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好主意】童增:中国律师应该争取把对日民间索赔的官司搬回国内打 -- 诸葛神候
在中国诉日本的企业, 而不是政府;
这是私人间的民事纠纷,震动不是很大
1) 这些企业在中国有商业行为,法院
的执行是可行的.只少能对这些企业关
上中国的大门
2)日本的旧企业大部分都是财团性质的,
二战后被强行解散的. 或多或少的都能在
继承关系上作文章.
3)三铃,丰田等, 大都在明知有劳工的情况
小,直接或间接的从劳工中收益.
就是按中国法律,照实际的损失赔, 这么多
人,这么多年的通货膨胀加利息,这也是很
大一笔数了
其实中国政府本身都能对这些公司要求赔赏,因为
他们大都得到过日本从中国掠夺的资源和物质.
中日友好和平条约只是免除了政府间的赔赏.
不过没有胡哥点头, 那家法院敢受理.
是已经过了的02年还是没过的10年搞不清出
反正是随便读读读到的,美国加州有这么一个法案,允许在限期内受理这类索赔
不过得先找到现住加州的受害者或他们的继承人,
由他们提起诉讼.其他人再作为同案受害者加进来.
只是一个决心与技巧的问题
政府明确出资支持反而降低了手段的灵活性。
身在局中而没有工具的自觉,是为不智。
PS:这种看法是冷血的看待索赔问题,个人是支持受害者要求合理赔偿的,争论请免。
就算赔偿不了也给日本人堵心,至于政府,最好现阶段还是躲在后面,暗地支持一下就行。
支持仙人以前说的,用多张面孔说话
我对这方面的法律问题研究不够,随便说的.
另一方面,从恶心恶心小鬼子的角度也可以设法在国内搞,问题人民法院未必受理.
其实哪怕组成民间的虚拟法庭也可以的。
但还有另一方面,这样YY倭人并不怕的;还是设法搞些狠的--从这个意义上,到倭国诉讼除了教育人民(两国的)外作用和意义也不大。
中午吃的日本料理,很好吃,也吃饱了(自助的),但“一衣带血”的仇恨百世也要报复,滨崎步来援交我们都没有用。
那时候怎么办
抓瞎了 丢脸阿
就像当年的吴宏达 有期徒刑三年 再加上 驱逐出境 不过 先执行驱逐出境
那三年的有期徒刑呢 对不起 你们中国爱咋办咋办
按照中国的习惯 领导门是不会没事给自己找点事干得 更不要说这还不是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