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许霆判了,许霆有罪,皆大欢喜,大快我心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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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兴长昨天在参与重庆团全团讨论后接受记者采访,谈及“许霆案”时他说,“广州许霆案”属于恶性取款,定罪判刑是应该的,但这是一个特殊的盗窃案件,判处盗窃金融机构罪显然不合适,应该综合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仍然坚持了盗窃金融机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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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就没有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 猪头笨笨 字328 2008-04-01 04:00:07
🙂不可抗拒力范围法律规定里面本来就有争议 qianji 字0 2008-04-01 04:36:16
😄支持下小子你 天火 字0 2008-03-31 07:47:15
🙂对比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评论
🙂呵呵,我认为这是广中院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完美”结合 laska 字0 2008-03-31 05:12:20
🙂靠,你我的思路还真像 天火 字0 2008-03-31 07:47:48
🙂为姓许的小子感到侥幸;为什么是盗窃而不是诈骗? 1 萨佛131 字224 2008-03-31 04:49:10
🙂这是哪里培养出的记者?数字都不会写了。。。 悄悄的 字84 2008-03-31 03:3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