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常理”看细节,从细节看“常理”--杨佳当未遭“非人”折磨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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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正常人在什么样的动机驱使下会做出冲进警察局连续伤害11人的事情?
你千万别说因为杨佳偏执,所以才做出了这种事情。“偏执”是医学术语,指的是当事人有精神疾病,精神病人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当然,他的监护人需要对该病人的所作所为负一定的民事责任。
最搞笑的就是那个倒霉律师谢xx,和自己的当事人谈过话之后,转脸就化身为精神科权威跟媒体说自己的当事人精神完全正常,接下来又化身为法官告诉媒体自己的当事人肯定是死刑。
律师的职责就是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结果这位谢xx的所作所为根本就是为了炒作自己,当事人的利益算什么啊。
大家以后找律师,一定要小心啊,遇到这种无良律师,不死也要脱层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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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人动不动就要求公布全部证据,却没想过为什么。 5 隔路山贼 字786 2008-07-24 02:56:03
🙂那有没有人想过为什么现在有人动不动就要求公布全部证据? 3 女生跟班 字350 2008-07-24 03:16:19
🙂首先,除非有时间机器把你送回去,否则当时的场景绝对无法还原。 5 隔路山贼 字945 2008-07-24 18:42:48
🙂以你自己的标准,你认为什么样的动机能够让你在警察局杀人
🙂前一阵子在秋叶原无差别杀人的那位,你觉得他受了多大委屈? 1 prohouse 字40 2008-07-24 22:39:07
🙂应该是“中国zf对日倾销太重,让他受了委屈”zf还是要负责 红茶魔术猫 字40 2008-07-30 19:44:31
🙂我什么标准都没有,这是在这件事上我和你的最大差别。 7 隔路山贼 字1252 2008-07-24 20:10:29
🙂说的太好了/ 化学 字0 2008-07-25 02: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