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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我所接触的佛教 -- 说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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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所接触的佛教6

饮食。

佛教关于饮食,不能饮酒、不得食五辛,南传不准食非三净肉之戒,同时不准食十种肉。北传不得食一切肉蛋,但可以食用蜂蜜、奶制品。

另外佛教主张一日一餐,过午不食。

1。五辛

关于五辛有诸多异说,然可约略归为如下二说:一、指大蒜、革葱、慈葱、兰葱、兴渠等五种,此为梵网经所举。二指蒜、葱、兴渠、韭、蔑等五种,为菩萨戒义疏卷下所举。(如本法师著《佛学问答》)

对于食用五辛的后果,按《楞严经》所载:“是五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销。大力魔王,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痴。命终为魔眷属,永堕无间地狱。是故求菩提者,当断世间五种辛菜也。”

论坛上有网友说他食五辛后有灵异反应:

末学不断五辛修行的后果

2。南传(即小乘)准食三净肉。

三净肉,即没听到可信人说是为我所杀,没看到是为我所杀,也不怀疑这肉是为我而杀的,可以食用:

《四分律》第四十二卷内容:

“有如此三事因缘不净肉。我说不应食。若见为我故杀。若从可信人边闻为我故杀。若见家中有头有皮有毛。若见有脚血。又复此人能作十恶业常是杀者。能为我故杀。如是三种因缘不清净肉不应食。有三种净肉应食。若不故见不故闻不故疑应食。若不见为我故杀。不闻为我故杀。若不见家中有头脚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杀者。”

《五分律》第二十二卷内容:

“将军知佛受已。还归其家敕市买人。此间所有死肉莫计贵贱尽皆买之。如教悉买。通夜办种种美食。晨朝敷座自往白佛。食具已办唯圣知时。佛与比丘僧前后围绕往到其家就座而坐。将军手自下食欢喜不乱。时诸尼犍。闻师子将军请佛及僧极设肴膳。生嫉妒心。即于街巷穷力唱言。师子将军叛师无义。今乃反事沙门瞿昙。手杀牛羊而以供养。诸比丘闻不敢食。师子将军胡跪白佛。此诸尼犍长夜毁佛。我今乃至绝命终不故杀。愿敕比丘勿生嫌疑。自恣饱食。佛即告诸比丘。随意饱食。食毕行水。取小床于佛前坐。佛为如前说随喜偈从坐起去。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告诸比丘。有三种肉不得食。若见若闻若疑。见者。自见为己杀。闻者。从可信人闻为己杀。疑者。疑为己杀。若不见不闻不疑。是为净肉。听随意食若为比丘杀。比丘及沙弥不应食。听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食。若为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杀亦如之。”

大意是:一位将军(尼犍弟子)请世尊过来,自己出钱在市场上买来“死肉”做菜供奉僧团诸位比丘。结果“诸尼犍”造谣说这些肉菜都是将军杀了牲畜后做的,于是诸比丘谁都不敢吃。将军赌咒发誓说绝不是我杀的,世尊于是就吩咐说,大家随便吃吧。吃完之后世尊告诉诸位比丘,三净肉可以吃,但必须先准确判断好这是三净肉。

南传规定断十种肉,并禁食生肉和生血:

在《律藏》中,佛陀规定比库们不可以吃十种肉: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蛇肉、狮子肉、老虎肉、豹肉、熊肉和土狼肉 。此外,比库除了得非人病(鬼神附身等)开缘允许吃生肉、喝生血外,无病比库是禁止食用生血、生肉的 。佛陀也禁止比库们食用明知是為了自己或同梵行者(五同法者;出家五眾)所杀的鱼肉;佛陀允许比库们食用三边清净的鱼肉:不看见、不听见、不怀疑為自己或同梵行者所杀的鱼肉 。在《律藏》世尊提到:「未观察不得食肉,假如食用者,犯恶作。 」註释书提到:「『观察』是指考察、询问而说。『未观察』即是未询问。因此,假如知道是哪一种肉,就不用询问;假如不知道,应当询问后才食用。 」

十种肉禁的部分来源如下:

《四分律藏》:

尔时世尊在波罗奈国。时世谷贵乞食难得。时诸比丘乞食不得。往至象厩乞。时彼有鬼神信敬沙门者。即令象死于彼得象肉食之。世尊慈念告诸比丘。此是王之兵众。若王闻者必不欢喜。自今已去。不应食象肉。

时诸比丘。在波罗奈国乞食不得。往马厩乞。时有信敬沙门鬼神。即令马死。于彼得马肉食之。世尊慈愍告诸比丘。此是王之兵众。若王闻者必不欢喜。自今已去。不应食马肉。

尔时比丘。于波罗奈国乞食不得。至能水底行人所乞。时有信敬沙门鬼神。令诸龙死。于彼得龙肉食之。尔时善现龙王。从己池出。往世尊所。头面礼足已。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有龙能烧一国土。若减一国土。诸比丘食此龙肉。善哉世尊。勿令比丘食龙肉。时世尊闻善现龙王语默然受之。时善现见佛听许。头面礼佛已还往本处。尔时世尊。以此因缘集比丘僧告言。此龙有大神力有威德。能烧一国土。若减一国土。诸比丘食此肉。自今已去。不应食龙肉。

时有比丘。在波罗奈国乞食不得。往旃陀罗家。于彼得狗肉食之。诸比丘乞食。诸狗憎逐吠之。诸比丘作是念。我等或能食狗肉。故使众狗憎逐吠我耳。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已去。不得食狗肉。若食得突吉罗。

时世尊在波罗奈国。时有比丘。服吐下药。有优婆私字苏卑。至僧伽蓝中。……优婆私作如是念。我许与吐下比丘肉。恐此比丘不得肉。或能命过。若是生死比丘命过者。于出家法中退。若是学人不得前进。若是罗汉。则使世间失于福田即入后室。持利刀自割髀裹肉。与婢令煮已。持往僧伽蓝中。与吐下比丘。婢即如敕持与比丘。比丘食已病即除差。……时优婆私苏卑。往佛所头面礼足却住一面。佛告言。不应作是不应作是。苏卑优婆私。当作如是施如是学。不自苦痛。亦不恼彼。时苏卑优婆私。手自斟酌美好饮食。食已舍钵。取小床在一处坐。时世尊为优婆私。种种方便说法。令得欢喜。世尊为说法已。从坐而去还至僧伽蓝中。往吐下比丘所问言。苏卑优婆私送肉与汝不。答言与我肉问言汝食不。答言食。复问美不。答言美。如是美肉难得。佛言。汝痴人食人肉。自今已去。不得食人肉。若食偷兰遮。及余可恶肉不应食。若食突吉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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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没有断一切肉食的说法。但在佛晚年,佛的堂弟提婆达多想作僧团继承人不可得,因而分裂僧团,提出修行的“五法”,其中有断食一切肉的内容:

《四分律》第二十二卷内容:

“我今有五法亦是头陀胜法少欲知足乐出离者。尽形寿乞食。尽形寿着粪扫衣。尽形寿露坐。尽形寿不食酥盐。尽形寿不食鱼及肉

……

佛告诸比丘:提婆达今日欲断四圣种。何等四?我常以无数方便说衣服趣得知足,我亦叹说衣服趣得知足,我亦以无数方便说,饮食床卧具病瘦医药趣得知足,亦叹说,饮食床卧具病瘦医药趣得知足,比丘当知,提婆达今日欲断四圣种。”(四圣种:一是衣服,二是饮食,三是卧具,四是医药。)

上述有关“提婆达多”分裂僧团的内容,是大小乘共许的内容。

关键词(Tags): #食肉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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