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借着《芳华》说点想法 -- 绝对不是白领
艺术性就是让人有情感上的享受和共鸣——普兄说的很好,但是,我们要问,台湾人的小确幸,香港人的港人优先,何尝不是一种情感上的享受与共鸣。
艺术真正的价值是什么?
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回答,在俺看来,艺术真正的价值在于纯粹与升华。
一个艺术形象,往往越是纯粹,越是形象鲜明,成为艺术上的典型,例如三国演义的张飞,诸葛亮,又例如 葛朗台等等。相比较纯粹,升华的艺术价值,社会价值更高。
比如最近看的《敦刻尔克》,那个心理有问题的士兵被救上船,推倒了船主的小儿子,导致这个孩子死亡,后来,这个士兵也开始与其他人一起救人,最后,他问船主的大儿子,那个孩子怎么样了。这个大些的孩子撒谎说,已经没事了。
可以说,无论是这个有问题的士兵,船主与他的儿子,还是英国民众对败退士兵的态度,以及丘吉尔的演讲等等,都是一种升华。
纯粹不容易,升华更难,冯小刚近几年的现实主义片子,有多少纯粹,又有多少升华呢?而缺少纯粹与升华,要么在现实里挣扎,要么陶醉于主观想象,这样的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往往负面多过正面。
鲁迅先生有篇《一件小事》,特别指出了自己的【小】,又在杂文里说,他对自己比对别人更狠。
冯小刚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小】,还以小为美,并将这种所谓的小而美传播开来 。
曾经读过郑若麟先生的一篇博文,讲到一位国外回来的大家,在文革期间收到了冲击,他问后不后悔,这位大家说,看到国家越来越好,个人的一点不幸又算得上什么呢?
这样的人其实很多,以国家,民族,集体的利益为先,也就是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人,他们才是民族的脊梁。
华君武先生在延安的时候,曾经画过一幅关于树的漫画,是一棵凋敝的树,毛主席因此专门将他叫了过去,对他说,延安难道就没有好树么,为什么不画上两棵,一好一坏,形成对比,从此华先生就改变了片面极端的表现形式。
凡事都有大有小,有好有怀,关键在于是以大为先,以好为先,还是以小,以坏为先。
动态地,辩证地看待事物,关键要以发展为根本来看待事物,这种发展在艺术上,精神上的表现就是升华。
一人不仅仅是想到自己,想到自己的亲友,还能想到更多的人,想到国家民族,乃至人类,这就是升华。
例如马克思的人生格言,为人类幸福而奋斗,周总理的名言,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毛主席的为人民服务等等。
我们并不是要根除小与坏,但要将小放到大的背景中,将坏放到好的旁边,而不是将小与坏放到眼前,遮挡住大与好的存在。
我是坚决不会去电影院看冯小刚的电影了,视频网站上有了,也许会看看,前些日子看了《我不是潘金莲》,又被深深恶心了一回。
姑且不论圆圈方框的表现,也不论范冰冰的表演如何,片子的结尾,范冰冰扮演的李雪莲,在北京遇到了因她上访被撤职的县长,说起来了上访的缘由。
李雪莲说,她假离婚主要不是为了多分一套房子,而是想要多生一个孩子,原来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了。
nmd,你闹真假离婚,一直闹到中南海,从没提到你有孩子,后来,你前夫出车祸死了,你要上吊,还没想到你有一个儿子,真是为了黑计划生育,而黑计划生育呀,完全不顾这天大的漏洞。
冯小刚的电影为什么危险?
看看台湾,看看香港,就明白了,这是一种强调个体局部,解构整体全局的思想,是在传播消极的,主观的情绪化,而不是宣传积极,客观的正能量。
台湾,香港那样的民众心理,离我们真的很远吗?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被很多人鼓吹的美国,因为选出了一个特朗普,到现在还争闹不休,甚至 会一直闹将下去。
可能有人会说,偌大的中国,难道还容不下一个冯小刚么?当然,中国有《战狼2》,也可以有冯小刚的所谓现实主义片子,但一定要对冯的这种思想,这种情绪,高度警惕,不要到了大陆社会氛围,也台湾化,香港化,再追悔莫及。
毛泽东时代没多少腐败?
当今社会腐败横行,让不少民众感怀改革开放前干部的廉洁作风和社会正气。“毛泽东时代没多少腐败”,成了许多人的口头禅。
改革开放前,即所谓毛泽东时代,真的“没多少腐败”?恐怕这只是某些人对那段历史的某种一厢情愿的解读罢了。这种一厢情愿的解读,在史实面前必然一溃千里。
建国初期的干部贪污腐败情形
中共进城后不久,官员贪污腐败已相当严重。干部特殊阶层已具雏形,高级干部享受商品特供,还享受着秘书、警卫、司机、勤务、保姆、厨师以及医疗和专车、住房等特殊待遇。
·建国初期干部贪腐已相当严重,“天水专区税务系统……贪污干部占全体干部百分三十强”
贪污腐败不是改革开放后才有,在建国初期就已相当普遍了。建国伊始,许多制度尚未完善,譬如实行的机关生产、单位小金库(又称“小家当”),供给制及工资制双轨并行等,就滋生了许多问题。各级干部大多都有涉嫌非法谋利、偷税漏税、挪用公款、损公肥私等的问题。
中共进城后不久,领导层就注意到贪污腐败的严重性,东北局书记高岗最早提出要解决这问题。其治下的东北局,在1950年前后调查官员的贪污腐败,并形成报告。报告称:“据沈阳市人民法院贪污案件逐年统计,一九四九年下半年贪污犯占案犯总数百分之五点三,一九五零年上升为百分之五点七,一九五一年第一季度又上升为百分之一三点二。”“整个贸易工作系统的统计,去年一月到八月犯贪污错误的有七百人,而今年只第二季度贪污者即有五百余人。”(《东北局关于反对贪污蜕化官僚主义的报告》,1951年9月14日,见陕西省档案馆藏档,203-205)
在东北局的报告出台后,其他片区的报告也相继送往中央。毛泽东审阅了报告,便部署“三反”运动整肃腐败。“三反”运动的部署刚一下达,各地报告陆续出炉。据中央财政部、中央贸易部、中央水利部、中央轻工业部以及人民银行总行等部门的党组报称,贪污人数通常要占到机关总人数的30-40%左右。贪污者一般是新干部多于老干部,下级多于上级,但严重程度是上级严重于下级。西北局报称:“天水专区税务系统初步检查,贪污干部占全体干部百分三十强。陕西二十七个县公安局长中,有七个贪污。泾阳县有七个区长以上干部因贪污撤职。已发现有县级、专区级重要干部贪污的,如渭南分区副司令员马华廷有很多贪污行为。”(《习仲勋关于西北地区反贪污斗争的报告》,1951年12月13日,《建设》第一三六期,1952年1月9日,第1-2页)
·这种严重的干部腐败现象,被归罪为“资产阶级三年以来一直对中国共产党‘猖狂进攻’”
“三反”运动毫无疑问减少了官员的贪污腐败,但是这种运动式的整治方法弊端十分明显。在当时,中共把自身的腐化归罪于“资产阶级三年以来一直对中国共产党‘猖狂进攻’”,把整肃腐败与打击资产阶级相提并论。毛泽东把“三反”运动看做一场阶级斗争,将运动提高到“你死我活”的高度。他批评部分地区不重视,认为报告贪污情况不甚严重,贪污人数少,款数不多,都是不真实的,“不要被下面的不真实的报告欺骗了”。于是,揪出腐败变成了政治任务,迫使官员为了完成任务而罔顾事实。因此,在“三反”过程中,严刑逼供相当普遍,错案冤案更是难免了。
“三反”运动并未从根子上解决问题,运动过去不到一年左右,中央就不能不提醒相关部门防止“三反”后再普遍发生贪污事件以及要求大力进行“反贪污教育”,此后也发动了多次反贪污运动。
进城的同时,高级干部也开始享受“特供”,干部特权阶层随即形成
中共进城之后,干部的特殊阶层也日渐形成。高级干部享受着紧缺和优质商品的特殊供应(特供),并且多数因工作关系还享受着秘书、警卫、司机、勤务、保姆、厨师以及医疗和专车、住房等特殊待遇。这方面也照搬了苏联经验,严格按照等级来划分特殊待遇标准。比如几级可配厨师,几级可配勤务,几级可配警卫,几级可配秘书,几级可配专车,包括不同级别干部享受何种档次和牌子的专车等都有具体规定。以住房为例,上海市1956年就按照行政级别将各级干部住房划分成了十几种待遇标准:
特甲级可享受200公尺以上的“大花园精致住宅”;特乙级可享受190—195公尺的“大花园精美住宅”;1级可享受180—185 公尺的“大花园精美住宅”;2级可享受170—175公尺的“独立新式住宅精美公寓”;3级可享受160—165公尺的“上等住宅公寓”;4级则只能分得“半独立式普通住宅中等公寓”;5级只能分得“120—135公尺的新式里弄住宅”;6级只能分得100—115公尺的“有卫生设备的普通里弄住宅”;7级只能分得80—95公尺的“无卫生设备的石库门房屋”;8级只能分得“老式立柱房屋”;9级以下只能分得“板房简屋”……
六七十年代,官员腐败关乎民众生死
在计划经济年代里,生活必需品都由掌握权力的人分配,人们为了满足生活不得不动用各种各系“走后门”;在“三年困难”里,基层干部强征粮食,掠夺民众财产,官员的贪腐已经关乎民众生死。
三年困难时期,许多干部强征粮食,并借机侵占民众财产
“三反”运动结束后,我国于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下,市场被消灭,没有类似“天上人间”的服务性行业,也没有各种奢侈品可供消费,物品基本上按等级分配的。当时社会贫富差距相对较小,大部分官员们极难有机会贪污腐败,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东西可贪。可是,即便如此,官员贪腐虽然数额不大,却关乎民众生死。
1959年至1962年,即“三年饥荒”期间,神州大地饿殍遍地。除了被饿死外,一个不能忽略的事实就是,当年基层干部强征粮食时,“借机搜查和没收群众的东西”,间接把农民迫害致死。1958年12月中共中央监委办公厅的一个报告中列举了少数干部的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情况:一是侵犯人权,残害人身,如骂人、打人、押人、捆人、跪石子、拔头发及施用各种肉刑;二是搜查和没收群众的东西;三是滥用“集训”,即把有问题的人集中起来监督劳动,甚至严刑拷打;四是用“辩论”的方法斗争干部群众,甚至侮辱拷打;五是不让吃饭;六是强迫群众拆屋沤肥;七是强迫群众掘坟挖尸,扩大耕地面积。(魏明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工作全书》,河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985页)
在全国各地,残酷的案例,多如牛毛。譬如,“达县专区邻水县九龙区,在半年多时间内,共有329名干部和204名社员违法乱纪,遭到非法捆绑的群众达206名,其中13人被打死,12人被逼死,还有7人致残。950户人家被搜家、罚款,罚款金额高达15000余元,最多的一人罚了400多元——这在当时可不是小数字。”(《跃进悲歌》,韩福东,《经济观察报》,2012年04月09日第50版)
又如,“江苏省宝应县的5个生产队调查,在95名大队干部中,有贪污行为的30人,吊打过社员的23人,被打农民170人,共逼死23人。(周彪:《宝应事件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湖南省花垣县的一个公社干部,用所谓的‘火烧中游’的酷刑,用柴火熏烤农民,将人活活烧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大事记》,贵州民族出版社,第132页)
基层干部多吃多占粮食,许多农民则被饿死
除了干部借机侵占百姓财产外,在大跃进期间,基层干部凭借特权在公共食堂分配口粮时,多吃多占。学者刘愿分析大饥荒,指出:在饥荒年,干部和家属多吃多占、贪污腐化加剧了粮食分配不均,没有权势的普通农民被饿死:
“既然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的经济权利是无差异的,为何农村干部及其家属、政治成分好的阶层更容易在饥荒中幸存?显然,政治权利的差异是不同群体死亡率差异的重要原因。公共食堂将口粮强制性集体化,农村干部享有支配农民口粮的特权。在口粮不足的情况下,干部及其家属的多吃多占、贪污腐化导致粮食分配不均,普通农民极可能因口粮严重不足而饿死;政治成分差的地主富农在粮食分配序列中又处于劣势,往往因为微不足道的错误而被扣饭、体罚甚至殴打致死。”(《中国“大跃进”饥荒成因再辩——政治治权利的视角》,刘愿,《经济学季刊》,2010年4月)
三年困难时期,“走后门”、“高级干部特供”之风相当盛行
饥荒之年,农民“勒紧裤带”求生存,另一方面,国家高级干部却是另一番景象。为了应对饥荒,中央特别批示对高级干部和高级知识进行“特需供应”:
“原国务院副秘书长齐燕铭拟定了一份报告,对在京高级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在副食品供应方面给予照顾’。三个月后,中央批示通过此报告,决定对前述两类人群的‘特需供应’以‘特殊供应办法’予以照顾。即根据不同职位,每户每月可享受定量供应的肉、蛋、白糖和烟,正是资中筠在回忆文章中提到的‘按级别分配的特权’。当时戏称这些特权享有者为‘肉蛋干部’。”(《变味的机关饭》,郑文,南都周刊,2011年第19期)
除此之外,当年“走后门”之风十分盛行。由于当时实行计划经济,物品的供应主要掌握在部分人手中,人们为了满足基本的生活所需,不得不通过各种关系,从掌握物品供应的人手中取得生活物品在三年困难期间,物资供应更加紧张,“走后门”就更普遍了。学者钟健英发现“走后门”已是普遍现象。“在151个企业单位6572个职工中,‘走后门’的有4926人,占职工总数的72.87%。”“从地区看,农村‘走后门’的比重大于城市。如北京市和武汉市25个单位统计的,‘走后门’的平均占71.26%;四川南充、陕西三原、湖北广济三个县26个单位的统计,平均占83.29%”(《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反商品“走后门”运动》,钟健英,《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07期)
“走后门”在当时确实是非法行为,但不可否认一点,它解决了当时普通百姓生活的燃眉之急。在饥荒之年,基层干部的“特殊照顾”,可以救活一个垂死之人。
1961年,鉴于“干部特供”和“走后门”的普遍性,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对负责干部的特需供应,禁止商品供应“走后门”的指示》,反对干部特殊化,整顿“走后门”。自11月起,党外人士仍按原定额供应,但对党员干部实行减半供应。
“性腐败”泛滥,女知青在“上山下乡”运动中遭干部性侵犯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现象
时移世易,饥荒过后,我国的经济有所好转,但是很快又引来一个动荡时期,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1968年,毛泽东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上山下乡运动大规模展开。在“上山下乡”运动中女知青遭干部性侵犯相当,成为当时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尘劫·知青畅想曲》一书记载:“在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第八期会议简报上我们可以看到:辽宁省1968年至1973年,共发生摧残知青和奸污女知青案件3400多起,四川省3296起。”“据国务院知青办简报第11期登载,……黑龙江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365起;内蒙古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247起;云南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39起;广州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93起。其中师级干部2人,团级干部38人……黑龙江兵团简报第十六期登载,黑龙江兵团某副参谋长调戏女知青七人,边学习中央文件边调戏女知青。二十五团副团长在全国召开打击批斗奸污女知青罪犯大会的同时,还在办公室里强奸了一名女知青。”
结语
毛泽东时代的腐败与当今的区别只在于前者掠夺贫困之家,后者则是抢劫“小康”之宅。那个年代腐败的普遍性,也说明了群众运动并不能够有效遏制腐败。讽刺的是,那个时代的领导人一边口口声声惩治腐败,一边又享受着各种特殊待遇,不仅没有为腐败横行负责,还落得铁腕整治腐败的美名,实为历史的一种讽刺。“明君思维”要不得,没有独立、民主的监督机制,再好的“明君”,也无法根治贪腐横行,毛泽东时代反不尽的贪腐,就是一个例子。
新中国建立以后,原来的战友变身新式官僚,而人民的主人翁意识依旧不高,眼看革命成功后又是一轮朝代更迭式的阶层固化,毛主席这才发动了文化革命。结果,林副统帅却鼓吹天才论,准备让他的“超天才”儿子接班…… 说到底,文革与五四好有一比,都是先辈为重建中国文化所做的努力,伴随的政治运动只是其中的副产品。
“好人”(之所以打引号,是因为我说的是通常意义上的好人——被社会道德所塑造或是拘束的人)的回报在于心安,知道我是在做正确的事,知道我在正确的道路上的走,所以活得踏实,坚定,心理健康。
但是这个“好”的标准通常是有时代特征的,因为道德-好坏的标准是有时代特征的,儒家伦理,新教伦理,共产主义道德,这些不同的伦理下好人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同时,道德也有阶级特征,在一个社会中地位不同,道德标准也不一样。老祖宗早就说清楚了,统治阶级的道德是仁,被统治阶级的道德是义。
所以刘峰们会碰壁的原因很简单——时代变了,地位也变了。可惜时代的转变过程中道德观的进化是缓慢的,特别是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的时候,往往需要以一代人的老去和死亡为转折。
而报应——其实说的是这个奖惩机制。
指望宿命论是没戏的,但人类社会是聪明的,懂得学习,懂得进化的,在适应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过程中会逐渐形成道德或是法律的机制。作为个体,也许“坏人”的子女模仿他们父辈的行为方式被新形成的机制惩罚了,但那算不上正义。
那么有没有超越时代,超越阶级的道德呢?理智上我觉得没有,现实中我觉得有两条原则可以实行:
第一保护好自己和家人,不轻信也不轻诺
第二先付出善意,然后不折不扣地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首先毛时代确实等级森严,有腐败。
但毛时代上升通道对大部分人是基本平等的,腐败没有被人当作正常的。
建国初期那一段,没有说明那时候大部分干部不是党员。
高级干部特供和职级挂钩的待遇,只能说明社会主义不是平均主义。同时各民主党派人士,知识分子的待遇只高不低,而资本家的生活物资也保留,公私合营了的资产收益仍然归自己。
困难时期那一段,故意把加诸于成份不好的农民身上的待遇普遍化,掩盖了一种淳朴的公平:以前闹饥荒是贫民家死人,现在是以前的地富家死人多。而且当社会有抱怨的时候,特供是党员减一半,党外人士保持——你还要怎样啊?
知青那一段,几千万知青,在几年的时间里,发生了上万起奸污案(包括强奸和调戏),这个比例比今天的性贿赂发生比例如何?
人民怀念毛时代傻么?
贫富差距始于改革开放?——关于建国后干部收入问答
作者:杨奎松
毛泽东时代之所以没有在这方面发生严重问题,仅仅是因为那个时候多半搞的是计划经济,几乎没有商品经济生存的空间,很难形成权钱交易的环境。只要环境适合,就一定会出现问题。建国初为什么要搞“三反”运动?“文革”期间为什么盛行“走后门”?还不是存在着权钱交易或权利交易的问题?
很多人误以为今天的贫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不公、官员贪污腐败盛行等问题,都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在他们看来,只要注重分配平等和公众福利,很多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殊不知,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现行的有待改革和完善的制度造成的。而这些制度多半早在建国之初就已经确立了。不设法对制度本身进行改造和完善,是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
“大院”中的等级制体会
问:今天,贫富差距扩大、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议论。有些人因此怀疑今天的种种政策,甚至把这一问题的产生归咎于改革开放,认为改革开放从开始即犯了方向性错误。我们注意到,您在最近一期《历史研究》发表了一篇长文,详细考察了1949年前后,中共党政干部收入分配制度从比较平均的供给制,转向差距较大的职务等级工资制的历史经过。我们想了解,您做这一考察是想说明些什么呢?
杨奎松:说来话长,我早年在北京“大院”里生活过一段时间。在机关、军队的大院里生活,包括在尽是干部子弟的学校上学,你会强烈地感受到等级制所带来的种种影响。我们还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谁的爸爸是多少级,多少级的干部住多大的房子、配什么级别的轿车,多少级以上的干部可以购买普通干部买不到的“特供商品”等等。父辈级别的不同,甚至会影响学生之间的交流,级别相差太大,就会“话不投机半句多”。孩子常常会按家庭出身和级别的高低,在学校里分成不同的交际圈子。“文革”开始后,虽然没有人公开声讨这种等级制度,但是,“文革”初期我们耳闻目睹的许多反对“官僚主义”的所谓“革命行动”,其实矛头所指,就有对等级制的不满。
坦率地说,过了这么多年,读了那么多书,跑了那么多国家和地区,比较了许多社会,包括旧中国的历史情况,尤其是亲身经历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之后,大概没有几个人会认为当年的那种差距有多么不得了。然而我还是有些耿耿于怀,想弄个水落石出。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从来都高举社会主义和平均、平等大旗的共产党人,会建立起这样一套权利和分配都非常不平等的等级制度?为什么迄今还有不少人坚持认为贫富差距扩大、收入分配不公,只是改革开放以后才有、以前从不存在这种问题?
问:您所说的情况让我感到有些意外。我们从小所受到的教育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国家的分配制度是世界上最平等的。即便知道过去等级森严,也往往习以为常,从来不会去把它和等级制度联系起来。
杨奎松:这是因为你比我年轻许多。我们这一代,是最典型的“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一代,这代人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头脑中的社会主义观念根深蒂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最根本的就是分配公平。记得“文革”期间我看得最多,也是研究得最深入的书,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谈论社会主义的著作文章,像《哥达纲领批判》、《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国家与革命》等等,不知道读了多少遍。受这些著作的影响,大学毕业后,我最初选择的研究方向,也是中国近代社会主义思想史,想了解中国人何以会那么容易地接受社会主义并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
我发现,其实对社会主义理想着迷的,不仅是共产党人,也不只是我们这些生长在新中国的人,可以说旧中国绝大多数知识分子都对社会主义抱有好感和幻想。中国的政治家,从康有为,到孙中山,甚至蒋介石,其实都不那么赞同资本主义。蒋介石1943年出版《中国之命运》,把资本主义批得一塌糊涂。
为什么中国人多数都那么排斥资本主义?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那个时期资本主义严重贫富悬殊的形象,让生活在小农经济环境下、习惯了小康生活的多数中国人都感到难以接受。因此,大家都或多或少地期待主张经济平等、分配公平的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这也就是为什么,虽然明知共产党在大刀阔斧地用暴力均贫富,众多深受西方民主思想熏陶且家境充裕的知识分子,最终还是抛弃了跟西方走得很近却因贪污腐败造成分配严重不公的国民党。
抗战中的供给制
问:记得邵燕祥讲过,陈伯达的一本《中国四大家族》,几乎就宣布了国民党在政治上的死刑。
杨奎松:不错,共产党里没有孔祥熙、宋子文那样的大富豪,更没有阎锡山、张学良那样的大地主。毛泽东在抗战期间曾相当自豪地宣布:我们的县长、区长、乡长,每月两元津贴,又民主,又能艰苦奋斗,又能帮助老百姓;而国民党的县长呢?每月拿180元的薪水,只会娶小老婆、打麻将、抽鸦片,甚至还贪污、刮地皮,压迫老百姓。两者对比,优劣立判。当然,毛泽东这里讲的中共干部每月两元的津贴,指的其实是除组织供给的伙食、被服以外另外发给的零花钱,并不是说他们每月只用两元养家糊口。但即使加上伙食、被服和其他日常工作用费,中共干部当时的收入,依然比国民党的县长少得多。抗战时期中共虽然也实行了一些带有等级制色彩的分配办法,如在伙食上划分大、中、小灶,在着装上规定干部服区别于士兵服,另外还开始按级别为资历较深的干部每月提供从一斤到八九斤猪肉钱不等的保健费等。但比较而言,在实行集体供给制的情况下,高级干部与普通干部收入分配的差距,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0倍。在当时条件下,中共的这种收入分配办法还是比较符合其政治主张的。
从供给制向工资制的转变
问:有些学者可能不大同意您的看法,在他们看来,延安时期就已经开始形成了一种“上下尊卑的等级差序制度”。您怎样看待这样的观点?
杨奎松:等级制在中国是有深厚的文化传统渊源的。梁漱溟讲过:“中国人看见西方全没个尊卑上下之分,没有不奇怪的。”因为几千年来维持中国社会安宁的就是尊卑大小四个字,人们习惯了按照三纲五常来思考和行事,习惯了把人分成治人者和治于人者,相信如果谁也不卑、大家平等,那便谁也不能管谁,一定天下大乱。因此,共产党虽然最讲平等,官兵常年穿同样的衣服并在一个锅里吃饭,但是,相信必须有拿主意的与听话的,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心理,却是一样的。这也和中共组织上奉行集中制,以及常年处在战争环境下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有关。但严格说来,这时上位者与下位者在权利义务方面的这种失衡,由于受长期宣传的平等观念的影响,还尚未全面制度化,因而也才会有王实味等人的强烈质疑。
问:能否这样认为,从农村转入城市,从革命党变成执政党,对中共在既有的传统文化的氛围中逐渐官本位化和等级化,具有极大的催化作用?从您的论文中可以了解到,1949年后很快就废除了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改行差别很大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
杨奎松:改行工资制有一些客观原因。比如供给制的办法每个单位都要搞一套生产后勤运输机构,人力、物力浪费太大;其次,城市生活不同于农村,只靠几块津贴应付不了各种开销。再者,进城干部靠供给制,留用人员和新参加工作者则实行工资制,两种制度并行也带来许多问题;最后,进城后各级干部大权在握,各单位又都有生产营利部门,与私商自然发生大量权钱交易,贪污腐化的情况难免到处滋生。这些都不能不迫使中共废止供给制,改行工资制。很难认为这种改变本身有什么错。有问题的是,这种改变从一开始就没有尽可能地按照平等、平均的革命原则缩小等级之间的分配差距,反而通过拉大分配与待遇、扩大等级差别的办法,全面强化了本应极力去削弱的官僚体制。
问:您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杨奎松:1950年4月,中共出台了一个《中央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草案)》,规定党政人员最高一级的工资收入可以是最低一级的28.33倍。这个草案在广泛征求当时各级领导人意见后,除了将原定27个级别缩小为25个之外,没做什么修改便颁布实施了。受此影响,当时并行的供给制标准,也进行了大幅改变。比照等级工资标准,小灶的津贴平均一下子提高了约19倍;中灶的津贴平均提高了4倍;大灶的津贴只提高一倍。各级政府供给制工作人员,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至勤杂人员,暂分为10等24级,工作人员执行哪个津贴标准,按其职务评定。如此大幅度地拉开收入差距之后,最高一级的收入分配较最低一级扩大到了21倍以上。
1952年7月,鉴于两种收入分配标准仍有差别,政务院进一步出台办法,将供给制标准和工资标准统一起来。调整后的两种分配标准均统一为29个行政等级,其最高最低的收入分配差距,即级差最大系数,也都统一为25.88∶1。
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更加注重等级的细划与待遇的区别。如原标准中国家正、副主席与政务院总理、副总理同等待遇,新标准则改为国家主席、副主席为最高等,政务院总理、副总理等为次一等,等等。
到1955年8月,新政府最终取消了供给制,统一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新标准进一步提高了高级干部的工资待遇,将工资等级进一步增加到30个级别,最高一级560元,最低一级仅18元。这样,最高工资加上北京地区物价津贴16%后达到649.6元,最低工资仅为20.88元,两者工资差距扩大到了31.11倍之多。此次工资改革,13级以上干部,除行政1级外,平均增幅达14.35%,而14级以下干部平均增幅仅2.26%。如果从绝对数来看,低级工作人员最少的月收入增加只有0.23元,而高级干部增加最多的达到95.67元,相差几近416倍。
由于这次工资改革出现了一些问题,次年,即1956年国务院又颁布了新的工资标准。这次工资调整注意提高了一般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标准,如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最低一级工资从18元提高至20元,1-13级干部最小增幅为0,最大增幅为12.9%,平均增幅6.9%;而14-30级干部最小增幅为7.1%,最大增幅为13%,平均增幅达10.36%。这样就使得标准工资最高最低之差略有缩小,减少为28倍。但连同这次调整在每一行政级别中细划出的11个档次算下来,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之差仍然达到了36.4倍。
问: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杨奎松:为了便于读者了解这种倍数的问题所在,这里介绍一下国民政府时期的薪俸标准情况。以1946年国民政府颁布的标准,除总统和五院院长等选任官外,文官共分为37个级别,最高一级的收入是最低一级收入的14.5倍。
我们还可以比较一下那个年代西方国家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情况。在资本主义各国中,除极少数国家外,英、法、德等国的公务员,包括行政长官在内,最高最低工资差,均在8-10倍左右,美国、日本差距较大,也只有20倍。而且,它们差距之大,多半只是总统或首相个人的工资较高,有时会高出下一级行政主管一倍以上。可知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官员高低之间的收入差距,多半远小于新中国官员的收入差距。
比工资收入的等级制更严重的
问:看您的文章,这里面的问题还不止于工资收入的等级差。
杨奎松:这正是最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我们的等级差更多地还不是表现在工资标准上。
记得“文革”前夕,听到“九评”苏修的文章,一直深为中国没有像苏联那样形成特权阶层而自豪。这种印象在“文革”中逐渐破灭,并渐渐了解到欧洲一些国家政府官员很少特权的情况。但是,当1986年得知瑞典首相帕尔梅在街上行走时被刺身亡的消息时,还是感到相当吃惊。从当时的报道和随后相关的考察报告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于我们过去印象中的“资本主义”政府:“政府的大门前不设警卫。首都斯德哥尔摩的市政厅,楼下的湖滨花园设有长椅,是市民们的游憩之地。他们的议会开会时要发广告,百姓可以自由旁听。除了国王、首相配备警卫人员,大臣们皆没有。他们上班是官员,下班就是平民、普通老百姓,有的上下班骑自行车来往。……瑞典的官员们即使公务出行,也没有前呼后拥警车开道那一套,他们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2003年,瑞典再度发生惨剧:女外交部长在商场买东西被杀,但瑞典政府仍旧公开声明,决不因为惧怕暴力就放弃他们长期以来为之自豪的开放的民主政治,将继续保持政治家的平民化和亲民作风与传统。实际上,欧洲许多国家的政府官员不仅收入不高,差距不大,而且所有担任公职时国家提供的服务,都只能限于公务范围,一旦参加非公务活动或离任,便不得使用这类服务。
相比而言,我们在实行职务等级制度之初,不仅全面拉大官民距离,而且严格官阶差序标准,通过把其他各种职位行政化,比照官阶规定相应待遇,建立了一套官本位体制。不同级别的干部在工资以外的待遇和享受标准,极为细致复杂。几级以上可以配厨师,几级以上可以配勤务,几级以上可以配警卫,几级以上可以配秘书,可以享受何种级别的医疗和疗养,包括对不同级别的干部可以住多大面积和何种级别的房子、可享受何种档次和牌子的专车等都有具体规定。
问:您有没有大致计算过,如果加上种种特殊待遇方面的花费,当时社会收入分配最高和最低之间的差距可能会达到怎样一种数字?
杨奎松:我想,这种计算可能没有太大的意义。我们只要知道今天贫富差距拉大的原因,并不纯然是改革开放政策造成的,知道收入分配不公有制度上的根源,就足够了。
我们今天需要特别反思的是,为什么早年以改变不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创造一个人人均等的社会为理想的共产党人,建国之后却没有建立起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呢?一个基本的原因是因为当年一切学苏联。苏联是共产党国家中最早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并对高级干部实行特殊化待遇的。因此,中共当时也一切照搬。但问题是,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发表《共产党宣言》的时候,就很明确地反对当时在欧洲国家中还十分盛行的等级制和官僚制,认为共产党人必须坚持“所有官员的薪金没有任何差别”的政治要求,以求最大程度地限制因等级制所造成的种种流弊。马克思后来在《法兰西内战》中又特别提出:一旦无产阶级能够建立自己的政权,所有公职人员应当一律实行低薪制度,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应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
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所有共产党国家都没有照此实行。相反,战后欧洲众多资本主义国家,因为社会党、工党起作用的结果,它们反而在很大程度上努力去限制等级制和官僚制的种种流弊。比较这两者之间的历史条件,我们能够注意到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绝大多数没有在这方面做出努力的共产党国家,都是落后国家,这些国家革命前基本上处于专制体制的统治之下。由此可见,很多新制度的选择与变异,并不完全取决于政治家或政党的理想和目标,既有的制度与社会文化传统往往会潜移默化地左右着一切。
毛泽东的不满
问:可是,您的文章中专门有一节,论述毛泽东对改行工资制造成等级制和官僚制的严重不满,他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一些措施,缩小了原有的工资差别。如果当初完全按照毛泽东的意志行事,是否还会造成等级制和收入分配悬殊的问题呢?
杨奎松: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我也一直很纳闷--毛泽东也好,朱德也好,1950年第一次工资改革前,都很明确地主张继续实行供给制,不希望扩大收入分配差距,但为什么他们都没有出来反对照搬苏联经验的工资改革呢?
由于目前我还没有找到足以解答这个问题的材料,有些读者对我的这一部分说明提出了质疑。在他们看来,毛泽东未必真的不赞成等级制。这种看法在某种程度上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我的看法是,很难认为毛泽东批评等级制和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言论不是出于真心的。问题的关键恐怕是,毛泽东虽然一方面想打破等级制,破除官本位;另一方面却又始终固守并不断强化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他不清楚,越是集权,就越不可能破除官本位、废除等级制。因此,毛泽东对这种情况始终是想动不能动,感到无可奈何。
举个例子。毛泽东多次讲过,他不赞成拿稿费,认为没有道理。可是,他从来没有真正拒绝过拿稿费。为什么?因为这是一个惯例,就像照搬苏联的制度一样。到“文革”前,因为毛泽东总讲这种话,稿费制度被取消了,然而因为毛泽东的特殊地位,没有任何出版社或报社敢于停付毛泽东的稿费。结果,到1967年,他的稿费收入已达数百万元之巨。对自己账上的天文数字和各地抢着为自己修建别墅之类的事情,他有时会说说,但并不特别在意,听之任之。很明显,虽然毛泽东一生主张反特权,却从来没有意识到,党的高度集权制使他成为党和国家里惟一享有最高特权的人。他的这种权力地位,正是建立在一种金字塔式的等级制之上的。因此,他的理想社会形态虽然是平等、平均,但真的要打破规矩,他也下不了决心。因为基于政治及权力斗争的考量,他根本就离不开这种特权地位。总之一句话,毛泽东并不了解,任何一种分配的公平都只能建立在权利平等的基础之上。权利不平等,所谓分配公平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权利平等,才能分配公平
问:可否这样理解,按照您的观点,今天的贫富差距扩大和收入分配不公,其实是建国以来制度建设不完善所造成的问题在新形势下的延续和发酵?换言之,问题的关键在于存在着太多受到制度保护的不受监督的特权。今天的贫富差距拉大和收入分配不公,都跟这种权利的不平等有密切关系。
杨奎松:许多人怀念毛时代,认为那个时候大家虽然穷,但吃穿不愁,生老病死都有国家包,从小学到大学都不用交学费,也不用担心失业问题,因为干与不干一个样,都有铁饭碗。就城市居民来说,这是事实。但是有些人相信,毛时代人人平等,真正实现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不存在贫富差距较大和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这就不尽符合事实了。
据2005年国家统计局对城镇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为9.18倍。城乡间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差距为27倍。拿这两个数字来比较前面我所举的毛时代光是党政干部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就已经可以看出这种说法的不准确了。而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毛时代近亿城市居民的种种劳保福利和铁饭碗等等,是建立在城市对大量乡村资源无偿占有的基础上、以5亿多农民的普遍贫困换来的。当年许多地区农民的贫困状况可以说是触目惊心,“文革”结束后许多老干部去原陕甘宁边区和辽宁朝阳、河北承德的一些农村考察,回来后逢人就讲,那些地方农民的生活甚至还不如解放前。
问:最近日本NHK电视台推出24集《激流中国》的纪录片,第一集就通过对比少数城市富人奢华的生活和众多农民工的贫穷艰辛,反映当前中国贫富悬殊的问题。按照您的说法,这样的视角显然缺乏历史感。毕竟,当年被户口制度捆在土地上的农民今天可以到城里来打工了,很多农民也因此改善了生活状况。
杨奎松:没有人能够否认今天的贫富差距拉大了,收入分配也确实存在着严重不公。但是,第一,这种拉大是在包括农民在内的国民总体生活水平上升的基础上的拉大,不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已经从1985年的1.25亿下降到2006年的2148万,即便加上刚过温饱线的低收入人口3550万,也可以看出农民生活状况正在改善。这里的问题恐怕不在于农民是否还很贫穷--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和正确的政策导向才能逐渐改变--而在于中国相当多数的富豪或富翁致富的手段太过权力化,而他们过多占据的社会资源又未能被有效地用于回报社会。
据2006年相关统计数字,20%的低收入阶层只占到总收入或消费额的4.66%,还不到1/20;20%较高收入阶层则占到了49.99%,几乎达到了1/2。严格说来,目前党政公务人员的收入差距已经没有过去那么大了(最新的工资改革之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加起来,最低一级办事员与最高一级国家主席相差不过12.4倍,已在合理的范围内)。但像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等部门官员的收入,则普遍高于其他部门公务人员收入的两到三倍。其监管的对象,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电力公司等,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又比这些监管部门的同级人员高出3-10倍,年收入均达数十万元。
另外像那些国家垄断企业,如石油石化、冶金、通信、煤炭、交通运输和电力系统,职工收入都非常高。仅中国移动,2004年11.2万员工就花掉了136.7亿元的人工成本,人均12.36万元。国网公司处级干部年薪30万-40万元,司局级50万-60万元。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些部门的官员,除了工资津贴的收入外,还享受着各种额外的补助,如奖金、房贴以及巨额保险等等。在这些部门中收入分配是严格按照等级发放的,比如2006年国有上市公司高管的个人年薪达到34.49万元,据报载,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年薪130万,中国银行董事会秘书年薪561.88万,一般电力公司老总年薪均在百万以上,他们还照样享受公车等各项按级别提供的服务和补贴。相比较而言,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仅2.1万元,电力部门下辖的农村水力电工年薪仅6000元且没有养老保险,由此不难看出中国目前的收入分配差距已经扩大到何等惊人的程度!垄断部门及垄断企业的官员们利用手中的特权,谋取了多少社会财富!影响所及,凡有权力者家人亲友如何能不搞“近水楼台”,大捞其好处,贪腐问题怎么会不愈演愈烈?
问:还是阿克顿勋爵的那句话说得对:“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
杨奎松:很多人误以为今天贫富差距拉大也好,收入分配不公也好,各级官员贪污腐败盛行也好,都是改革开放惹的祸。在他们看来,好像只要注重分配平等和公众福利,很多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殊不知,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种种问题,说到底都是现行的有待改革和完善的制度造成的。而这些制度多半早在建国之初就已经确立下来了。不设法对制度本身进行改造和完善,仅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在分配或福利问题上着手,是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
毛泽东时代之所以没有在这方面发生严重问题,仅仅是因为那个时候多半搞的是计划经济,几乎没有商品经济生存的空间,很难形成权钱交易的环境。只要环境适合,就一定会出现问题。建国初为什么要搞“三反”运动?“文革”期间为什么盛行“走后门”?还不是存在着权钱交易或权利交易的问题?还是那句话,社会要想健康和谐,必须先解决权利平等问题。没有权利的平等,就会存在种种弊端,也就不存在任何真正意义上的分配公平,更不要说什么分配平均了。
好几个河友喜欢这个电影的理由是,它描写了实际情况、个人遭遇、真实感受。然而描写者的角度、胸怀,决定着其艺术感染力的强弱。哪怕所谓的文艺片亦是如此。
“艺术真正的价值在于纯粹与升华”
善哉此言!
我不是潘金莲控诉计划生育控诉的挺好。祸国殃民的自我阉割王八蛋计划生育政策,应该永远被挂上历史耻辱柱,世世代代鞭挞。
同样避重就轻,管中窥豹,以偏概全的东西不值一驳。何况驳也不会给你回帖,自己做搬运工去吧!
苏联70年腐败史:列宁时代特权已经泛滥
自1922年到1991年,苏联在人类历史上存在了整整70年。这70年里,干部集团的腐败,始终如附骨之疽。苏联70年腐败史,对后世是一个沉痛的历史教训。
列宁时代:防范干部特权,但特权已经泛滥。一般说来,政权初建,气象一新,必有一段励精图治,腐败现象会相对较轻。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早在列宁时代,苏联(俄)的腐败问题就已相当严重。
早在1920年俄共九大上,许多党代表就曾愤怒指责党内的严重腐败“无论对于谁都不是个秘密”,“中央和地方的‘共产党员’允许自己那样的奢侈,他们的行为丝毫不比老牌的资产阶级逊色,工人和农民对他们敢怒不敢言”。这些腐败的种类主要包括:公车腐败、住房腐败、饮食腐败、医疗腐败、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盗用公款。
当然,最高当局也不是没有采取过防范腐败的措施。十月革命后,列宁就对领导干部的工资和待遇作了严格规定,要求一切公职人员的薪金“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列宁率先示范,其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工资是500旧卢布,而铁路员工的最高工资是510旧卢布。1919年制定的35级工资表,党政领导人的工资大大低于工人的最高工资。
但问题在于:领导干部们很快就不靠工资生活了,在工资之外的其他方面,享受特殊待遇的领导干部们与群众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1924年1月,列宁因病逝世,在莫斯科立即举行了联共(布)中央委员会会议。与会者认为,保护党的高层领导人健康是至关重要的事情。会后,很快成立了著名的疗养区管理局,专门负责国家领导人专用别墅的修建和管理事务。此后,国家领导人享有的特权种类逐渐增加。这种为保持国家领导人健康而采取的措施便是苏联党政干部享受特权的开始。当然这一时期的特权实际上主要是针对苏共领导人的特殊待遇。
斯大林时代:公然将干部的特权腐败制度化、合法化。斯大林建立起了一整套保证领导干部层特权的制度。这个官僚特权阶层主要享有如下特权:(1)宅第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均有一处或几处别墅。凡是名胜地、风景区、海滨、避暑胜地,几乎全部被大小官员的别墅所占据。(2)特供权。各级党政机关均有特设的内部商店、餐厅、冷库等供应网络,按照官职大小、地位高低享受特殊供应。(3)特教权。凡是高级官员的子女,从幼儿园到大学均有培养他们的专门机构或保送入学的制度。高级军官的儿子则直接送军事院校培养。(4)特继权。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可以免费为自己的子女留下豪华住房和别墅,供他们终身享用。(5)特卫权。花在高级领导人身上的费用,达到无法核算的程度。(6)特支权。位居金字塔顶端的官员在国家银行有敞开户头,即户主可以不受限制随意提取款项的户头。
不同的层级,享受不同的特权生活,如免费占有别墅、占有专车、免费休疗养、各种商品免费特供、子女免费特教培养等等。较典型的例子,如“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在他那金碧辉煌的别墅里,有四五十人为他服务;再如,莫洛托夫的大别墅里,连打碎的餐盘,凭碎片即可任意向国家免费置换新的。只要进入“名录”,“一切由国家包了”。此外当时苏联还实行所谓“红包制”,又称“钱袋制度”,简言之,即在正规工资之外,每月用大信封秘密向领导人发放巨额钱款。信封内钱数的多少取决于职务的高低,一般相当于公开工资的1~2倍。此乃斯大林时期体制腐败登峰造极的标志。
“列宁和斯大林的战友”米哈伊洛维奇·莫洛托夫,曾担任过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苏联外长等要职。他生前曾向苏联作家丘耶夫披露过“红包制”。“我们当然有工资。您瞧,到我们这一级就特殊了,一切由国家包了,还可拿工资。实际上国家什么都包了。我现在无法准确说出给我多少工资,因为变了好几次。而且战后根据斯大林的倡议,采用了红包制。用这种封着的小包给军事和党的领导人送钱,很多的钱。”
即便是在全国爆发大规模饥荒、饿死数百万人、出现人吃人悲剧的20世纪30年代初的特殊时期,苏联特权阶层的特供也仍然是存在的。俄罗斯解密档案文件证实了这一点,一份署名为苏共“中央委员会秘书处第六科科长杰缅季耶夫”的“关于联共(布)中央秘书处1932年经费开支的说明”记载着:“烟卷的消费每月为13000―14000支,按月分配给下列秘书处:斯大林同志秘书处、住宅和办公室5000―6000支;助手和顾问6人每人750支,共4500支;切秋林、帕尔申和杰缅季耶夫每人500支,共1500支……食堂方面的开支为66088卢布40戈比,给书记处、会议大厅按月定量供给夹肉面包。”
从1945年开始连续8年成为斯大林贴身警卫“九人小组”成员之一的弗拉基米尔?瓦西里耶夫就回忆说:“斯大林喜欢在里察湖附近安排野餐,排场具有纯东方式的奢华:从别处运来精美而昂贵的餐具,还有味道美极了的珍稀葡萄酒,在篝火上烤全羊,烹煮刚刚钓上来的鳟鱼和鲑鱼。”这种场面见多了后,弗拉基米尔便觉得有关斯大林个人生活比较俭朴的议论和说法“都不过是杜撰的神话而已”。如此酣畅地欢宴三四天,却苦了那帮安保人员,用弗拉基米尔的话来说,“只有我们快活不起来”。
赫鲁晓夫也在其回忆录中抱怨道:斯大林“所浪费的时间比随便哪个国家领导人都厉害。我指的是他在那些没完没了的午餐、晚餐中在餐桌上一手举着酒杯吃吃喝喝所浪费掉的时间”。应邀与斯大林共进午餐或者晚餐的苏共政治局委员们则“相互交谈:设法使这顿午餐或晚餐早点收场。而有时候还没有到晚餐和午餐的时间,有人就说:‘今天怎么样?会不会叫我们去?’我们希望别叫,因为我们都要工作,而斯大林让我们没法工作。他那里的宴饮有时候要一直吃到次日破晓前,有时甚至使党和政府领导人的工作陷于瘫痪,因为大家醉醺醺地在那里待上一整夜,白天是无法工作的。”
而之前列宁成立的“全俄肃反委员会”契卡并迎来斯大林、亚戈达和贝利亚,而其创建者捷尔任斯基则被丢到了一边。在“大清洗”中,没有法庭,没有侦查和预审,克格勃完全沦为了个人独裁的工具。
被列宁誉为“全党最喜爱的理论家”的尼古拉·布哈林在接受审判前写下了《致未来一代党的领导人》这封信。在信中,他写道:“当革命思想指导着‘契卡’时,它捍卫国家不受反革命分子的危害,对敌严酷是有道理的。而现在它是腐败的官僚机构,迎合着斯大林的狐疑心理。它对内严酷,在毁灭别人的同时也在毁灭着自己。”
赫鲁晓夫时代:向干部特权腐败体系发起首次攻击。赫鲁晓夫上台后,向斯大林一手建立起来的干部特权腐败体系,发起了苏共历史上的第一次主动攻击。在他的命令下,很多官僚特权被取消,如“信封制度”、免费早餐午餐、免费别墅、专用汽车等。官员们在斯大林时代的高薪也被大幅度砍削。但这些都不足以从根本上消灭干部特权腐败———列宁时代就是个例子,这些官僚特权在当时是非法的,但这些官僚特权仍然兴盛不衰。所以,赫鲁晓夫采取了另一种“釜底抽薪”的方式,即实行干部任期制与轮换制。最后,这些丢掉特权的官僚们下决心要赶走赫鲁晓夫,成了勃列日涅夫的“政治盟友”。
虽然赫鲁晓夫有着改革的意愿,但他往往凭个人的主观愿望,依靠行政命令强制推行改革,特别是到后期,随着赫鲁晓夫领导地位的确定,他的个人专断、唯意志论日益增长。苏联学者布拉尔茨基发表的文章分析说,赫鲁晓夫的改革是不彻底的和低效益的。其原因是由于他用传统的行政方法、官僚主义方法搞改革,不重视人民群众的作用,没有发动劳动人民为改革而斗争。最终,赫鲁晓夫在改革过程中,触犯了很多人的利益,在客观上树立了一批“政敌”或“反对派”,最终导致了自己的下台,从另一方面看,既得利益集团的势力是极其深厚的。
勃列日涅夫时代:苏共腐败干部们最幸福的黄金期。勃列日涅夫的上台,很得力于“在赫鲁晓夫手里失去腐败特权”的干部们的支持;作为回报,勃列日涅夫为这些干部们创造了苏共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极好的腐败环境。不但恢复了被赫鲁晓夫取消的所有干部特权,还增加了新的特权项目。
勃列日涅夫始终冲在腐败的最前线。他任总书记之后,任用了大批亲信,包括自己的许多亲属。如勃氏的女婿丘尔巴诺夫,仅10年时间就从一个普通民警一跃而成为内务部第一副部长,在1976-1982年间大肆贪污受贿,酿成震惊全国的“驸马案”。整个勃列日涅夫时代,“苏共的许多书记、州委书记、边疆区委书记、中央委员都卷入了肮脏勾当”。高级领导人彼此勾结、滥用权力、贪污受贿的案件层出不穷。除个别案例外,大多数腐败案件都是勃氏去世后才被揭露出来。勃氏个人的贪婪在这场腐败盛宴中起到了强烈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在当今媒体中,能举出很多勃列日涅夫时期腐败案件的名称,有影响的大案如珠宝钻石走私案、黑鱼子酱走私案、乌兹别克黑手党案、驸马案等等,就腐败案件的数量、规模以及社会影响看,在苏联70多年的历史中,勃列日涅夫时期堪称“空前绝后”,尤其是在他执政后期,即上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10年左右的时间里。
勃列日涅夫本人就是腐化堕落的“带头者”。他对贵重礼品、轿车、猎枪的喜爱在当时就已为很多人所知晓,尤其是他在数百万电视观众面前爱不释手地摆弄他的那枚有名的金刚钻戒的镜头,更把自己的那点爱好毫不遮掩地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同时,他从不忘记满足家人的要求。
勃列日涅夫不可能不知道,他每次去捷克的卡罗维发利之后,夫人维多利亚·彼德罗夫娜都会收到很多“贡品”,而对珠宝钻石有着病态痴迷的女儿所做的那些冒险勾当,他也不可能不知情。此外,勃列日涅夫弟弟的受贿行为也广为人知。而勃列日涅夫的女婿丘尔巴诺夫更甚,他从一个上尉到内务部第一副部长的升迁,以及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种种恶行早已被人们所知。正因此,有人在介绍“总书记本人和他家庭的腐败和贪欲”情况时断定,“总书记自己的家庭也变成了社会的腐败场所”,这个判断并不为过。
勃列日涅夫所提拔的那些在乌克兰的同事及老乡,或者曾一起工作的同事中不乏贪腐之人。例如,内务部长谢洛科夫很得勃列日涅夫的信任,他充分利用勃列日涅夫对女儿女婿的“舐犊之爱”为自己投机钻营。此外,受到勃列日涅夫包庇纵容的亲信还有梅杜诺夫、拉希多夫、阿利耶夫、库纳耶夫等等。
在中央各部门以及地方,涉嫌贪污腐败官员级别高、范围大,从最初的个别部长,到勃列日涅夫后期涉及多个部,甚至中央委员。典型例子是格鲁吉亚共产党中央第一书记、苏共中央候补委员B.姆日阿瓦纳泽。原格鲁吉亚中央第二书记H.A.罗吉昂诺夫回忆,姆日阿瓦纳泽夫妇“很时髦地大张旗鼓地庆贺女主人的生日,把她称为‘维多利亚女皇’。生日庆典邀请了大量宾客,他们赠送了价值不菲的礼物。”
某些国家领导人,包括党的领导人,除了拥有供应的国家别墅外,还修建了私人别墅,为自己的子女、孙子们同时修建了私人别墅。70—80年代,贪污盗窃国家财产的现象在俄罗斯联邦贸易部、苏联外交部、外贸部、后勤部、俄联邦轻工业部、苏联文化部都有出现。贪污腐败涉及各部门各行业各级别工作人员。当时的腐败案件所涉及的部门与行业很多,而在每个涉案部门和行业中,又能“纵向”牵出一串又一串的相关人员,并且最终都有可能指向一些位高权重的领导。
此外,在勃列日涅夫时期,党证和公职也可以买卖。当时,一些党组织把“党的权力”变成了谋利工具,“在某些共和国甚至有给党证明码标价的”。格鲁吉亚共和国中央第二书记罗季昂诺夫说,在格鲁吉亚共和国一些党组织中,有人从事党证交易,把各种类型的骗子接纳进苏共组织,在他们行了更大的贿赂之后,又把这些人推上更高职位。有记录显示,在阿塞拜疆的一些地方,给州委书记和一些职能部门官员、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都标定了价格。
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官员贪污腐败的特点主要有:一是层次高,勃列日涅夫本人就乐于收受各种礼品,他的家人也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索贿受贿。一些被勃列日涅夫提拔起来的亲信,那些曾与他共事过的下属,还有他的“乌克兰老乡”,那些握有职权的省部级官员,以及官员家属,都仿而效之。二是贪污受贿案值大,案由多样,可谓什么都干。而出了事,特权身份以及关系网又有可能帮他们“摆平”。三是牵涉面广。各个行业和各种职能部门,只要需要都能用钱或者权力来“摆平”。四是情节恶劣,给国家带来严重损失,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为了个人利益,一些人甚至干预国家内外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使国家在经济上以及对外关系中蒙受损失。
戈尔巴乔夫时代:全面腐败下的经济改革只能是悲剧。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特权阶层为使非法占有的国家资源合法化,极力推动社会主义苏联的演变,最终毁灭了苏共,毁灭了苏联。在经历了短暂的安德罗波夫和契尔年科时期后,苏联迎来了戈尔巴乔夫时代。苏联历史上著名的“共青团经济”,就是在戈氏的改革中利用特权腐败发展起来的;国家职能部门被取消变成股份公司后,部长们大都成了公司的总裁,股份则大都在部门领导人之间被瓜分……总而言之,改革前谁是管理者,改革后谁就成了占有者和所有者。结果是,“国家官员、党的职能人员、共青团积极分子成为最初类型的俄罗斯企业家、20世纪90年代初的第一批百万富翁和‘新俄罗斯人’”。
戈尔巴乔夫一上任,即利用筹备苏共二十七大之机,在党内进行了一次“和平清洗”,强迫一大批高层干部退休或解除他们的职务,新任命了支持其改革路线的大批高级干部。在二十七大召开之时,60%的部长已经被撤换。1986-1989年,州委书记、区委书记和共和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更换了82.2%。从形式上看,戈尔巴乔夫这样做是为了推动改革,打击和摧毁勃列日涅夫时期官僚特权阶层的反腐倡廉之举。但是,新上任干部并不都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其中的一些投机分子一上任就立即享受一如从前的各种特权,在改革中趁机大肆侵吞国有财产。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巴巴科夫在改革中成为一家股份公司的顾问,1994年6月已经名列俄罗斯50位最有影响的私营企业家的第8位。苏联大型汽车制造厂厂长卡丹尼科夫,从1990年开始,堂而皇之地把企业变成他的私有财产。这种明目张胆的权力腐败,其性质之恶劣、程度之严重、规模之大,早已超过了勃列日涅夫时期。
戈尔巴乔夫本人不仅不愿放弃他及其家庭享受的特权,而且其热衷程度也超过了以腐败闻名的勃列日涅夫。但是他善于做表面文章,经常有一些捐款给慈善机构的“义举”,其腐败常不为人知。曾任戈尔巴乔夫助理的瓦·博尔金回忆:戈尔巴乔夫经常收到相当重量的金质、银质和白金奖章,用贵重金属制作的收藏硬币,个人银行账户上有几百万美金。按照自己的喜好,在多处疗养胜地建造新的总书记官邸,在莫斯科建造豪宅,这些建筑费用高达数亿卢布。甚至在苏联解体前夕,戈尔巴乔夫还在加紧策划在克里姆林宫改造一套包括厨房、餐厅、客厅、休息厅、两个卧室、办公室和其他用房的住宅,后因发生了“8·19”事件,不得不停止大兴土木的计划。瓦·博尔金说,戈尔巴乔夫为自己、为家人建造豪华住宅和别墅,对精美的家具、最高级的设备和用具、进口的原料装修表现出非凡的兴趣和天才,对为自己修房子孜孜以求,一直到下台。
戈尔巴乔夫对党内民主的破坏也达到了历届苏共领导人之最。1988年9月30日,苏共中央全会的重大人事变动,使戈尔巴乔夫有机会同时担任党的总书记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集国家党、政、军最高权力于一身。麦德维杰夫说,戈尔巴乔夫“非常专制”,“主持的各种会议都缺乏民主作风”,“当听到反对意见或者是批评言辞时,他常常失去控制”。他总是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常常随意限制他人的发言时间,甚至不客气地打断别人的讲话,自恃一贯正确,出了问题则找一个“替罪羊”。作为苏共总书记的戈尔巴乔夫,其所作所为对于苏共领袖形象的玷污也是苏共历史上所没有的。
戈尔巴乔夫执政后期,在改革带来的混乱无序中,苏共党内腐化变质的特权阶层的野心与私利不断被诱发并膨胀。80年代,苏共领导层中的绝大多数人已不是社会主义的坚定支持者,他们中的许多人在苏共及其思想理论的瓦解过程中看到了自己的机会。他们发现,挂在嘴边的所谓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仰和罩在身上的共产党人的光环,都已失去了利用的价值,原有的特权必须改头换面,而资本主义是他们既得利益合法化的最合适的制度。1991年,莫斯科出现了上万名大富翁,大部分人是原来的党政干部。正是这些所谓的“共产党人”革了苏共的命。至此,苏联官僚特权阶层进一步演化,呈现出典型的机会主义、实用主义并进一步演化为反社会主义性质,成为瓦解和抛弃苏共的急先锋,成为公有制的最有力的捣毁者和私有化的最实际的推动者。
如果只强调利他或自利,都是人性不完整的体现,都是不可持续甚至可能走向反面的。
我认为刘锋有私心,有所诉求,并不是谴责他,而是觉得这很符合人性,就算刘锋有私心,也毫不损害他作为一个活雷锋的形像。
毛发动文革就是一种处理百万朱姓王族的行为,一个飞速膨胀的官僚阶级出现对政权来说其实是一个危险的不稳因素。
毛的时代一个特征就是庞大的官僚机构膨胀,旧长征老官员还没有老去,自己的近卫军还没有提拔,新出现少壮派和共青团接班人已经到处泛滥了,最后必须予以减定额财政才能维持下去。只有消除一批不听话有主见的官员,才能减负。刘邓的四清运动方案就是10-20%的基层干部已经腐败,应该予以清除,但是毛认为不彻底,要把最高层干部以更高比例清除,这就是文革的目的,这就造成党内矛盾激化。刘邓同老毛斗,连林彪也要同老毛斗。
老毛的所作所为同朱镕基的所作所为是一回事。毛要把国有官员去掉一批,而朱镕基要把国企员工去掉一批,都是很残忍的壮士断腕行为,但是为了减负,又不得不做。
老毛还认为这种减负每隔7-8年就要来一次,等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周期,可见他对冗员是一直关注的。
在陕甘宁时代老毛就知道要精兵简政,反正同委员长一样躲在山上,何必保留一批吃行政饭的公务员队伍?
腐败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特例,资本主义国家更多,而且还可以“合法”化。
社会主义国家的腐败者知道自己头上的悬剑,所以他们最希望共产党下台了,好让腐败也能合法化。前苏联如此,现在的中国也是如此。这既是文革无法深入的原因,也是王73反腐为党赢得民望的原因,更是习组建国家监察委的原因。
如果经不起,那么这个主义就没有战斗力,自然就该被淘汰,淘汰了之后,自然会有更有战斗力的主义和思想得到发展与成长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