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南开砸别克事件的官方文件与一点评论 -- wage
结合事发地点出租车可以出入的情节,社会车辆在那里出入并不稀罕,可以认为这件事情违反了学校的规定,但是属于管理漏洞,上升不到“公权力私用”的高度。
有说法,而且是来自学生的说法:别克车走保险,自认倒霉。
两者的情节不同,车主方没有打人,停留在吵架+推搡的阶段,不需要警察出面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学生方面有殴打车主未成年女儿的情节,为了控制事态激化,警察需要赞时限制动手的学生的人身自由。
这一点,还是南开学生的博客透露的信息,那名学生是在冲上警车“救同学”(也就是那个动手打了车主女儿的学生)的时候和警察发生了身体接触,那个学生倒地、说自己的头撞到地上了、头痛,于是被迅速送往医院。因此可以说,哪怕这个学生确实因为和警察的冲突而受伤,警察也没有任何责任;这个学生不管是真受伤还是假受伤,都被迅速送往医院,也说明事态处于正常状态。
[URL=]第五,别克车主曾经很嚣张地说有“吓死人”证。基于现在人民对公权力执行者的不满,是否应该调查其背景,确定其在这个过程中是试图使用公权力“吓死人”。如果没有,大家只会对公权力的合法使用增加信心;如果有,那个作为背景的人是否应该负上某些责任?[/URL]
有个常识:听其言,观其行。这种社会纠纷中,当事人说了什么是最次要的、做了什么才最主要。其实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不难了解,这类事件中死缠当事双方的言论、是最没有意义的事情——其实想都不用想,学生说的过头话绝对少不了,绝对不会比车主方客气……
你的这段描述,放在南开砸车事件,没有丝毫的内在联系,“上位者”在本次事件中没有任何不遵守法律的情节,反倒是学生一方,不管算不算普通民众吧,他们在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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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呀花!学生太嚣张了...... 你克我服 字70 2008-01-02 05:07:10
🙂在这一事件中,车主没有破坏体制? 哪里哪里 字105 2008-01-02 04:42:01
🙂现在就判断“合法体制”表现不错还为时过早 1 汶水 字1200 2008-01-02 04:31:52
🙂逐条回应如下
🙂我也回回你 1 汶水 字2349 2008-01-02 06:59:21
🙂还是回复一下吧 Alarm 字2310 2008-01-04 01:31:58
🙂我也赞成深究,但不是只深究学生,还要深究背后可能的公权力 汶水 字1929 2008-01-04 02:16:14
🙂推搡和殴打肯定是有区别的 laska 字52 2008-01-04 08: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