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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变
下面一个月的日子,老哈过的难得的开心,陶轮做出来了,当不是石头的,而是用粘土烧出来的大圆盘,中间有个圆洞,插上木棍之后,圆盘可以绕着木棍转动,而在圆盘上面,陶土就会跟着旋转,然后就能做出正圆形的东西。借助这个工具,福乐哈很快捏出了像模像样的水壶和陶罐。
刷上了草木灰简易釉的陶罐,经过两次烧成,已经和老哈后世看到过的泡菜坛子很象了,陶器的普及,让小村里的所有人喝上了肉汤鱼汤,村里人家里用的东西,迅速陶器化,福乐哈又开始担心,是不是自己很快又要失业了,毕竟,村子里那么点人,消费能力实在有限!而老哈一点不担心,窑炉,至少还能烧砖,砖房子可以这四面透风的帐篷好得多,盖这么多房子的砖头,可还是要烧很久的。不过他的视野更加宽广,期望值也越来越高,认识到了自己有一个温度1000度的窑炉,加上取之不尽的木炭,他想到了冶炼金属,这个温度应该已经可以融化铜了,有了更多金属就能制造更多的工具,所以他让村子里所有人,出门的时候,有不一样的石头就带回来,他放到窑炉里面一起炼一炼。
不过他开始并没找到金属矿,却找到了石灰石,也烧出了第一块水泥,对于水泥的用法,老哈与众不同,他考虑的是,用陶罐和水泥,制造最简易的罐头。为此,他烧出了一个和泡菜坛子一样,坛口边上有个水槽,可以象做泡菜一样盖上盖子用水密封,然后他把肉放进坛子,烧开了,隔了半天,又烧开了一次,其间注意保持水槽里面有足够的水密封,虽然外面的空气进步来,里面烧开的水汽,还是可以从水槽中透出来,等到第二次烧开后,他就把磨成粉的水泥撒进水槽里,小心合成水泥浆,等到两天后,水泥就硬化了。
老哈估计,由于两次高温杀菌和完全密封,这个泡菜坛子里面的肉,也和罐头一样,可以被长期保存了,不过他不敢掉以轻心,第一坛子肉放了两个礼拜之后,他把罐子打开,品尝了一下,果然没有变质!这可让他高兴极了,毕竟东北的冬天是很可怕的,根本找不到食物,必须依赖储存,这种陶器罐头,虽然体积庞大,重量惊人,但是能够完成长时间防腐的问题,也就意味着他们小村子的人,再也不用担心冬天的食品问题了。
在罐头成功后的第三天,老哈灰烬当中发现了几个黑色小疙瘩,经他仔细观察,应该是海绵状的熟铁,这实在让他大喜过望,不过,尽管据说发现矿石的地方离小村子还有一段距离,他还是决定过去好好看看。
“老公,我不想你走!”
“宝贝,如果这次真的找到了铁矿石,那我们就可以炼出铁来啦!”
“练出铁来有什么好的呀?”
“铁能做的东西多了,比如说刀,比如说锄头铁锹……很有用的”
“铁锹锄头是什么东西呀?”
“是用来挖土的东西,很有用的!”
“不知道,也不希罕……我要你陪我,我不想你走,一下子都不想你离开我!”
“我就出去两天啦,一天走去,一天走回来啦!”
“太长了……”
“不长,中间就一个晚上,我第一天早上走,第二天晚上回来就是了!”
“那还可以,答应我,第二天一定要回来!”
“我答应你,骗你是小狗!”
“嗯,那还差不多……”
“同意了?太好了,来抱抱!”
“不行!”
“怎么又不行了?”
“没有,同意你明天出去,不同意你抱抱!”
“为什么?”
“因为我要……咬你!”
天亮了,老哈照常出发了,不过等到到达的时候,已经到了黄昏,加上天阴,四下很黑,他就先休息了,第二天,他找了一个上午,没找到什么,打算回家了,却在发现了一块相当不错的磁铁矿石,他又四下寻找,又找到了几块,不过没有挖掘工具,他只好重新砍了木头,又用石头打了个最简单的锄头,锄头没做完,天就黑了。第三天,他把锄头做好,四下挖掘,大概收集了30斤的矿石,还找到了一块很大的水晶,他发现没东西装,于是砍了几根柳条开始编筐,中间没东西吃了,又去打了两只野鸡,等到吃完,天又黑了。第四天,他终于背着矿石走上回程,天下雨了,走了一半,不得不停下来休息,等到第五天,他满心欢喜的往回赶路,身上的担子虽重,但他感到前所未有的高兴,充满了希望,一路走一路上盘算着,后面要给老婆什么惊喜。他回到村子的时候,才发现,村子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巨变。
吉亚胡云,自己以及他大女婿的帐篷都被烧掉了,村子的大屋也塌了一半,一个人影也看不到。他跑回自己家,发现除了一地血迹之外,什么也没有,跑到窑炉边,发现窑炉也已经被彻底得捣毁。他大喊着福乐哈的名字,一遍又一遍,但是除了风雨声,什么回音也没有,他跪在雨中,任凭雨水打在脸上,他知道,那雨水是苦涩的,因为其中有他的泪水。
雨中,他感到有一个人给他的身上披上了一块鹿皮,他一回头,还没有看清来的是谁,就晕倒在地。
这里鄙视一下《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烧陶器可不是像他里面写得那么简单,他那样做出来的,估计和教化鸡的外壳一样,是一碰就碎的东西,不知道的东西最好别写,信口开河的话,人品是很有问题的。当然了,如果脸皮和城墙一样,也就无所谓了。这种垃圾东西还被强推,可见起点编辑的素质也要画个问号,当然,如果要是当年幻剑美女编辑不那么严格要求的话,我也不会入蚕房几次了。起点取代幻剑,实在是脑残的最大胜利!
等到他醒来,已经是三天之后了,还好,这段时间的体力劳动,让他身体结实了许多,虽然受到了心灵和肉体的重大创伤,但是还是挺过来了。从照顾他的老人那里,他才知道所发生的一切。
他走的第一天下午,来了一个完颜部的商人,来推销商品,除了食盐,也带来了一些陶器,可是因为自己村里能够烧陶器的缘故,所以这次小村只买了些食盐,反而还卖给了那人一个陶碗。那人打听了村中陶器的生产情况后,就回去了。
等到第三天夜里,却突然来了很多骑马的人,他们直接杀到吉亚胡云家里,把他和两个儿子杀死,然后把福乐哈和他姐姐掳走了。那群人还捣毁了窑炉,并且告诉小村子里的人,以后要是再烧陶器,就要把他们全部杀死。
远古时候的商业竞争竟然是如此的残酷!老哈后悔没有早打听清楚一切,他现在满语已经很流利了,早就有机会了,只是他一直不愿意相信自己能够穿梭时空,不愿意相信自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他宁愿认为自己只是不小心流落到了西伯利亚某个世外桃源,那里的人从来没被现代文明打扰过,但他现在必须明白,所以要向老人了解清楚一切!从老人的口中,他才明白,对于女真人来说,尼堪是非常坏的,如果看到了女真人,就会把他们抓去做奴隶,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但是女真人又需要尼堪的一些产品,比如铁刀,尼堪就经常欺骗女真人来做生意,然后抓奴隶。后来完颜部人多,每次做生意,都所有人一起去,尼堪人少,打不过,抓不了所有人当奴隶,就只能和完颜部好好做生意,而别的女真人少,去了还是要被抓的,结果只好从完颜部买东西。实际上完颜部垄断了贸易,然后获得了超乎寻常的利润,就变得越来越强,由于能开出很好的价码,他们甚至开始招募尼堪帮他们干活,比如制造陶器和炼铁,并用这些产品换来山里生女真们的山货,再高价卖给尼堪汉人。小村的陶器,做得甚至比完颜部的产品还好,如果继续存在,必然对完颜部的垄断利润产生影响,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从肉体上消灭竞争对手!
老哈问老汉,完颜部的酋长是不是叫完颜阿骨打,老汉说不是,是一个叫刻里钵的人,老哈完全没有听过这个人,他现在已经完全接受了自己是穿越者的命运,他估计那个水晶球是来自未来的时空之门,不小心被传送到了二十一世纪,而再次被他打开之后,又把他送到了古代。至于其中到底是什么科学原理,他也没有兴趣去探究了,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要努力求存,眼前的事实告诉他,原始社会,比现代社会更难生存,只有成为强者,成为最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而不是被人主宰。
虽然不知道具体到了什么时空,他从完颜部崛起的过程,加上自己有限的历史知识,他估计自己应该是回到了宋朝初年,或者唐朝末年,至于如何在这个动荡的大时代生存下去,他已经咬紧了牙,福乐哈的离去让他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没有任何底线的生存下去!
“外面的世界很危险,被尼堪抓去,你就要做一辈子的奴隶了,再也吃不到肉了,每天都要在皮鞭之下劳累到趴下,山里面多好,什么都有,我们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而没有人管……”
“我其实从小就是和尼堪人一起长大的,我说尼堪话比女真话还好,我原本只是因为自己是一个女真人,想过着自由自在的女真人的生活,可是我错了,我们是没有自由的……”
“如果我们没有自由,那么天下就没有人有自由了!”
“错了,我们现在没有,但是以后我会给大家带来自由的,你们等着我,我很快还会回来的,自由才是我的夙命!”
说完,老哈告别了老人,他走上了下山的旅程,这一个多月的生活,彻底改变了他对世界的看法。
关于石器锄头
石器锄头,是不难做的,但并不是百度上搜索出来的那个中间打孔的石头锄头的形制,那个是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磨制石器,制造和加工的难度,并不是主角没有任何工具,能够在一天之内作完的,新石器时代种植用的石锄,自然和旧石器时代,用来挖掘根茎职务的石锄一样。
做一个石锄很简单,前提条件是你有一把石斧,这个前面已经说了怎么做了,然后要怎么办呢,去砍一棵分叉的树,然后分叉的地方,一边留着整根树干,(这边通常比较细)。另外一边留下2、30厘米的树干,然后把切短的那边树干,从中间横向用石斧劈开一个切口,再把打成扁平状,下宽上窄的石头插入这个缺口,然后用绳子捆紧就可以了。这个制造也是有讲究的,象《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里面直对直捆,是可以捆上,但没法用的,另外,无论如何,陶片的强度是不够当锄头用的。
我看过的一本大部头英文书里面有这个的照片,制造的难度并不高的。但是选用什么样的木柄,石片打成什么样子,都是有讲究的。《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的作者,如果知道该怎么做,自然也是能做得出来的,我取笑他,那是因为它里面的描写,错的太离谱了,如果看过任何一本描述新石器时代的书(哪怕光看图片)都不会犯那么多低级的错误,我知道怎么做的东西,他肯定不知道,知道就不会胡说八道了。我承认这本书我只看了十章,我要为自己的门牙着想,再看下去,那肯定是要笑掉了的,没有知识不可耻,没有常识,就不太说得过去了,没有常识还胡说八道,只能说RP不好,当然了,这种书还强力推荐,只能说编辑的RP也不好。严谨的人写不了穿越,穿越本身就不可能解释了。
另外,英文书很多时候却是比中文的好,至少图画得很清楚,那是作者生怕读者不明白,不象中国的书,尤其是学术方面,很多作者生怕读者看明白了。我也没说我英文有多好,我翻过的那一堆英文大部头,90%都是只看图的,能够看明白就够了。
本文中出现的东西,比如后面投矛器,投石带,波拉弓等等,都是我在博物馆里看到过实物的,(当然国内的博物馆是没有的)很多都是和讲解员讨论过的,什么样的东西,能做什么样的事情,都问过了,不会夸张的,所以不会有问题。写穿越之前,去一下纽约大都会博物馆,还是很有用的。
认亲
相比老哈,穿越了整整两个多月,才弄明白自己到了什么年代,丁天爵只花了一个时辰,就弄明白了自己到底到什么朝代,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杭州涌金门边的码头上,一群人正在围观。
他的阿玛尼西装照例碎成了破布条,不过买办毕竟是买办,他手上戴的卡迪亚8克拉白金钻戒,24颗镶钻的Van Cleef手表,以及脖子上那个价值40万美元的,白金为底,镶了18颗克拉钻石的十字架,都还随身带着,没有损坏。
看着他这一身珠光宝气,谁都知道这不是寻常人,自然没人敢打主意,等他醒了,反倒是有个路过的老板送了他一套府绸的儒生服装,好生的巴结了一番。丁天爵知道自己在杭州涌金门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穿越了,涌金门后世因为梁山好汉浪里白条张顺而相当的知名,他后世在杭州游览的时候,也路过过,老城门还是那个样子,不过周围的高楼大厦却全都不见了,近在眼前的西湖,更是另一番景象。他现在最想弄明白的是自己究竟到了什么时候,好在他以前有过浙江同学,南方的方言变化不大,他能够听得八九不离十,照着那腔调说话,对方也能明白。可是问那老板,得到的答复是绍圣三年,丁天爵历史并不很好,听了这年号,一头雾水,连是南宋北宋都不知道,好歹绞尽脑汁,想起王安石变法时候的年号好象叫熙宁,当得知这是先帝的年号,现在太后过世,圣上刚刚亲政不久时,他才猛地想起来,他穿越到了小说天龙八部结尾的那一年,至于是公元多少年,那个老板自然不知道,不过他知道有人知道,就是基督教会。仔细打听了一下,杭州倒还真有树着十字架的景教堂子。那老板很是客气,立刻雇了两乘轿子,送丁天爵过去。
他们刚到,丁天爵立刻问神普现在是公元多少年,神普立刻回答是公元1096年,根据他贫乏的历史知识,这一段时间的历史完全是一片空白,早几十年那是王安石变法,看着王安石和司马迁两大巨头PK,有意思,再往后到了宣和年间,那就更热闹了,水浒传,金瓶梅,可都是那个时代的,而这中间,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从历史教科书,到网上的那些“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学家”们,似乎选择了集体性遗忘。
早个两三年也好呀,咱们可以去大理,看看段誉,能和北乔峰南慕容交上朋友也好,偏偏就在半年前,丁天爵同学非常喜欢的乔峰同志,已经舍身取义,在雁门关外挂了。穿越就穿越了,为啥不能穿越个好年头呢,让他大为的失望。
接着那个老板和神普便八卦了起来,详细的打听丁天爵的身世,以忽悠为职业的买办,对于撒谎骗人,从来是信手拿来毫无问题,更何况自己本来就是基督教徒,对基督教的历史相当的熟悉,糊弄住这个神普,更是小菜一跌了。他便说自己从小流落海外,在世界西端英吉利学习基督教,两年前乌尔班教皇计划要收复胜地耶路撒冷,所以派他当使者,前往东方,招募基督教徒来支援圣战,他脖子上的十字架,就是教皇的信物。然后,就说他如何做海船遇险,四处飘流,随口讲起了辛伯达航海记。
神普虽然不知道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的事情,但是拜占庭皇帝可是向天下所有基督教会都发了收复胜地的求助,他们聂派也是知道的,再看到丁天爵那个镶满钻石的十字架,绝对是价值连城的东西,当然是深信不疑,那老板听了丁天爵那神奇的遭遇,更是下巴都掉了。
正在丁天爵一把鼻涕一把泪讲故事的时候,突然一群人冲进了小教堂,为首一个,身高和丁天爵一样大概180,生的是膀大腰圆一脸横肉,和丁天爵一样,大约也有180多斤,两个人看起来,竟然有三五分相似。
只听到来人进门看了一眼,便指着丁天爵大喝道:“这人就是我弟弟?!”伸手一指,只见身后五六个泼皮飞奔而上,把丁天爵按倒在地,丁天爵大惊,想着挣扎却被人按得结实,虽然他身材魁梧,足比那几个泼皮平均高出一头,分量更足,可惜他读书人一个,却哪比得上泼皮们每日在街头厮打,被人制得一点脾气没有,没两下,裤子便被人扒了下来。
那神普当然怕教皇使者受了伤害,但架不住另外两个泼皮直接就把他扔到了另一边,罗马天主教和聂派并不算完全的一家,所以神普也没继续搭救,丁天爵只听到那商人在一旁说着:“朱大官人,这一定是误会,误会呀!”然后就是扑通一声,估计那商人也被扔到了一边。丁天爵闭上眼睛,等着挨扁。却感觉那朱大官人的手,在他的屁股上来回抚摸……
“哦,卖糕的,他不会是好这一口吧!”想到这里,丁天爵咬住了嘴唇,他知道,生活就像是强奸,如果你没办法抵抗,那就闭上眼睛享受吧。
“谁让你们手这么重的?还不快把我弟弟拉起来!”听到这里,丁天爵还没睁开眼睛,就被那几个泼皮又拎了起来,那个朱大官人却一下子给他来了个huge hug,让他完全喘不过气来,那朱大官人哭得和小孩子一样,喊着:“兄弟,可把当哥哥的相死了,你知道你这一去十八年,咱们全家可把两浙路上上下下数十个州县都翻遍了,可算找到你了,呜呜……”
丁天爵彻底迷糊了,四下看去,发现那数十个跟来的泼皮也都一起跟着和死了爹娘一样痛哭,他一看就知道,这朱大官人肯定是个厉害角色,那帮泼皮对于老大,肯定是怕得要死,又敬佩的要死,可见此人的不一般,一定小心对付,当前之计,就是先装糊涂,弄明白了怎么回事再说。
只见那个商人爬了起来,走到那朱大官人面前,行礼道:“朱大官人的小弟弟失踪18年,这位兄台正好流落海外18年,难怪了大官人上下寻觅却无法找到半点踪迹,如今令兄在异域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刚回中土,就能和大官人相认,实在是可喜可贺呀。”
“快快快,赶快和我回家,奶奶在家中等着你呢!刘半仙真的是太灵了,”说着,朱大官人放开了丁天爵,对着身后一个师爷模样的人说:“赶快准备一百贯,给刘半仙送去。”丁天爵听到这个数字,眼睛顿时有了光彩,对于宋代货币的价值,他并没有清楚的概念,不过还是记得有出戏文叫做十五贯,讲的是什么不记得了,但是,十五贯已经是个大数字了,都能逼死人命了,这抬手就能给人一百贯的主,家境可想而知了,估计不是大官便是巨商,到他家当衙内,自然少不了吃香的喝辣的。
PS:宋人的财富,并不可能像某知名网络写手在他的小说中强调的:“宋人一般有多少家产――宋哲宗时期岑象求评估说:“十六七万缗,中人家之产也。”意思是说:宋人的家庭平均财产约为1600余贯。北宋后期,江西人谢逸评估:“十万缗,中人家之产也。”,亦即每家平均财产1000贯。南宋由于物价因素和经济发展等因素,人均家庭财产约为3000贯至10000贯。“
真不知道这位兄台看过水浒传,金瓶梅,三言二拍或者任何一本描写宋代的书没有。真钱可不是网游里面游戏币,人人都是亿万富翁。当然了,要当亿万富翁还不简单,去津巴布韦就好了。
朱大官人是骑马来的,拉着丁天爵也骑马,他倒是在坝上草原玩过几次,不过那里的高头大马和朱大官人的差不多,却比原本是另一个泼皮的坐骑,让出来给丁天爵的那头比驴大不了的小马要雄壮的多,结果只有两个,第一,丁天爵并没有费很大力气就爬上去了,毕竟,这马的肩高只有1米出头。另一个结果,就是这匹可怜的小马跟着朱大官人的大马跑了几步,就呼哧带喘不能坚持了。他把不得下来和那个商人一起步行,买办是聪明人,听了商人几句解释,就了解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朱大官人名叫朱冲,是杭州一霸,放在水浒里面,那也是天王晁盖,柴大官人级别的主儿,他奶奶现在正在病重眼看着就要咽气了,而奶奶的病根儿,在于十八年前正月十五灯会,他带着家里的小孙儿出去看灯,谁知去给孙儿买个糖葫芦的时候,小孩子就丢了,从此留下了心病,朱家更是到处打听寻访,却都没找到这孩子。那时候朱家还不富裕,也没法像如今般到处发榜悬赏,所以打听不到也便作罢了。
这些年朱家忽然就发了,但是老奶奶却越病越重,眼看着奶奶快不行了,朱冲便找来了杭州城里最有名的刘瞎子刘半仙,半仙卜了一卦,算说这孙儿就在杭州城内,如果七七四十九天之内,能够找到,就是解了老太太的病根儿,老太太便能再活一季,若是找不到……
丁天爵中午在涌金门出现的时候,衣衫不整,屁股露了出来,被人看到上面有一块和朱大官人悬赏要找的一样的胎记,便马上报告了朱冲,因为已经到了第四十七天,那朱冲听了消息便立刻根据他们的行踪找了上来,把他架去认亲,也才有了自己被人扒了裤子摸屁股的事情了。
朱冲是谁,丁天爵一点概念没有,虽然日后他衙内朱腼闹花石纲闹得厉害,方腊起兵就是打着要杀小朱的旗号,可见其影响之恶劣,但是老爹的名气明显是小得多了,虽然丁天爵不知道老朱很快就要和一代奸相蔡京打得火热,他就看这朱冲的派头和架式,便直觉感到,这家伙日后不会是流氓头子这么简单的,如果要在这个穿越的年代干点什么,借助他的力量,绝对是上好的选择。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编好一通瞎话,在他们家当好衙内,不过,这朱家小弟的名字叫做朱凎(gan),可远没有自己的名字好听,怎么才能留住自己的名字呢,这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