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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子散布飙车案主犯胡斌系替身谣言被拘 -- wxmang的书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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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以啥名义,扰乱公共秩序社会治安?
    • 家园 好事。
    • 家园 公民是有质疑权的

      这样的言论管制是不恰当的,防民之口,令人痛心!

      说实话我也怀疑,出庭前后形象差别太大

      公安机关滥用拘留权,我建议出来后要起诉公安机关

      • 家园 造谣是可以披着“质疑”的马甲的
      • 家园 质疑也不能编故事吧

        被抓的这位可是编了诸如去韩国十天整容之类的故事

        这已经超过质疑的范围了

      • 家园 这不是言论管制

        这是在公民、网民中培养”说话要有根据“、”发言要负责任“的网络社会规范。

        君不见,那些跟风质疑的网民并没有被拘留和管制,而是始作俑者被拘留。原因就在于,细究原委,该造谣者是明知自己所说非真的情况下,怀着恶意造谣,以达到其个人的目的。

        您说的对,公民当然有自己的质疑的权利,事实上全国那么多质疑的网民并没有被拘留和管制,因为他们只是怀疑,而没有在”明知“是假的情况下做假。广大网民在谣言传播中也是无辜的被骗者和受害者。

        • 家园 不太认同

          该造谣者是明知自己所说非真的情况下,怀着恶意造谣,以达到其个人的目的。

          这个应该不是判断标准,只要看他有没有捏造证据即可。比如怀疑胡斌被替身了,不管是不是别有用心,别管是不是拿美元的民主人士,就算他本身就是个美国人,只要他没有捏造证据,就不能算是造谣。我拿着胡斌出事时候的照片和上庭时候的照片,用PS标明几个我认为不同的部位,这怎么能算造谣呢?

          • 家园 然而他捏造证据了

            他制造了若干“证据”,包括“替身者已经找到,是一名的哥,名叫某某某”等,还找来了“替身者照片”(该照片已经证实是北京某刘姓男子放在自己QQ空间里的照片),这个不叫捏造么?

            事实上各大论坛,特别是天涯等地,都有大量质疑是否为替身的帖子,有不分青红皂白开骂的,也有认真研究照片及相关报道指出疑点,坚称必定是替身的,还有旁征博引,分析从整容到替身之替身等种种可能性的,但是这些也只能算是质疑(啊不,开骂的不能算质疑只能算发泄),都谈不上捏造或者说造谣,顶多算是传谣。

            • 家园 照片如果没PS过,我觉得还是不能算造谣

              那个司机的长相像不像胡斌?如果确实像,我说“此人或许就是胡斌的替身!”,这话算不算造谣?我说“此人就是胡斌的替身!”这话又算不算造谣?个人语气和观点罢了。

              说白了就是,按照平天下的标准,有太多主观成分在里面,这样判断很不科学,私以为不能作为法律定罪的标准。如果此人把司机的照片经过一番PS,然后再放出来,那“造谣”就铁定无疑了,因为你有意的制造了一个不存在的证据来混淆视听。

              • 家园 亲爱的

                你都提到了,那个是“司机”;可是事实是,那个照片的主人根本就不是司机,而且名字也是捏造的。

                你都被谣言所骗,被牵着鼻子走了。

                连姓名、职业都是凭空捏造的,这都不算造谣吗?

                这个没有主观成分吧?

                中国有句成语,叫做“煞有介事”,“说得像真的似的”,误导世人,这就是造谣者想达到的目的,并且成功地达到了。是造谣者水平太高?还是广大网民分辨力太低?

                • 家园 这算造谣没错了

                  但是我还是不认同你的标准。因为按你的标准,我今后质疑谋事发帖子的时候,岂不是要逐字逐句的斟酌语气?

                  • 家园 惨痛的教训

                    并没有要求“逐字逐句的斟酌语气”,只是要求”自己明知不是事实“的不能口口声声说是事实,只是要求”说真话“、”不说假话“,只是讲究”说话要负责任“。

                    网民因为匿名发言,随便惯了,把网路当作口无遮拦发泄的场所,这可以理解;但是有的甚至别有用心、故意制造混乱,造成严重后果,就需要警醒了。

                    我们要培养”说话要负责任“的网络环境,这是有惨痛教训的。

                    前一段时间,因为网络上的谣言,引得韩国明星崔真实因为”人言可畏“自杀了,而谣言制造者被定罪判刑,这比行政拘留几天可严重多了。

                    韩国某证劵公司两名职员在去年9月安在焕自杀后,在网上散布谣言称是崔真实借给安在焕高利贷间接逼死了安在焕。该谣言使崔真实承受了很大压力,也是崔真实自杀的主要原因。

                      16日上午,首尔中央法院对这两名证劵公司职员做出审判,以损毁个人名誉等罪名,分别判处了这两名证劵公司职员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并从事社会服务120小时。

                      负责此案的法官在宣判时表示:“虽然两名被告都主张他们在散布该消息时不知道是假消息,而且也没有诽谤其他人的目的,不过法院认为两名被告是已经知道是假消息的情况下,还在互联网散布该消息,因此决定按照韩国相关法律对两人进行审判。

                    • 家园 自然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但你的观点作为法律标准绝对不行

                      “别有用心、故意制造混乱”,这个判断太主观了,根本没有一个可以标准。说的重点这就是文革标准,你看现在网络上“五毛”“美分”乱飞,岂不就和文革时候一模一样?只不过现在只能说说,当时说完就打罢了。网上那些说别人“别有用心、故意制造混乱”又有几个是真的说对了的?

                      PS:这件案子其实更应该是由那位“司机”起诉。

                      • 家园 他也没说要做法律标准不是

                        他的话里虽然有主观判断,同样有客观标准不是,而且他的具体跟贴举例其实主要也是围绕那些客观标准展开的。花他的客观标准,点出主观标准就好了吧。

                        至于起诉方,好像各国法律都有规定。一般应该是情节恶劣而且社会影响大的需要由公共部门公诉。比如杀人案之类的。

                        具体到本案,恶不恶劣不讨论,起码社会影响是够大了。公检法出面应该算ok啦。------------非专业个人印象,进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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