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方舟子现象今天的民间言官御史,和民办宗教裁判所 -- 华虎
对,就是这个"核酸营养品",但是好象不是什么陆研究员
具体的人我记不清了,只是我觉得在指责前应该先问明当事人的态度,才下那么重的结论.
还有,即使加了一条注释:“如果报道有误,欢迎来函澄清。”也不是那么严谨.为什么,假如我不经过核实,就在我的网站上,大肆职责一个"[麻子]"网友,
说他是骗子无赖什么的,或者就象现在的某些人污蔑范冰冰被人保养,靠色情交换取得成功什么的,最后加一句"如果报道有误,欢迎来函澄清",你觉得这样对不对?是不是每个当事人都有义务来我的网站来进行澄清?是不是不来我的网站澄清,就座实了"[麻子]"网友是骗子无赖,座实了范冰冰被人包养,出卖色情?
我觉得在一个法制的社会,不能这么轻易的妄加结论.比如陈琳,我觉得方确实是对他进行了伤害.即使是那些攻击陈的文章未必出于方本身的文笔,但是他明显的倾向性,明眼人就可以看出.我关注过整个过程,所以感受比较深.
总之,笔杆子杀人,是很可怕的.我毫不怀疑,这种作派不那么严肃.就象整风和文革中的一些人,比如说康生,你敢肯定他就一件好事都没有做?他整的人就全是冤枉的?两者有一定的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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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不是这样的 1 麻子 字922 2006-04-27 06:08:49
🙂我对方的认识,是有个过程的 3 鲈鱼 字2357 2006-05-02 01:44:26
🙂没有找到你说的,只看到一个类似的 1 麻子 字2328 2006-05-02 05:27:30
🙂对,就是这个"核酸营养品",但是好象不是什么陆研究员
🙂这个方早已有言在先 1 麻子 字1198 2006-05-03 07:05:36
🙂首先言论自由,不是散步谣言的自由. 1 鲈鱼 字577 2006-05-03 16:10:27
🙂你说的这些自然有理 1 麻子 字349 2006-05-03 23:16:23
🙂言论自由,这个话有意思~ 2 simplyred 字277 2006-05-03 08: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