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从“性别选择自由”运动看西方社会解体与文明衰败 -- 李寒秋
而且我觉得所谓同性基因也难说真有还是没有,因为我觉得同性恋应该是有先天和后天,而先天是因为基因,还是因为胎儿发育都还不好说,最近有研究,一个男孩,他的同母哥哥越多,他的同性恋风险越高,因为按照自然的法则,雄性多,而雌性少,为了竞争雌性,一旦母亲怀上男孩,则体内会释放一种化学物质,将会提高下面的男胎变成同性恋的比例。
同性恋婚姻,我是赞成的,因为可以某种程度保护那些被男同欺骗的女性,至少有一部分对繁殖后代无感,并希望能有稳定伴侣的男性可能会避免向女性下手,弄出同妻来,但是所有搞同性恋婚姻的国家都是允许他们收养、代孕小孩的,看看那些国外的同性恋夫夫,往往都收养好多孩子,或者通过代孕弄出好多孩子,就是我们国家的变性人金星,“嫁给”了德国一个工人,这两位在中国上海生活,收养了三个中国小孩,两男一女,因为不符合计生政策,有两个孩子没上户口,德国这个工人不知道在其母国还有没有通过异性婚姻生育的小孩,这反而加大了同性群体,而且对小孩也不利,因为同性恋的性行为控制力比异性恋更弱,而其中恋童癖比例似乎又更大,并且很多男性同性恋会在儿子很小的时候就下手。当然金星其实已经不算同性恋了,他是“异性恋”,因为他的精神上是认为自己是女性。
同性恋有很多种:
一种是常见的,男性(女性)喜爱男性(女性);
一种是外在性别为男性,但其精神上是女性,喜爱男性;
一种是外在性别为女性,但其精神上是男性,喜爱女性;
一种是外在性别为男性,但其精神上是女性,喜爱男性;
一种是外在性别为女性,但其精神山是男性,喜爱女性;
总体上男性同性恋比例异性癖比例远远高于女性。
所以我觉得如果开放同性恋婚姻,第一件事就是禁止同性恋夫夫收养小孩,此外一旦他们欺骗女性,同妻有相关法律条文保护,并在离婚中获得大部分财产和孩子的独立监护权,但是这又不符合所谓的同性异性平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