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刘晓原律师混淆视听的两个例子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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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也算不上“用谩骂来发泄义愤”啊:-)
咱也不过就是用文字、用事实,揭开某些一门心思想出名、结果捞过了界的讼师,自相矛盾滑稽可笑之处而已……楼上的帖子,再怎么说、起码没有问候某位讼师的祖宗十八代、属于很典型的就事论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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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动不见得会占理。有理就足够了。 瓦斯 字0 2008-11-28 07:23:56
🙂其实咱一点也不激动 3 Alarm 字553 2008-11-28 07:31:53
🙂道义上支持你,但行动上不支持你们靠骂来发泄义愤 瓦斯 字0 2008-11-28 07:34:20
🙂咱也算不上“用谩骂来发泄义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