以研究一下,挖这个坑我反正是不准备填了。这种相互勾连的信息表明,周朝尚赤这一说法的可信度是很低的。

          当然,周朝有以红色旗帜为最尊贵的情况,那就是在次于天子的诸侯国境内。诸侯的军旗是以红色为最尊贵的。然而这只能证明礼记的见识局限在诸侯的等级,可是他们却很不老实的说这是周天子的威仪。

          至于说《左传》是《论语》的解读,这也是不确的。事实是:客观世界的历史,影响了生存其中的人。所以严格来说是《左传》所代表的历史事实,作为客观环境和教材,影响了以《论语》为代表的孔子及其继承者的思想。然后孔子及其同好们又以自己的语言有选择的记录和描绘了历史。所以不是左传解读了论语,而是他们相互做了影响。

          通读一个时代的文献,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这个时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同时代的文献可以认为是互为参考书的。但是,不能因此就在某一个瞬间固化他们的相互关系,抬高其中一个,认为其他的文献就只是他的参考书。

          至于你将《诗经》和《礼记》都认为是《论语》的注释,这显然是不对的。

          印象中,《论语》火起来是西汉晚期,正是西汉由于中用儒家而迅速走向灭亡的时候。而且即便是那个时候,《论语》似乎也不过就是近似于小儿读物的地位。过高抬高《论语》的地位,就好像用毛主席语录替代《毛泽东选集》,用美国的苏联政治笑话集替代利加乔夫的《警示》,然后说,这些都不过是对他们的注释和解读。从相对的概念来说,这样说能过得去,算是个小花样。但是从相对关系的稳定角度来说,毛泽东选集比毛主席语录要重要的多,语录只是选集的一部分参考书。你有点舍本逐末了。

          谈到君子的意义,在这里桥上的看法是准确的:

          动。

          桥上抓住了一个关键,就是概念本身是变动的。世界是运动的,不是静止的。语言更是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君子这个概念,顾名思义,只看字面意思,按照古代一字就是一词的常例,显然是君主继承者的意思。经过长期的固化发展,君子一词的意义也出现了一定的迁移。比如后来所说的君子经常是指道德高尚的人。这就是典型的意义迁移。

          所以,就旧的内涵来说,君子身份的一个核心要素,就是血缘关系。这是根子。其他的一些要求,只不过是对于君主的素质要求罢了。

          对于新的内涵来说,君子身份并不是来自于血缘的,而是凭借素质和能力取得的。

          孔子显然是支持新的内涵的。

          所以,具体到孔子对君子的看法,桥上没有错误,你也没有很大的错误。单纯看孔子对君子的看法,孔子确实是重在看后天的因素。但是,桥上的看法没有和你冲突,相反,桥上的看法更准确、丰满、全面。桥上已经指出,君子概念在起源阶段应该是以血缘因素为主的,君子概念发展到后来则是以其具有的优秀素质为主的,两个意思桥上都说了,不能因为你知道了后一个意思,就去否认别人的前一个意思。

          另外那个字不是斗屑之人,而是斗筲之人。

      • 家园 花!谢谢回复

        我写这点东西有一个较早的想法就是春秋与战国是变化极大的不同社会,因此后出的东西对前面的东西会有很多误解。好比孟子,我不觉得此人的说法对于历史有帮助,此人是个说客,不关心历史真实,任意剪切论据。

        我赞成您的一点就是《左传》的重要性,实际我感觉要理解孔子不能看《论语》,而要看《左传》。虽然《左传》不出于一人之手,但《论语》何尝只出自孔子,这可能是先秦典籍的常态。

        《礼记》我手里有,但我仍然坚持我的看法,见谅,关于公侯伯子男,我的看法恐怕也不同于《礼记》的某些地方。

        通宝推:石头布,
        • 家园 兼听则明,一手资料肯定是最有价值的

          孔子说过“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论语》是他身后弟子们呕心沥血的结晶,代表了最熟悉他也受教最深者的反思后的深刻理解

          理解孔子肯定不会只看《论语》,多角度读原始材料最好

          兼听则明,一手资料肯定是最有价值的

          对孟轲人品能力一向嗤之以鼻,不过这家伙为吹捧自己说了很多大实话,譬如杨墨地位之类,最喜人的是说出了曾参的家教,对照论语和礼记太喜感了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公侯伯子男 下

      再说“侯”,《诗大雅文王之什文王》有唱:“陈锡哉周,侯文王孙子。”(《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69)),根据《左传》的记述,大规模封建诸侯是在西周初年,各“国”的开国之君大多是周文王、周武王以及周公的儿子(《僖二十四年传》(p 0419)(05240201))(044)。但到了春秋时,剩下的已经不多了。

      《春秋经》中称“侯”的诸侯除了上面列出的齐、晋这两家大“国”之君、一度的霸主之外,还包括卫、陈、蔡、纪、邓、邢、随、杞、薛这九家小“国”之君(其中杞先称“侯”、再称“子”最后称“伯”;薛先称“侯”、再称“伯”;另有荀、息、黎、唐、蒲馀这五个小“国”之君在《左传》中也称之为“侯”)。

      另外,虽然《春秋经》对鲁国自己的国君都“预支”“公”这个称呼,但《左传》中记录的当时鲁国以外的人对鲁国国君的称谓则是“鲁侯”,由此可见鲁国国君的封爵应该也是“侯”(援此例,当时金文中称见在的本国国君为“公”者亦应是“预支”)。下面是《左传》中当时人称“鲁侯”的例子:

      《成十六年传》中宣伯:“鲁侯待于坏隤,以待胜者。”((p 0891)(08160601))(070)。(注:此处之宣伯(叔孙侨如)虽是鲁国大夫,但这段话出自他给晋国大夫郤犨写的信,信是要出卖鲁成公,所以宣伯对鲁成公也就没用敬称。)。

      《昭七年传》中薳启彊:“臣能得鲁侯。”((p 1285)(10070301))(108)。

      《昭五年传》中晋侯:“鲁侯不亦善于礼乎?”女叔齊:“鲁侯焉知礼!”((p 1266)(10050301))(114、116)。

      《昭三十二年传》中史墨:“天生季氏,以贰鲁侯,为日久矣。民之服焉,不亦宜乎!”((p 1519)(10320402))(116)。

      《定十年传》中犁弥:“孔丘知礼而无勇,若使莱人以兵劫鲁侯,必得志焉。”((p 1577)(11100201))(124)。

      至于“侯”的意义,傅斯年先生有言:“侯者,射侯之义,殷周之言侯,犹汉之言持节也。”“侯非王畿以内之称,因王畿以内自有王师,无所用其为王者斥侯也。亦非一切畿外有土者之通称,因有土者不必皆得受命建侯。必建藩于王畿之外,而为王者有守土御乱之义,然后称侯。”(《论所谓五等爵》 《傅斯年全集第三卷》 湖南教育出版社 2000年 p 039)

      其实我认为,既然“侯”是被封在王畿以外的,而且按大宗小宗的说法,“侯”无疑都是另立了小宗的,其“国”内“国”外的所有部属都属于这个以“国名”为“氏”的“氏”族“共同体”(共同体是朱凤瀚先生提出的概念,见《商周家族形态研究》,我曾贴出相关段落:http://www.talkcc.com/article/3836651),因此其独立性自然就很高,就也有点“于周为客”的味道。

      也因此,“侯”的实际地位逐渐就高过了在周王朝辅佐天子的“公”,更不要说其他王官了。例如王官“周公”是周公旦一系的大宗,而鲁国国君鲁公是同一系的小宗,他们的始祖一个是老大一个是老二,老大当然高于老二。但到了春秋时,老二传下来的鲁国国君的实际地位明显高于老大传下来的当时的周公,即使是身为卿士时的周公。《左传》中有多处公侯并称,而且还把“公侯”列为同一级,把“伯子男”列为其下的另一级,不是没有道理的。

      另外,由于“侯”的地位崇高,春秋时“诸侯”这个词已经扩大成为对当时所有各类诸侯国国君的统称,无论其是称“公”还是称“伯”称“子”称“男”。或者说,无论其正式的爵称为何,春秋时留存下来的各“国”,其国君大多已经实际取得了与西周初期正式封的“侯”相似的地位,甚至也都实际“于周为客”了。

      “伯”这个爵称比较特别,查《汉语大字典》“伯”字条有:

      《说文》:“伯,长也。从人,白声。”按:甲骨文、金文伯字均作白。

      《汉语大字典》“白”字条又有:

      郭沫若《金文丛考》:“此实拇指之象形……拇为将指,在手足俱居首位,故白引申为伯仲之伯,又引申为王伯之伯,其用为白色字者乃叚借也。”

      因此,“伯”字本来就有首屈一指的意思,按今天流行的话就是“老大”。《哀十三年传》提到在黄池之会上:吴、晋争先。吴人曰:“于周室,我为长。”晋人曰:“于姬姓,我为伯。”((p 1677)(12130401))(132),显然这里吴和晋是在争谁是“老大”。这个意思的“伯”,后来被一个新起的假借字取代了,就是“霸”。

      但是既然是“老大”,其手下就都是“兄弟”,都是相对独立的国君或部落酋长,而并没有直接隶属于为“伯”者自身的“氏”族“共同体”,上面黄池之会中吴、晋和与会的其他诸侯的关系就是例证。也就是说,当时周天子虽然把某一块地方划给了“伯”,但当地的族群并不都真是“伯”的部属。《诗大雅荡之什韩奕》里有;“奄受北国,因以其伯。”高亨先生注曰:“奄,犹尽也。此句言北方诸小国都归附于韩。”(《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57)注[五四]),这也是“伯”的这种性质的一个佐证吧。

      也因此,“伯”在一开始是低于“侯”的。例如《庄十六年传》有“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p 0203)(03160501))(015),这是由“伯”升为“侯”的例子;又例如《桓十年经》有:“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p 0127)(02100004)),《桓十年传》解释说:“先书齐、卫,王爵也。”((p 0128)(02100502))(017),这是说如果严格按当时官方的排列,“侯”就应该排在“伯”的前面。或者极端点说,这句话的意思还可能是只有“齐”和“卫”才有“王爵”,也就是说“郑伯”的“伯”(以至“男”)并非周天子所策命的“爵”。

      但是老大手下的兄弟可大可小,这个“伯”也就可大可小,到了春秋时期,当周天子手下的诸侯都成了这种老大手下的兄弟时,这个“伯”(后来变成了“霸”)也就和周天子这个“王”并称了:《昭元年传》中就有“王、伯之令”的说法((p 1205)(10010202))(092),把“王”和“伯”并称。

      《昭四年传》“椒举言于楚子曰”:“夏启有钧台之享,商汤有景亳之命,周武有孟津之誓,成有岐阳之蒐,康有酆宫之朝,穆有塗山之会,齐桓有召陵之师,晋文有践土之盟。”((p 1250)(10040301))(108),也是把历史上的“王”和“伯”并提。

      但当时称呼上有时还是称“公”,如称以上八位为“六王、二公”《昭四年传》(p 1252)(10040305)(108)。这也反映了当时人意识中“公”相对于“王”的独立性,或者说当时人还不完全习惯于有些“伯”地位的上升。

      这个能和周天子相提并论的“伯”在当时还有个新名字,叫做“侯伯”(《僖元年传》(p 0278)(05010301))(029)(《成二年传》(p 0809)(08020901))(069)(《哀十二年传》(p 1672)(12120402))(132),表明他手下的“兄弟”都是“侯”。上面的齐桓、晋文都是这种“侯伯”。

      但“侯伯”也还是要经过周天子的策命的,例如《僖二十八年传》就提到“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晋文)为侯伯”((p 0463)(05280312))(045),说明这个“侯伯”不过是“伯”的范围比最初的“伯”大一些罢了;而且另一方面就是这个“侯伯”恐怕传不了代,与一般的“伯”可能还有区别(还有一种可能是当时人还是习惯于“侯”高于“伯”,哪怕是“侯伯”,所以有“侯”可称就称“侯”)。而从这条《左传》也可见这个“侯伯”的策命是与“侯”的策命同时有效的:“晋侯”当上了“侯伯”,但他的“爵”还是“晋侯”。

      后来有春秋五霸的说法,固然可以有不同的解说,但也可以认为是指由周天子正式策命为“侯伯”的五位诸侯。

      在《成二年传》((p 0796)(08020308)(069))中当时的齐国大夫宾媚人说到“四王之王也”,杨伯峻先生在此注曰:

      据庄三十二年、成十三年《传》皆云“虞、夏、商、周”,则四王当为舜、禹、汤、武(或文)。杜以为“禹、汤、文、武”,则三代而四王也,未必合《传》意。

      又说到“五伯之霸也”,杨伯峻先生注曰:

      五伯,杜《注》以为“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与《毛诗正义》引服虔及应劭《风俗通》说同。《释文》引或说则以为“齐桓、晋文、宋襄、秦穆、楚庄”。杜《注》是。说详刘文淇《疏证》。后说至战国始有。如《孟子告子下》“五霸桓公为盛”是其例。

      接着说到“勤而抚之,以役王命”,杨伯峻先生注曰:

      “王”“霸”对言,与战国时“王”“霸”对言意义稍有不同。《管子霸言篇》云:“夫丰国之谓霸,兼正之国之谓王。”又云:“得天下之众者王,得其半者霸。”与此义尚相近。至于《孟子公孙丑上》“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此战国时人之说也。《春秋》则以统一天下者为“王”,能为当时天下共主效力者为“霸”。

      杨先生的总结以能为当时天下共主效力者为“霸”,“霸”即“伯”也,则这个“霸”说的多半就是由周天子策命的“侯伯”。鲁成公二年时春秋时代尚未结束,可是已经有了明确的“五伯”的提法,所以考虑春秋五霸时也须注意这个时间点,至少当时人提法中的这个“五伯”显然不包括后起的吴越。

      再看《春秋经》中称“伯”的其它诸侯国:曹、郑、秦、北燕、郕、穀(谷)、滑。关于曹,《定四年传》中有“曹为伯甸”((p 1535)(11040104))(131),我意“为伯甸”就是在“甸”之中为首;关于郑,其君主们在东周之初也是一方霸主(如郑武、郑庄),甚至可能还曾被策命为“侯伯”,但其基本身分还是“男”,不过“男”不好听,所以通常称“郑伯”;还有秦,也是在西方的霸主,周王室已经把西方都托付给他了;再有北燕,远在东北一隅,其为一方霸主,不亦宜哉;至于郕、穀(谷)、滑,我估计或者曾经是周围那一小块地方的“小霸王”,或者只是行第或由行第产生的“世称”而已。

      下面是“子”,先说王官,《春秋经》中有四家王官称“子”,如《定四年经》: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p 1533)(11040002)),这是“刘子”,另外还有“尹子”、“单子”以及“苏子”(亦称“温子”)。“刘子”与“尹子”、“单子”都是代表周天子出席诸侯的盟会,所以如果他们有爵称,《春秋经》中所称的自然就是这三家王官正式的爵称,这就是“子”。

      至于诸侯,《春秋经》中称“子”的共17“国”:楚(荆)、吴、夔、沈、胡、顿、郯、莒、滕、邾、郳(小邾)、郜、鄫、弦、徐、赤狄-潞、戎-蛮。

      其中楚、吴两诸侯国由于自称“王”,自外于周王朝的统治体系,所以遵循周王朝体制的《春秋经》将这两家诸侯称为“子”,显然是某种“贬称”。

      还有些蛮夷戎狄,如赤狄-潞和戎-蛮,可能还有几家,本来就不在体制内,也只能称“子”。又有“用夷礼,故曰子”的(《僖二十七年传》(p 0443)(05270101)),也表明对于诸侯国国君而言,“子”是一种“贬称”。

      再就是那些小“国”,如邾、滕、郯、莒等,往往是大“国”的附庸,《襄二十七年传》有: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曰:“视邾、滕。”既而齐人请邾,宋人请滕,皆不与盟。叔孙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国也,何故视之?宋、卫,吾匹也。”((p 1132)(09270404))(091、094),就是明证。还有如夔、沈、胡、顿等小“国”也在《左传》中有明证是附属于楚或吴的。这样这些小“国”就与周王室隔了一层,未必会有周天子的策命。所以,称这些国君为“子”很可能是没有周天子策命爵称之下的一种尊称,也就是我在《“子”的一生》(http://www.talkcc.com/article/3791850)里提到过的对“氏”族族长的尊称。

      关于诸侯国国君称“子”,还有一种情况:

      《定四年经》: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p 1533)(11040002))。杨伯峻先生就此处陈怀公称“陈子”注曰:“陈惠公-吴二月卒,未葬,故称“子”。”

      《僖二十五年经》: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p 0430)(05250007))。杨伯峻先生在此注曰:“卫侯称卫子者,以其父卒未踰年也,详桓十三年《经》及僖九年《传注》。”

      《僖二十八年经》: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p 0449)(05280008))。杨先生在此注曰:“卫称子者,卫成公此时出居于外,其弟叔武奉盟,从未成君之礼也。”

      《僖二十八年经》: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p 0450)(05280015))。杨先生注曰:“陈共公称陈子者,陈穆公卒,立未踰年也。”

      《文十八年经》:冬十月,子卒。((p 0629)(06180006))。杨先生注:“子是文公太子恶。称“子”者,僖九年《传》云“凡在丧,公侯曰子”是也。”

      《僖三十三年传》:子墨衰绖,梁弘御戎,莱驹为右。((p 0497)(05330301))。杨先生:“子,晋襄公。其父文公未葬,故称子。”

      所以无论有无策命(葬时王官才会来策命),各国国君都可称“子”,那些王官称“子”的倒有点可能是爵称,但也可能只是对“氏”族族长的尊称,《左传》中有很多“氏”族族长称“子”的例证,就不列举了。

      总之,对于诸侯而言,称“子”常常是一种贬称,或是不得已,盖因未得策命耳。因此“子”就不会是能提高诸侯国国君地位的“爵位”。

      关于“男”,郑玄注曰:“男,任也,任王事。”傅斯年先生又有言:“男者,附庸之号,有周公子明诸器(令彝)所谓“诸侯,侯田男”者为之确证。”(《论所谓五等爵》 《傅斯年全集第三卷》 湖南教育出版社 2000年 p 043)。因此我认为“男”是授予王畿之内小“国”的“爵位”,或者说是王家的附庸。

      “男”既为王家附庸,似乎地位应比作为诸侯附庸的“子”高,但最初的“男”恐怕与“侯”不同,并未另立“氏”族,这样其手下就并非自己家族的成员,只是临时派给他的,对于这些人他并非族长,这样他的地位就低于作为族长的“子”。另外,“男”恐怕也意味着并非在朝的王官,地位自然低于在朝的王官。而且与那些在王畿之外的“子”相比,“男”实在没什么独立性,所以“男”地位低于“子”是很自然的。当然孟老夫子说“子、男同一位”,也反映后来“子”和“男”的地位其实差不太多。

      在《僖四年传》中有“许穆公卒于师,葬之以侯,礼也。凡诸侯薨于朝、会,加一等;死王事,加二等。于是有以衮歛。”,杨伯峻先生在此注曰:

      王事,此当指征伐。许男死于为周王伐楚,亦王事也,故加二等。《孟子万章下》云:“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以子、男而得侯礼,是加二等也。杜预据《周礼春官典命》“上公九命为伯,侯、伯七命,子、男五命”之文,谓“诸侯命有三等,公为上等,侯、伯为中等,子、男为下等”,而许男“男而以侯,礼加一等”,恐不合《传》意。《周礼》为战国时私人著作,不能尽用以释《左传》。且僖二十九年《传》云,“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侯与伯截然分开,则《周礼》以侯、伯为一等之说,明明不合《传》意。即《传》云“葬之以侯”,考之金文,并无五等诸侯之实,《左传》作于战国时儒家别派(者),(亦)未必全可信。((p 0294)(05040401))(039)。

      以我的臆见,这“加二等”第一步是从“男”升为天子的朝臣——也许是某种“子”,第二步则是升为坐镇一方的“侯”。

      《春秋经》称“男”的只有许、宿两国,都可符合这个推断,而《左传》所称的“骊戎男”(《庄二十八年传》(p 0238)(03280201))(036)和“郑伯,男也”(《昭十三年传》(p 1358)(10130307))(111、118)也可符合这个推断。

      “郑”之为“男”,说不定是其开国之君郑桓公从周天子那里讨来的名义。据《国语郑语》,其时郑桓公为王室司徒,是重要王官,找一个在东方为王室办事的由头还是可能的。因此《国语郑语》所谓郑桓公“東寄帑與賄,虢、鄶受之,十邑皆有寄地”可能也是打着王室的旗号的。而且从其“国”中“商”人与统治集团的盟约关系,可知这些“商”人并不完全是郑国国君的“臣”,并不完全是以“郑”为名号的“氏”族“共同体”的成员,亦可见郑国之立与一般封邦建国有异。加之郑立“国”的时间也早就过了封邦建国的时代,因此这个立“国”多半是郑桓公以“任王事”的名义捞到的实惠。但这个名义只能是王官系列的名义,所以我赞成郑是“男”。

      世称

      春秋时对“氏”族族长的称谓中还有一类称谓不能忽略,就是所谓“世称”,前面已经提到作为“世称”的“周公”,下面还有:

      《桓五年经》有: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p 0102)(02050003)),杨伯峻先生注曰:“周有尹氏、武氏、仍叔、荣叔、家父曰氏、曰叔、曰父,皆世称。如晋称赵孟,世世称之。”

      《桓八年经》有:天王使家父来聘。((p 0120)(02080002)),杨伯峻先生注曰:“无《传》。家父,天子大夫。《诗小雅节南山》之末章云:“家父作诵,以究王讻。”《节南山》为刺幽王之诗,两家父相距近百年,必非一人。孔颖达《毛诗节南山正义》以春秋之时,赵氏世称“孟”,智氏世称“伯”,仍氏亦或世字“叔”,则家父以父为字,或累世同之。”

      《文五年经》有: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p 0537)(06050001)),杨伯峻先生注曰:“荣氏世称“叔”,其犹晋之赵盾、赵武、赵鞅、赵无恤世称“赵孟”,荀罃、荀盈、荀跞、荀瑶世称“智伯”,荀林父、荀庚、荀偃、荀吴世称“中行伯”欤?”

      《文五年经》又有:王使召伯来会葬。((p 0538)(06050003)),杨伯峻先生注曰:“召氏世称伯,如庄二十七年《传》有召伯-廖,又宣十五年《经》之召伯,召戴公也;成八年《经》之召伯,召桓公也;昭二十二年《传》之召伯-奂,召庄公也;又二十六年《经》、《传》之召伯-盈,召简公也。盖自召康公称召伯之后,即世袭此称欤?互详庄二十七年《传注》。”

      因此,有很多“氏”族族长称谓中的“伯”恐怕只是“世称”,并非“爵称”。又,称行第亦可是某种敬称,所谓“五十以伯仲”也。

      小结

      总而言之,我觉得春秋时周天子所颁爵位只有三种,“侯”、“伯”、“男”(也许还有第四种作为周王朝朝臣的“子”,但不确定。且即使这些王官是被策命为“子”的,仍只是被策命为“氏”族族长而已,并没有取得真正独立的诸侯国的地位)。先比较“侯”和“男”,二者一在外,一在内,“男”直属于王,很可能其下属不属于他的“氏”族,他也就没有“侯”那样的独立性,在这方面“男”与“侯”的性质也有差别,倒是与“伯”有一点相似之处。

      至于“伯”,其实与“侯”和“男”是并行不悖的,所以郑君为“伯”,同时还另有“爵位”为“男”,晋君亦为“伯”,其同时具有的爵位则为“侯”。当然这两家之“伯”可能都是“侯伯”,手下都是“侯”,这里的“侯”是当时的“诸侯”之“侯”,兼公侯伯子男而言之。至于一方之“伯”,如秦与北燕之君,其手下就多是“子”(指独立的“氏”族族长和蛮夷戎狄的酋长)了。但可能还有另一种“子”是周王朝的朝臣,二者性质不同。所以“伯”并非爵位,至少不是与“侯”同类的爵位。

      总而言之,虽然五种“爵位”各是一部分诸侯的正式称谓,但“公”、“侯”、“伯”、“子”、“男”各有不同的性质和意义,且范围有重合之处,肯定不是如后世那样整齐的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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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公侯伯子男 上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这话出自《礼记》(《王制第五》)。但其实春秋时未必如此,孟子就有另一种说法:“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孟子卷十萬章下十一》),孟老先生的五等,是把“天子(周王)”也包括进来的。至于《左传》,又有如下说法:

      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卫、大夫,各居其列,所谓周行也。(《襄十五年传》(p 1022)(09150302))(103)。

      周行就是周王朝修的大路,这里用来代指周王朝的规范。但虽然这个周王朝的规范和孟老夫子说的有点像,也有“王(周天子)”和公侯伯子男,但却没有明确地说到等级,说到等级的是另一条《左传》:

      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僖二十九年传》(p 0476)(05290201))(049)。

      这里把“公、侯、伯、子、男”分为两级,“公侯”一级,“伯子男”一级,和“凡五等”的说法又不太一样。

      不过我觉得考察春秋时代的爵制,首先要考察《春秋经》,《春秋经》是当时周王朝体系下的正式文书,虽然限于体例,《春秋经》中没有像《左传》和《礼记》、《孟子》中那样的关于爵制的概括说明,但还是记载了对各家诸侯的称谓。因此看一看《春秋经》中对当时的诸侯是如何称呼的,会更有助于了解当时的爵制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世民先生就曾经“将金文资料单独同《春秋》的记载对比,发现除吴、楚、秦等国存在差异外,多数国家的爵称是两相一致的。总的说来,金文资料与《公羊传》的记述大体相符。这种情况不可能是偶然的巧合,正是本来就有固定爵称的反映。”(《西周春秋金文中的诸侯爵称》)。下面我也来就《春秋经》以及《左传》的记述分别讨论“公”、“侯”、“伯”、“子”、“男”这五种爵位:

      公:

      先说“公”,春秋当时的人对本国诸侯都称“公”,这在《左传》中有一个佐证,《文十四年传》:齐-公子元不顺懿公之为政也,终不曰“公”,曰“夫己氏”。((p 0606)(06141302))(062)。这段《左传》明言当时人对本国国君一般都是应当称“公”的。

      后来《左传》成书的作者也常常以“公”作为对一国诸侯的简称,同时也是敬称。但是楚、吴、越三国例外,这三国的诸侯自称王,尤其是楚,更将其属下“县”的长官称为“公”,《左传》中就明确提到过楚国十个“县”(申、息、商、期思、郧、蔡、陈、白、叶、析)的“县公”,因此楚国那里的“公”就已经变味了。也因此,《左传》对这三国诸侯的简称加敬称是(跟着其本国人称)“王”,《左传》中甚至还曾对吴王的弟弟也称“王”。但《左传》对这三国君主的儿子则有时称“王子”,有时又称“公子”(《春秋经》只称“公子”),反映这三国君主在《左传》作者和当时一般人那里仍然还只是诸侯而已。

      下面是《左传》中几个将“公”作为对诸侯简称、同时也是敬称的例子:

      《宣九年传》: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衵(rì)服,以戏于朝。洩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且闻不令,君其纳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洩冶。((p 0701)(07090601))(068),这里前面说“陈灵公”,后面好几处就只说“公”了。

      《襄二十五年传》:庄公通焉,骤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赐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为崔子,其无冠乎?”崔子因是,又以其间伐晋也,曰:“晋必将报。”欲弑公以说于晋,而不获间。公鞭侍人贾举,而又近之,乃为崔子间公。((p 1096)(09250202))(090),这里的“庄公”是齐庄公,后面也都是简称“公”。

      《成十年传》:晋侯梦大厉,被发及地,搏膺而踊,曰:“杀余孙,不义。余得请于帝矣!”坏大门及寝门而入。公惧,入于室。又坏户。公觉,召桑田巫。巫言如梦。公曰:“何如?”曰:“不食新矣。”公疾病,求医于秦。秦伯使医缓为之。未至,公梦疾为二竖子,曰:“彼,良医也,惧伤我,焉逃之?”其一曰:“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医至,曰:“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不可为也。”公曰:“良医也。”厚为之礼而归之。六月丙午,晋侯欲麦,使甸人献麦,馈人为之。召桑田巫,示而杀之。将食,张,如厕,陷而卒。小臣有晨梦负公以登天,及日中,负晋侯出诸厕,遂以为殉。((p 0849)(08100401))(071),这里的“晋侯”是晋景公,后面是一连串“公”,最后才用回“晋侯”。

      《成十一年传》:十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晋人以公为贰于楚,故止公。公请受盟,而后使归。((p 0852)(08110101))(074),这里的几个“公”都是鲁成公,由于《左传》是鲁国的教材,所以说到鲁国国君常常直接就称“公”,大家也心领神会。

      还有:自王已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昭五年传》(p 1263)(10050106))(091)。以及: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昭七年传》(p 1282)(10070201))(108)。这两条都是用“公”代表诸侯。

      不过,当时诸侯应该还有来源于周天子的真正的爵称,会反映在《春秋经》的称谓之中。除一种特殊情况外,《春秋经》称“公”的诸侯共四家:宋、郭、虞、州。

      其中宋比较特殊,因为这个诸侯国是当时的周王朝之前一个王朝——殷商的主要继承者,所谓“先代之后也,于周为客”(《僖二十四年传》(p 0427)(05240401))(043)。当初殷商为“王”,周则为“公”:“公刘”、“公亶父”不一而足;到周武王克商以后,殷与周掉了个个,周天子称“王”,而继承了殷商的宋,就反过来称“公”了。

      至于郭、虞和州,提到这三家诸侯是“公”的《春秋经》各只有一条,分别是:

      “郭公。”(《庄二十四年经》(p 0229)(03240011))(000)。

      “冬,晋人执虞公。”(《僖五年经》(p 0301)(05050009))(032)。

      “冬,州公如曹。”(《桓五年经》(p 0103)(02050009))(022)。

      前一条没头没脑就“郭公”两个字,到底如何很难说。后两条我觉得有一种可能是在向“虞公”和“州公”致最后的敬意,“虞公”被“执”自不待言,而“州公”也是逃去曹国的,《左传》中解释说:“冬,淳于公(即州公)如曹。度其国危,遂不复。”(《桓五年传》(p 0108)(02050601))(022)。而为什么会有这种最后的敬意,可能与周王室或《春秋经》记录者兴灭继绝的政治倾向有关。

      另外,“虞”还可能是周王室自家的“先代之后”,“虞”的开国之君是周太王之嫡长子,早在武王克商之前就已经单独立“国”了。因此《僖二年经》中之“虞师、晋师灭下阳”((p 0280)(05020003))(032)就可能说明虞名义上的地位高于晋,虽然《僖二年传》说“先书虞,贿故也”((p 0281)(05020201))(032)。又傅斯年先生有言:“州之称公无前无后,固只能存疑,不能据以为例。”(《论所谓五等爵》 《傅斯年全集第三卷》 湖南教育出版社 2000年 p 034)。

      这样看来,在当时《春秋经》称“公”的,只有宋这一家诸侯确定无疑,这可能也是因为“公”有“于周为客”的意味吧。

      其实,《春秋经》经常在一种特殊情况下称诸侯为“公”,不过也都是最后的敬意,即在这些诸侯下葬的时候,例如: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文十八年经》(p 0628)(06180004))(052),这是鲁文公;

      “乙亥,葬宋文公。”(《成三年经》(p 0811)(08030005))(047),这是《春秋经》在别处也称“公”的诸侯;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僖十八年经》(p 0377)(05180005))(042),“癸巳,葬晋文公。”(《僖三十三年经》(p 0492)(05330004))(049),齐桓、晋文都是《春秋经》在别处称“侯”的诸侯,同时也都是一代霸主;

      “秋七月,葬郑庄公。”(《桓十一年经》(p 0129)(02110003))(017),“葬秦景公。”(《昭六年经》(p 1273)(10060002))(095),这两位都是《春秋经》在别处称“伯”的诸侯;

      “冬,葬滕悼公。”(《昭二十八年经》(p 1490)(10280006))(116),“秋,葬邾庄公。”(《定三年经》(p 1530)(11030004))(126),这两位都是《春秋经》在别处称“子”的诸侯;

      “葬许穆公。”(《僖四年经》(p 0288)(05040007))(039),“许”和另一小诸侯“宿”是《春秋经》提及的唯二的其君称“男”的诸侯国,但《春秋经》关于“宿”只提到“辛亥,宿男卒。”(《隐八年经》(p 0057)(01080004))(001),未提其君之“葬”。

      由以上例证可见,无论诸侯大小,从霸主到小诸侯,各种爵位的诸侯在其“葬”时《春秋经》都会称其为“公”,唯一的例外是:“癸巳,葬蔡桓侯。”(《桓十七年经》(p 0148)(02170006))(025),不知何故。

      再上溯至西周初期,只有当朝的王官才是“公”,好比周公、召公。但这个“公”并不都能传代,例如召公直系家族后来的族长一般都称召伯,《春秋经》中提到的四次都是“召伯”。而《左传》上关于“公”的说法则有:“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皁、隶、牧、圉(yǔ)皆有亲暱(nì),以相辅佐也。”(《襄十四年传》(p 1016)(09140601))(083),还有:“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昭三十二年传》(p 1519)(10320402))(116),意思也都是“公”是在周王朝朝廷上“辅佐”“天子”的,是“王”之“贰”,也有点“于周为客”的味道。

      又,上面曾列出两条以“公”作为诸侯通称的《左传》,此处这两条《左传》又以“公”作为辅佐周天子的王官之首,这只能说明现实生活很复杂,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公”。至于这两种“公”的关系,我推测前者在一定意义上是从后者演化来的,见下。

      在《春秋经》里,有五条称三家王官祭、周、刘为“公”,分别是:

      《桓八年经》: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p 0120)(02080006))(008)

      《僖九年经》: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p 0324)(05090002))(041)

      《僖三十年经》: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p 0478)(05300006))(035)

      《成十二年经》:十有二年春,周公出奔晋。((p 0855)(08120001))(076)。

      《定四年经》:葬刘文公。((p 1534)(11040013))(125)

      “祭”家的王官在《春秋经》中还曾分别称“祭伯”(《隐元年经》(p 0008)(01010006))(008)和“祭叔”(《庄二十三年经》(p 0225)(03230002))(026),“伯”和“叔”应该都是行第(称行第在当时也是一种敬称),则这“祭公”恐怕就如陈恩林先生所说:入为天子三公、王朝卿士的,就称为“公”。(《先秦两汉文献中所见周代诸侯五等爵》)。

      而“周公”则可能是所谓“世称”,因其中两条《春秋经》中“周公”的职务是所谓“宰”,而“宰”实非要职,《桓四年经》有“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p 0100)(02040002))(019),“宰渠伯纠”就并非什么大人物。但在《春秋经》和《左传》中,这家周公旦直系后裔的称呼从来都是“周公”。而周公旦一系之所以在《春秋经》中称“公”,恐怕也与周公旦曾经实际为“王”有关。

      至于“刘文公”,同年的《春秋经》之前就有“刘卷卒”(《定四年经》(p 1533)(11040009))(125),即此人。可见此处称“公”是遵循“葬”时称“公”的惯例,就是说“刘文公”虽然一度在周王朝执政,但也是死后才升为“公”的。

      从以上分析可见,即使是周王朝的执政大臣,生前也不是轻易能得到“公”的称号的。但王世民先生的研究表明:

      (在西周春秋金文中)身居高位的天子重臣。他们生前和死后都称“某公”,有的见于《尚书》等文献记载。(《西周春秋金文中的诸侯爵称》)。

      《昭二十二年传》中也提到:夏四月,王田北山,使公卿皆从,将杀单子、刘子。王有心疾,乙丑,崩于荣锜氏。((p 1434)(10220301))(125)。

      因此《春秋经》中仅一见王官生称“公”可能是现存《春秋经》阙失造成的,实际上会再多一些,但也不会太多:连郑庄公这样的一代霸主,一度是周王朝唯一的卿士,生前也没有得到“公”的称号。前面的“祭公”之所以称“公”,恐怕也与当时他是来代表周天子迎娶王后有关,他的这个职务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于周为客”。而且这种“公”不能传代,与其说是“爵”称倒不如说是“职”称,更不是授予诸侯的那种“爵位”。

      那些身为天子重臣的王官们虽然也有采邑,有点像诸侯,但他们的采邑是在王畿以内。当时周王朝把天下分成了两块:王畿和王畿以外,这两块采用的是不同的制度。这些王官在王畿的采邑与属于他们的土地往往不在一起,而是和其他王官的采邑和土地以及直属天子的城邑和土地互相交错。这样一来,王畿内的王官们虽然有采邑也没有什么独立性,就算被封为“公”,名义上地位崇高,实际的地位却赶不上王畿以外的诸侯。

      至于王畿之外的诸侯,名义地位就没那么崇高,我推测当时这些诸侯是没有真正(生前)被周天子策命为“公”的,但在他们死后,周天子通常会照例给一个虚衔的“公”,可能也是那种不能传代的“公”,类似于后世的“追赠”。《春秋经》中有:“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庄元年经》(p 0156)(03010006))(014),其时鲁桓公已死,所以“锡桓公命”自然是“追赠”。《昭七年传》中也有:卫-齐恶告丧于周,且请命。王使郕简公如卫吊,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余敢忘高圉、亚圉?”((p 1294)(10071102))(123),这显然也是“追赠”,让卫襄公追随先王去辅佐上帝。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春秋经》在诸侯“葬”的时候都称之为“公”,因为其时周天子的策命一般已经到了。从上面“刘文公”的例子看,对重要王官也有此例。所以在《左传》中才会对所有的诸侯以及一些重要王官都敬称之为“公”。因此,当时各国的臣民(以及重要王官的属下)也会对自家的君主“预支”“公”这个称呼。

      对国君“预支”“公”的称呼在当时恐怕已经成为惯例,所以已经蔓延到了方方面面:首先是“先公”,当然,既然已经是“先”公,就已经下葬了,自然已经是周王朝正式承认的“公”了,不能算“预支”。再就是大家都熟悉的“公子”以至“群公子”,还有“女公子”,或者干脆是“公女”,以及“公弟”,乃“公母弟也”。这里就大都是“预支”了。

      另外,“预支”的还有:国君的命令叫“公命”,国君派人来探问叫“公问”,国君住的地方叫“公里”、“公宫”、“公屋”、“公寝”、“公馆”,国君的亲族和相关机构叫“公族”、“公室”、“公府”、“公有司”、“公行”,还有相关官员:“公族大夫”。国君的直接下属则称“公臣”、“公徒”、“公介”、“公卒”、“公乘”、“公御”。乃至国君所有的器物叫“公旗”、“公量”、“公粟”还有“公琴”。

      还有在“氏”与“名”中用“公”这个字的,例如:“公父”、“公叔”、“公壻”,这都是“氏”,也是以此炫耀与“公”的关系,在“氏”中带“公”字以为炫耀的还有:“公冉”、“公巫”、“公孟”、“公山”、“公敛”、“公鉏”、“公文”、“公宾”、“公甲”,但延续下来的大概只有“公孙”。在“名”之中采用“公”字的也有不少,其中很多应该也有炫耀的意味,例如:“公为”、“子公”、“公若”、“公之”、“公冶”、“公衡”、“公果”等等。以上也有不少是“预支”。

      虽然“预支”的“公”用得如此普遍,但并不能表明“公”就是周王朝体系下的正式爵称。其实细想起来,既然作为周王朝体系下正式爵称的“公”是对于“客”的尊称,而且这个“公”有和“王”分庭抗礼的味道,那么“公”自然不是周天子可以作为下属策命的,“葬”时策命那些诸侯为“公”则是请他们到上帝那里当“公”。因此,严格来说“公”未必是那种可以传代的爵位。

      至于宋公、周公、可能还有虞公,则并非由周天子的“策命”才称“公”的。也就是说,“公”这个“爵位”与一般所谓爵位相比,性质上是有点差别的。

      通宝推:金台夕照,epimetheus,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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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子”的一生

      这里说的“子”,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子”这个字的一个义项,是用这个字表达的一个概念。我感觉,在语言之中,每个词所表达的概念都未必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概念产生了,也有些概念则消亡了。一个概念、或者某词汇的一个义项从产生到消亡,也有一个变化的过程,就像人一样,也会有一生。

      “子”的本意是婴儿,从字形上也可见是描绘了一个婴儿的形象,“子”字至今还保留了这个义项。但在长期的使用中,“子”字还派生出了很多其他的义项,首先是子嗣的义项,再由子嗣的义项派生出了家族首领的义项,这里要说的就是“子”字的“家族首领”这个义项的演变。

      朱凤瀚先生在《商周家族形态研究》(http://bbs.hl365.net/thread-449204-1-1.html,http://xianqin.5d6d.com/thread-1942-1-1.html)中总结了殷商甲骨卜辞中多处出现的“子”字,指出:

      商代文字中所见到的作人称用的“子”的含义大致如上述,即:非王卜辞及商金文中单称的“子”,是对商代诸家族(不限于子姓)族长的通称;王卜辞中所见的“某子”,当“某”是族名时,“子”亦是指该族族长;……

      卜辞与商金文中的“子某”虽已当作一种个人名号,但由于仍带有一定的亲属称谓的因素,所以可能仍有一定的使用范围。

      (《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第一章 商代家族形态第一节 甲骨刻辞与铜器铭文中所见商人“族”组织类型二、“子某”、“多子”与“子族”》 朱凤瀚 (p 039))

      朱凤瀚先生的相关论述,我所见的主要在该书第一章《商代家族形态》之第一节第二小节《“子某”、“多子”与“子族”》中,我会在下面将该小节另帖贴出来。

      看起来,在殷商之时,“子”作为家族首领这个义项诞生未久,也许是从族长(商王)的儿子分门立户成为新族的族长衍生出来的,可以认为这是“子”的少年时期。

      到了西周时期,已经出现了“子”作为某种封号的用法,反映出“子”作为家族首领的称呼已经普遍化,甚至将戎狄蛮夷之君统称为“子”,而且可能也已经出现了“君子”这个说法,前面曾经讨论过,“君子”中的“子”应该就是来自“家族首领”的“子”。

      这可说是“子”的青年时期。

      至于春秋时期,在“家族首领”这个义项的基础上,“子”更衍生出了某种敬称的意味,《左传》中就记录了几百处在对话中用“子”或“吾子”称呼对方,以表尊敬的例子。后期还有将“子”字加在称谓前面以表尊敬的,如“子叔孙”(《定十年传》(p 1582)(11100701))、“子季孙”(《哀十一年传》(p 1667)(12110701))。甚至有径直把“子”用为男子的美称的:“我有圃,生之杞(qǐ)乎!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已(yǐ)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昭十二年传》(p 1338)(10121004)),这是当时的“乡人”劝诫某人所唱的民歌,杨伯峻先生在此注云:“子为男子之美称,意谓顺从我者不失为男子汉。”

      在“子”字“家族首领”这个意义的基础上,当时的人们又发展出了两个包含“子”字的新词,“二三子”和“夫子”:

      “二三子”这个说法都出现在《左传》转引的当时人们的发言中,最早是在《僖十五年传》(p 0356)(05150405)中,其时春秋已经过了将近三分之一,因此我估计这个词是在春秋时期才出现的。

      这些“二三子”大体上都可以解为某一诸侯国执政的核心集团,自然都是强家大族的首领,甚至可以只限于“卿”,有个别地方溢出这个范围,也在后期。而在《论语》中孔老夫子也六次用到这个词(《八佾第三》、《述而第七》、《子罕第九》、《先进第十一》、《阳货第十七》),则是称他的学生,当时已是春秋末期。

      “夫子”也全部出现在《左传》转引的当时人们的发言中,最早是在《僖二十三年传》(p 0407)(05230604)中,其时现存《春秋经》已经开始了八十六年,《春秋经》全部也不过二百四十二年(《左传》二百五十五年),《左传》中共有四十二段提到“夫子”,其中只有八段是在僖、文、宣、成之世(大体每八年一段),其余三十四段都在襄、昭、定、哀之春秋中后期(大体每三年一段),因此我觉得这个用法也是出现在春秋时期。

      杨伯峻先生关于“夫子”是这么说的:“夫子,子,男子之美称;夫音扶,指示词,今言那。”(《僖二十三年传注》(p 0407)(05230604)),还有:“夫犹今言那,则夫子犹言那人也,但仅用于表敬。”(《文元年传注》(p 0516)(06010901))。如此,则与英语中的定冠词“the”相似。验之《左传》,五十三处“夫子”均可作“the子”解,都可以解为“那位(或这位)家族首领”。

      杨伯峻先生又说:“夫子,对第三人之敬称。”(《襄二十一年传注》(p 1060)(09210503)),这就与现在的一般理解非常接近了,但那时“夫子”应该还没有衍生出后世常用的专对老师的敬称这个义项,估计那是后来《论语》等战国诸子的著作中多称孔子等诸子为夫子,而他们也大多是老师,这么称的人则大多是他们的学生,这才在后世衍生出的新用法。

      如上所述,春秋时期“子”的用法丰富多彩,甚至从“家族首领”这个概念又衍生出来多种用法,充分说明此时这个“子”已经来到了他的壮年期。

      延至战国,“子”字作为家族首领的义项已逐渐没有了现实基础,“子”主要变为了某种敬称,孔子、老子、墨子、孙子、孟子、荀子,不胜枚举,而慢慢脱离了作为家族首领的意义,“子”已经衰老了。很快,随着秦统一六国,“子”也死掉了。

      不像一般人的生命,失去了就不会再回来,概念这东西是积累的,虽然在实际生活中不再使用,也没有实际的现象作为支撑,但那个东西总是在那里的,保不齐哪天会重新翻出来,旧瓶装新酒。好比后来称朱文公为朱子,就是“子”还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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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资料:“子某”、“多子”与“子族”-3

        商代文字中所见到的作人称用的“子”的含义大致如上述,即:非王卜辞及商金文中单称的“子”,是对商代诸家族(不限于子姓)族长的通称;王卜辞中所见的“某子”,当“某”是族名时,“子”亦是指该族族长;王卜辞中所见“子某”一般是指王子;王卜辞中的“多子”是指多位“子某”,一般均是指多位王子;王卜辞中称其他贵族家族内的“多子”与“非王卜辞”中所见“子某”,是指这些商人家族内族长之子。

        这样看来,王卜辞中的“子族”,既是一种特定身份的“子”之族,而且又是王的同姓近亲家族,则比较妥当的解释是:“子族”是王卜辞中具有王子身份的“子某”之族,即王子之族,而“多子族”应该解释为是多个“子族”,即多位王子之族的集合,而不应如贝塚茂树、伊藤道治先生所解释的那样,是一个由多数王子组成的军团,而且他们所举出的那种在南太平洋等地的土著民族中有过的青年结社、青年俱乐部式的组织,在我国古史上是否存在过亦尚待证明[30]。卜辞中“多子族”虽多参与战事,但既称“族”,本质上仍是一种血缘亲属组织,诸王子或依附于王族内,或分出去独立成族,不会又相互以个人身份结合成一个新的“族”[31]。所以称为“多子”的族是不妥的。

        “子族”、“多子族”虽然可以明确为诸王子之族,但对诸“子族”如何出现的,卜辞中所见其状况如何等仍需做进一步的探讨。

        张秉权先生曾提出:“如果‘子’在卜辞中,仅为表示‘王子’身份的称谓辞,那么‘多子族’就是‘王族’,不应有所分别……”但卜辞所示二者是有区别的,故他认为“子”也是爵称[32]。张氏所提出的这个问题关乎所谓子族(多子族)的状态及与王族的区别问题,是很有意义的。确实,如下面所论及的那样:王族中当然应该有“子某”,即某些血亲关系最近的王子,但既然存在与王族相区别的“多子族”,说明有相当一部分“子某”确实已从王族分出去,自己另立了一个族氏。这种情况很容易使人想到春秋时的情况,春秋时国君(公)在时,公族(这里所言“公族”指狭义公族之初形。以下均同。详见本书第三章第一节)内有些亲子与庶子,但公一旦故去,诸公子们即不再留在公族内,而脱出自立族氏。以商人后裔宋国来说,几乎历代国君之子在父君逝后均以父君之谥号为称立氏,而独立于新的公族外,如《左传》所见戴族、桓族等等(详见本书第三章第一节)。由此可推知王卜辞中作为王子的诸“子某”,有的在其父王逝后,即从原来的王族中分化出去自立族氏,成为卜辞所见“子族”,而本身为其族之长。但春秋时先君公子一般不留于时君所在公族内,卜辞所见子某中的先王之子(如时王之兄弟等),是否可能仍作为王族成员留在族内,目前没有资料可以确定,所以不能排斥此种可能之存在。此外,春秋时先君逝后,公子们虽不再留在时公之公族内,而其亲属集团仍多以先君谥号为称,卜辞中所见先王之子在先王逝后自立之氏则径以“子某”之“某”为氏名。

        卜辞中大致可以认为领率有一支“子族”者,如“子 [上聿下乂]”。子 [上聿下乂]多见于典型宾组卜辞,可知其主要活动时间在武丁时,在此种卜辞中可见到(图1.9):1.他要应王命征伐、田猎(《缀》185,宾;《合集》10426正,宾),如上文所析,此种行为非其个人所能为,可见其拥有一个集体;2.卜辞有卜(上聿下乂)向王贡纳牲畜(《丙》74,(合集》9172正,9525正,宾)与受年(《合集》9811正,宾);3.卜辞中有地名称 [上聿下乂](《前》2.28.6,宾;《合集》5532正,宾),武丁及廪康卜辞可见到王于此地狩猎,可能距王都不远。由于“子 [上聿下乂]”亦径称“ [上聿下乂]”(“子某”可称“某”,前文已证)所以按照上一节对卜辞族名特点的分析, [上聿下乂]地很可能即子 (上聿下乂)之族居地,而子 [上聿下乂]所领率之集体可能即其家族。宾组卜辞有一版残辞中剩有“ [上聿下乂]人”二字(《合集》7892),如可以这样连续,则此中的“ [上聿下乂]”是族氏名,当即子 [上聿下乂]之族(或其后裔),正与其族居地同名号。又商承祚先生所编《家》贮五(《集成》8968)著录有一爵,铭“ [上聿下乂],雋父癸”,属殷晚期器,则此中的 [上聿下乂]不会与武丁卜辞中的子 (上聿下乂)为同一人, [上聿下乂]在这里亦是作为族氏名号使用的,应即宾组卜辞中所见子 [上聿下乂]之族的后裔。由此看来。商人子族之族名,可与其族长“子某”之“某”同名号,或许周代盛行的以“王父字(或父字)为氏”的制度即滥觞于商人[33],惟商人家族可在始分立氏时即以族长之名为氏,不必非待第二或三代时才以父或王父字为氏。

        卜辞中较多见的三十余名“子某”内也有一些具有与子 [上聿下乂]类似的情况。据初步统计,这些“子某”中(不包括子 ),即有19名“子某”之“某”同时又作地名使用,这进一步证明,“子某”之“某”与地名相重合并非偶然,这19名“子某”中又有12名曾卜其为王服役(征伐、田猎、畜牧等)。有的还卜其向王贡纳物产。这说明,在这19名“子某”中,有不少当也像子 [上聿下乂]一样,具有族长的身份,拥有一个同名号的、独立的族氏与一块同名的属地。由此可见前文据子 的情况对“子族”所做的分析,大概离当时的实情还是比较接近的。“子某”之族属地与其同名的原因,也与前文已讨论过的此类情形一样,既可能是“子某”以属地名,也可能是属地因其居住而得名,看来后者的可能更大些。

        卜辞中所见的“子某”之族属地,其地望有相当一部分曾经研究殷代地理的学者考证过[34]。例如子奠之奠,约在今郑(鄭)州一带;子 [近于秇]之 [近于秇]约在今沁水南岸,沁阳、修武之间;子安之安与子亯之亯,皆约在今沁阳附近;子雝之雝,约在今沁阳东北、修武西;子 [近于邬]之 [近于邬]约近于朝歌;子凡之凡在今辉县西南。而子 [上聿下乂]之 [上聿下乂],从有关田猎卜辞看,似亦距今沁阳不远[35]。这些地方,皆集中在今豫西北,距当时的王都(今安阳)不远,是当商代家族形态时商王重要的田猎区与农业区之所在。多子族族居地之地望于商王国生存至关重要,这是与多子族为商王族之近亲族氏的地位直接相关的。

        关于“子族”的情况,讲到这里大致可暂告一段落。最后还有几个问题有必要再做一下补充说明。

        1.王卜辞中所谓“子族”其义即是王子之族,应该是指称当时生存的“子某”(即王子某)的贵族所领率的族氏。

        那么,当“子某”卒后,其子嗣既已非“王子”,在王卜辞中亦就不能再被王朝称作“子某”,其族是否还可以“子族”为称呢?

        “子某”虽逝,但其族犹存,当然仍可称“子族”。但从卜辞所见王呼令“多子族”看,“多子族”还是有一个特定的范围,包括有限的族氏,笔者倾向于它是指生存的“子某”们所领率的族氏。

        由于卜辞资料有限,是否如此,目前似还难以确知。

        2.按照当时族长名多与族氏名相同的规律,“子某”卒后该族族长仍然世世可以族氏名(即“子某”之“某”)为称号,当然,这就出现一种可能性,即王卜辞中与“子某”同称的“某”有的也可能并不足指“子某”本人,而是指其后人,由于资料有限,往往很难分辨清楚。

        3.此外,还有一种情况亦是值得注意的,即“子某”之族,其族氏有的不是以“子某”之“某”为氏名而径以“子某”为氏名,例如下面三条青铜器铭文(图1.10):

        (37) [近于嚣]作父乙旅尊彝。子 [近于上广下执](卣,《通考》637,《集成》5329.2)

        (38) [左鬼右耳]作且乙宝彝。子 [近于上广下执](尊,《剑吉》上24,《集成》5891)

        (39)丁巳,王在新邑,初 [近于钱],王易 [近于嗷]士卿贝朋,用作父戊尊彝。子黑(尊,《通考》534,《三代》11.32.7,《集成》5985)

        以上三器均属西周早期器。(39)器出洛阳,白川静认为作器者属成周庶殷[36]。这是很有可能的。由于以“子某”为氏的情况存在,所以当商代青铜器中单铭“子某”(有的与王卜辞中所见“子某”名号相同)时,究竟是作器者个人名号还是以“子某”为氏,就需要结合青铜器的形制等因素做细致分析。这种情况,系当时特殊的名号制度所导致,是研究商人“子族”的情况时必须要顾及的。

        (《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第一章 商代家族形态第一节 甲骨刻辞与铜器铭文中所见商人“族”组织类型二、“子某”、“多子”与“子族”》 朱凤瀚 (p 039))

        • 家园 称国名“某子”在甲骨文中所见如

          《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形成研究》(该书系扫描本,无出版信息页,由后记推测,出版年代当为98年左右)

          P452 3 、子。称国名“某子”在甲骨文中所见如:

          古子(《 合集》 5906 、3283 )

          禽子(《 合集》 7559 反)

          兴子(《 屯南》 3752 )

          盟子(《 合集》 22857 、25167 )

          唐子(《 合集》 456,973 )

          甲骨文中又有很多“子某”之称,如“子戈”(《 合集》 32779 )、“子黄”(《 合集》 32782 )、“子妥”(《 屯南》 4514 )、“子(南瓦)” (《 合集》 3086 )、“子宋”(《 合集》 20034 )、“子效”(《 合集》 195 )、“子奠”( ( (合集》 3195 )等等。“子某”之“子’”与“某子”之“子”不同,“某”子之“子’”应为爵称.如上引的古、禽、兴、盟.唐等,应是一国名,而“子某”之“子”.是否为爵称.问题则较复杂,有可能是如下三种情况之一:爵称;商王之子弟;子姓。商族为“子姓”, “子某”或是与商同姓的贵族。

          • 家园 花!谢谢回复,还手打了资料,多谢,说点感想

            其实殷商时代,甲骨文时代的情况我没有很多资格来谈的,无非是依附了朱先生的观点,您回的地方也是我贴的朱先生的文章,之所以贴,也是拉大旗作虎皮,觉得这文章有意思,自己长了见识愿意让河友也见见。

            不过如果说春秋时期,据我读《左传》的感受,“子”似乎并非爵位,我只是感觉而已,准备过两天好好整理一下,写个东西,届时请您多批评。

            • 家园 不敢当,您太客气了

              我对于先秦史的兴趣,起源于顾颉刚的疑古史辨,主要集中在关于夏的考古情况。在对于这一部分的书籍阅读的过程中,我对于中国国家起源的问题产生了兴趣,由此,我对于商周时期中国的社会型态有疑问,主要是,夏商周时期的社会阶层分布,还有,如果说商周是奴隶社会,那么,当时的奴隶与明清时期的奴仆的区别是怎么样的呢?所以,我对于您提到的庶人、工、商这部分的内容很有兴趣。假期中看了李学勤的《东周与秦代文明》,看了其中提到的云梦秦简中关于“工”与“商”的内容,(后来又看了《云梦秦简初探》)让我觉得秦的法律之发达,已经超过了我的想像,而且对于他们可以把这么繁琐的法律不折扣的执行下去的行政能力感到震惊,个人以为,现在的中国的执行力可能还不如战国时代的秦。

              关于您提到的春秋时期“子”的看法,我个人以为,从甲骨文可以看出,“子”无论是作为商王的子族也好,还是作为一个爵位也好,它都代表了一种地位上的尊贵。个人以为,到了春秋时代,虽然也许它原来所代表的与“王”的关系已经被淡化,但是,仍然保持了“子”尊贵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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