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刘晓原律师混淆视听的两个例子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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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那是专业人士,人家不仅仅是要实现公民权力的问题、人家还要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形象——咱们一帮普通老百姓,嬉笑怒骂、聊天打屁,只要奉行“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守“嬉笑怒骂、天地良心”的底线,有啥不妥当之处吗?
——话说某些律师大人,甭说是风度问题了,他们的表现简直是在侮辱“法律工作者”这个名号的专业精神,咱老百姓看不过去了,也不要求太多,不咸不淡骂上两句、总算不上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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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双宝哦 1 sjtuche 字119 2008-11-28 14:40:53
🙂他有权力说,咱也有权力对他说的话提出质疑啊 3 Alarm 字155 2008-11-28 07:10:32
🙂没错,提问句总是可以的。刘的第二个问题是问句。 1 瓦斯 字105 2008-11-28 07:14:21
🙂很简单啊
🙂激动不见得会占理。有理就足够了。 瓦斯 字0 2008-11-28 07:23:56
🙂其实咱一点也不激动 3 Alarm 字553 2008-11-28 07:31:53
🙂道义上支持你,但行动上不支持你们靠骂来发泄义愤 瓦斯 字0 2008-11-28 07:34:20
🙂咱也算不上“用谩骂来发泄义愤”啊:-) 1 Alarm 字241 2008-11-28 07: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