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解决民族和宗教问题的若干设想 -- 真理
众所周知,我国的民族区分制度是恶政。现行的身份证上还要标注民族身份,这是种族歧视,非常不符合普世价值。我认为应该一律取消,只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字样。愿意证明自己民族身份的人可以另外办理民族证,只要缴纳适量工本费,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可以办理任何现有的民族证,数量不限。另外法律允许公民自行依法组建民族,发行民族证。民族社团可以盈利,但是需要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新版的宗教事务条例太保守了。
例如《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何必呢?我看还不如允许并且鼓励宗教商业化,同时宗教场所必须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还必须服从消费者权益法。宗教消费者付钱之后有权索要发票。例如宗教场所如果宣传有灵验的“送子观音”,那么消费者如果事后没有怀孕就可以控告该场所虚假宣传,原来的捐款可以索回。宗教场所如果想要免责,就得明言“在本寺祷告的成功率为XX%”,“不能保证每次都灵验”等等。
奈何现实中实现的可能性太低。
其实废除民族区分的呼声在国内应该久已有之。
据我的个人观察,中国政府的惯性非常严重,而且反应通常很慢,可改可不改的事情通常都会拖到最后一刻,类似于改动民族这种事情,不发生什么大变动短期内因该是看不到的。
例如《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何必呢?我看还不如允许并且鼓励宗教商业化,同时宗教场所必须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还必须服从消费者权益法。宗教消费者付钱之后有权索要发票。例如宗教场所如果宣传有灵验的“送子观音”,那么消费者如果事后没有怀孕就可以控告该场所虚假宣传,原来的捐款可以索回。宗教场所如果想要免责,就得明言“在本寺祷告的成功率为XX%”,“不能保证每次都灵验”等等。
还有一切关联的加分提干特权。。。。逢年过年发羊肉还是留着,统计下人口
烟盒上也印了抽烟有害健康,烟厂还不是赚的盆满钵满,税务还不是收得腰包鼓鼓?但是由此带来的医疗支出呢?
宗教要是也这么搞,宗教组织的经济实力会暴涨,宣扬迷信的社会影响大增。社会进步靠的是科学技术,不是宗教,你退一步,他就进一步,等于是走回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