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从“常理”看细节,从细节看“常理”--杨佳当未遭“非人”折磨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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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什么标准都没有,这是在这件事上我和你的最大差别。

                    因为你有标准,所以不管什么样的证据(甚至没有证据)都被你认为有猫腻。

                    而我没有标准,纯粹一过路的(也可以叫看热闹的、打酱油的、做俯卧撑的,西西河习惯说记账的——其实我也没记),所以我作的结论是根据现有信息下的,可能会因为新信息的不停发布而更新,但决不先下结论,再从信息里找证据,找不到证据就指责证据。

                    至于你说要先否决杨佳偏执是造成血案的原因,我不赞成,为什么不可能?你没见过现实生活中极端偏执的人?为一点小事杀人的事没有吗?马家爵你忘了?陕西那个杀了10几个人的案子忘了(凶手怀疑他lp有外遇)?只不过,相对疯狂杀人来说,上面那些同样起因不大结果血腥的案子牵扯不上警察甚至扯不上zf部门,所以如你一样的看客只能笼统的的把罪过推到社会上去:因为这么偏执的性格也是社会造成的,所以社会应该负责——截至到这是对的,也适用于杨佳案——后一句是:zf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也对)。所以(注意,在这就是偷换概念了),zf(在杨佳案中可以具体到警察,在马家爵案可以具体到学校甚至学校教育——鬼知道大学对一个偏执的性格学生有多大的责任,在陕西杀人案要具体到乡政府——至于争风吃醋和乡政府有啥关系,略过不提)应该对这些偏执杀人案负责!这最后的结论就是你的标准,你就是根据这些标准来决定证据是否合理,——没错吧。

                    至于律师,他就亮了一次像,还是通过媒体的转述,所以我无法评价,至于你根据媒体的一篇该律师一次发言的报道,把他打到十八层地狱,我无法评价(本来我对记者、律师印象都不好)。

              • 家园 咳,兄台,国有国法啊。

                审判还没开始,就公布所有细节?好象哪个国家也不这么干吧?具体法规我不了解,不过我是没看见哪国的律师也好,警方也好;在庭审之前就把所有的细节到处张扬的。而且,在媒体上宣布所有细节也不可能。第一、没有这个版面,第二、媒体自己就会有倾向,选择刊登的部分。

                再说难听些,到底是法庭审判,还是舆论审判?如果有一方这么做了,有没有借势,给法官施压的意思?

                最后说一句,咳,其实我是非常想当旁观者的,不过对兄台印象不错,还是说了吧。有几个人,会在使用录音笔,开着摄像头的时候失控?警察是明知资料会被记录下来的。

                • 家园 哎,算了,不参与这个贴的讨论了。

                  反正社会的法治进程肯定是鲜血铺垫出来的。

                • 家园 对啊,我就是看到没公布才认为可能有动机或者证据链在里面啊
                • 家园 一码是一码,YJ可能受虐的事实和杀人案审判基本无关

                  因为他报复的不是可能虐待过他的警察,而是无关的警察。所以即使是“受虐”是真实的,也与案件的最终判决无关。对象对不上。

                  倒是公布公布这些证据,可能会引发另一个警察虐待YJ的官司,所以不公布显然对警察有好处。

                  • 家园 别忘了,有因果关系的话,法庭是会考虑减轻量刑的。

                    虽说杨的例子极端点,可能性不大;但并非完全无关。否则舆论也不会盯在这上面。

                    • 家园 没有你所说的因果关系

                      如果YJ确实在某派出所受虐而同时杀的是某派出所的人,那还能牵强的扯上关系。还是那句话,对象对不上。如果YJ确实受过虐待,那么只能说在该案中有一定的道德优势,会得到民间的一定的谅解甚至支持,但是不会在法律上形成“因果关系”而受到减刑的待遇。

                      现在政府怕的显然不是让舆论审判YJ案。但是舆论审判政府,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不公布就能让舆论审判政府的行为失去依据。

                      • 家园 没有因果关系,一个袭警案,舆论要关注在盘查上面?

                        没有袭警案,有人会去关心杨是否被打?因为杨的行为不可能被减刑,所以就没有因果关系?要讨论警察态度问题,就可以把杨案的后果拿出来做证据?真正讨论杨案的时候,就说前面的盘查没有因果关系?

                        庭审还没开始,证据还没出示,就认定公布可以让舆论审判政府,是不是太早点了?

    • 家园 靠“常理”判断?

      现在真是大家都在根据自己的观点去寻找“常理”,而不是寻找证据。明明是一个太监版的单方面说法,还真有人奉为“事实真相”。不知道我等小民什么时候能看到听到完整版的现场录音以及在派出所相关记录?

    • 家园 呵呵,我换一个说法。

      有人居然把杨佳杀人扯到上海人歧视外地人上来了。

      不错,上海历史上,包括现实中,确实有小市民有着“上海人”的莫名其妙的天生优越感。

      但是,就大部分人来说,海派文化的本质精神之一,就是“海纳百川”。

      多少“新上海人”在上海落脚,生根。就是农民工和“乡下人”,只要你有一份正当的营生,至少会得到一份起码的尊重。

      这本身是个题外话,不过,有人居然拿这个来往杨佳身上套,若换了别人,倒还可另说,只是拿在杨佳身上,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杨佳可是北京人,北京户口。那是皇城根,天子脚下。就是说惯了“乡下人”的上海小市民,谁又好意思拿来自首都的人当作“乡下人”?

      “外地人”是有的,但外地人和“乡下人”完全是两个概念。某些人看了些,听了些不着四六的东西,就好意思生搬硬套?

      倒是那些倒在杨佳刀下的警察里,或许还有是“乡下人”出身的--上海的闸北,本就是上海一个偏且穷的区,史上谐音人称“赤膊区”耳。

      现在看来,根据某些人的逻辑,说不定杨佳就是仗着“皇城根”的这点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跑到上海来撒野,结果进了局子心里不服气,“敢抓我北京户口的城里人?”嘿嘿,恶从胆边生,咽不得这口腌臜鸟气,于是便提刀杀将过来,

      如果应要说什么“城里人”“乡下人”,我看杨佳首先犯这忌讳的可能性更大。

      某些人似乎认定了杨佳定是遭遇了什么“非人”的折磨,就杨佳这种糙性,妨碍公务在先,要是进了“老派”还不老实,嘴里不干不净,就是让他吃点苦头也不算冤枉了他。

      很可惜,一个如此暴戾的杨佳,居然会在遭受了警察几个小时“非人”的折磨之后,却在派出所这个“屈辱愤怒之地”里踏踏实实地睡了一宿,真是奇哉怪也。

      有人还说什么抓杨佳的人首先该自杀,简直是扯淡。抓杨佳于法有据,合情合理。

      说穿了,上海的警察是上海老百姓的子弟,也首先上海老百姓供养养的。

      上海的老百姓对守法良善的“乡下人”,虽未见得立即当作了至亲,但至少会视之为“新上海人”,总会以友善之心待之;但是,上海老百姓也饱受外来鸡鸣狗盗之辈“乡下人”偷车入窃之苦,警察加大查验力度,遂的是上海老百姓的愿,称的是上海老百姓的心,查了杨佳又如何?

      来者是客,但是客也要守规矩。

      某些人倒是要为杨佳树牌位,好啊,若自信登高一呼,从者云集,自可一试。或可将杨佳的牌位高高供起,随后张起招魂幡,以作某些“网络三民”的精神领袖?

      嘿嘿,可惜,杨佳那张脸,戾气太重,活脱脱就是一张匪类的脸,实在是稍欠英俊。说到这里,杨佳问“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只查我”的答案也呼之欲出了。

      为何?用萨苏,忘情等写警察故事中常用之语,曰:[SIZE=3]犯相[/SIZE]

      • 家园 为杨佳唱赞歌的没有一个会登高一呼的

        兄弟你高估他们了,那帮人就是有点用心的闲人,旁边施施然扇扇小风,敲敲边鼓,然后看着别人群情激动,得意洋洋。

        轮到他们犯到警察手里,那付嘴脸不想就可知,一面告饶作揖,一面转身骂娘骂党骂社会,从来不想自己有没有问题。

      • 家园 laska,我看连犯相都谈不上。

        先放段现场4分钟录音。据说公开的录音有40分钟之长,但在派出所内的录音迄今为止没有公开过。

        在一段嘈杂的喇叭声后,开始了带着上海口音的中年男子(民警)声音与操京腔的年轻男子(杨佳)声音的对话。

        民警:小伙子,请你停车接受检查!

        杨佳:马路上这么多人,为什么你单单挑我?

        民警:我们一个个来,请你下车接受警方的调查,出示你的自行车凭证。

        杨佳:这车我租的。

        民警:请拿租车凭证交给我,你拿着纸这么远,我能看得见吗?

        杨佳:你看不见执什么法啊?

        民警:请你把车子靠靠边!

        杨佳:你这个执法为什么查我?

        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你叫什么名字?

        杨佳:你有什么理由耽误我的时间?

        民警:大家相互尊重点吧!

        杨佳:你不要说什么叫尊重!尊重什么?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请你配合检查!

        杨佳:法律有哪一条规定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是什么地方人啊?

        杨佳:没有。

        民警: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杨佳:你没有理由占用我的时间。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

        民警:这叫相互尊重。

        杨佳:你不要说这个。你别说什么相互尊重,什叫相互尊重,尊重什么?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

        杨佳:法律?什么叫法律?你还敢跟我说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你不要吵。有什么事情你可以说,你认为我有什么不对的可以……

        杨佳:你当然有不对,你看那,1342,你给我说说看,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证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为什么都不拦,就拦住我一个。你也没有理由……

        这段现场录音挺有意思的。从事后的场外调查来看,杨身下的车子是属于一辆三无车。也就是:无税照,无钢印,无软照。

        我发现,很多网友提出的问题是,警察凭什么上来就要看别人的软照?

        关于这一点,我认为法规上写的是不明确。

        非机动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注册登记,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牌证后,方准上道路行驶。

        这里并没有类似如汽车驾驶执照必须随身携带的硬性规定。个人觉得有其一定的历史原因。自行车在上世纪中期的中国可谓属于大件,要求带软件证明也并非不合情理。但换到本世纪机动车满街奔的年代,谁还会骑辆自行车出门打个酱油还随身携带软照呢?

        但即便如此,警察要求看软照还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就算有不合理,也是立法的问题,和执法者本身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好,我们退一步。这里姑且我们认为警察所要求杨出示的自行车证件是软照吧。那么请问,警察为什么独选杨作为检查对象呢?

        真相其实很简单,警察在路口例行检查,自然是先目测自行车有无税照。我们知道,税照通常固定在车架后面或者车轮子上。当警察发现杨的车子并无税照之后,拦下他要求其出示自行车证件,有何不妥之处呢?

        好,我们再退一步。即便杨个人认为警察是以貌取人而选择了检查他的自行车。可杨作为一个成年人,心里应该清清楚楚的知道,他身下的车子是辆三无车。无论警察要求他出示税照还是软照,都是合情合理的。

        可杨说了什么?上面的记录明明白白的写着。是不是刁民不用多讨论了吧。

        *******************************************

        • 家园 这几段叫强词夺理。警察可以警告他扰乱警务。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

          杨佳:法律?什么叫法律?你还敢跟我说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你不要吵。有什么事情你可以说,你认为我有什么不对的可以…… http://www.cchere.net/thread/1695884

          杨佳:你当然有不对,你看那,1342,你给我说说看,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证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为什么都不拦,就拦住我一个。你也没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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