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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注意】一国两制可能不再适用于台湾问题 -- 新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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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注意】一国两制可能不再适用于台湾问题

    这个命题不是笔者自己想出来的,笔者是因为别人文字的启发,写本篇文字。

    注意到笔者今天转贴了胡总在澳门的讲话,这个关于一国两制的想法是有人在转贴这篇讲话时有感而发的。笔者经过分析,觉得有点道理,特陈述如下:

    1。笔者曾经分析反分裂国家法和统一法的逻辑是不同的。统一是针对分裂而言的,国家处于分裂状态,于是我们要谈统一;反分裂是针对统一而言的,国家统一的情况下,如果有人要搞分裂,那么就要加以反对。[1]

    2。为什么我们应该搞反分裂国家法,而不是统一法呢?难道现在不是处于分裂状态吗?这就要从法理的逻辑上来考虑,而不能只是从政治语言的逻辑上考虑了。

    关于这点,笔者认为,从这次立法的英语译名上,似乎有国际宪法专家(constitution law)的指点,因此,不妨这么假设,就是有西方的constitution law的专家,关于台湾问题和中国有关学者及政府官员交流,会出现什么情况,作一点想象。笔者不是宪法专家,只是从常人的常识,作以下推想:

    西方专家对于中国的统一的提法,从consititution law的角度,一定会讥笑中国人。其观点就是:如果你们是两边处于分裂状态,而提出统一的要求,就没有法律的约束。换句话说,既然你们提要统一,那么就是分裂的两个实体,就不是一个宪法下的两个单元。如果是一个宪法下的两个单元,那么就没有统一的问题,只有分裂的问题。就是其中一个单元,要退出宪法,要独立。就是secession。

    因此,从西方constitution law的角度,要么提两个分离单元的统一,要么提统一之下的其中一个要独立。

    在这两个选择之中,中国政府可能考虑了很久,最后认为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后者,就是反对一个宪法之下,有人要搞分离搞独立,那样的话,就要制止。

    西方专家可以轻松指出:南北朝鲜是统一问题,东德西德是统一问题,都没错。你们的香港澳门,也还可以称得上是统一问题。因为在这之前,香港是英国殖民地,是在另一个宪法之下的单元,澳门是葡萄牙宪法下的单元。中英之所以谈判,就是因为你们要改变这种分离的状况,要把香港从另一个宪法之下统一过来。

    你们认为台湾大陆同属一个中国,实际上就是认为台湾属于中国宪法之下,那么逻辑上将就是反对分离,而不再是统一的问题。逻辑上讲,这样你们就是要反对分离。就是anti-secession。

    关于一国两制,西方专家可能这么评价:

    一国两制,是西方所没有的宪法结构,是一种政治上的安排的结果。其实质,从constitution law的角度看,还是一个宪法下的两个单元。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香港有人提出要分离出去,那么就是反对宪法,属于anti-secession的对象了。这种政治安排对于香港和澳门,其效果如何,实际上还是取决于当地的居民对于新的宪法体制的认同。比如澳门居民对于中国宪法认同比较高,那么整个地区的治理就比较顺利,一国两制就实现的比较好;香港对于宪法的认同较低,一国两制的效果就差很多。

    一国两制,实际上是在同一过程中,中国对于当地居民的一种优惠的利益安排。至于对台湾是否适用,从宪法学的角度讲,已经不是目前的焦点了。目前的焦点是要从法理上理顺台湾问题。

    笔者认为,从胡总在澳门的讲话中,似乎可以从侧面观察到上述笔者的一些推想。因为胡总在整篇讲话中没有提到台湾两个字。也就是说,澳门实行一国两制是成功的,但是台湾是不是采取这样的安排,已经不是焦点。

    从澳门讲话的安排看,中国政府似乎在重新定位对台湾的根本政策。

    [1]的确应该叫“反分裂国家法”

    http://www.1911.cn/bbs/dispbbs.asp?boardID=2&ID=3272&page=2

    • 家园 要给台湾那边营造保卫租国的气氛,这样方方面面都到了

      台湾又飞不到美国去

    • 家园 就是一国两制也是老祖宗的遗作翻版:

      之所以说是小平的独创,因为他的提出之后结合了当今社会的中国的基本国情,毛泽东以前也提出过。不过最早的蓝本就是自从明代开始的治理西南夷的做法。清世宗时期改革西南,即著名的改土归流。现在仔细看看明太祖、明成祖两代对于西南的治理就会发现中国的事情为什么很多人喜欢在历史中寻找痕迹,因为实在是太像了。

    • 家园 文内看法有些不赞同...

      一国两制不存在与西方任何一个国家,一国两制里的"两制"本身就首先指两种国体.不同的国体没可能产生一种宪法."一国"前提则又把宪法内的两种国体表述分歧取消.统一为一种"两制"都可以接受的表述.

      一国两制里的"两制"在法理上来说是两个平等对象,而非文章内所表述的"一个宪法下"的"两个单元".

      美国101个法区才是"宪法内的单元".而中国和香港澳门显然不是.交叉讯问和法庭辩论所能保障的公民权利是有不同的.而一部宪法下不可能规定出"两种公民权利"

      港澳和台湾最大的不同是香港属英美法系.葡萄牙虽属大陆法系.但有其自有特色,比如说判例是正式法律渊源.加之澳门法律渊源内还有葡萄牙为澳门殖民地制定的法律以及澳门总督依据葡萄牙<<澳门组织章程>>所发布的法令.而台湾则因为深受日本影响.和大陆在法律上反而保持了最大的一致.所以如果说在港澳实行一国两制是为了最大限度保持当地经济的平稳运行的话.台湾这方面的迫切度却不如港澳高.

      而且我比较同意萨苏的观点.即大陆在"跟随台湾"这个对台策略失败后调整为以大陆态度为主.低调处理"一国两制"对于台湾现政权的认同.打击其执政威信,才是不再高调"一国两制"的主要原因

    • 家园 有谣言说反分裂法这个名字是美国提议的

      新华先生怎么认为?

      这名字起的是挺有水平的,属于防守反击型.

      我觉得,台湾要是依据"反分裂法"打下来的,必然实行"一国一制",而不会是"一国两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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