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许霆判了,许霆有罪,皆大欢喜,大快我心 -- laska
法律不应该屈从愚昧的民意。
1、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也就说,受到外部影响的可能性非常大,今天是许霆案,明天恐怕就是另外一种样子,这个没有办法评论。
2、对于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个案,一般都会照顾到普遍民意,这绝对不是好事,是司法不成熟的集中体现。不仅是审判,甚至包括立法,例如孙志刚案,这个案子在广州公检法系统内部是有非常大的争议。凡是在本土有一定工作年限经验的司法工作者(法官、警察等)都是极其反对废除收容遣返制度。但是,另一些司法工作者(包括绝大部分律师)是极力赞成废除收容遣返制度。我个人的观点可以用一个例子说明:在2004年的某一天,太平洋数码广场门口一上午就发生3起交通事故,全部是抢劫犯逃遁,穿越马路,被车撞。而在这之前,这么频繁高密度的犯罪,是天河区罕见的,之后的广州,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样。
3、在中国司法界,依然是长官意志的天下,虽然传统的审判理念还是主流,但是新生代观念也有相当的市场,尤其是一批高学历而未经世事的少壮派逐渐爬上领导的位置,加上某些无良律师学者的配合,在一些社会影响重大且案情清晰明朗的案件的裁定上问题颇多。
4、许霆案,是一个坏典型,给了那些依靠似是而非言论博出位的无良律师和学者们一剂强心针,认为许霆无罪的人不要以为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以后就等着看更多的恶劣刑事案件以人权的名义从轻发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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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失所望还差不多。这不但把历史当小姑娘打扮,连法律都当小姑娘了 1 大德 字0 2008-04-01 02:36:46
🙂呵呵,我早知道法院日子不好过 laska 字92 2008-04-01 06:59:37
🙂-- 系统屏蔽 --。
🙂且听我说一点看法。。
🙂送花 吾将上下而求索 字242 2008-04-01 14:36:24
🙂也谈一下我的看法 7 汶水 字1156 2008-03-31 11:27:12
🙂许的律师就是无良 吾将上下而求索 字500 2008-04-01 14:43:11
🙂律师已经实现了许的利益最大化,因为民意和舆论就是律师挑动的 1 白杨M 字364 2008-04-01 21: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