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许霆判了,许霆有罪,皆大欢喜,大快我心 -- laska
“法律不能屈从愚昧的民意”--我完全同意。
第一点确实没法说,只能期待一点点改进。
第二个问题我业很赞同,除了一些有经验的法官,警察,我还知道相当多的民政干部也是不赞同贸然取消收容遣返制度的。不过,说老实话,这话没法说,说出去业说不响,因为有人会说--你们这些警察。法官、民政干部,就是为了自己图省事儿,才如此漠视公民的迁徙自由的权利。--光说不练,换他们自己来做做看,嘿嘿。。。
其他的我也都比较赞同。
现在一些搞法律的人,都是“观念派”或者“理想派”,拿许霆案来说,一审量刑固然有欠商榷,但好歹都是判之有据,有问题也是立法的问题,一帮律师和法学家却在哪里唧唧歪歪什么“不能机械运用法条”云云,其实这些人何尝不是?其中有些人死抱着所谓“法无明文不为罪”,愣说法律没明文写清楚许霆的行为是盗窃,所以许霆就无罪,真TM够扯淡的。法律还没写清楚拿刀片割人包是盗窃呢,莫非割包的就不是盗窃了?
还说要考验“法官的智慧”,真是扯淡,丫有本事你倒是露点智慧出来看看,结果只看到各种狗屁不通的奇思秒想。
最鄙视的就是些所谓“银行应该向许霆道歉”和“银行报警是滥用公权力”的所谓法学家,我仍然认为这种“法学家”不是不学无术就是居心叵测,首先应该掌嘴。
到现在许老爹还在那里说许霆应该无罪,对法庭判决不满意,所以我说许老爹一开始就被两个律师当作了博取名利的工具,被一帮无良律师和法学家忽悠到现在还没醒悟过来,唉,当然,许老爹是父亲,一番护犊之心可以体谅,也只能哀其不幸了。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2 层
🙂我不认为这两者可以等同 吾将上下而求索 字518 2008-04-02 10:00:11
🙂花,律师原本就是要用合法的手段为委托人争取合法的利益。 白杨M 字0 2008-03-31 21:13:54
🙂你这个优良无量好 花下 cococal 字0 2008-03-31 19:09:31
🙂呵呵,您这番话,不花不行啊
🙂说到底是法治还是官治的问题 8 猪头笨笨 字1152 2008-03-31 20:06:51
🙂呵呵 laska 字1987 2008-04-01 08:11:15
🙂乱引申我的话当靶子打有意思么 3 猪头笨笨 字2003 2008-04-01 20:19:26
🙂我觉得还是有误会吧,我们不妨心平气和些 laska 字4796 2008-04-02 01: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