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别再让球 -- otto
可以找的借口太多了,比如说我昨天腹泻,脚下发虚(孔令辉确实因为这个输过球)等等,难道组委会还真的能去明察。现行的规则不过是尽量排除可能,比如世界杯小组赛最后一轮同时进行等,也只能如此了。
突然和裁判说自己脚扭了,然后大摇大摆离开,看不出任何伤势。对手麦肯罗大发雷霆:“这家伙居然连受伤的样子都不装一下子!”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这怎么就扯得到黑哨上呢?
至于假球
只要是为了本队的利益
本队为了取得更好成绩的利益(而不是被买通放水以获得金钱上的利益)
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象山东辽宁是一家,二比二平进前八
如果双方当时不那么做
才是脑袋进水
类似的事情在世界体坛也都是被广泛接受的
前提是
没有外力(金钱的,美女的...)干涉
双方自愿
俺有个极端的看法:有规则的地方就没有公平,嘿嘿
团体赛打出谋略来,很精彩
有择手段的表演会还有人看吧。。。
除了奥运会以外不会让球了, 但是奥运会还会, 那是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即报君恩又保禄位 至于运动员职业道德业一时顾不到了
奥林匹克精神也要改一改
重要的不是参与
重要的是金牌
当然还有后面的名利
科学的一个决定性的标准就是repeatability,即给定实验条件,可以得到(误差允许范围内)相同的实验结果。伪造的数据不具备repeatability,因此完全不是科学,当然在科学界不能立足。而且从现实来讲,学术界对于数据的真实性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repeatability上的,即如果实验结果不能重复,这个实验结果就会被认为是伪造的。这个标准也许不那么完美,但是既公正,又具有可执行性。
至于体育比赛,决定性的东西是双方运动员是否进行了这场比赛。只要这场比赛确实按照规则进行了,我们就必须承认这是一场比赛。如果我们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双方(有时候还要加上第三方:裁判)进行了某种交易而操纵比赛结果,那么可以确定为“假球”,比如当年的马赛贿赂案,比如尤文图斯被降级。
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据,让球只能归于默契球,出工不出力一类。体育界这样的比赛也不少,比如1982年世界杯小组赛西德和奥地利打默契球挤掉了某支非洲球队,比如去年巴萨获得联赛冠军以后为了冠军杯决赛而没有全力以赴后面的联赛比赛。这种行为可以被指责,但是我们却不可能制定某种规则去惩罚。
至于老萨写的团体赛排兵布阵和临阵选择,那完全属于谋略的范围,跟让球更是不着边际。
这是显然的。。。有什么好说的?
你不看拉倒。。。
感谢居士的第一段,长了知识
至于让球,即使合法,也不合理。证据可能没有,但是公道在人心。
竞技体育,还要以实力服人。中国已经是大国,意识不要停留在乒乓外交的时代。棒子搞下三烂来鼓舞民族精神,我们不需要!
对于老萨说的汤姆斯杯的“让球”,我双手双脚赞成;对于当年乒乓球队的“让球”,我也有某些保留意见。
但是对某些人当年一边接受对自己有利的让球,一边拒绝对自己不利的让球,我坚决鄙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