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文摘】唐宋历史的另类思考 -- 使用尽量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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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continue 5

再次,宋代构建了独立于政府与国家的乡村社会。这种乡村社会可以说是传统文化的基本载体,确保了中国文化在宋代灭亡之后,异族统治之下仍然能够获得生存和自我发展。宋代的保甲制度使乡村自治有了组织依托;宋代的宗法制度和宗族观念的改革使文化传承有了社会基础。第一,中国古代的聚落组织经历春秋、战国时代的变化,大致自秦国商鞅“令民为什伍”以来,确立了秦汉时代乡、亭、里的基层体制。实行乡亭制,以官派乡官为主,民间推选人员为辅,乡为基层行政区域。这一局面一直北宋开国时,基本上没有多大变化。亭、里居民一般也是聚族而居,形成自然的村落,除了亲缘关系存在密切的来往外,邻里之间除了必要的经济联系,互动完全出于个人喜好,而不是外部的压力。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王安石推行变法,其中之一保甲法规定:政府把农村住户组织起来,十家编为一保。保丁在农闲时练兵,农忙时种田,维持社会秩序,战时编入军队作战。既可以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又可以抵御辽和西夏的进攻,同时减少了军费开支。这一政策彻底结束秦汉以降乡村政治面貌,自神宗朝之后,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以体现族权的宗族组织为基础,以拥有绅权的士绅为纽带而建立起来的乡村自治政治。保甲法的推行,使乡村居民的天然关系之外,增加了强制性的互保和连坐关系。这种一荣俱荣,一毁俱毁的组织模式,使组织内的个体必须保持与其它个体及整体良好的互动关系。这种自保性的、带有明显功利性的组织自然会演变成能自动调节、自我复制的微型政体,即有威权的领袖,有共同接受的组织规则,有一定的阶级差别和社会分工,有一定的财力基础和活动场所。保甲制度最初是一种军事体制,最终演变成以文化为核心纽带的乡村基层组织,这实在是王荆公始料未及的,它给后来华夏民族带来的不朽功绩和和巨大争议,更是宋代精英无法想象,即使今天,大多数国人也从未想过保甲制度曾经有过巨大的正面意义(民国时代的保甲制度一直作为国民党政权的罪证写入历史)。事实上,正是这个自治型的乡村组织,在宗法制度的指导下,在蒙元代宋之后,承载了中华文化,由于它的封闭性,自然地排斥了蒙元文化的多样性,使得传统的儒家文化得以在民间完整地保存,并得到很好的传承。当日月重开大宋天时,儒家文化随即恢复了它在宋代时期的历史地位并得到进一步发展。史称宋明理学,就是明代学者,如王守仁等在宋学的基础了,发扬了宋代理学。第二,宋代学人对乡村政治另一个重大的改造就是重构新的宗法制度。宗法制度,自古有之,早在西周时期,中国的家族组织已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父系家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谱系素有大小宗之法,但大宗专录嫡长子世系,不及庶系旁支,有很大的局限性和歧视性。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制度兴盛,削弱了以大宗之法为代表的宗族制度。隋唐时期,门阀士族制逐渐走向末路,安史之乱,行伍出身的军人成了掌握者,无异给门阀士族制最后猛烈的一击。北宋立国后,在门阀士族制的废墟上,不少宋儒呼吁和倡导按照儒家的伦理,重新建立宗族规制。如程颢、程颐和张载都强调说,“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世族与立宗子法。”主张恢复古代的宗法制,在家族内部设宗子,建家庙,立家法。张、程虽强调简别大小宗,但跟旧有宗法制已差异较大。由于在变化了的历史条件下,大宗谱法已难以继续存在,因而在欧阳修和苏洵的时代,宗族文化的恢复不是恢复姓系学(大宗之法),而是逐渐恢复被唐末五代的战乱中断了的世系学(小宗之法)。“凡今天下之人,惟天子之子与始为大夫者,而后可以为大宗,其余则否。独小宗之法,犹可施于天下。故为族谱,其法皆?拘∽凇!保ㄋ珍?:《族谱后录上篇》)为了恢复纲常伦理,教化世人,宋代诸贤不仅大力倡导,广泛呼吁,而且以身作则,文以载道。在宋仁宗皇钓年间由欧阳修和苏洵主持编纂的《欧阳氏谱图》和《苏氏族谱》,即被后世引为谱牒编撰典范的“欧谱”、“苏谱”对后世各族宗法制度的建立有着奠基性的贡献。宋代诸贤积极参与各家族族谱修纂的实践。他们常为各地的宗族族谱写序言、赞词、跋语、诗句等,将儒家的宗法伦理观念渗透于其中。朱熹为福建众多家族写过序文,如他为福建闽清“梅溪千古两先生,棣萼一堂双理学”的陈?D、陈祥道的家族所写的序文,叙述了宗法制的源起及谱谍兴起的缘由,以为“谱存而宗可考,是故君子重也。……但人情以君子之泽,五世而软,一经流远,视若途人。然昭穆既明,本源自辨,后有作者,果能追念前由,无忘厥祖,披图按籍,孝思勃生,则勉旃下怠,庶光前业已。”宋代诸贤的努力,使小宗之法得以普及,到北宋中期,各姓宗法制度建立已蔚然成风。因此,家族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与宋明理学对基层社会的有效渗透分不开的。宗法制度的核心是:族谱、家法族规、族长和房长、族产、族塾义学。族谱如同一个家族的家史,记载了家族的来源、世系等,但重要的内容则是家法族规和谱序及传记,它体现了一个家族的价值观念和纲常伦理,也包含了家族内部管理的主要制度和程序。有了族谱、家法族规和族长(房长),宗法制度就具备了一定的行政职能,在偏远的地区和乱世,宗法制度则可能承担了主要的行政职能。族产和义学的实施,使宗法制度又体现了国家的部分职能。宋仁宗时,范仲淹首创义田,并且亲自订立十三条规矩,其后子孙又陆续增订。范仲淹与其兄范仲温“议置上田十顷于里中,以岁给宗族,虽至贫者不复有寒馁之忧”。宋理宗时,范氏宗族有吴县“义庄田八百九十七亩”,长洲县“义庄田二千二百七十一亩三角”。此后义田的风气渐盛,如北宋官员谢景初“有田在苏、杭,岁入千斛,悉留以给宗族之在南者”。李师中“买田数千亩,刊名为表,给宗族贫乏者,至今号义庄”。韩贽“推所得禄赐买田,赡族党,赖以活者殆百数”。一个并未得到官位的士人张鼎“买田三百亩,以待宗党之贫无归者,使葬且养焉”。南宋的义田事例更多。由宋代士大夫发起这些“义田”活动,实际是对国家福利政策的一个重要补充。不仅可以使贫寒之家度过难关,更重要的是使宗法制度增加了凝聚力和影响力,使宗法制度越来越倾向于“影子政府”。新型的家族制度在宋代形成之际,与此相应,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私学?D?D家族教育也获得迅速的发展。几乎每一家族都设置有学田和族塾,故即便是贫乏无力之子弟亦得以肆业于中。相对普及的家族教育,为理学的文化理念向基层社会的深层次渗透提供了可能(当然,因南宋管辖的范围在现代的东南方向。这种家族教育主要集中在现在中国的东南并一直影响到现代,作为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中原地区的文化教育水平及普及程度自宋代特别是南宋之后,一直落后于东南地区,这与理学中心向东南转移有极大的因果关系,也与东南地区的宗法制度建立与完善有极大的因果关系。实际上,北方人与南方特质存在的种种差别与其说生理的差别,倒不如说是文化的差别,而这种差别实在是理学向基层社会渗透的结果。有人说,理学是中国走现代社会的枷锁,这种观点实在有失公允。南宋时期,中国理学的主要流派是以朱熹为代表的徽学和叶适为代表的吴学。大概覆盖的地域就是现在的江苏、浙江、福建、及江西东部和安徽南部。徽商不用说了,江、浙、闽人的经商能力、追逐市场的魄力和四处拼搏的冒险精神,是现代人有目共睹的,还有广东,据我在广东的所见所闻,广东如果不是中国传统文化保持最好的地方,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保持最好的地方之一。)在科举取士的时代,一个家族的社会地位的高低,常以该家族科举及第和入仕的人数以及入仕者官阶大小为衡量标准。而透过族众的入仕,家族组织也能加强与国家政权的联系,并能获取社会经济上的实利或特权。故科举入仕常是家族教育的热点。为了推动族人积极参加科考,各家族常订有物质和精神奖励措施。徽州朱熹族裔,订“学规”对参加科考族人给予经济资助。闽西中川胡氏家族给有功名的族人立“功名柱”。理学正是通过科考文本的方式,广泛地渗入根深叶茂的家族教育网络之中。当然,家族办教育也并非完全为了“特发科举,高门第也”,让本族子弟“读书明大义,识道理,即经营生理,明白者自不至于受人之愚”(陈进国:《理性的驰驱和义理的见容》),也是家族教育的一大目的。“读书明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基本常识,也是中国普通民众普遍接受的基本观点。宋代理学大家之所以热心地替各家族修谱、作序、写传等,主要是希望通过这种途径将理学的精神渗透到各个家族的精神传统和纲常伦理中去,再通过普及的家族教育灌输给一代又一代子弟。除了族谱和家法族规之外,宋代儒家还将儒学经典融会贯通,专门编写大量的通用读本,用于启蒙教育。如:司马光的《居家杂议》,汪洙的《神童诗》,朱熹的《朱子家礼》,朱熹、刘清之的《小学》,王应麟的《三字经》,谢枋得的《千家诗》等。通过保甲制度和宗法制度,宋代学人成功地将文化由豪门大族转移到士农工商,使文化渗透到草根阶层。在国家即将灭亡之际,实现了钱穆先生所谓的“国亡于上而学存于下”。宋代的学者虽然没有能力保卫国家,但却成功地保护了华夏文化,并深刻地影响了后代的文化与精神。当崖山海战,十几万南宋军民壮烈殉国;宋少帝、杨太后、丞相陆秀夫、枢密副史张世杰等无数南宋君臣慷慨赴死;当身陷元大都的文天祥从容就义、谢枋得绝食完节,我们还能说宋代理学没有现实的政治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吗?当大明建立之后,华夏文化如雨后春笋般在东南各地蓬勃发展,我们能说宋代学者对乡村的文化耕耘没有历史价值和历史意义吗?有宋一后,由于理学对社会全面渗透,东南地区的文化水平始终优越于北方,即使宋以后的政治中心始终位于北方,但文化中心和经济中心始终扎根于南方。即使本朝曾经努力改变这种状况,大力发展北方的经济,但一旦市场开放,行政束缚得以解放,经济中心仍然无可挽回地更倾向于南方。这里有没有宋代长期的南北分裂而形成的文化差异潜移默化的结果呢?

  最后,宋代的国际关系和外交政策。唐宋之际夷夏关系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来势汹汹,但中国显然对此认识不足,甚至全然不知。直至今天,人们对那个时代的风云变幻仍然有诸多不切实际的看法与观点。比如,在现代多数国人的心目中,辽、西夏、金似乎从来就不是一个国家,应该是中原王朝宋朝(中国)的一部分,辽、西夏领土是宋朝的固有领土。这不是历史唯物主义态度。但汉代以前,这种观点有合理的因素。中国独特的地理位置,使中国在文明的早期缺少与同时代的其它先进文明充分的交流,而华夏民族的诸邻的确又都是蛮夷之族,其文明程度同中国相比,实在望尘莫及。这种情况反过来助长了中国人的自大和自闭。在儒家心目中,“中国,更确切些说是中国的王朝,在这个世界上受命于天去统治人类,它是无可争议的权力的惟一合法的拥有者,这个权力既是政治上的,也是文化上的和道德上的。它周围的民族,都是“番人”,他们并没有充分参与中国文化,应该在五服模式(王道政治--笔者注)内心甘情愿地服从皇帝,做他的臣属;他们的国家应该是处于皇帝的道德权威之下而又在他的实际控制和他的文官直接管辖的范围之外的一种周边地带。这一模式无视多少个世纪以来与外部世界的交往,坚持作为世界的象征,就像中国的上流人物所想象的那样。建立在截然划分中国人与番人的想象中的世界基础上的这些看法的残渣浮沫,在本卷所论述的这个时期之后的几个世纪内,继续在侵蚀着中国与其他民族的关系的基础。” (《剑桥中国史》之辽西夏金元卷)秦汉隋唐时期与匈奴、突厥战争取得的一系列胜利,使中国的史学家、政治家和普通民众忽视了一个极为严重的事实:这两个实力强大的游牧民族联盟,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相对稳定的管理区域,国都,政府和领袖),中国与这两个政治对手之间,不存在实际的边界,只有一个纵深很大的灰色边境区域。长城只是一个象征性的分界线,大多沿线是无人区域,更不用说派兵据守。汉唐的军队只是据守在几个要塞和重镇,如灵州、太原、大同和燕京等地。唐朝对突厥的一连串军事胜利,众多异族成批归附,使人们忽视了孕育于南北朝而最终在隋唐之际初具规模的新型国际形势。事实上,就在唐朝势力达到顶峰的时期,“到750年,这种状况被完全改变:晚唐的中国被一些稳定的国家所包围――云南的南诏,沿着四川、甘肃和现在新疆的漫长边界上的极富侵略性的吐蕃王国,位于西域的大食王朝,蒙古草原上的突厥汗国及后来的回鹘汗国,东北的渤海,朝鲜半岛的新罗,还有远方的日本。”(《剑桥中国史》之辽西夏金元卷)中国史家和学者,往往比较喜好谈论和研究隋唐与突厥的关系,不愿意触及甚至回避唐与吐蕃的关系。“开元盛世”的结束,唐帝国糟糕的内政影响了唐朝与吐蕃的战争结局。实际上,唐的军事扩张政策的停止就是因为双方拉据式的战争使唐蕃都意识到,使对方臣属是不现实的。“8世纪末和9世纪初,一种新的稳定的国际形势逐渐形成,在此形势下,唐朝采用了外交与武力并重的方针,活跃于国际舞台上的其他成员也在盟约的基础上逐渐结成了稳定的相互关系。822年,唐朝和吐蕃在平等的基础上最终会盟,从而也加入了这种国家间的体系。中国从此不再是国际关系环绕的中心,尽管仍有使节和使团继续定期拜访长安。在西方,回鹘人、吐蕃人、南诏人和阿拉伯人相互纷争不已,从而发展了他们自己的结盟与和约网络;东北方的新罗、渤海和日本,通过把汉语作为共同语和采用从唐制中吸收的礼节,形成了另一个外交网络。”(《剑桥中国史》之辽西夏金元卷)这种新型的国际关系无疑是对传统世界观的一种反动,传统中国居高临下的对外政策(要么置之不理;要么纳贡称臣)遭遇现实政治不得不进行修正。历史往往是现实政治的产物。理想可以指导与影响政治进程,但不能左右政治发展。已经变化了世界需要人们用适应时代的方法与观念来面对,但华夏根深蒂固的思想传统使人们难以做到这一点,即便是今天,我们对世界事务的观点与处理仍带有华夏早期的思想传统而形成许多不切实际的观点与想法。宋代的悲剧尤为深刻。有宋一代的对外政策,一直在两条不相交的路线(以现实政治为考量的务实策略和抱持天下一统的王道政治)上运行,这使得宋代的外交政策一直前后反复,左右徘徊。宋代的高度文明使宋代的精英不屑于了解夷狄世界(文字、语言和制度有时是一种特权,与宋缔结盟约的国家――辽、西夏、金,中国文化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在外交程序上以中国的先例为规范,外交中使用的语言也是汉文。似乎不存在这样的情形:辽、金和西夏发给宋的哪一封信件是用其本国的语言文字书写的,或者发往中原的文本的原文是用他们自己的语言起草的。我们尚不清楚,对于这几个北方国家而言,那些必须礼仪性地放置在它们祖庙里的誓书是否是用它们本国的语言书写的。看来可以比较有把握地假设:不论这些国家的多语状况如何,在整个东亚大陆,外交上的通行语言是汉文。注:引自《剑桥中国史》之辽西夏金元卷),在信息传递与交流还很不发达的宋代,这种文化上的单向性的结果,就是宋代精英无法准确地了解外部世界,相反,处于文化劣势的辽、西夏、金却对宋朝的文化热心和虚心得多。尽管官方禁止文献随便出境(苏辙曾上奏《北使还论北边事札子》五篇,就他在辽国的所见所闻,提出了宋辽关系上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如他针对“本朝印本文字多已流传在彼,其间臣僚章疏及士子策论,言及朝廷得失、军国利害,盖不为少”,为防“泄漏机密”,他主张要加强管制。)但出使辽国的苏辙却吃惊发现,在宋国出版不久的东坡诗稿,已经在辽国上市(辽国殿侍对苏辙说:“令兄内翰(指苏轼)《眉山集》已到此多时,内翰(指苏辙)何不印行文集,亦使流传至此?”)。甚至辽道宗耶律洪基写下这样的句子:“开泰寺铸银佛,愿后世生中国!”。双方政治精英和和文化精英对彼此文化的态度,决定了宋朝对辽国(西夏、金)的无知和辽国对宋朝的有知。这就是后世一直不理解宋朝对外政策为什么有时显得过分无知和荒谬的真实原因。宋立国后,宋太宗一直试图采用武力迫使辽国向长城以外撤出,恢复汉唐时代的边界。宋军的长驱直入暴露了宋军的战略缺陷。几场战争都是先胜后败,功败垂成,反而激起契丹人轻视之心,到真宗朝,反而是契丹人不断入侵中国,结果也很相似:先胜后败。最后双方都认识到维持现状是明智的选择。“澶渊之盟”是现实政治的产物。“澶渊之盟是在意识形态要求之上的政治务实主义的巨大成功。它为一个世纪的稳定与和平共处铺平了道路,并通过两个宫廷之间不间断的使团互访得到加强和保障。通常在地方当局间有一些小的侵扰,而在1042年和1074―1076年间则发生了更严重的危机。但是和约仍被遵守,两国从海边到黄河拐弯处的边界被清晰地划界并由双方警惕地守卫,这构成了现代意义上的真正的国际边界,而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最重要的是,取得了非凡的成功,非常有助于整个11世纪两国的长期稳定和经济与文化的进步。这一条约的效果被普遍歪曲了,尤其是宋朝给契丹的岁币被描绘成给宋朝国家造成了沉重的负担。这当然不符合事实。每年送给契丹绢的份额仅仅相当于南方一个州如越州的产量。而且支付的款项必须置于辽―宋贸易的整体中去加以考虑。979年战争之后,贸易持续不断,只是在实际的敌对状态期间才发生短暂的中断,而条约缔结之后,又甚至在更大的规模上得以恢复。在这一贸易中,宋朝获得了大量的盈余,而且据估算,岁币中银的大约60%,作为各种中国产品特别是绢的支付款项,最终仍回到宋朝手中,因为北方对其有着无休止的需求。尽管资助对于极富有的宋帝国来说并不是一项巨大开支,但它对国库收入相对不足的契丹来说则显得极其重要。他们把绢用于自身巨大的国内消费,比如在和约之后立即建立了新中京,而且他们还用大量的绢与他们的邻居,包括回鹘人、党项人、高丽人和蒙古地区诸部落的部民进行贸易。因此,这种安排对于双方来说均是一个很好的交易。宋朝以有限的代价获得了持久的和平。”(费正清:《剑桥中国史》之辽西夏金元卷)。诚如费正清先生所言,“澶渊之盟”一直被宋以后的中国正统史家当作丧权辱国条约,是北宋王朝绥靖主义的代表作,被后人广泛诟病。“澶渊之盟”开启了宋辽两国百余年和平,从此宋朝可以集中精力进行国家建设,革除五代长期动乱的各项弊端。由于一些史学家的有意或无意的误导,人们一般的印象就是宋代边关总是战火不断,宋廷不断赔款求和,对外一直处于劣势和不平等的状态。然而,在北宋时期,无论是对待辽国,还是对待西夏,北宋在某种意义上都占有优势。“澶渊之盟”规定宋辽是兄弟之邦,辽帝尊宋帝为兄长,宋帝尊辽帝为皇弟。宋朝坚持每年给辽的岁币应当叫做“助军旅之资”,以避免加给他们的屈辱性称呼――“贡物”。同样地,岁币由边界雄州的宋朝下级官员交付,以表明开封的朝廷认为这只是财政事务,纯粹是一项经济援助而不是含有屈从的政治行为。从中国传统的道统与纲常看,我们看不出宋辽关系中宋廷存在屈辱的地方。元昊的父亲李德明曾称臣于宋(1004―1005年,宋、辽之间澶渊和约的缔结以及此后出现的缓和局面,为李德明与宋朝间的谈判营造了非常有利的氛围。很可能是为了观望宋、辽和谈的后果,李德明尽量拖延了与宋朝的第一次接触。尽管存在着无法解决的分歧,但是双方都迫切希望达成和约。在宋真宗最初提出的要求中,包括西夏归还灵州和向宋朝称臣纳质(这在党项的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而李德明则对这些条款持反对态度。但是双方最终还是达成了妥协方案,允许李德明保持1006年拥有的定难军节度使和西平王的称号,而宋朝则提供绢、钱、茶等物,并在每年捐赠冬衣。这样一来,就建立了西夏对宋朝的形式上的朝贡关系,而宋朝则承认党项统治者事实上的君主地位。在李德明统治期间,他一直迫使宋朝在贸易上做出巨大的让步,但是在争取越境销售党项盐方面却没有获得多少成功。----摘自《剑桥中国史》之辽西夏金元卷),这种纳贡体系只是形式上的君臣关系,不具备实际内容。但素有大志的元昊决定利用宋辽固有矛盾以使自己渔利(在李德明晚年,他的长子李元昊统率着河西的党项军队,并赢得了作为一名武士和战略家的美誉,在不少史料中,都记述了这对父子间的一段未经证实的对话。在谈话中,年轻的王子对李德明向宋朝的卑躬屈膝行为和贪恋由边境贸易得到的汉地产品的态度提出了批评。他相信,父亲的政策削弱了党项社会和经济的基础----游牧,从而对党项的文化价值,毫无疑问,也对其武力优势构成了威胁。李元昊还特别谴责了李德明实行贸易代理人的做法,认为他们在宋朝市场上没能得到赚钱生意----摘自《剑桥中国史之辽西夏金元卷》)。李元昊自幼就通晓汉、蕃佛典、法律、占卜,并精于军事谋略。即位伊始,他在政治、社会、文化诸领域发起了一场大胆的改革运动,意欲增强党项统治者的权力,进而力求表明自己独特卓异的地位。此外,这位傲慢的君主还特别希望宋朝承认他与契丹统治者的地位相等。但是,李元昊牺牲与契丹的联盟关系,发动与宋朝间的长期的消耗战争(1039―1044年),换来的不过是一些局部的胜利。宋朝巨大的经济优势和似乎耗不尽的战争资源(除了战马),让元昊意识到战争难以为继。元昊的中央集权政策(还有疏远宋、辽的政策),在西夏招致了强烈的反对(最终使他遭到暗杀的结局),与宋朝和谈又是现实政治的唯一选择。1043年初,党项统治者在致宋仁宗的书信中,就双方间的关系提出了一种新的表述程序:“男邦泥定国兀卒曩霄上书父大宋皇帝”,“邦泥定”似是西夏党项名的异译(汉文写作“白上国”),“曩霄”则是元昊本人的新名字。宋朝一位大臣指出,这种表述不过是当时在宋、辽外交往来中使用的类似程式的翻版。最后,宋朝否决了元昊的新建议。经双方多次的讨价还价,最终于1044年5月达成和约,元昊最终同意接受称“臣”的地位之后,宋廷扩大了居住在开封的政府邸店里的党项使节的贸易权,并增加了岁赐的数额。值得一提的是,宋朝与吐蕃一直保持友好的同盟关系,这种关系对于战略上牵制辽与西夏十分有益。自公元960立国至1044年,宋朝花了60年时间解决边境问题并理顺了国际关系。这本来是一项值得骄傲的成就,但沉浸在“理想国”的宋儒们并不满意,这为以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在宋辽、宋西夏的和平对峙中(冷战之中伴随局部的热战,其中大部分都是宋朝挑起的,如1081年宋军收复兰州,挺进青唐。这个地区自8世纪后一直处于吐蕃的管辖之下,1063年,纳入西夏的统治范围)渐渐地,经济与文化上的实力悄然改变双方的国力。南朝的富庶繁华;南朝的文化魅力使契丹人困惑和心动。马背上的民族,一旦离开了马背,似乎就失去天然的优势。从契丹人、党项人、女真人和蒙古人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他们都是在沿着同一个历史轨迹演绎自己的历史。或许,野蛮民族步入文明社会必然要冒被更野蛮民族毁灭的风险。在工业革命以前,整个世界史,就是文明社会最终毁灭于野蛮民族的历史。和平加快了这两个国家的“汉化”速度,加快了这两个国家进入文明国家的速度。然而,文明程度愈高,他们就离他们的传统愈远,离他们的传统愈远,他们的传统优势就愈少。夹在高度文明和高度野蛮中间的民族是最尴尬的。一方面,野蛮的方式,他们已经不会;另一方面,文明的方式,他们还不够娴熟。宋朝经济与文化的蓬勃发展与辽、西夏传统优势的逐渐丧失,使力量对比渐渐地向有利于宋朝的方向发展。到了辽道宗时代,这种趋势就更明显。道宗显然不是大有为之主,早在道宗继位之前, 1054年,道宗之父兴宗对宋朝使者王拱辰说:“吾有顽弟,他日得国,恐南朝未得高枕也!” (《辽史》,卷21,第251页)希望宋朝支持其子(道宗)继位。道宗朝(1055-1101年)是辽国由盛转衰的时期。苏辙使辽时,辽国皇帝年已六十,在位既久,颇知利害,不愿轻动干戈;其孙燕王(辽祚帝)幼弱,因契丹大臣前些年诛杀其父,燕王也有依托汉人之意;辽国臣僚大都年高晓事,赞叹多年的和好“为自古所未有”;契丹人民因和好年深,人人安居,也不乐战斗。根据以上情况,苏辙断言:“北朝皇帝若且无恙,北边可保无事。”(苏辙:《论北朝政事大略》)宋仁宗去世之后,讣告送到辽国,“燕境之人无远近皆哭”,辽道宗也握着使者的手号啕痛哭道:“四十二年不识兵革矣。”(宋.邵博《邵氏闻见后录》)辽的衰弱(元昊去世之后,西夏对宋的威胁也消失),减轻了宋朝边防的压力,宋朝本可以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对外加强同这两国的同盟关系,通过平等互信,经济援助的政策,使辽国和西夏的国内政治朝着更有利于宋朝的方向发展,并成为北部边境永久藩屏。对内,革除弊政,裁减冗兵冗官,改革兵制,发展经济,提高国力,静观时变,或有可为。然而,一些坚持“王道一统”理念的政治精英却从辽的衰败找到收复幽云十六州的机会。他们或许并不理解辽的衰败与女真人的崛起有很大的关联。正是与女真人的战争消耗了辽国最后的军事力量。似乎没有人意识到崛起的女真人可能成为朝廷新的敌人,多数人赞同与女真人联合,共同铲除辽国这个宿敌。一些对军事一知半解的书生将这种战略称之为仿效秦国统一之策,远交近攻。他们并不知道,秦国之所以实施这一战略,是因为近邻的三晋之国韩、赵、魏拥有不比秦国弱小的军事力量,在晋国被上述三国瓜分之前,秦晋之间的战争,基本上是胜负各半。另外,赵国拥有强大的骑兵力量,可以随时奔袭秦国的军事要塞和重镇。同时,在当时的七国中,秦无疑是军事实力最强大,军事地理最优越,进可以攻,退可以守。北宋完全不能套用这一战略,北宋的都城开封,地处平原开阔地带,从燕京过来,精锐骑兵只要两天时间,由于缺少战马,北宋的主力基本是步兵。因此,它必须在开封附近保持强大兵力以拱卫京都。同时,漫长的宋辽边界和宋夏边界又需要大量步兵防守。这种地理和战备都说明,北宋不适合从事进攻性的战争。宋需要一个对自己不构成威胁的邻国作为自己的屏障。现在多数人都批评北宋君臣苟安,如果他们真是无为,或许是中国之福,问题在于他们一直没有忘记那片祖先故土,念念不忘收复这片河山,结果灭了狼,却引来了虎。宋朝君臣为了实现“大一统”的理想,不惜背信弃义(这可是儒家的主要教条),撕毁宋辽和约。配合金国两边夹击辽国,最终使辽国灭亡(部分成立了西辽),并短暂地部分收回幽云十六州。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宋朝君臣所想象的“沦落”于辽国的汉人,“箪食壶浆”迎接“王师”的感人场面没有出现,反而遭遇这些汉人的强烈抵抗。历史有时显得十分吊诡,仔细一想也合情理。这些汉人生活在辽国多半有几代人了,他们不知道什么王师,他们只知道他们的皇帝是辽国的君主。宋的背信弃义使他们感到屈辱和愤怒。“当辽南部的汉人区开始受到宋人和女真人的同时威胁时,这部分人仍然对宋进行了激烈的抵抗,而后甚至连象征性的抵抗都没作就把南京(燕京)放弃给了女真人”(《剑桥中国史之辽西夏金元卷》)。与辽相比,金显然是更危险的敌人。宋辽相争时,辽国对宋朝的土地几乎没有表现什么欲望,反倒是宋对辽的土地屡有所求。宋与金的合作被证明是得不偿失的,立国才10年的金国获得与宋国平等的国家地位。作为辽的继承国,金希望合法地继承宋给辽的岁币而且数目还要增加。同时,宋也没有完全得到幽云十六州的土地,金提出北宋须用天文数字的价格来赎买。金太祖和金太宗在对辽和对宋的关系上显示出了出类拔萃的军事和外交智慧。围绕幽云十六州归属和岁币数目的争吵终于使两国走向了全面战争。宋军事上的外强中干,重演了一百年前的故事,开封作为帝国首都的致命缺陷再次暴露无遗。宋徽宗父子终于没有逃脱一百年前后晋皇帝石重贵的命运,整个皇室除了部分贵族之外,全部被俘。繁华如梦的汴梁不久将变成一片废墟。宋代士大夫的积极进取,一方面造就了高度的文明,另一方面,又恰恰是他们不合时宜的执着和对外部世界的无知,断送了大宋的半壁江山。现在他们争论的已经不是“大一统”的命题,而是与大金国争论谁是“正统”的命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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