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对一名志愿军战俘的调查 -- 西河泳者
无语
三月,盗杀韩相侠累.侠累与濮阳严仲子有恶.仲子闻轵人聂政之勇,以黄金百溢为政母寿,欲因以报仇.政不受,曰:"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及母卒,仲子乃使政刺侠累.侠累方坐府上,病卫甚众,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因自皮面决服,自屠出肠.韩人曝其尸于市,购问,莫能识,其姊闻而往,哭之曰:"是轵深井里聂政也!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绝从.妾奈何畏杀身之诛,终灭贤地弟之名!"遂死于政尸之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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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大家的跟贴有感,于是找来以前看过的一个历史故事。谈一谈中国人的血性。
“现代中国人”看到这个故事,是不是脑子首先想到的是不是:聂政姐姐该不该自杀?中国人的文化本来就是提倡“好死不如赖活”;再说,这个故事能收入资治通鉴和史记,本来就说明了它不是司空见惯的。“现代中国人”再进一步,是不是会质疑为什么要将聂政这么个反人性的刑事犯刺客记载于史册?为了别人的利益牺牲自己的性命不是傻B是什么,为了个什么“名”盲目冲动以至诉诸暴力是不是太不理性了。
于是我们常常有幸听到,中国当时要是不抗日不抗美当时要是不让共产党上台,除了没有原子弹导弹我们的日子绝对比现在要好;中国文化总是能同化入侵者;等等。电影<<活着>>反映了人类自己加在自己头上的悲剧性经历和命运,徽给觉得那位志愿军战俘不该被处罚的人带来共鸣的;但是你也可以解读为上世纪中国人为了改变国家民族命运而不屈不挠奋斗的一首悲剧性赞歌。
所幸中国历史上是不乏血性的,“自力更生”“猪吃饱了等过年,是等不来独立平等的”。所幸现在中国也还是有血性的,比如干掉恶心城管的退伍军人崔英杰---不提倡但是很让我尊敬。
and he dicarded his buddies.
后来已经是一种宽容了.在此之前的表现,如果当时战场上有人能注意到他并且能腾出手来的话,当时就被执行战场纪律了.
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懦夫千死,勇者只有一死!”
“说这话的人大概还是个懦夫,”她说。“他对懦夫很熟悉,对勇者可全不知道。勇者倘若是聪明人的话,也许要死上两千次。他只是不说出来就是啦。”
想起了大学时无数次读过的《永别了,武器》,亨利也是负过伤后才反战的。
ppl贴里的事情,我把他分成3部分:
1、56年前的战争。这一仗中国以国运相争,伤亡高达40余万,10余万子弟成为烈士,其中官阶最高者为军长。战争中的懦夫行为,只能被人不齿。
2、50多来对待俘虏。歧视战俘是不对的,不始于我军,但“极左”加剧了这一错误,加重了战俘的苦难。老人的儿子不赡养他,其实是另一种懦夫。
3、ppl今日所作所为,以他的条件,不可能有人比他作得更好。
p.s关于“逼人去死”
《U571》中,美国艇长不顾水兵再三恳求,逼他在水下修好阀门救大家,最后阀门修好,水兵憋气而死。
《拯救大兵瑞恩》中,军部令5人(5人、4人,记不清了)小组救瑞恩,瑞恩一人之命,胜过5人(5人、4人,记不清了)。
我看有两个因素,
其一是文化,中国的文化历来就是宁可战死也不投降,西方的文化似乎把参军当成一种职业,既然是职业,尽了力,就不会有人投诉,也不会被人看不起。
其二,抗美援朝时中美的装备差距太大,中国这边不拼命恐怕没办法抵消这种差距。
以上两个因素,大概就决定了这个老兵一辈子抬不起头来的命运,虽然这个老兵可能只是懦弱了一刹那。
政府/军队方面也无法善待这样的兵,很简单,对他们好了,只怕现役的军人打仗不尽力。
对这个老兵,我除了同情,无话可说。
是指这种死亡在当时的情况下, 在军人和战场的常识下明显没有价值和作用,比如说,那种对士兵在被俘前要“自杀”的隐性要求,否则就是给部队丢脸的态度。
你举的两个例子,都不适应,舰艇的情况很明显,就不用解释了,拯救大兵,是电影,但美军也确实有不放弃任何一个伙伴的准则,即便为此其他更多人要冒很大的风险, 但那毕竟只是冒险,而不是送死。 而对于被俘,美军的规矩也是很清楚地,不要求军人在已经没有有效抵抗手段的前提下做无畏的牺牲,而这个“没有有效抵抗手段”的定义是比较宽松的,并不是有的理解的那样一定要“重伤昏迷才可以”。 而且即便是在军人,军官中的文化,对被俘这也没有歧视.
前段时间看南北战争的历史, 这是一场美国人自己进行的非常残酷的战争,死伤率大于美国以后进行的历次对外战争,指挥战争的也多是极重视荣誉感的职业军官。 很明显地能体会到他们并没有对俘虏的歧视,当然,失败者总是没有胜利者荣耀,不过绝不存在“被俘而活着回来”是丢脸的文化,也就是说,是不会伤害作为军人(军官)的honor的,相反,在自己已经尽力,手下没有有效抵抗手段的时候, 考虑到手下人的生命而放下武器,反而是 honorable的。曾看到过一个例子,就是一个班长,手下伤亡很大,到最后没有几个人能走动,为了不丢弃受伤的战友,自己走出去找到敌人,表示要投降,同时要求照顾伤病员,在他们的标准中,放弃战友,是比被俘更丢脸的事情。
还记得飘么,斯佳丽的情人阿诗礼被北军俘虏,他有机会可以出来,
只要他宣誓参加北方的军队去打印地安人就可以, 斯佳丽说那他干
嘛不假装宣誓, 然后偷偷的溜回来, 结果他的妻子反而说, 如果
让他这样, 我宁愿他去死, 看, 被俘本身不是比在誓言下撒谎更
没有荣誉的事情.
当然,美国人的事情是美国人的问题,不过我想说的是,人家在对待
这个问题上的态度确实和我们不一样,也确实是有可取之处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因为怕死而临阵退缩,在任何军队都是遭人鄙视,
也是可以被执行战场纪律的。当然拉,几十年过去了,也是应该用更
宽容的态度看待他。 只是主体贴中的老人,到底是什么情形,恐怕ppl
自己都不一定能肯定,毕竟当时战场上其他人都已经不在,谁也不清楚
发生了什么,而当年那个18岁的战士,即便不是怕死退缩,但只要是被俘,
活着回来,大概还是会遭同样的罪, 我想这也是这里这么多人都在批评
我们的政府当初这样对待这些人的原因所在。
南北战争可以说是最后一场“绅士的战争”,战胜一方并没有苛求战败者,可以说延续了欧洲历史上“绅士战争”的习惯。但是之后的战争,看看一战、二战,随着杀人技术的进步,残酷性大增,哪还有“绅士战争”的影子。
南北战争可以说是美军经历的最残酷的战争,军队的死伤率大于以后美军经历的所有战争, 南方失去 1/5 处在服役期的白人成年男性。 (附带一句,死伤率如此之高的原因是武器的发展,威力和准度大大提高,但战术,和战场救护仍处于很原始的水准,往往手上或腿上一个较大的伤口就能至人死命)
所谓的绅士战争,是指双方都大致遵守战争规则而已,而且也多是战争前期,到了后期,随着不断的拉锯战,死伤的增加,杀俘,虐俘,针对平民的暴力一样不少,战争,总是残酷的。
而到现在,有些过于迂腐的东西当然是在改变,但是他们文化中不歧视俘虏,不逼人送死的传统却是一直保持的。
所以我觉得你举例不当,并不涉及你的观点。我也赞成美国对待自己战俘的做法。只是现实当中,能像美军现在这样打仗的也太少了。如果美国人是弱者,只能拿他们的勇气和鲜血去弥补,很难想象他们能坚持这一标准。如果坚持了,可能就是失败和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