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适度批评开胸验肺的医院合乎情理——从一个医生的角度来说 -- 良金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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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卫生厅应该建议国家卫生部立案调查以下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应该建议卫生部吊销主诊医生的行医资格一年,给各家医院全国通报批评。
因为
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也为“尘肺病”。
按你帖子的逻辑,上述医院统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难道不是吗?
这个事情,其实是河南卫生厅错误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郑大一附院进行打击报复,而郑大一附院为了官场和谐,不敢依法保护自己医院的医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只是说普通医院和医生没有资格将某种诊断与某种职业联系起来,鉴定为职业病;判断是不是“尘肺病”,是一种医学诊断,并不是职业病的鉴定,普通医院和医生完全有资格做这种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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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删贴吧,既然知道了的话 失落的前提 字72 2009-08-14 21:06:14
🙂你没有看明白LZ的帖子 2 frnkl 字154 2009-08-15 06:23:29
🙂好像你被河南卫生厅打脸了。。。 4 熊熊熊熊 字165 2009-08-14 14:32:43
🙂如果按这个逻辑
🙂收回对这件事的一切评价 良金百辟 字45 2009-08-14 05:52:58
🙂不过才一年,若该医生在医院里关系好,正好进修也不错。 小六 字52 2009-08-14 06:06:37
🙂这个也就是停止一年的资格吧 小河流水 字144 2009-08-15 00:44:27
🙂进修? 本因坊幻庵 字108 2009-08-14 08:4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