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适度批评开胸验肺的医院合乎情理——从一个医生的角度来说 -- 良金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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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既然通读了我的帖子,你看不出我对卫生局处理这件事的态度吗?我并不赞成由某个(某类)个体承担过程中整体的问题。
对不起,你帖子的重点似乎是在适度批评开胸验肺的医院合乎情理——从一个医生的角度来说
“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拘小节”如果把心放在张海超那里,就可能不会过多的责备捅出来篓子的医生。前进过程中的压力,最好依靠大家共同承担。可以通报提醒每个医生,认识到程序的重要性。保护教育好过处罚警示。已经证明Lincoln没有杀总统的弟弟,请把Scofield一并赦免了吧
你无非想说大家要理解河南卫生厅,程序很重要。好吧,你说了适度批评医院合情合理,那我问你一句,吊销主刀医生一年行医资格是不是合情合理?“我并不赞成由某个(某类)个体承担过程中整体的问题”对我而言太含糊了。至于“尘肺”是不是只能用于职业病的描述,我不想继续讨论。
另外,提醒你一句,不错,您是医生,但同样是医生,人家是这样说的
不过,对于张海超在医院里“开胸验肺”的行为,这位科长的态度很明确,这件事情,只是医院对患者的检查,医院从未给张海超进行过职业病鉴定,“鉴定职业病要到相关的机构。”
我们的区别,在于侧重点的不同。你始终强调的是程序的重要性,我强调的是河南卫生厅处理这件事上公道的重要性。我认为,郑大一附院对张海超的“尘肺合并感染”的诊断,没有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程序上最多是有瑕疵,所以对郑大一附院的通报批评和对主刀医生的吊销行医资格一年的处理是畸重的。这个问题是法律问题,不是医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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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尘肺病诊断标准》 GBZ 70-2002 1 良金百辟 字286 2009-08-15 07:59:00
🙂那是作为职业病的尘肺病的诊断标准 6 frnkl 字2423 2009-08-15 09:02:33
🙂你知道这些年医院在没有错的情况下就赔出去多少钱了吗? 4 良金百辟 字1830 2009-08-15 20:03:44
🙂我们的区别在于侧重点的不同
🙂权力的唯暴力取向就是黑社会化,你能 1 上古神兵 字174 2009-08-18 00:13:44
🙂谢谢提醒,我们确实已经偃旗息鼓了 frnkl 字48 2009-08-18 03:50:31
🙂请参看我改好的帖子 良金百辟 字58 2009-08-15 20:47:13
🙂说明一下 1 frnkl 字158 2009-08-15 21: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