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许霆判了,许霆有罪,皆大欢喜,大快我心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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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这个不一样
就可以在法定刑下判决。这个意义与现在这种屈服于舆论的司法官僚作风不一样。
民意可以要挟司法,是极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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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不如坚持无期 laska 字142 2008-04-01 08:14:48
🙂如果说最高院解释中的数额标准已经滞后,大可以一审时建议 飞马萧 字84 2008-04-01 08:36:52
🙂这个不一样 laska 字490 2008-04-01 08:57:39
🙂我的表述不够精确,此建议不是立法建议,而是当初一审
🙂今天开车时听某法学教授评论许案判决,说应无罪 一个历史 字381 2008-04-01 07:28:05
🙂呵呵,这个教授到貌似是个妙人 laska 字46 2008-04-01 08:22:00
🙂偶不喜欢这个判决,广州中院维护了自己的面子。 东东狐 字116 2008-04-01 03:37:15
🙂算了,谁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 laska 字194 2008-04-01 07: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