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 -- 再闻鸡起舞
最高检的起诉书中,很多“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的大规模械斗都未提及,例如广西1968,湖南道县,北京的红八月。有遗漏是必然的。
是否叛国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坚持罪刑法定。留美不归跟统计数据之间没有逻辑关系。
布鲁诺被定罪跟日心说有关系么。
这是全世界法庭都认的道理。
我并不是给丁定罪,而是说丁本人有严重的政治倾向和信用问题,他的研究结论可疑。你可以继续相信一个失信者,这是你的权力,我给河友指出来,也是我的权力。
网上舆论自干五,粉红,公知等等都干了那么多年了,也就偶尔有个网上吵架,现实中打架的新闻。70年代那种全民皆兵备战,又有战争年代遗留习惯,地方普遍有地方武装的环境现在还有?
只不过现在是右边文革左边,拼命解构毛时代罢了。前两年还有北大学生搞马列读书会被当非法集会给抓了,河里还讨论了半天。
一天到晚拿着剪裁扭曲的史料恐吓别人,就想起那些把TG形容为共产共妻的KMT了,真是笑话。
前前后后提出这么多论据,唯独不对公安六条言论入罪表个态。
我也看到,那个是虚拟语态。而实际大家只是觉得退休工资从17k降到和我们普通工人退休工资标准,远不足以惩罚她的恶意言论。按照蔡教授的言论,颠覆政权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重罪。就像港灿周庭用日语向日本网友求救说颠覆政府可能会被判无期,日本网友直接回在日本这个罪是死刑。
你这边引的东西基本都是剪裁以后的东东。。。
你转那篇东西不就是鼓吹“文革有乱象,所以不能重返文革”?我拿最基本的证据证明改开后比文革还要乱得多,惨得多,什么飞涨的自杀率啊,什么猛升的犯罪率啊,什么泛滥的车匪路霸黄赌毒黑社会啊,什么大城市(重庆?武汉)警匪勾结警察给小偷下达扒窃指标啊,什么广州火车站就是犯罪窝啊,所以我问你了,你以公安六条为由否定文革,那么面对这种种比公安六条远远严重的恶果,你们为啥不仅不否定改开,还倒挺享受改开呢?你怎么不回呢?你转移个什么话题呢?
我还告诉你,就算公安六条真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很严重的后果,要像革命史上肃反扩大化那样受到批判,反思,那也不是你们趁机否定文革的借口。反思,批判肃反扩大化,不是让你们趁机宣扬蒋介石反革命反得好。
广安稻哥, 糙就一个字.
你要吹一个人,汪精卫也是为人民服务的。
但是,你吹,不代表你对。
讨论客观现象——无论这种现象是天体转动还是受公安六条影响人员数量——的依据是论据和论证,很难理解么。
请层主找一条法律,一条法律就行,说明法律认定:“人品不好的人说话不可信”。
法律是人制定的,人解释的,人执行的,试图把国家的权力窃取到法棍手里,这种是人治的狡辩术而已,从欧洲宗教裁判所变形过来,定义一个神,讲来讲去就是法律至高无上,转圈辩论赛,你以后会不断重复这个神,用来支持你的谬论。
当双方只有口供的时候,无法分清谁说谎,陪审团自己认就行了。
这是基本的法律原则。
看看联邦证据规则:
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 Rule 404. Character Evidence; Crimes or Other 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