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没人说说长沙货拉拉案吗?第二个南京彭宇案 -- 田昭明
彭宇是从后门下车,徐老太是在车外奔跑经过后门。
个人认为,彭宇是无法预见车外是否有人急速通过的,无责。而车门打开,乘客会下车是常识,徐老太未能预见,且急速通过后门处,导致相撞,应付全部责任。
所以,彭宇还是冤枉啊。
向西方看齐?
以前铁拳尽管压制舆论,但至少知道被压制的人是什么诉求。现在舆论形式发展太快,铁拳都不知道谁支持自己,谁反对自己,自己该支持谁,该反对谁。并且看起来两拨人打架没太把铁拳当回事,这在以前从未发生过
换一种说法,维持秩序,维护统治秩序,好听些了吗?其实都一个意思,也是世界所有国家都在做的事情。中国也没什么特殊的,只是共产党的组织能力更先进高效。
一位老太,为了抄近路,横穿公共篮球场,被打球的撞了,好像也骨折了。法院直接判老太全责,网上一片叫好。
可见,有些东西就是常识。
彭宇案有点类似。
令人舒适的是,近日经法院判定,老太太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看到篮球比赛正在进行的时候,老太太选择了横穿正在比赛的篮球场地,属于“自甘冒险”,负事故全责。最终,法院驳回了老太太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其归还之前学生垫付的5000元。
上面的描述中“正在比赛”应不准确, 看视频,就是几个人分组打野球,不是什么正式比赛。
合情不合法和合法不合情的案子两千年来有太多争议。货拉拉的根本问题是app时代对加盟司机的能力培训不到位,如同之前的滴滴一样。
如果司机疲劳驾驶或者路上存在没注意的塌陷导致翻车,到时候还是司机背锅,司机就该有拒绝这种深夜订单的权利。
几乎失败,现在在司法界又出妖娥子了。货拉拉和西安地铁事件都有女拳鼓吵,而女拳背后就是西方势力操纵,可是作为国家暴力机构不是偏袒女拳就是和稀泥,政法倒查三十年是正确的
女拳的核心诉求,无非就是要把自己卖个高价,各种撒泼打滚,都不过是讨价还价的手段。
简单地说,我不喜欢女表子,对于女表子的服务没有需求,所以对于跟女表子讨价还价没有兴趣。
稍微长远点说,一旦(1)社会化抚养(2)高级充气娃娃下线,这两点实现,女性的市场价值就会暴跌。将来婚恋市场上,真人女-充气娃娃的区别,大概等同于洋鸡蛋-草鸡蛋,或者饲养鸡-散养鸡,约等于智商税。
乘客 - 买菜刀的顾客
司机 - 卖菜刀的
司机为乘客服务中(开车) - 卖菜刀的正在介绍菜刀
乘客跳车,摔死了 - 顾客拿起菜刀砍自己,砍死了
司机有一定责任 - 卖菜刀的???
你认为这种情况下,卖菜刀的没有责任么? 警察不会把他逮回去调查么? 如果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卖菜刀的无责任,那么必然会有大量谋杀案,以卖菜刀小刀斧头各种工具为掩护,反正死了人不用负责。
案子很简单,证据也老早收集齐全了。更关键的是第一次公安的通告和这次的判决没有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检察院法院这么判就是莫须有,光天化日之下,捏造罪名,怎么收得了场?据说湖南公检法体系在全国排名是垫底的。
楼上既然分析了,各方的利弊得失,包括了原告被告,和潜在的社会大众,你如果认为他那里分析得不对,可以指出来。
如果你认为他分析得基本都对,那么在此之外,还有什么 “公平正义” 呢? 个人喜好是不能够拿出来作为普遍标准的。否则,为了自己心里的 “公平正义”,必然要打得血流漂杵,而没有任何进步可言。这是历史无数遍证明了的。
而国家是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的。
这个话,我从小就听了几百遍了,耳朵里快要生老茧了。这里不是 “应该” 怎么样,而是 “是怎么样” 的描述一个现实。
国外不这样说大白话,那是因为人家反动,不敢说真话,要用谎言掩饰。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搞愚民教育,大白话直接告诉老百姓就好了。
至于 “实现正义” 啥啥的,那是一个不同的范畴,选美小姐才说这话,希望世界和平啥啥的。你说教化人心,那倒也是有的,但是教化人心跟愚民,本来就是一体两面,很难分清,也分不开。
引用:要让大家感觉到社会是稳定的,就必须要追求实质正义。不能只在意维稳之类的效果,不能只在意投入产出的多少。公道自在人心。
这个我不大同意,要让大家感觉到社会是稳定的,也就是你说的 ”人心稳定“,通常欺骗、巧言掩饰、愚民、宣传吹捧,这些手段才比较经济实惠。毛主席也说枪杆子、笔杆子,可见抓紧笔杆子极其重要。如果这样的成本太高,那么真的追求实质正义,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还是要细细比较成本的。
我们当然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也没有那个必要。王朝的寿命不过三百年,何必想着长生不死呢? 能够稳定运行三百年的体制,无论怎么坑蒙拐骗,都是很不错了。
司机最多就是一点民事责任而已。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就是这女的自己心虚,脑子有病,自己找死。
现在国内法检系统女权思维非常严重。看看漳州 女性轻罪封存制度,这么明显的违法行为,居然还能作为创新加以炫耀,真的是身为男人天生有罪。
特别是那个谅解书的认定,简直没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