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5:季宿——三分公室 -- 桥上
“三分公室”以及二十五年后的“四分公室”是春秋时鲁国的一件大事,对于原有政治结构的崩溃极具象征意义,同时,也是当时军队性质转变的重要一步,而这些都是和季宿分不开的。
季宿,季是“氏”,宿是“名”,后来的人一般以他的谥号尊称他为季武子,在《春秋经》中,则以季家族长的称号尊称他为季孙宿。季宿是季文子(季孙行父)的儿子。公元前五六八年(鲁襄公五年,周灵王四年,晋悼公六年),季文子去世,季宿(季武子)接任族长,成为季孙宿,但没能当上首席执政大臣,首席执政大臣由约四十一岁的叔孙豹担任。我估计季武子生于公元前五九五年(鲁宣公十四年,周定王十二年,晋景公五年),此时二十七岁。
下一年,公元前五六七年(鲁襄公六年,周灵王五年,晋悼公七年),季武子就代表鲁国前往晋国接受晋人的谴责。以后两年,季武子又多次代表鲁国出访。
到公元前五六五年(鲁襄公八年,周灵王七年,晋悼公九年),季武子接待来访的晋国第二号人物、中军佐范宣子(士匄),对方是来督促鲁国出兵助战的,用诗歌警告他们别误了军机,季武子只能大拍马屁:“谁敢哉!今譬于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欢以承命,何时之有?”。
下一年,公元前五六四年(鲁襄公九年,周灵王八年,晋悼公十年,宋成公十二年,卫献公十三年,杞孝公三年,曹成公十四年,齐灵公十八年,郑简公二年),季武子奉着年少的鲁襄公配合晋军攻打郑国,“晋人不得志”。回程的时候,晋悼公设宴款待十一岁的鲁襄公(公元前五七五年生),随即要求季武子马上为鲁襄公举行冠礼,让他亲政。这反映晋悼公对鲁国权臣把持朝政的不满。
但是两年后,公元前五六二年(鲁襄公十一年,周灵王十年,晋悼公十二年),正月,季武子就策划了“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彻底架空了十三岁的鲁襄公。
当时鲁国排首位的卿是叔孙穆子(叔孙豹),但季武子是在事情已成定局之后才通报给他,他也无可奈何,只能要求举行盟誓并诅咒来保障自家的利益。估计就在下一年,约三十四岁的季武子自己成了鲁国排首位的卿。
“三分公室”以后,季家保留了归他们统领的那一军中的将士直属于公室的名义,但分得了另外两军的孟(仲)家和叔孙家却不同:孟(仲)家让一半人保留直属于公室的名义,另一半人成为他们家的家臣;叔孙家则让所有人都变成他们家的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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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的一些关于“三分公室”的讨论。关于“三分公室”的内容,《春秋经》和《左传》与此有关的就是以下五条: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作三军。(《襄十一年经》(p 0985)(09110001))(087)。
十一年春,季武子将作三军,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武子固请之。穆子曰:“然则盟诸?”乃盟诸僖闳,诅诸五父之衢。(《襄十一年传》(p 0986)(09110101))(087)。
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子各毁其乘(shèng)。季氏使其乘(shèng)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叔孙氏使尽为臣,不然不舍。(《襄十一年传》(p 0987)(09110102))(087)。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昭五年经》(p 1260)(10050001))(091)。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卑公室也。毁中军于施氏,成诸臧氏。初,作中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孟氏取其半焉。及其舍之也,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昭五年传》(p 1261)(10050101))(116)。
对比《春秋经》和《左传》,二者关心的角度不同,《春秋经》关心的是当时军队的编制(共有几军),《左传》则叙述了背景和一些细节。
而关于这几段《春秋经》和《左传》的含义,我给自己提了如下一些问题:“征”什么?“征”的对象是什么人?“役”和“邑”指什么?“入”于何处?“入”的主体是什么人?
先说“役”:“役”,1.使也:《玉篇》使役也。2.列也:《詩?大雅》禾役穟穟。《傳》役,列也。——《康熙字典》。我体会,作为名词,其一:“役”是指一次出征,不仅是为了打仗出征,也有为了某种工程或其他行动出征。当时的部队是临时征集起来的,那些住在“国”(城)里的“民”都有参加的义务。于是有其二:被征集来参加“役”(其一)的人员亦称“役”(其二),或称“役徒”、“役人”、“役夫”。这样的“役”既可参战、包括从事警戒等军事行动,亦可樵采、筑城、筑台、以及各种劳作。而“役”的身份虽不甚高,但只是相对于贵族而言,他们都是所谓“民”,是住在“国”(城)内的统治族群成员、大都是贵族们的“子弟”——“余子”。
而所谓“征”,“征”的是“民”,对比其他两家“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孟氏取其半焉”,“征”都指的是人的去向,所以那几个“征”应该都指的是征集“民”参加军队,所谓“各征其军”。
当时的军队都是临时征集起来的,但不是所有被征集参加部队的人在当时都叫“征”,只有“公臣”身份的“民”被征集参加部队才叫“征”,所以才有“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表明被“臣”而变为家臣的人参加部队就不再是被“征”,因为“叔孙氏”那一“军”的成员都不是“征”来的,所以不是这些人没有成为那个“军”的成员,而是这些人不再被以“公臣”的身份被“征”为那个“军”的成员,只是作为叔孙家的“私属”进入那个“军”。被“征”者与所谓“役”当是一回事,是“民”。
对比《襄十一年传》所云“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以及《昭五年传》所追述之“尽征之”,则实际上当初季家那一“军”的成员皆未“入”也。虽被“倍征”而皆不肯“入”,则“征”对于被“征”者未必无利——即“征”不是白“征”的。但由“公室”出的对“役”的报酬只发到各家族族长手上,所以那些家臣比名义上的“公臣”在这方面要不利。
再说“入”,“入”的主体是有“役邑”的人,至少是家长。“入”到哪里?当是指把“邑”入给“三桓”,而季家宣布你要是把“邑”入给了我家我就不“征”你那里的“民”参加“役”,那里的“民”就没了参加“役”的好处,顾虑到手下“民”的态度,于是大家就都不“入”了。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由于季家的政策对于各“军”的成员有吸引力,所以后来季家的一“军”能够扩编为两“军”,而其他两家随后也都改而采用“尽征之”的政策。因此,“三分公室”以及二十五年后的“四分公室”就改变了当时鲁国军队的性质,不再以各家族的私属组合而成。
在“三分公室”十八年后,“四分公室”之前七年,《襄二十九年传》中有记述:“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于家臣。”(《襄二十九年传》(p 1159)(09291001))(082、087)。这反映公室属下的人才凋零,或者和上面我的想法有不一致的地方。
不过,首先:这是在“四分公室”之前七年,“三分公室”时毕竟公室属下的人(公臣)有不少被那两家变成了家臣。
其次:虽然很多人名义上还属于公室,但《昭二十五年传》中曾提到一事与上述“公臣不足”事相类:“将禘于襄公,萬者二人,其众萬于季氏。”((p 1462)(10250603))(116),显然那些“萬者”及“其众”都是属于公室的,但仍会造成公室要用的时候用不上。
再次:在“三分公室”十二年之后,此“公臣不足”事之前六年,也是在鲁国,季家的庶长子公鉏本来担任季家的马正,但他自己的小家富了以后,“又出为公左宰”(《襄二十三年传》(p 1079)(09230503))(105)。而鲁国左宰的实际权力远不及季家马正,可见成为公臣在那时仍然是一种荣耀。
最后:由于“鲁”那里的手下大部分将被归为公臣,三桓难免将部分精锐调去自家采邑隐藏实力、留下后手,后来“堕三都”时“鲁”的军力不足以碾压三都,或即因三桓将精锐调去了自家采邑。
综上所述,我以为“三分公室”和“四分公室”时虽然把公室分了,但很多人名义上仍是公臣,只不过不是原来那种公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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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鲁国排首位的卿以后,季武子(季孙宿)首先在东面击败了莒人的进攻,抢来了“鄆”。又在西方攻灭了邿国。
到公元前五五九年(鲁襄公十四年,周灵王十三年,晋悼公十五年,齐灵公二十三年,宋平公十七年,卫献公十八年,郑简公七年,曹成公十九年,杞孝公八年,吴诸樊二年),季武子两次代表鲁国参加各家诸侯的盟会,特别是头一次,他带上子叔齊子(叔老)为副手,得到盟主晋国的肯定,“自是晋人轻鲁币而益敬其使”。
下一年,公元前五五八年(鲁襄公十五年,周灵王十四年,晋悼公十六年,齐灵公二十四年),北面的齐国和南面的邾国都来进攻鲁国,季武子就向霸主晋国告状。很不幸,赶上晋悼公去世,直到再下一年,新上来的晋平公才把侵扰鲁国的莒、邾两国国君扣了起来。但齐国仍在向鲁国进攻,只好又派了穆叔(叔孙豹)向晋人求情。但北面齐国和南面邾国对鲁国的进攻一直没停。
这就到了公元前五五五年(鲁襄公十八年,周灵王十七年,晋平公三年,齐灵公二十七年,宋平公二十一年,卫献公二十二年、卫殇公四年,郑简公十一年,杞孝公十二年,曹成公二十三年),由于当初齐灵公得罪了晋平公,于是晋国派出执政的中军元帅中行献子(荀偃),亲率各国联军攻打齐国,打进了平阴、防门,横扫齐国全境,齐灵公吓得要出逃,被他儿子大子光(世子光,后来的齐庄公)拦了下来。
因为鲁国在攻打齐国时立功,下年就从邾国割来一大片田地。季武子前往晋国拜谢,给人家说:“小国之仰大国也,如百谷之仰膏雨焉。若常膏之,其天下辑睦,岂唯敝邑?”,还给人家唱:“王于出征,以匡王国。”,把晋平公捧成了“王”。回来之后,季武子又“以所得于齐之兵作林钟而铭鲁功焉”,夸耀他自己的功绩。
但齐人仍然是鲁国的重大威胁,鲁人也在多处筑城做出防备。
再下一年,季武子出访宋国归来,有些得意忘形,就在鲁襄公欢迎他的宴会上唱道:“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物其有矣,维其时矣!”(《诗?小雅?鹿鸣之什?鱼丽?卒章》),他是想用这首诗的最后两句“物其有矣,维其时矣!”感谢鲁襄公,说您派我去宋国的时机真好,我捞到了不少东西。但是这两句的本意是说当令的东西才是好东西,季武子这样唱在鲁襄公听起来就是在说自己过时了。于是鲁襄公回唱:“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乐只君子,万寿无期。”(《诗?小雅?南有嘉鱼之什?南山有台?首章》),听到最后两句“乐只君子,万寿无期”,季武子马上坐不住了,赶紧爬到坐席下边,趴下请罪说:“臣不堪也。”。
后面两年邾国又陆续有臣子带了城邑投奔鲁国,季武子优待他们,为此还被臧武仲(臧孙纥)呲了一通,说他“召外盗而大礼焉”。季武子这么干正和他父亲季文子(季孙行父)当年赶走前来献宝玉的莒国大子“仆”的行为相反,那时他父亲还祭出臧武仲爷爷臧文仲(臧孙辰)的话为自己辩护,认为应该“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关于此事的详情可见 《《左传》人物事略23附:行父逐仆1/2》和《《左传》人物事略23附:行父逐仆2/2》。
到公元前五五〇年(鲁襄公二十三年,周灵王二十二年,晋平公八年,齐庄公四年),先是季武子想要立幼子悼子(季纥)为季家族长的继承人,但顾忌长子公弥(公鉏),于是去向臧纥(臧武仲,臧孙纥)请教,臧纥自恃聪明,就采用了最直截了当的方式。在一次季家的宴会上,臧纥利用自己主宾的身份,把悼子奉上主位,然后召来公弥,让他与下面那些宾客坐在一起,至此二人君臣之分已定。
可这样一来臧纥得罪了公弥,被公弥在季武子那里进谗言,最终被赶出了鲁国,而臧家的地位也下降了。
四年后,公元前五四六年(鲁襄公二十七年,周灵王二十六年,晋平公十二年,楚康王十四年,齐景公二年,秦景公三十一年,宋平公三十年,蔡景公四十六年,卫献公三十一年,陈哀公二十三年,郑简公二十年,许悼公元年,曹武公九年),在晋、楚两大霸主主持下,各家诸侯举行盟誓,实现了“弭兵”。
下一年,鲁襄公前往楚国朝见,季武子趁机夺取了邻近自家主要采邑“费”的“卞”那个城邑,扩张自家的势力。鲁襄公差点不敢回国。
到公元前五四二年(鲁襄公三十一年,周景王三年,晋平公十六年),三十三岁的鲁襄公去世了,季武子不听穆叔(叔孙豹)的劝,立了“十九年矣,犹有童心”的公子裯,就是鲁昭公,后来给接替季武子的他孙子季平子(季孙意如)留下了很多麻烦。
下一年,公元前五四一年(鲁昭公元年,周景王四年,晋平公十七年,楚郏敖四年,齐景公七年,秦景公三十六年,宋平公三十五年,卫襄公三年,陈哀公二十八年,蔡灵公三年,郑简公二十五年,许悼公六年,曹武公十四年),各家诸侯又在“虢”那里盟会,重申“宋”之会“弭兵”的盟约。在盟会进行时,季武子不管穆叔(叔孙豹)还在会上,带兵夺取了莒国的“鄆”,使得穆叔被楚人扣住,差点回不来。
到公元前五三七年(鲁昭公五年,周景王八年,晋平公二十一年),上次“三分公室”二十五年以后,趁着穆叔(叔孙豹)去世,季武子推动了改变军队编制,“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扩张了自家的势力。在这次改编中,另外两家都采用了当初季家的政策,不再让部队成员成为自家的家臣,而是保留他们名义上直属于“公室”的身份,“皆尽征之,而贡于公”。这也是私家军队变为公家军队的一小步吧,多数部队成员对部队将领不再有人身依附的关系。
此后,鲁国继续蚕食莒国的土地城邑。
两年多以后,公元前五三五年(鲁昭公七年,周景王十年,晋平公二十三年),冬十有一月癸未那天(杨注:癸未,十三日。),季武子(季孙宿)去世了,接替他族长之位和鲁国首席执政大臣之位的是他孙子季平子(季孙意如)。季平子的父亲季悼子(季纥)已经在上一年先死了。
季平子(季孙意如)的继承人是他儿子季桓子(季孙斯)。季桓子(季孙斯)的继承人是他儿子季康子(季孙肥),季康子死于鲁哀公二十六年,这就是《左传》中提及的最后一位季家族长。终春秋之世,鲁国一直“政在季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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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087三分公室7节、117南蒯叛季2节、122叔弓知礼2节):
《襄元年经》: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p 0915)(09010001))(087)
邾子来朝。((p 0916)(09010006))(087)
《襄元年传》:
九月,邾子来朝,礼也。((p 0918)(09010401))(087)
《襄元年经》:
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晋侯使荀罃来聘。((p 0916)(09010007))(087)
《襄元年传》:
冬,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礼也。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也。((p 0918)(09010501))(087)
我的粗译:
我们的襄公元年(公元前五七二年,周简王十四年,晋悼公二年,卫献公五年),九月,邾子(邾国国君邾宣公)来朝见我们主上(鲁襄公),这是规矩。
这年冬天,卫国的卿子叔(公孙剽)、晋国的上军将知武子(荀罃)正式来访,这也是规矩。凡诸侯即位,小国应当去朝见,大国应当派人去访问,以此来延续友情、加强了解、策划行动、充实不足,所以这是主要的规矩。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于《襄公传》之前注云:“据《鲁世家》,名午。成公之子,定姒所生。”
杨伯峻先生注“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曰:
无《传》。正月十九日己巳冬至,此年建子。有闰。杜预据九年《传》“会于沙随之岁(成十六年,公元前五七五年),寡君以生”云云,谓襄公即位之年四岁(虚岁)。
杨伯峻先生注“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曰:
公孙剽,子叔黑背子。传世器有卫子叔兂父簠 ,《积微居金文说》谓即公孙剽未为君时所制器。剽是穆公之孙,定公弟之子。黑背见成十年《传》并《注》。
《积微居金文说》(页八八《衞子叔兂父簠跋》):
《缀遗斋彝器考释》第八卷十六页下载《卫子叔兂父簠》,铭文云:“卫子叔兂父乍旅簠 。”按成公十年《左传》云:“卫-子叔黑背侵郑。”襄公元年《春秋》云:“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杜注》云:“剽,子叔黑背子。”《传》云:“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礼也。”此卫有子叔氏之证也。铭云子叔兂父,兂为簪之初字,[簪-竹-曰]从二兂,《说文》训锐意。剽字《说文》训砭刺,兂剽义相近,疑兂父即剽之字也。寻襄公十四年《左传》记卫人立公孙剽为君,是为殇公。此簠之制,盖在即位为君以前矣。
杨伯峻先生注《成十年传》“卫-子叔黑背侵郑”云:“子叔黑背,卫穆公子,卫定公弟(,以子叔为氏)。”((p 0848)(08100201))(075)。
杨伯峻先生注“晋侯使荀罃来聘”曰:
此时天子已死,依旧礼,诸侯间应暂停聘问。杜预《注》以为王虽死,而赴问未至,诸侯不闻,使者已行,计其时间约建子之十月初。荀罃即知罃(,详宣十二年及成三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宣十二年传》 “楚-熊负羁囚知罃”云:“杜《注》:“负羁,楚大夫。”《赵世家?索隐》引《世本》云:“逝遨生庄子?首,首生武子-罃。”则知罃为知庄子之子。据《晋语七》,知罃字子羽。”((p 0742)(07120214))(066)。
下面是《成三年传》提到荀罃的两段:
晋人归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纍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王曰:“虽然,必告不穀。”对曰:“以君之灵,纍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修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p 0813)(08030401))(066)。
荀罃之在楚也,郑贾人有将置诸褚中以出。既谋之,未行,而楚人归之。贾人如晋,荀罃善视之,如实出己,贾人曰:“吾无其功,敢有其实乎?吾小人,不可以厚诬君子。”遂适齐。((p 0816)(08031001))(066)。
这两段我在前面介绍过,您如有兴趣可移步《《左传》中的成语10附:晋楚战邲7》。
杨伯峻先生注《成三年传》“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云:“当时卿大夫对外国国君自称为外臣,此知罃于楚君亦直称其父之名。”((p 0816)(08030401))(066)。
杨伯峻先生注《成三年传》“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云:“宗,宗庙。荀首不但是知罃之父,且是荀氏小宗宗子,于本族成员有杀戮之权,然先须得国君同意。”((p 0816)(08030401))(066)。
杨伯峻先生注“小国朝之”曰:
此指邾宣朝鲁襄。
杨伯峻先生注“大国聘焉”曰:
卫虽非大国,比于鲁,亦可匹敌。晋此时虽早称霸,仍是诸侯。
“鲁”(杨注:鲁国-姬姓,文王子周公-旦之后。周公辅佐周王朝,成王封其子于曲阜,定四年《传》“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是也。龚景瀚谓鲁都一为曲阜,一为奄城,古奄国都也。二城相距仅三里。曲阜在东而稍北,今山东-曲阜县北三里之古城村。奄城在西而稍南,即今曲阜县治。初都曲阜,炀公迁奄城;春秋时又迁曲阜,盖在僖公时。详《澹静斋文钞?鲁都考》。一九七七年曾于鲁都进行勘探发掘,测得鲁都城平面大致呈不规则横长方形,城东西最长处三点七公里,南北最宽处二点七公里,面积约十平方公里。周围有城壕,西北两面城壕利用古洙水河道。(城周长二十三点七里,面积三十九点五平方里,)今日曲阜县县城仅占鲁故城西南角之一小部分。故城城门十一座,东、西、北各三座门,南两座门。鲁宫殿在城中。在东北部城墙下与城内西北、西南部有鲁城以前之居民区,或即商奄遗址。#据《谷梁传》,中城即内城。若然,则此中城即鲁都曲阜之内城。杜《注》以此为鲁国城邑之名,云在“东海-厚丘(各本误作廩丘,今从金泽文库本、南宋小字本正)县西南”,即在今江苏-沭阳县境,为鲁边境所未达。杜《注》不可信。说详江永《考实》。定六年“城中城”与此同。#杜《注》:“少皞虚,曲阜也,在鲁城内。”),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邾”——“绎”(杨注:邾,国名,曹姓。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邾公钟跋》。(僖二十一年?传?称之为“蛮夷”。)初都今曲阜县东稍南,盖鲁之附庸,后都今邹县东南,春秋后八世楚灭之。《礼记?檀弓》、《公羊》皆作“邾娄”,《国语?郑语》、《晏子春秋?内篇上三》、《孟子》并作“邹”,盖邾娄速读而音变。传世彝器有邾公牼钟、邾公华钟(“邾”并作“鼄”)及邾公钟、邾公[釒乇]钟等。仪父,邾君之字,名克。另一曹姓邾,楚之与国,在湖北-黄冈(见陈直《金文拾遗》)。#绎音亦,邾邑,今山东省-邹县东南有峄山,绎、峄字通。邾文公所迁当在峄山之阳与郭山之北夹谷地带。一九七二年夏于此地因大雨冲出一铜鼎,为费敏父嫁女与邾之媵鼎。沈钦韩《地名补注》引《山东通志》谓邾城在邹县东南二十五里,邾文公所迁城周二十余里,在峄山之阳,俗误为纪王城,邾迁都后,境内又另有绎邑,宣十年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峄,乃取其别邑,非取其国都。#“绎”,《公羊》作“蘱”,不知其故。杜《注》:“绎,邾邑。”孔《疏》云:“文十三年《传》称邾迁于绎,则绎为邾之都矣。更别有绎邑,今鲁伐取之,非取邾之都也。亦因绎山为名,盖近在邾都之旁耳。”余见文十三年《传?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卫”——“帝丘”(杨注:卫,国名,姬姓;文王子康叔-封之后。传世有康叔丰鼎,丰即封。“卫”字卜辞多见,足见其地名早已有之,金文亦有,字形不一。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治。戴公庐曹,今河南旧滑县治(新治已移至道口镇);文公迁楚丘,今滑县东六十余里;成公迁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于春秋后十三世二百五十八年,为秦二世所灭。#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西南。《明一统志》又有帝丘城,云在滑县(此指旧治,今已移治于其西之道口镇)东北七十里土山村,即卫成公所迁,盖其境相接也。则卫自楚丘迁帝丘,两地相距不远。#卫自成公已迁都帝丘,即今濮阳县西南二十许里之颛顼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晋”——“绛”——“故绛”(杨注:晋国事始见于此,而《春秋经》不书,盖以晋五世有内乱,不及来告之故。晋国,武王子唐叔虞之后。成王灭唐而封叔虞。翼,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传世有晋公????[奠/皿],据唐兰《晋公午????[奠/皿]考释》,定为晋定公所作。铭文“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云云,与《逸周书?王会篇》所言“成周之会”,“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之意相适应,加以《晋语》引叔向之言,唐叔以武力封,足证《吕览?重言》、《说苑?君道》所传桐叶封弟之不可信。唐叔之子燮父改唐为晋,即今之太原市。(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谓唐叔之封在翼,黄汝成《集释》引全祖望说辨其在今太原。)四世至成侯,南徙曲沃,今山西省-闻喜县东。又五世至穆侯,复迁于绛,绛即翼。鲁成公六年,晋景公迁都新田,此后命新田为绛,新田即今山西-侯马市,而以旧都为故绛。自春秋后出公以下五世六十五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地,迁靖公为庶民,晋亡。曲沃庄伯及翼本末,详桓公二年?传?。曲沃在今山西省-闻喜县东二十里。曲沃去翼一百余里。#绛本晋国都城,在今翼城县东南十五里,详隐五年《传?注》,而《年表》云:“晋献公九年,始城绛都。”似绛都本无城郭者,恐太史公误会《传》意。《传》意仅谓士蒍为高其宫而城绛,则所谓城者,加高加大而已。自成六年徙新田后,谓之故绛。#晋从此后迁都新田,亦称新田为绛,因称故都绛为故绛。#若不以唐叔所封为太原市,则晋前后四次迁都,均在平阳(今临汾县西南)四周一百五十里之内:翼在今翼城县东南三十五里。曲沃在闻喜县东北,距翼约一百五十里。故绛在今汾城南,新绛北,东距翼约一百里。新田即今侯马市,去翼仅数十里耳。),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襄四年经》:
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p 0931)(09040003))(087)
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p 0931)(09040005))(087)
《襄四年传》:
秋,定姒薨。不殡于庙,无榇,不虞。((p 0934)(09040401))(087)
匠庆谓季文子曰:“子为正卿,而小君之丧不成,不终君也。君长,谁受其咎?”((p 0934)(09040402))(087)
初,季孙为己树六槚于蒲圃东门之外。匠庆请木,季孙曰:“略。”匠庆用蒲圃之槚,季孙不御。((p 0934)(09040403))(087)
君子曰:“《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p 0935)(09040404))(087)
我的粗译:
三年后,我们的襄公四年(公元前五六九年,周灵王三年,晋悼公五年),秋七月戊子那天(杨注:戊子,二十八日。),我们主上(鲁襄公,此时当只有六岁)的母亲定姒去世了。她死后没有停放在太庙,棺材也没有外棺,而且没为她举行虞礼。
我们这里木匠的头儿匠庆就说季文子(季孙行父):“子为正卿,而小君(定姒)之丧不成,不终君也。君长,谁受其咎?(大人担任着正卿,可我们的“小君”却未能得到正式的丧礼,这是不让我们主上完成他的孝心。等主上成年了,谁来担这个责任?)”。
早先,季孙(季文子,季孙行父)在蒲圃东门之外为自己栽了六棵槚木。到要为定姒制作棺材时,匠庆向季孙请示木材从哪里出,季孙告诉他:“略。(随便。)”,于是匠庆就用上了季孙在蒲圃栽的槚木,季孙也没拦着他。
贵族们都说:“《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志》里说的“处处没规矩,迟早遭报应”,就说的是这种事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夫人姒氏薨”曰:
“姒”《公羊》作“弋”,盖平入对转通假。杜《注》以姒氏为“成公妾,襄公母”,可信。但以姒氏为杞女,则不知何据。何休《公羊解诂》以为“莒女”,亦未必然。《公羊传》襄五年又以为鄫、鲁为舅甥,则姒氏又似鄫女。杞、鄫、莒皆姒姓,《公羊》说较早。
杨伯峻先生注“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曰:
辛亥,二十二日。无《传》。定,谥号。自死至葬仅二十三日。
杨伯峻先生注“不殡于庙”曰:
周朝实有于祖庙停棺待葬之礼,详僖公八年《传》并《注》。汪中《经义知新记》谓“殡宫皆谓之庙”云云,不可信。
杨伯峻先生注“无榇”曰:
孔《疏》据《檀弓上》“君即位而为椑”之文,以为定姒出嫁后当为椑。椑即棺。但定姒为成公贱妾,未必出嫁即为棺。
杨伯峻先生注“不虞”曰:
虞,祭礼。死者葬后,生者返殡宫祭祀而安死者之灵,谓之虞礼。虞礼必哭,又曰反哭。《仪礼》有《士虞礼》一篇。此《传》反映襄公年幼,权在季孙行父,而行父并不以夫人之礼待定姒;或因齐姜已以成公夫人成丧,则定姒不应再如此。
杨伯峻先生注“匠庆”曰:
古代匠多是木工。杜《注》:“匠庆,鲁大匠。”《庄子?达生篇》有梓庆,成玄英《疏》以为即此匠庆。
杨伯峻先生注“子为正卿,而小君之丧不成,不终君也”曰:
《公羊》隐元年《传》云:“母以子贵。”定姒为襄公生母,故匠谓之为“小君”,并请以夫人之丧成之。终为送终,《论语?学而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足见当时于父母之丧,必尽致其情。不终君者,谓不使鲁襄公终其生母之丧也。杜《注》谓“不终事君之道”,误。
杨伯峻先生注“君长,谁受其咎?”曰:
此时襄公尚不足八岁。杜《注》:“言襄公长将责季孙。”匠庆以此逼季孙。
杨伯峻先生注“初,季孙为己树六槚于蒲圃东门之外”曰:
蒲圃,场圃名。其地或较宽大,各方有门。东门为蒲圃之东门。十九年公享晋六卿于蒲圃,定八年阳虎将享季氏于蒲圃,亦可见其地不小。
槚当为紫葳科(Bignoniaceae)梓属Catalpa ovata梓,或紫葳科(Bignoniaceae)梓属Catalpa bungei楸,或紫葳科(Bignoniaceae)梓属Catalpa fargesii灰楸,下面是一张梓的图片,出自互动百科《梓木》:
杨伯峻先生于此(匠庆请木,季孙曰:“略。”)注云:
请为定姒作棺之木。略,简略。谓不必选择美木。杜《注》:“不以道取为略。”沈钦韩《补注》且引汉律谓略为盗窃。以鲁之正卿葬国君夫人,而使人盗窃棺木,盖无此理。
杨伯峻先生于此(君子曰:“《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注云:
《志》盖古书名。此盖责季孙之语。
不过最厉害的还是黄肠题凑,都是柏木芯,一个墓就砍了一座林子。
《襄五年经》:
夏,郑伯使公子发来聘。((p 0941)(09050002))(087)
《襄五年传》:
夏,郑-子国来聘,通嗣君也。((p 0943)(09050301))(087)
《襄五年经》:
秋,大雩。((p 0941)(09050005))(087)
《襄五年传》:
秋,大雩,旱也。((p 0943)(09050601))(087)
《襄五年经》:
辛未,季孙行父卒。((p 0942)(09050013))(087)
《襄五年传》:
季文子卒。大夫入歛,公在位。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p 0944)(09051001))(087)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襄公五年(公元前五六八年,周灵王四年,晋悼公六年,郑僖公三年),夏天,郑国的卿子国(公子发)来访问,这是来通报他们有了新的国君。
这年秋天,我们这里举行了大雩,《春秋经》上写“秋,大雩”,意思是发生了旱灾。
这年冬天,十有二月辛未那天(杨注:辛未,二十日。),季文子(季孙行父)去世了。我们的大夫去为他入歛,我们“公”(鲁襄公)亲自主持。他们家大管家只用日常器具为他陪葬,而且他的妾侍没有穿绸缎的,养的马匹没有喂谷子的,甚至他家就没存着黄金和宝玉,所有器具也都没备份。于是贵族们都明白季文子是多么忠于公室:“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辅佐了三位主上,自己家里竟没存下什么东西,能不说是“忠”吗?)”。
一些补充:
杜预《注》“郑伯使公子发来聘”云:“发,子产父。”
杨伯峻先生注“夏,郑-子国来聘,通嗣君也”曰:
子国即公子发,后为国氏。嗣君谓郑僖公,此时即位仅三年。
杨伯峻先生注“秋,大雩,旱也”曰:
建子之秋正是夏历之夏,需雨而旱,故大举求雨之礼。
杨伯峻先生注“大夫入歛,公在位”曰:
据《礼记?丧大记》,大夫大歛,国君亲自看视,于东序端设置君位,面向西。大歛在堂上,堂朝南,东西有墙,此墙头古曰序端。
下面再贴一遍当时“堂”可能的平面结构的示意图,图中黄色的是墙。圆圈是柱子。从图中可见“堂”的前面是敞开的,北东西三面有两圈墙,“序端”则是指内圈东西两面墙(序)的南端:
杨伯峻先生注“宰庀家器为葬备”曰:
宰,季氏家臣之首。庀音庇,具也。意为以其家之器为葬具。
杨伯峻先生注“无重器备”曰:
器备,一切用具。无重,重,平声,仅一具,无双份。
杨伯峻先生注“相三君矣”曰:
季孙行父于文六年即见于《经》,可见其入仕之早。宣公八年襄仲死,季孙为相,历宣、成、襄三公,凡三十三年。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郑”(杨注:鄭(郑),国名,姬姓,周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卜辞常见奠(鄭)地,有“矦奠”“南奠”“北奠”“多奠”“奠臣”诸词。又有一片云“巳(祀)奠河邑”,则地当在今郑州市南、新郑县北。西周彝器又有奠虢仲鼎、奠虢仲簋等。是则郑地早已有之。桓公初封郑,在今陕西-华县东北。据《郑语》,寄帑于虢、郐之间。武公因取而都之,即今新郑县。春秋后又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近年出土之哀成叔鼎则铸于郑亡后。?史记?有世家。),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襄六年经》:
滕子来朝。((p 0945)(09060004))(087)
《襄六年传》:
秋,滕成公来朝,始朝公也。((p 0947)(09060301))(087)
《襄七年经》:
七年春,郯子来朝。((p 0949)(09070001))(087)
《襄七年传》:
七年春,郯子来朝,始朝公也。((p 0950)(09070101))(087)
《襄七年经》:
小邾子来朝。((p 0949)(09070003))(087)
《襄七年传》:
小邾穆公来朝,亦始朝公也。((p 0951)(09070401))(087)
《襄七年经》:
秋,季孙宿如卫。((p 0949)(09070005))(087)
《襄七年传》:
秋,季武子如卫,报子叔之聘,且辞缓报,非贰也。((p 0951)(09070501))(087)
《襄七年经》:
八月,螽。((p 0949)(09070006))(087)
《襄八年经》:
秋九月,大雩。((p 0955)(09080007))(087)
《襄八年传》:
秋九月,大雩,旱也。((p 0957)(09080601))(087)
我的粗译:
下一年秋天,滕成公(滕国国君)来朝见我们的主上(鲁襄公),这是他首次来朝见我们的“公”(鲁襄公)。
再下一年,我们的襄公七年(公元前五六六年,周灵王六年,晋悼公八年,卫献公十一年),春天,郯子(郯国国君)来朝见我们的主上,他也是首次来朝见我们的“公”。
这年晚些时候,小邾穆公(小邾国国君)来朝见我们主上,他同样是首次来朝见我们的“公”。
这年秋天,季武子(季孙宿)前往卫国,这是对他们的卿子叔来访的回访,同时去解释回访延迟的原因,表示我们并没有背离的意思。
下年秋九月,我们这里举行了大雩,《春秋经》上写“秋九月,大雩”,意思是发生了旱灾。
一些补充:
这几年,鲁国也是灾害频发。
杨伯峻先生注“秋,滕成公来朝,始朝公也”曰:
滕君于隐十一年、桓二年、文十二年朝鲁以后,《经》、《传》未尝载再朝鲁之事。由文十二年至此又四十八年,襄即位已六年。《传》屡言“始朝公”,皆久不朝之意。——桥案:僖三十年《传?注》曾讨论“始朝”之意。僖十八年《传?注》云:“始朝者,前此未尝朝也。”文十八年《传》杜注“杞桓公来朝,始朝公也。”曰:“公即位始来朝。”
杨伯峻先生注“七年春”曰:
正月二十六日辛丑冬至,建子。此年有闰月。
杨伯峻先生注“秋,季武子如卫,报子叔之聘,且辞缓报,非贰也”曰:
子叔聘鲁襄在元年,六年后始答报,故加以说明并致歉意。辞与五年《传》“辞不会于鸡泽之故”用法同。
杨伯峻先生注“八月,螽”曰:
无《传》。杜《注》:“为災,故书。”
“滕”(杨注:滕,国名,周文王子错叔-绣,武王封之,居滕,今山东省-滕县西南十四里有古滕城,即滕国也。此滕侯不知其名与谥。自叔绣至滕宣公十七世,乃见于《春秋》;滕隐公卒于鲁哀公之十一年,滕隐公以后,尚有六世为君,孟轲犹得见滕文公。《战国策?宋策》谓宋康王灭滕。孔《疏》引《世族谱》谓齐灭滕。金正炜《战国策补释》主宋灭滕说。彝器有滕侯????[魚木]簋、滕虎簋。“滕”字并从舟从火作“[腾-月+舟-马+火]”。《魏三体石经左传残石》则作“縢”。一九八〇年于滕县-庄里西村发现一套青铜乐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8,北纬35.04(滕,滕州-东滕城村周围,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内城?:东555,西590,南850,北800。周-汉)。
“郯”——“拔”(杨注:郯音谈,国名,据昭十七年《传》,为少皥之后,则为己姓;然《史记?秦本纪赞》云:“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徐氏、郯氏。”则郯似又出于伯益。《汉书?地理志》谓为“少昊后,盈姓”,盈即嬴。则于其所自出从《左传》,姓则从《史记》也。《楚世家》顷襄王十八年有郯国,则郯国至战国犹存。郯国故城当在今山东省-郯城县西南二十里。#“拔”,《传》作“郯”,江永《考实》谓即宣四年《经》“平莒及郯”之“郯”,在今山东-郯城县西南。杜《注》云“拔,地阙”。互详宣四年《经?注》。#杜?注?:“郯即拔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4,北纬34.63(郯城-北老城)。
“小邾”——“郳”(杨注:“郳”,《公羊》作“倪”;“犁”,《谷梁》作“黎”。郳与倪,犁与黎,字均得通假。据《潜夫论?志氏姓》、孔《疏》所引《世本》及杜预《世族谱》,郳为附庸国,其先世出于邾。邾君名颜字夷父者,有小子曰肥(《世族谱》作“友”,今有邾友父鬲,当即此人),邾颜封之于郳。犁来,肥之曾孙也。其后附从齐桓公以尊周室,周室命之为小邾子。穆公之孙惠公以下春秋后六世,而楚灭之。郳与小邾一地两名。郳,据顾栋高《大事表》,当在今山东省-滕县东六里。然据《太平寰宇记?沂州承县》条,则当在今山东-嶧城镇西北一里。两者相距百余里,未详孰是。卜辞两见“兒白(伯)”,一见《铁云藏龟》,一见《殷虚书契后编》,或云即此“郳国”,不确。又有“郳????[女白]鬲”。方濬益《缀遗斋彝器考释》卷二十七云:“郳????[女白]当是郳之夫人,????[女白]姓之女。”#“郳”,《公羊》作“兒”。或云另是一郳,其地已不可考。说参吕大圭《春秋或问》及洪亮吉《春秋左传诂》,未详孰是。#小邾子即郳犁来,详庄五年《经》、《传》并《注》。此时已得王命,故来朝书爵。#郳,小邾。),推测位置为:东经117.44,北纬34.95(西集镇-东集河北村东,郳故城遗址,梁王台,庄五年之前郳犁来迁来)。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下面是滕、郯、小邾、邿与鲁等的位置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襄十一年经》: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作三军。((p 0985)(09110001))(087)
《襄十一年传》:
十一年春,季武子将作三军,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武子固请之。穆子曰:“然则盟诸?”乃盟诸僖闳,诅诸五父之衢。((p 0986)(09110101))(087)
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子各毁其乘(shèng)。季氏使其乘(shèng)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叔孙氏使尽为臣,不然不舍。((p 0987)(09110102))(087)
我的粗译:
季文子(季孙行父)去世六年后,到我们的襄公十一年(公元前五六二年,周灵王十年,晋悼公十二年),春天,季武子(季孙宿)策划把我们的部队改编为三军,于是向叔孙穆子(叔孙豹)提出:“请为三军,各征其军。(希望能把我们的部队改编成三军,我们三家各自召集成军。)”。穆子(叔孙穆子,叔孙豹)就告诉他说:“政将及子,子必不能。(以后肯定是大人掌权,我怕大人这么干以后就顾不到全局了。)”。但武子(季武子,季孙宿)坚持要这么干,穆子只好说:“然则盟诸?(那咱们举行盟誓怎么样?)”。于是在“僖闳”举行了盟誓,还在“五父之衢”那里共同诅咒了将来不遵守盟约的人。
这年正月,编组了三军,把原来“公室”所属人员分三部分,三家各分一部分。于是三位大人解散了原先自家私家的车兵部队。季家告诉将编入自家新车兵部队的家长,如果要把他们的“役邑”归进季家,那就不以公室的名义征召那里的人参加这个部队,而那些没有归进季家的“役邑”,就会加倍以公室的名义征召那里的人参加部队。孟家则把将编入自家新车兵部队的人员,其中一半变成他们家的家臣,和他们家的子侄兄弟一样。至于叔孙家,则把将编入自家新车兵部队的人员都变成他们家的家臣,算是同意此事的条件。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一年春王正月”曰:
正月初十壬戌冬至,建子。
杨伯峻先生注“十一年春,季武子将作三军”曰:
前人据《尚书?费誓》“鲁人三郊三遂”,以为鲁国初年已有三军,然论据不足。即伯禽曾作三军,亦因“徐-夷并兴,东郊不开”,鲁都曲阜大受威胁之故。其后是否继续保持三军,已无文献可征。据《周礼》军伍之制,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军,杜《注》亦从此说。《鲁颂?闵宫》“公徒三万”,若是三军,则近四万。举成数应就大而不应缩小,似僖公之时亦二军。又据哀十一年《传》,孟孺子率右师,冉求率左师,则鲁仅左右二师,二师即二军。此是否即鲁国之全部军队,亦难肯定。此谓 “作三军”,明非仅增加一军而已。乃改组并重新编制,组成三军。
杨伯峻先生于此(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注云:
季氏欲作三军,不向鲁襄请示,而告叔孙,不仅由于鲁襄仅十三四岁,若晋悼即位,亦仅十四岁,而大有成人所不敢作不敢言者。叔孙世为司马,掌军政,不能不告之。各征其军,前人皆无确实解释。据下文,不过由三家各有一军耳。
杨伯峻先生于此(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注云:
此时季武子尚少,叔孙豹-穆子为政,叔孙意谓不久政权将及于尔,盖季文子以五年死,死且六年,叔孙亦老矣。季氏世为鲁之上卿,叔孙不能不让位于季氏,子必不能,叔孙恐季孙一人专政权、军权,不能团结三家。
杨伯峻先生注“乃盟诸僖闳”曰:
诸,之於之合音字。闳音宏,本意为里巷之门,此僖闳是僖公庙之大门。
杨伯峻先生注“诅诸五父之衢”曰:
诅,祭神使之加祸于不守盟誓者。互参隐十一年《传?注》。既盟又诅,足见三家之互有猜疑。五父之衢又见定六年、八年《传》及《檀弓》、《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篇》。据《山东通志》,五父之衢在曲阜县东南五里。《鲁语下》谓“季武子为三军,叔孙穆子曰不可”云云,与《传》略异。
杨伯峻先生注“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曰:
三分公室与作三军相连,亦与下文相连,自是所言亦作三军之事,前人有解为三分鲁公室之货财或税收者,自是谬误。若三分鲁襄公之货财,岂不成为公然叛乱?若三分鲁襄公之税收,则鲁襄公何以为鲁襄公,如何生活?皆不合情理。盖鲁国之军,本为公室所有。今作三军,以三军改为季孙、叔孙、孟孙三族所私有,各族各得一军之指挥与编制之权,故云各有其一。其一者,其一军也。
杨伯峻先生注“三子各毁其乘”曰:
三氏本各有私家军,今既得公室军,则前此之私家军无复存在之必要。且鲁本无三军,今作三军,兵乘不足额,乃毁其私家军以足之,而毁之之法又不同。
杨伯峻先生注“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曰:
此以下仅就各毁其乘言。鲁公室本二军,改编为三,三氏各有其一,其兵乘之来源,仍自鲁之郊遂。不足之数,三氏各以原有之私乘补充。私乘之来源,则各自其私邑。季氏于其属邑奴隶尽释为自由民。役邑即提供兵役之乡邑,入为入于季氏,为季氏服军服役,则免其家之税收。其不入于季氏者,则倍征其税,以补充其豁免之数,且以奖励从军者,惩罚不从军者。
杨伯峻先生注“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曰:
若,或也。其入军籍皆年青力壮,或自由民之子,或自由民之弟,而皆以奴隶待之,其父兄则为自由民。前人说多误,不录。
杨伯峻先生注“叔孙氏使尽为臣,不然不舍”曰:
叔孙氏则仍实行奴隶制,凡其私乘,本皆奴隶,今补入其军中者亦皆奴隶。“不然不舍”仅就叔孙言之,谓不如此不改置。此乃左氏叙事之辞,杜《注》以为盟诅之言,尤非。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僖闳”(杨注:闳音宏,本意为里巷之门,此僖闳是僖公庙之大门。),当在“鲁”城中心。
“五父之衢”(杨注:五父之衢又见定六年、八年《传》及《檀弓》、《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篇》。据《山东通志》,五父之衢在曲阜县东南五里。《),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7.01,北纬35.59(曲阜县东南五里,“鲁”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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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十三年经》:
夏,取邿(shī)。((p 0998)(09130002))(087)
《襄十三年传》:
夏,邿(shī)乱,分为三。师救邿,遂取之。凡书取,言易也;用大师焉曰灭;弗地曰入。((p 0998)(09130201))(087)
《襄十三年经》:
冬,城防。((p 0998)(09130004))(087)
《襄十三年传》:
冬,城防,书事,时也。于是将早城,臧武仲请俟毕农事,礼也。((p 1002)(09130601))(087)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的襄公十三年(公元前五六〇年,周灵王十二年,晋悼公十四年),夏天,邿国发生变乱,分成三股势力对峙。我们的部队前往救援,就把邿国“取”了来。凡是《春秋经》上写“取”的,都表示很容易就实现了;如果是用了重兵,就写“灭”;如果最终没能领有那块地方,就写“入”。
这年冬天,我们加筑了“防”的城墙,《春秋经》上记载此事,是表示这合于节令。之前曾准备在早些时候就开始筑城,但臧武仲(臧孙纥)提出应该等农事完毕再去筑城,这就合规矩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师救邿,遂取之”曰:
鲁师救邿(shī)。不言鲁,此固鲁史。《寺季簋 铭》云,“寺季故公作宝簋 ”云云。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卷十六引阮元说:“寺,邿之省。邿季殆亡国寓公,故曰‘故公’也。”
杨伯峻先生注“凡书取,言易也”曰:
凡《经》书取国或取邑共十一事,鲁取他国或他国之邑者七次;齐人取鲁邑者,哀八年一次;他国互相伐取者三次。互详宣九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宣九年传》“秋,取根牟,言易也”云:
襄十三年《经》“取邿”,《传》云:“凡书取,言易也。”成六年《经》“取鄟”,《传》亦云“言易也”。昭四年《经》“取鄫”,《传》云:“取鄫,言易也。莒乱,著丘公立而不抚鄫。鄫叛而来,故曰取。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综合观之,凡取邑或取国,取之甚易,则言“取”。然有用师徒者,亦有不用师徒者。此取根牟,非如鄫之叛其国而来,则用师徒者也。((p 0701)(07090201))(064)。
杨伯峻先生注“用大师焉曰灭”曰:
《春秋》书灭者三十一次,无一不是国,则邿虽小,亦一国也。余详文十五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文十五年传》“凡胜国,曰灭之”云:
惠士奇《春秋说》曰:“?春秋?书灭,非尽有其地,又有灭而仍存者。宣十二年‘楚子灭萧’,萧者,宋附庸,萧灭于十二年,复见于定十一年‘宋公之弟辰入于萧以叛’,则是萧仍为附庸于宋,楚未尝有其地也。昭十三年‘吴灭州来’,昭二十三年《传》称吴人伐州来,楚-薳越奔命救州来;然则楚之州来犹宋之萧,虽灭而仍存也。”襄十三年《传》复云:“用大师曰灭。”然则灭有两义:“楚子灭萧”,“吴灭州来”,用大师之例也。此胜国曰灭,乃杜《注》所云“绝其社稷,有其土地”之谓也。
杨伯峻先生注“弗地曰入”曰:
虽得其国,并不保有其地,有时用入字。互详隐二年、文十五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隐二年传》“夏,莒人入向,以姜氏还”云:
入者,以兵深造其国邑之名。然有二义:有入而取其地者,有入而不取其地者。取其地,与灭同,闵二年“狄入卫”,哀八年春“宋公入曹”是也。不取其地,隐十年“宋人、卫人入郑”,桓二年“入杞”是也。此“入向”不知取地与否。据《传》云云,是称兵夺妇而入其国邑,未尝取地,故《公》、《谷》亦曰“得而不居”。然僖二十六年公会莒兹[不/十] 公、宁庄子盟于向,宣四年鲁伐莒取向,襄二十年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向皆莒地,则又似灭其国而取其地。说本毛奇龄《春秋传》。((p 0022)(01020201))(006)。
杨伯峻先生注《隐二年传》“司空无骇入极,费庈父胜之”云:
据《读史方舆纪要》废鱼台县西南有费亭,费与极均在今金乡县南而稍东,郎与极亦在废鱼台县附近。无骇入极,费庈父因城郎而灭极,胜极即灭极也。文十五年《传》云:“凡胜国曰灭之”,则灭国亦可曰“胜”。说本俞樾《茶香室经说》。((p 0022)(01020301))(003)。
杨伯峻先生注《文十五年传》“获大城焉,曰入之”云:
襄十三年《传》又云:“弗地曰入。”则入亦有两义,有入而取其地者,有入而不取其地者,说详隐二年《传?注》。此郤缺入蔡,不有其地也。顾栋高《大事表?春秋入国灭国论》所言虽不尽是,然亦可参考。((p 0612)(06150701))(055)。
“邿”(杨注:“邿”,《公羊》作“诗”。《释文》:邿音诗(shī)。据《说文》,为附庸国。据《山东通志》,在今济宁市南五十里。传世彝器有邿伯鼎、邿遗簋。又有寺季鼎、寺季簋。寺当即邿。《邿伯鼎》铭文云“邿伯肇作孟妊膳鼎”,则邿为妊姓。孟妊盖其女。#京兹在今平阴县东南。京兹、邿(shī)、卢皆在泰山山脉,此攻险也。#邿音诗(shī)。《清一统志》:邿山在平阴县西十二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6.30,北纬36.23(“石门”西)。
下面是“邿邑故城”文保碑的图片,该碑曾立在石门,后移回邿山,图片出自民间考古《【平阴古迹】平阴八景之“石门晚照”》:
“防”——“祊”(杨注:“祊”,音崩,《公羊》、《谷梁》及《汉书?五行志》引俱作“邴”。方与丙,古音同属邦母阳韵,故从方之祊与从丙之邴,可得通假。祊,郑祀泰山之邑,当今山东省-费县东约三十七里处。余详《传?注》。#郑桓公为周宣王母弟,因赐之以祊,使于天子祭泰山时,为助祭汤沐之邑。#“防”,《公羊》作“邴”,从方声之字与从丙声之字,古音多同(方、丙二字古音同属邦母阳韵),故防、邴得通假。鲁有二防,此时西防尚未为鲁所有,故知此是东防,当在今山东省-费县东北四十余里。世为臧氏食邑。石韫玉《读左卮言》谓“防”字或“祊”字之讹,祊为郑邑而新归于鲁,此时郑告伐宋,鲁会齐而谋之于祊也。姑录之以备参考。#鲁师自阳关出动迎接臧纥,至于旅松不进。阳关在今泰安县偏东而南约六十里,旅松则距防不远。),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18,北纬35.28(方城镇)。
《襄十五年经》:
季孙宿、叔孙豹帅师城成郛。((p 1021)(09150004))(087)
《襄十五年传》:
夏,齐侯围成,贰于晋故也。于是乎城成郛。((p 1023)(09150501))(101、087)
《襄十五年经》:
邾人伐我南鄙。((p 1021)(09150006))(087)
《襄十五年传》:
秋,邾人伐我南鄙,使告于晋。晋将为会以讨邾、莒,晋侯有疾,乃止。冬,晋悼公卒,遂不克会。((p 1023)(09150601))(083、087)
我的粗译:
又两年后,我们的襄公十五年(公元前五五八年,周灵王十四年,晋悼公十六年,齐灵公二十四年),夏天,齐灵公率兵围攻我们的“成”,这是他们背叛了晋国。我们随即加筑了“成”的外城城墙。
这年秋天,邾人进攻我们南部乡野,我们向晋人求救,晋人准备召开盟会惩治邾人和莒人,但晋侯(晋悼公)忽然生病,就没开成。这年冬天,晋悼公去世,这次盟会彻底取消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季孙宿、叔孙豹帅师城成郛”曰:
齐兵或已毁其外城,故鲁二卿帅师城之。郛,外城也。
杨伯峻先生注“夏,齐侯围成,贰于晋故也”曰:
齐、鲁皆晋之同盟,齐以范宣子借羽旄而不归还之故,贰于晋,因而侵犯鲁邑。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成”——“郕”(杨注:《公羊》作“公会纪候于盛”。杞、纪易误,郕、盛可通。杜预无《注》,则以此“郕”即隐公五年之“郕”。《谷梁》范宁《注》云,“郕,鲁地”,与杜异。鲁地之郕,《左传》作“成”,故城当在今山东省-宁阳县东北。#“成”,《谷梁传》作“郕”,成、郕字通。古成邑在今山东省-宁阳县北。后为孟氏采邑。定十二年仲由为季氏宰,将堕成,公敛父谓孟孙,堕成,齐人必至于北门云云;哀十五年成叛入齐,既而齐归成,是成为鲁北境近齐之邑。#成,据《山东通志》,今山东-宁阳县东北九十里,亦作“郕”。#“成”各本俱作“郕”,其实成、郕一地,今从监本,以求一律。#成即郕,本杞田,后为孟氏邑。今山东-宁阳县东北。#成在今山东-宁阳县东北九里,在鲁都稍西而北五十余里,鲁北境。),推测位置为:东经117.18,北纬35.86(田家林,有遗址)。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晋”——“新田”——“绛”——“绛县”(杨注:晋国事始见于此,而《春秋经》不书,盖以晋五世有内乱,不及来告之故。晋国,武王子唐叔虞之后。成王灭唐而封叔虞。翼,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传世有晋公????[奠/皿],据唐兰《晋公午????[奠/皿]考释》,定为晋定公所作。铭文“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云云,与《逸周书?王会篇》所言“成周之会”,“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之意相适应,加以《晋语》引叔向之言,唐叔以武力封,足证《吕览?重言》、《说苑?君道》所传桐叶封弟之不可信。唐叔之子燮父改唐为晋,即今之太原市。(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谓唐叔之封在翼,黄汝成《集释》引全祖望说辨其在今太原。)四世至成侯,南徙曲沃,今山西省-闻喜县东。又五世至穆侯,复迁于绛,绛即翼。鲁成公六年,晋景公迁都新田,此后命新田为绛,新田即今山西-侯马市,而以旧都为故绛。自春秋后出公以下五世六十五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地,迁靖公为庶民,晋亡。曲沃庄伯及翼本末,详桓公二年?传?。曲沃在今山西省-闻喜县东二十里。曲沃去翼一百余里。#晋从此后迁都新田,亦称新田为绛,因称故都绛为故绛。#若不以唐叔所封为太原市,则晋前后四次迁都,均在平阳(今临汾县西南)四周一百五十里之内:翼在今翼城县东南三十五里。曲沃在闻喜县东北,距翼约一百五十里。故绛在今汾城南,新绛北,东距翼约一百里。新田即今侯马市,去翼仅数十里耳。#绛,晋都,今山西-侯马市。),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邾”——“绎”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莒”——“莒父”(杨注:莒,国名,《郑语》“曹姓邹、莒”,以莒为曹姓,恐另一莒。此莒国,春秋后五十年为楚所灭,见《楚世家》。传世彝器有中子化盘,记楚简王伐莒,见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据文八年《传》及《世本》,当为己姓,旧都介根,在今山东省-胶县西南;后迁莒,今山东省-莒县。据《鲁语下》“晋信蛮夷”之语,则当时人以蛮夷视之。#据《山东通志》,今莒县即莒国,一云,即鲁之莒父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下面是齐、邾伐鲁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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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十六年经》:
五月甲子,地震。((p 1025)(09160006))(087)
大雩。((p 1025)(09160009))(087)
《襄十七年经》:
九月,大雩。((p 1030)(09170005))(087)
《襄二十四年经》:
大水。((p 1086)(09240006))(087)
大饥。((p 1087)(09240013))(087)
《襄二十八年经》:
秋八月,大雩。((p 1139)(09280004))(087)
《襄二十八年传》:
秋八月,大雩,旱也。((p 1142)(09280501))(087)
我的粗译:
在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五四五年,周灵王二十七年,晋平公十三年),秋八月,我们这里举行了大雩,《春秋经》上写“秋八月,大雩”,意思是发生了旱灾。
一些补充:
这几年,鲁国又进入一个灾害频发的阶段,《春秋经》的记载中又有“地震”又有反应发生旱灾的“大雩”,还因“大水”而“大饥”。不过本章《左传》作者采用这几条《春秋经》可能是要说明这都是“三分公室”带来的。
杨伯峻先生注“五月甲子”曰:
甲子,十三日。
杨伯峻先生注“大饥”曰:
无《传》。《谷梁传》以为五谷皆无收成为大饥。
《襄二十年经》:
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p 1053)(09200008))(087)
《襄二十一年经》:
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p 1055)(09210005))(087)
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p 1056)(09210006))(087)
《襄二十三年经》:
二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p 1071)(09230001))(087)
《襄二十四年经》:
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p 1086)(09240004))(087)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p 1086)(09240007))(087)
《襄二十七年经》:
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p 1126)(09270006))(087)
《襄二十七年传》: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p 1138)(09271001))(087)
我的粗译:
而在我们的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五四六年,周灵王二十六年,晋平公十二年),十一月乙亥朔那天(朔,农历每月初一),发生了日食。此时斗柄所指方位在“申”那里,月份不对,是司历犯了错误,已经两次漏置了闰月。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曰:
无《传》。此乃公历八月三十一日之日环食。(桥:此在鲁襄公二十年,当公元前五五三年)。
杨伯峻先生注“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曰:
无《传》。此公历八月二十日之环食,西北至东南皆能见。(桥:此在鲁襄公二十一年,当公元前五五二年。)。
杨伯峻先生注“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曰:
无《传》。此日不入食限,史官误记,或司天者误认。两月比食虽有之,惟皆为偏食,而非同一地所能迭见。若全食、环食之后,决无两月连食之理。九月朔既是环食,十月绝不能再食。(桥:此亦在鲁襄公二十一年。)。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曰:
正月二十三日乙丑冬至,建子,有闰月。无《、传》。此为阳历一月五日之环食,自新疆至福建皆能见之。(桥:此恐怕“鲁”未必得见;鲁襄公二十三年当公元前五五〇年。)。
杨伯峻先生注“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曰:
无《传》。既,尽也。于公历为六月十九日之全食,《经》书“既”,盖由目验。(桥:此在鲁襄公二十四年,当公元前五四九年。)。
杨伯峻先生注“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曰:
无《传》。七月既已全蚀,八月朔决无再蚀之理,或以为史官之误。邹伯奇《邹徵君遗书》谓“盖文十一年八月日食,脱简于此”。冯澂《集证》亦云:“当是文十一年八月癸巳朔日食,脱简于此。”(桥:此在鲁文公十一年,则当公元前六一六年。)。
杨伯峻先生注“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曰:
“亥”本作“卯”,今从阮元《校勘记》及金泽文库本订正。余详《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曰:
此是公历十月十三日之日全蚀。《经》书“十二月乙亥朔”,江永《群经补义》云:“《经》文传写讹耳。此年七月,《经》有辛巳,则乙亥朔,必是十一月矣。”王夫之《春秋稗疏》亦云:“十二月乙亥朔食,乃十一月。姜岌、《大衍》、《授时》皆同。”(桥:此在鲁襄公二十七年,当公元前五四六年)。
杨伯峻先生注“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曰:
辰谓斗柄。斗柄指申,于周正为九月。而日蚀《传》书十一月,相差两月,故《左传》作者以为当时主管历法者有过误,两次应置闰而未置闰。吴守一《春秋日食质疑》云:“今以历推之,建申、建酉之月,俱不入交,不食。非再失闰。”江永《补义》且云:“‘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此左氏之妄也。”
桥案:《春秋经》多次记载当地不可能见之日食,或在接近于日食但实际未发生时记载日食,我怀疑当时对于日食的推测不尽准确,而有时史官会按照推测加以记载,可能是当时观察情况不佳,但职责所在不能不按“推测”记录。而这一段《春秋经》记载了这么多日食,本章《左传》作者还都保留了下来,可能是认为这与“三分公室”有关,也可能认为这与当时的“司历”之“过”有联系,或者《左传》作者还可能把“司历”之“过”与“三分公室”联系起来。
所谓斗,是北斗七星(大熊星座),当时人以黄昏时斗柄所指来判断季节的更替,后来战国时的《鹖冠子?环流篇》有云:“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
下面是北斗七星(大熊星座)黄昏时斗柄所指方向示意图,出自《王家冲小学:教育电视台快乐达芬奇“望星空”录制》:
关于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与方位的关系,子为正北,顺时针(按朝天上看的上图则是逆时针)为丑和寅,然后是正东卯(春),顺时针为辰和巳,然后是正南午(夏),顺时针为未和申,然后是正西酉(秋),顺时针为戌和亥,再然后就回到了正北子(冬)。
另外,十二地支与月份对应,也与节气有联系,子对应的那个月就是冬至所在的那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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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二十年经》:
季孙宿如宋。((p 1053)(09200009))(087)
《襄二十年传》:
冬,季武子如宋,报向戌(xū)之聘也。褚师段逆之以受享,赋《常棣》之七章以卒。宋人重贿之。归,复命,公享之,赋《鱼丽》之卒章。公赋《南山有臺》。武子去所,曰:“臣不堪也。”((p 1054)(09200601))(087)
我的粗译:
前面在我们的襄公二十年(公元前五五三年,周灵王十九年,晋平公五年,宋平公二十三年),冬天,我们执政的卿季武子(季孙宿)对宋国大臣向戌(合左师)的来访进行回访,到了宋国。宋人由一位卿褚师段迎请他参加宴会,在宴会上他一口气唱了《常棣》这首诗的最后两段,先唱了:“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xī),和乐且湛(zhàn)。”(《诗?小雅?鹿鸣之什?常棣?七章(共八章)》),接着唱:“宜尔室家,乐尔妻帑(qī tǎng)。是究是图,亶(dǎn)其然乎?”(《诗?小雅?鹿鸣之什?常棣?卒章(共八章)》),季武子是用这两段诗劝宋国各大家族(“氏”族)和睦相处,宋人给了他很丰厚的礼物。
回得国来,复命以后,季武子在我们主上(鲁襄公)欢迎他的宴会上唱道:“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物其有矣,维其时矣!”(《诗?小雅?鹿鸣之什?鱼丽?卒章(共六章)》),他是想用“物其有矣,维其时矣!”来感谢我们主上,说您派我去宋国的时机真好,我得了不少东西。但这两句本意是说当令的东西才是好东西,季武子这样唱在我们主上听起来却是在说自己过时了。于是我们主上回唱:“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乐只君子,万寿无期。”(《诗?小雅?南有嘉鱼之什?南山有台?首章(共五章)》),听到最后两句“乐只君子,万寿无期”,季武子马上坐不住了,赶紧爬到坐席下边,趴下请罪说:“臣不堪也。(臣下不敢当。)”。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冬,季武子如宋,报向戌之聘也”曰:
向戌聘鲁在十五年。
杨伯峻先生注“褚师段逆之以受享”曰:
褚师,官名,此以官为氏。段字子石。武子受宋公之享。
杨伯峻先生注“赋《常棣》之七章以卒”曰:
《常棣》,《诗?小雅》篇名。王引之《述闻》云:“以犹与也。卒,卒章也。言赋《常棣》之七章与卒章也。卒下无章字者,蒙上而省。”七章云:“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湛。”卒章云:“宜尔家室,乐尔妻帑。是究是图,亶其然乎?”则季武子之意盖以鲁、宋婚姻之国,宜和睦相处,使各乐家室。
杨伯峻先生注“赋《鱼丽》之卒章”曰:
《鱼丽》,《诗?小雅》篇名。卒章云:“物其有矣,维其时矣。”喻公命之聘宋得时。
杜预《注》“公赋《南山有臺》”云:“《南山有臺》,《诗?小雅》。取其‘乐只君子,邦家之基’,‘邦家之光’,喻武子奉使能为国光辉。”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襄二十一年经》: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p 1055)(09210002))(087)
《襄二十一年传》: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皆有赐于其从者。于是鲁多盗。季孙谓臧武仲曰:“子盍诘盗?”武仲曰:“不可诘也。纥又不能。”季孙曰:“我有四封,而诘其盗,何故不可?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武仲曰:“子召外盗而大礼焉,何以止吾盗?子为正卿,而来外盗;使纥去之,将何以能?庶其窃邑于邾以来,子以姬氏妻之,而与之邑。其从者皆有赐焉。若大盗礼焉以君之姑姊与其大邑,其次皁牧舆马,其小者衣裳剑带,是赏盗也。赏而去之,其或难焉。纥也闻之,在上位者洒濯其心,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征也,而后可以治人。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夏书》曰,‘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将谓由己壹也。信由己壹,而后功可念也。”((p 1056)(09210201))(087)
庶其非卿也,以地来,虽贱,必书,重地也。((p 1058)(09210202))(087)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五五二年,周灵王二十年,晋平公六年,曹武公三年),邾国的大夫庶其带了“漆”和“闾丘”两个城邑逃亡到我们这里,我们执政的卿季武子(季孙宿)把我们“公”(鲁襄公)的姑姑(姑姊)嫁给了他,还赏赐了他所有的从者。
当时我们“鲁”这里有很多贼寇,季孙(季武子,季孙宿)问司寇臧武仲(臧孙纥)说:“子盍诘盗?(大人为何不设法讨灭这些贼寇?)”,武仲(臧武仲,臧孙纥)就告诉他:“不可诘也。纥(臧武仲,臧孙纥)又不能。(讨灭不了,我“纥”可办不到。)”。
季孙说:“我有四封,而诘其盗,何故不可?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我们四境都可以控制,要讨灭这些贼寇,何故不可?大人担任司寇,就是要彻底消灭这些贼寇,有什么办不到的?)”。
武仲告诉他:“子召外盗而大礼焉,何以止吾盗?子为正卿,而来外盗;使纥去之,将何以能?庶其窃邑于邾以来,子以姬氏妻之,而与之邑。其从者皆有赐焉。若大盗礼焉以君之姑姊与其大邑,其次皁牧舆马,其小者衣裳剑带,是赏盗也。赏而去之,其或难焉。纥也闻之,在上位者洒濯其心,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征也,而后可以治人。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夏书》曰,‘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将谓由己壹也。信由己壹,而后功可念也。(大人从外面召来了贼寇而且毕恭毕敬,还靠什么消除我们内部的贼寇?大人担任正卿,却召来外面的贼寇;反过来让我“纥”镇压内部的贼寇,那还怎么办得到?那个“庶其”从邾国盗取了城邑献给我们,大人就把我们姬族的女子嫁给他,还赐给他城邑,而且他所有的从者都得了赏赐。要是为首的贼寇被尊重,嫁给他主上的姑姑,赐给他很大的城邑,其他贼寇赏给车马侍从,那些小贼也赏给服装和配饰,那是鼓励贼寇。既鼓励又想镇压,恐怕没那么容易。我“纥”还听说,在上位者应该消除杂念,公正待人;控制自己的言行,让人有迹可循,而后可以领导下属。上位者的行为,是“民”所追随的方向,上位者不干的事,“民”还是会干,所以要用刑罚,好让他们不敢继续干。要是上位者干了的事,“民”也跟着干,那是正该如此,又怎能让他们不干呢?《夏书》上说,“想到的就要坚持,放弃的也要坚持,号令发出就要坚持,提出信念更要坚持,能不能成事由‘帝’考虑”,意思是要自己保持公正。只要出自诚心保持公正,然后就可以期待成事了。)”。
庶其并不是卿,按理不应记入《春秋经》,但他带来了田地,所以虽然他地位低,但也一定会写入《春秋经》,这是因为田地的重要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曰:
姑姊犹今云姑母,详十二年《传?注》。襄公之姑,则宣公之女,成公之姊妹。成公即位后十四年始娶妻,则立时甚幼小,其女兄弟未必年老。惟宣公之死距此已三十九年,成公女兄弟亦当在四十以上。杜分姑与姊为二人,固误;但谓为寡妇,不为无理。顾炎武引邵宝说,谓姑姊为鲁之宗女于成公为妹者,洪亮吉《左传诂》则谓“盖襄公之从姑或再从姑”,皆曲说。若非襄公之亲姑,当时文例不得言“公姑姊”。
杨伯峻先生注“子为司寇”曰:
司寇为刑官,或据《周礼》谓侯国司寇之事司空兼之,其下有大夫,为小司寇,不知今之《周礼》不必尽合当时官制。
杨伯峻先生注“其次皁牧舆马,其小者衣裳剑带”曰:
其次、其小者谓与庶其之礼物之次者与小者。或以为其次其小系指庶其之从者。从者有高卑,赐亦有大小。
杨伯峻先生注“轨度其信”曰:
轨度作动词,纳之于轨范也。《说文》:“信,诚也。”明征即僖二十七年《传》“明征其辞”之明征。句意谓在上位者使其诚心合于法度,必表现于行动,可征信于人。
杨伯峻先生注“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曰:
上层人物之所为,下层人物即从而效之,犹“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孟子?滕文公上》)。金泽文库本“归”上有“所”字。
杨伯峻先生注“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曰:
《礼记?哀公问》郑《注》:“所犹道也。”乃其所犹言势所必然。
杨伯峻先生注“《夏书》曰,‘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曰:
所念而为者在于此,所舍而不为者在于此。所名(号令)所言者在于此,诚信所行者在于此。此皆指当时之轨范,以为标准也。仅帝能录此成功。《论语?公冶长》皇侃《疏》:“念,识录也。”以上为逸《书》。伪古文羼入《大禹谟篇》。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邾”——“绎”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漆”(杨注:漆在今山东-邹县东北,闾丘又在漆东北十里。#杜《注》:“邾-庶其邑。”襄二十一年《经》云:“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漆在今山东-邹县北。杜《注》本襄二十一年《经?传》,然此时恐已非庶其邑矣。),推测位置为:东经116.92,北纬35.39(北宿镇-岳庄村西北,城关镇-朱家村西南,漆女城遗址)。
“闾丘”(杨注:漆在今山东-邹县东北,闾丘又在漆东北十里。),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9,北纬35.35(高平——邹城-太平镇-陶城村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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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十八年经》:
十有八年春,白狄来。((p 1034)(09180001))(087)
《襄十八年传》:
十八年春,白狄始来。((p 1035)(09180101))(087)
《襄二十一年经》:
曹伯来朝。((p 1056)(09210007))(087)
《襄二十一年传》:
冬,曹武公来朝,始见也。((p 1062)(09210601))(087)
《襄二十八年经》:
邾子来朝。((p 1139)(09280003))(087)
《襄二十八年传》:
邾悼公来朝,时事也。((p 1142)(09280401))(087)
我的粗译:
前面在我们的襄公十八年(公元前五五五年,周灵王十七年,晋平公三年),春天,白狄首次派使者来我们这里访问。
而在那三年后,我们的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五五二年,周灵王二十年,晋平公六年,曹武公三年),冬天,曹武公来朝见我们主上,他是第一次来。
又过了七年,到我们的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五四五年,周灵王二十七年,晋平公十三年),邾悼公来朝见我们主上,这是常规的朝见。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八年春”曰:
正月二十七日戊戌冬至,建子。
杨伯峻先生注“白狄来”曰:
杜《注》:“不言朝,不能行朝礼。”杜《注》乃取《公羊》义。
杨伯峻先生注“邾悼公来朝,时事也”曰:
时事谓四时朝聘。《经》书此,表示与宋之盟无关。宋盟唯朝晋、楚。
“白狄”(杨注:江永《考实》谓“此年狄伐晋,白狄也。白狄在西河,渡河而伐晋,箕地当近河。成十三年《传》云秦‘入我河县,焚我箕、郜’,是近河有箕。”#白狄子,白狄之首领。白狄为狄之别种。成十三年《传》吕相绝秦云,“白狄及君同州”,是与秦同在雍州也。僖二十四年《传》晋文云,“其后余从狄君以田渭滨”,则白狄之地南至渭水。江永《考实》谓“其地在西河之西”是也。今陕西省-延安、安塞、延川、延长、宜川、黄龙以及清涧诸县皆曰白狄之境。据《左传》,狄为隗姓。《世本》谓白狄-釐姓,《潜夫论》谓白狄-姮姓,王国维据秦有隗状,汉有隗嚣,魏有隗僖,谓赤、白二狄皆隗姓,是也。说详其《鬼方昆夷玁狁考》。#狄有赤狄、白狄与长狄,长狄为狄之一种。#狄自入春秋以来,俱只书“狄”。僖三十三年《传》箕之役始见“白狄子”之称,而“赤狄”之称自此见。自此《经》凡赤狄四见、白狄三见。潞氏、甲氏、留吁、铎辰,此赤狄也。其通言“狄”者,钟文烝《谷梁补注》云:“以《左传》、《国语》、《吕氏春秋》、杜氏《后序》引《汲冢纪年》考之,庄三十二年狄伐邢、僖三十三年晋人败狄于箕,皆白狄也。闵二年狄入卫、僖二十四年狄伐郑、文七年狄侵我西鄙,皆赤狄也。”顾栋高《大事表》三九据成三年《传》“伐廧咎如,讨赤狄之余焉”,因谓“是年赤狄之种尽绝。”又云:“故中国直名白狄为狄,不复别之。”未审确否。#顾栋高《大事表》三十九云:“众狄系白狄之种类,若鲜虞-肥、鼓之属是也。”#鲜虞,白狄别种之国,今河北-正定县北四十里新城铺即其国都所在。战国时为中山国。#鼓,国名,姬姓,白狄之别种,时属鲜虞。国境即今河北-晋县。),“白狄”之分布,西起陕西,甚至更西,东达河北,甚至山东,北依内蒙,南抵河南。我大致将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河北为中心,多与卫国和齐国接触;一部分以陕西为中心,多与晋国和秦国接触;每一部分中显然又有甚多分支。大体上此时农耕族与游牧族杂居,未必有明确的疆界。
“曹”(杨注:曹,国名,姬姓,武王封其弟叔振铎于曹,都陶丘,故城当在今山东省-定陶县西南七里。说见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十四。鲁哀公八年,为宋所灭。《史记》有《曹世家》。曹本地名或国名,卜辞已见。如《殷虚书契?前编》二、五“在[(東東)/口],贞”,《后编》上十五“猷伐[東東],其????[栽-木]”。[(東東)/口]、[東東]皆曹字,《说文》作“[(東東)/日]”。但不知其地是否在陶丘。#曹都今山东省-定陶县,卫都楚丘,今河南省-滑县东六十余里。#杜《注》:“陶叔,司徒。”陶叔疑即曹叔振铎。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曹伯-夷薨”下云:“叔之封近定陶,故《左传》又谓之陶叔”,此说是也。(亦犹战国时魏之称梁,韩之称郑。)#杜《注》:“以伯爵居甸服。”然桓二年《传》言“晋,甸侯也”,此又以晋、曹相比,而谓曹在甸服,似两“甸”字义有不同。晋甸侯之甸已详桓二年《传?注》。《周礼?大行人》:“邦畿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以地望言之,曹在今山东-定陶县,距周初王畿较远,与《大行人》甸服合。),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襄二十九年经》:
夏五月,公至自楚。((p 1153)(09290002))(087)
《襄二十九年传》:
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释不朝正于庙也。((p 1154)(09290101))(094、087)
公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曰:“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徒以讨之,既得之矣,敢告。”公冶致使而退,及舍,而后闻取卞。公曰:“欲之而言叛,只见疏也。”((p 1155)(09290401))(087)
公谓公冶曰:“吾可以入乎?”对曰:“君实有国,谁敢违君!”公与公冶冕服。固辞,强之而后受。公欲无入,荣成伯赋《式微》,乃归。五月,公至自楚。((p 1156)(09290402))(087)
公冶致其邑于季氏,而终不入焉。曰:“欺其君,何必使余?”季孙见之,则言季氏如他日。不见,则终不言季氏。及疾,聚其臣,曰:“我死,必无以在冕服敛,非德赏也。且无使季氏葬我。”((p 1156)(09290403))(087)
我的粗译:
我们襄公的二十九年(公元前五四四年,周景王元年,晋平公十四年,楚郏敖元年),春王正月,我们的“公”(鲁襄公)还滞留在楚国,《春秋经》上写“公在楚”,就是要说明此年为何没有“朝正于庙”。(桥:此处恐怕也反映《春秋经》例应记载“朝正于庙”之事,只是大多没保存下来。)。
我们的“公”从楚国返回,到达方城时,接到书信:季武子夺占了“卞”,先是派出季家子弟公冶慰劳主上(鲁襄公),然后把此事写在书信中,用印章封固这个书信,派人追上公冶让他带给主上。书信中写着:“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徒以讨之,既得之矣,敢告。(得知“卞”的守将要作乱,臣下率领部属平乱,已经打下了“卞”,特地向您禀报。)”。公冶向主上报告了自己的使命,然后退下,到驻地,他才得知书信中有夺占“卞”的信息。而我们“公”看了信只是说:“欲之而言叛,只见疏也。(看上了想要却说他们作乱,只会让我不再信任你。)”。
接着,我们“公”问公冶说:“吾可以入乎?(我还能回去吗?)”,公冶回答:“君实有国,谁敢违君!(这“国”只能是主上的,谁敢不要主上!)”。我们“公”赐给公冶冕服,他坚持不愿接受,我们“公”下了命令他才最终接受了。
当时,“公”不想回来,听到我们大夫荣成伯唱:“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52)《邶风?式微》),他才继续踏上归程。这年五月,“公”从楚国回来了。
回来以后,公冶把自己名下的村邑都还给季家,从此不主动去季家。他说:“欺其君,何必使余?(既然要糊弄自己主上,何必把我拉进来?)”。季孙如果召见他,他就正常讨论季家的事;如果不召见他,他就绝口不提季家的事。等他生了病,还把自己的家臣召集起来,告诉他们:“我死,必无以在冕服敛,非德赏也。且无使季氏葬我。(我死以后,一定不能把家里主上赏的那套冕服陪葬,这不是因为好事赏下来的。还要记住,不能让季家为我下葬。)”。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五月,公至自楚”曰:
去年十一月鲁襄公往楚,此年五月归,凡历七月。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释不朝正于庙也”曰:
所以书“公在楚“者,盖为“不朝正于庙”作解释。诸侯每月初一至祖庙,杀羊致祭,然后回朝听政。前者谓之告朔、视朔或听朔,后者谓之朝庙、朝享或朝正。告朔之礼大。但春秋中期以后,天子、诸侯均不亲临,仅杀羊而已,故“子贡欲去告朔之餼羊”(《论语?八佾》)。此不言告朔,而言朝正,或者鲁此时已不告朔矣。
杨伯峻先生注《僖五年传》“公既视朔”云:
诸侯于每月朔日,必以特羊告于庙,谓之告朔,《论语?八佾》所谓“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文六年《传》“闰月不告朔,非礼也”是也。告朔之后,仍在太庙听治一月之政事,谓之视朔,亦谓之听朔。文十六年《传》“公四不视朔”、《礼记?玉藻》“诸侯皮弁听朔于太庙”是也。杜《注》云,“视朔,亲告朔也。”混告朔、视朔为一,实误。互详文六年《经?注》。((p 0302)(05050101))(035)。
杨伯峻先生注《文六年经》“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云:
《传》云“闰月不告朔”,则“告月”即告朔。告朔者,每月以朔告神也。《论语?八佾篇》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餼羊”,是告朔用特羊,告朔之后,听治此月朔之政事,谓之听朔。《礼记?玉藻》“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诸侯皮弁以听朔于大庙”是也。听朔又谓之视朔,僖五年《传》“公既视朔”、文十六年《经》、《传》“公四不视朔”是也。行此礼讫,然后祭于诸庙,谓之朝庙,此“犹朝于庙”是也。又谓之月祭,《礼记?祭法》“皆月祭之”是也。其岁首则谓之朝正。襄二十九年?传?“释不朝正于庙”是也。先告朔,次视朔,然后朝庙,此三事同日行之。告朔、视朔皆于大庙,孙诒让《周礼?春官?太史?正义》分别甚明,可参看。又孔颖达本《疏》及《礼记?玉藻?疏》以《周礼?春官?司尊彝》之“朝享”为朝庙,则不可从。朝享为四时之间祀,非月祭也,亦详孙诒让《周礼正义》。齐召南《考证》云:“犹者,幸其仅存此朝庙之礼,是餼羊之意也。《经》意所讥,在不告朔耳。”((p 0543)(06060009))(052)。
杨伯峻先生注《文十六年经》“夏五月,公四不视朔”云:
诸侯于每月初一以特羊告庙,谓之告朔,亦谓之告月。告朔毕,因聽(听)治此月之政,谓之视朔,亦谓之聽朔,又见六年《经?注》。孔《疏》:“《传》称‘正月,及齐平,公有疾,使季文子会齐侯’,则正月公初疾,不得视二月朔,至五月而四,故知不得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朔也。”又云:“告朔谓告于祖庙,视朔谓聽(能)治月政。视朔由公疾而废,其告朔或有司告之,不必废也。”孔说是也。《论语?八佾》:“子贡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公羊传》:“自是公无疾不视朔也。”后人据此遂谓告朔之礼废于文公,其实非也。鲁文仅此年二月至五月四次不视朔,六月以后仍视朔。若永不视朔,是不为君矣,安有此理乎?告朔之礼,或自定、哀之间而渐废,视朔之礼则不得废。前人议论此事,多混告朔、视朔为一,即江永《乡党图考》亦不免此病。((p 0615)(06160002))(062)。
杨伯峻先生注“季武子取卞”曰:
杜《注》:“取卞邑以自益。”卞今泗水县东,洙水北岸。本鲁公室邑,故《鲁语下》载此事,谓襄公欲出楚师以伐鲁,荣成伯力劝止之,乃归。
杨伯峻先生注“使公冶问”曰:
《鲁语下》作“使季冶逆。”问为问候,逆为迎接。襄公未离楚境,且季武子亦难以知襄公还归之日程,《左传》较确。杜《注》以公冶为“季氏属大夫”,《鲁语下》韦《注》则曰“季冶,鲁大夫,季氏之族子冶也”。据下文,“致其邑于季氏”云云,则为季氏属大夫明矣。
杨伯峻先生注“玺书追而与之”曰:
以印封书追与公冶,使之转致襄公。玺,印章。蔡邕《独断》云:“古者尊卑共用之。”据《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西门豹为邺令,魏文侯收其玺,是大夫之官印亦曰玺,是尊卑共用玺名。秦始皇始以天子之印曰玺,然据《汉书?百官表》师古《注》引《汉旧仪》,诸侯王之印亦称玺。古时无印泥,封识用印,先以泥封口,然后按印,近世有所发现,谓之封泥。清人吴式芬、陈介祺曾合辑?封泥考略?,可参看。据于省吾《双剑誃古器物图录》,载殷商铜玺摹本三,一为“商[朋/十] 鉩(古玺字)”,一为“商隼鉩”,一为“商奇文鉩”,然此三玺,出自古董商,疑不可信。清-徐坚《西京职官印谱自序》谓印“始于周,沿于秦,而法备于汉。”《周礼?春官?职金》云,“(职金揭)楬而玺之”,亦用玺之证也。
下面是1972年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玺印文字为“轪侯家丞”之封泥(长5厘米,宽2厘米,厚1.5厘米)的图片,出自《湖南省博物馆藏古玺印撷珍》:
下面是玺印文字为“长沙后府”之封泥的图片(长5厘米,宽3厘米,厚1.2厘米。1993年长沙望城坡西汉渔阳王后墓中出土。封泥匣呈长方形,中间下凹以填封泥,纵断面呈凹字型。封泥上印有“长沙后府”四个字),出自 长沙简牍博物馆《【渔阳墓器物】“长沙后府”封泥匣》:
下面是悬泉置遗址出土封检的图片,右侧凹槽处似有封泥的遗痕。图片出自《丝路上的国家邮驿——悬泉置》:
杨伯峻先生注“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徒以讨之,既得之矣,敢告”曰:
此玺书内容。盖季武子欲得卞,乘襄公不在国内,借口卞大夫将叛而自取之。
杨伯峻先生注“及舍,而后闻取卞”曰:
公冶固不知玺书内容,襄公拆阅而后传闻于外,始知之。
杨伯峻先生注“公与公冶冕服”曰:
襄公知公冶不以季氏为然。杜《注》:“以卿服玄冕赏之。”
杨伯峻先生注“荣成伯赋《式微》”曰:
《式微》,《诗?邶风》篇名。有云:“式微式微,胡不归?”荣成伯劝之入国。式,语首词。
杨伯峻先生注“公冶致其邑于季氏”曰:
退还季氏所与之邑,示不为其臣。
杨伯峻先生注“欺其君,何必使余?”曰:
公冶知季孙问公起居是假,致书告取卞是真。取卞是欺君,己受使亦见欺。
杨伯峻先生注“我死,必无以在冕服敛,非德赏也”曰:
公冶自恨为季孙欺骗鲁君,鲁君赏之,则非以其有德,因不欲以所赏敛。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楚”——“郢”——“为郢”(杨注:楚亦名荆,详庄十年《经?注》。初都丹阳,据《史记?楚世家?集解》及《正义》当在今湖北省-枝江县;《水经注》谓在今秭归县一带,难信。武王迁郢,今江陵县北十里之纪南城。定公六年,楚昭王因畏吴而迁鄀,旋后还郢,证之楚王盦章钟铭,可信。武王十九年入春秋。楚王-负芻五年,灭于秦。楚器传世及出土者多见。#郢,楚都,今湖北省-江陵县(,详桓二年《传?注》)。黄在今河南省-潢川县(,见桓八年《传?注》)。自江陵至潢川今约七百里,古里较(今里)短,今之七百里当古之九百里,亦犹今自苏州至山东省-邹县约一千五百里,而哀七年《传》邾子谓“吴二千里,不三月不至”也。说参阎若璩《四书释地》。),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方城”——“城”(杨注:姚鼐《补注》云:“楚所指方城,据地甚远,居淮之南,江、汉之北,西踰桐柏,东越光-黄,止是一山,其间通南北道之大者,惟有义阳三关,故定四年《传》之城口。《淮南子》曰,绵之以方城。凡申、息、陈、蔡,东及城父,《传》皆谓之方城之外,然则方城连岭可七八百里矣。”说方城者甚多,唯姚说最为有据。《水经?潕水注》引盛弘之云:“叶东界有故城,始犨县,东至瀙水,迳(原作“达”,依赵一清校改)比阳界,南北联,联数百里,号为方城,一谓之长城云。”《注》又云:“郦县有故城一面,未详里数,号为长城,即此城之西隅,其间相去六百里。北面虽无基筑,皆连山相接,而汉水流而南。故屈完答齐桓公云‘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又云:“《郡国志》曰:‘叶县有长山曰方城’,指此城也。”依郦《注》诸说,以今地理度之,凡今桐柏、大别诸山,楚统名之曰方城。洪亮吉《左传诂》谓“方城”当作“萬城”,萬或作万,以字近而譌。然《国语》及《战国策》诸书皆作“方城”,则未必各书皆误,洪说殊不可信。#方城已见僖四年《传》并《注》,此方城当指方城山之关口,或即定四年《传》之城口。与文十六年《传》之庸方城自不同。#据江永《考实》,缯关在今河南省-方城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2,北纬33.34(方城县-独树镇-杨武岗村南)。
“卞”(杨注:卞,鲁邑,故城在今山东省-泗水县东五十里。#杜《注》:“取卞邑以自益。”卞今泗水县东,洙水北岸。本鲁公室邑,故《鲁语下》载此事,谓襄公欲出楚师以伐鲁,荣成伯力劝止之,乃归。),推测位置为:东经117.50,北纬35.63(泉林-卞桥)。
以前有个人,说天下粗安。皇帝问他为什么总是用粗来形容。他就分析说,现在很多事情都是草创,所以说是粗。当时他说了好多,但是我不太记得原文是怎么说的了。大意是天下刚刚安定不旧,人情还不稳定,所以说是粗定;四方稍稍安宁,但是人心归附未久,还不牢固,所说是粗安;各项事业有所起色,但是都是刚刚开头,还没有达到兴盛的程度,所以说是粗治,因此说现在国家的事情都做得很粗。大意如此,原文不记得了。你读过这篇文章么?能不能帮我想一下?
我只是读过最常见的一些古书而已,好比《古文观止》。
《襄二十九年经》:
晋侯使士鞅来聘。((p 1153)(09290006))(087)
《襄二十九年传》:
范献子来聘,拜城杞也。公享之,展庄叔执币。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于家臣。家臣,展瑕、展王父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鄫鼓父、党叔为一耦。((p 1159)(09291001))(082、087)
我的粗译:
也在这一年,晋国的下军将范献子(士鞅)来我们这里访问,是要拜谢我们派兵去为“杞”加筑城墙。我们的“公”(鲁襄公)设宴招待他,由展庄叔负责致送礼品。在举行射礼时,公臣之中的射者已经凑不够三“耦”,只好用家臣代替。于是上场的是:家臣,展瑕、展王父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鄫鼓父、党叔为一“耦”。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展庄叔执币”曰:
杜《注》:“公将以酬宾。”币是束帛。在享礼中,主人劝宾饮酒,送之以束帛,名为酬币。据《公食大夫礼》,宾三饭之后,公受宰夫束帛以侑,则执币是宰夫之事,庄叔或时为宰夫欤。
杨伯峻先生注“射者三耦”曰:
此因享而射。《长甶盉铭》云“穆王才(在)下淢[广/立] ,穆王鄉豊(饗醴),即井(邢)白(伯)大祝射。”谓穆王享邢伯之后,即与邢伯射,可以为证。二人为耦。古代天子与诸侯射六耦,诸侯与诸侯射四耦,此诸侯与卿大夫射,则三耦。依古礼,三耦先射,每射四箭;《诗?齐风?猗嗟》“射则贯兮,四矢反兮”是也。然后主人与宾射。
下图是表现了射礼的青铜器纹饰拓片,出自《先秦礼乐制度与淇河文化》:
杨伯峻先生注“公臣不足”曰:
三耦有六人,此六人必须习于礼仪又善用弓矢者。时鲁公室已卑,材能之士多在私门,故公室不能备六人。
杨伯峻先生注“展瑕、展王父为一耦”曰:
“王”本作“玉”,今从《石经》、金泽文库本、宋本作王。此一耦或为上耦。
杨伯峻先生注“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曰:
此或为次耦。据《广韵》“公”字注及“仲”字注及《通志?氏族略》四皆以公巫、仲颜为复姓,《路史?高辛纪下》又云公巫、仲颜皆公族,唯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一谓“公巫,官也;召伯,氏也;仲,字也,一人也。颜,氏也;庄叔,谥字也,一人也。”今不取。
杨伯峻先生注“鄫鼓父、党叔为一耦”曰:
此或为下耦。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杞”——“淳于”(杨注:杞,国名,姒姓。杞本旧国,汤封之,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曾言之,证以卜辞中有杞侯(《殷虚书契后编下》三七?五),良信。周武王克殷纣,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是为重封,故亦称夏(见《逸周书?王会解》),犹宋之称殷、称商。国都初于今河南?杞县,春秋前即已东迁。清-光绪间,山东-新泰县出土杞伯器多种,许瀚以为新泰即杞都所在,详见吴式芬《攈古录?金文》卷二。其后又迁淳于,即今山东-安丘县东北三十里之杞城。据顾栋高《大事表》,杞武公二十九年入春秋。春秋后三十六年,即杞简公元年,楚惠王灭之。《史记》有《杞世家》,传世有杞伯鼎、杞伯豆等。一九六六年,山东-滕县-木石公社-南台大队又发见杞伯-每比所作邾曹鼎,定为西周-厉王时物。),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4,北纬36.07(僖十四年前襄二十九年后杞都,泰安县-淳于村)。
“杞”——“缘陵”(杨注:缘陵,今山东省-昌乐县东南七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9.03,北纬36.58(僖十四至襄二十九杞都,营丘)。
下面是鲁襄薨于楚宫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襄三十一年经》:
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p 1183)(09310002))(087)
《襄三十一年传》:
公作楚宫。穆叔曰:“《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君欲楚也夫,故作其宫。若不复适楚,必死是宫也。”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p 1184)(09310301))(087)
叔仲带窃其拱璧,以与御人,纳诸其怀,而从取之,由是得罪。((p 1185)(09310302))(087)
我的粗译:
我们襄公的三十一年(公元前五四二年,周景王三年,晋平公十六年,楚郏敖三年),我们“公”(鲁襄公)建起了楚宫。于是穆叔(叔孙豹)评论说:“《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君(鲁襄公)欲楚也夫,故作其宫。若不复适楚,必死是宫也。(《大誓》里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主上老想着楚国,所以盖起了他们那样的宫殿。要是主上不能再去楚国,就只有死在这个宫殿里了。)”。夏六月辛巳那天(杨注:辛巳,二十八日。),我们“公”薨逝在了楚宫。[/COLOR]
叔仲带(叔仲昭伯)趁乱偷拿了主上(鲁襄公)的大玉璧,传给他的侍卫,塞进那人怀里,后来就从那里搜了出来,因此坏了名声。[/COLOR]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作楚宫”曰:
杜《注》:“适楚,好其宫,归而作之。”《秦始皇本纪》谓秦每破诸侯,图画其宫室而仿效之,作于咸阳北阪上。此是其先例。
杨伯峻先生注“《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曰:
杜《注》:“今《尚书?大誓》亦无此文,故诸儒疑之。”杜预所见《大誓》,乃西汉后得之《大誓》,马融《尚书传序》云:“其文似若浅露。”且云:“吾见《书?传》多矣,所引《大誓》而不在《大誓》者甚众。”诸儒疑之者,马融其一也。王肃亦云:“《大誓》近得,非其本《经》。”此又其一也。西汉后得之《大誓》已亡。东晋-梅賾又献古文《尚书》,其内有《泰誓》三篇,悉采记传所引《大誓》,则更不足信矣。
杨伯峻先生注“叔仲带窃其拱璧”曰:
拱璧,襄公之大璧。
下面是山东博物馆藏鲁国大玉璧(1977年出土于鲁国故城遗址,为战国时期的随葬礼玉,周径32.8厘米,孔径11.6厘米,器型较大,为国内发现的战国玉璧中最大的一件)的图片,出自《鲁国大玉璧:国内已知最大的战国玉璧》:
杜预《注》“由是得罪”云:“得罪谓鲁人薄之,故子孙不得志于鲁。”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楚”——“郢”——“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襄三十一年经》:
秋九月癸巳,子野卒。((p 1183)(09310003))(087)
《襄三十一年传》:
立胡女敬归之子子野,次于季氏。秋九月癸巳,卒,毁也。((p 1185)(09310303))(087)
《襄三十一年经》:
冬十月,滕子来会葬。((p 1183)(09310005))(087)
《襄三十一年传》:
冬十月,滕成公来会葬,惰而多涕。子服惠伯曰:“滕君将死矣!怠于其位,而哀已甚,兆于死所矣。能无从乎?”((p 1186)(09310501))(087)
《襄三十一年经》:
癸酉,葬我君襄公。((p 1183)(09310006))(087)
《襄三十一年传》:
癸酉,葬襄公。((p 1186)(09310601))(087)
我的粗译:
于是我们立胡女敬归之子子野作主上(鲁襄公)的继承人,让他住到季家。秋九月癸巳那天(杨注:癸巳,十一日。),他去世了,因为哀伤太过。
这年冬十月,滕成公(滕子)来会葬,表现得疲懒,鼻涕眼泪流了很多。于是子服惠伯(子服椒,孟椒)评论说:“滕君将死矣!怠于其位,而哀已甚,兆于死所矣。能无从乎?(这位滕国国君快要死了,在履行职责时松懈,偏偏特别悲伤,出现这样的状况还是在坟墓上。他能不跟着去吗?)”。
这个月癸酉那天(杨注:癸酉,二十一日。),为我们的襄公下了葬。
一些补充:
杜预《注》“立胡女敬归之子子野”云:“胡,归姓之国。敬归,襄公妾。”
杜预《注》“卒,毁也”云:“过哀毁瘠,以致灭性。”
杜预《注》“惰而多涕”云:“惰,不敬也。”
杨伯峻先生注“怠于其位”曰:
谓惰。
杨伯峻先生注“而哀已甚”曰:
已,太也。谓多涕。
杨伯峻先生注“兆于死所矣”曰:
死所,谓葬。兆,将死之预兆。
“滕”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8,北纬35.04(滕,滕州-东滕城村周围,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内城?:东555,西590,南850,北800。周-汉)。
《昭元年经》:
六月丁巳,邾子-华卒。(p 1198)(10010005))(087)
葬邾悼公。((p 1199)(10010009))(087)
《昭三年经》:
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p 1231)(10030001))(087)
《昭三年传》:
丁未,滕子-原卒。同盟,故书名。((p 1233)(10030201))(087)
我的粗译:
三年后,我们的昭公三年(公元前五三九年,周景王六年,晋平公十九年),春王正月丁未那天(杨注:正月二十四日壬戌冬至,建子。丁未,九日。),滕子-原(滕成公)去世了。因为此时滕国是我们的同盟,所以《春秋经》上记下了此人的“名”。
一些补充:
滕国在滕子-原(滕成公)主持下此一段时间内一直是鲁国的同盟者。而邾国在邾子-华治下则一直是鲁国的对手。
杨伯峻先生注“六月丁巳,邾子-华卒”曰:
丁巳,九日。无《传》。孔《疏》云:“华以襄十八年即位,十九年盟于祝柯,二十年于澶渊,二十五年于重丘,皆邾、鲁俱在,是三同盟。”传世有邾公华钟,据铭文,为此人(元年)所铸。
下面是邾公华钟(传山东省-邹县出土,器上有铭文75字,高36.4厘米、口宽18.1厘米)的图片,出自《邾公华钟》:
杨伯峻先生注“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曰:
《公羊》“原”作“泉”,原即滕成公。据孔《疏》引杜预《世族谱》,是文公之子。文公死于成十六年,《经》书“滕子卒”,未书名。即隐七年书“滕侯卒”。宣九年昭公死,亦仅书“滕子卒”。昭公为宣公之子,鲁僖十九年宣公为宋所执,未书卒。鲁桓公二年滕子来朝,庄十六年盟于幽,此人当为宣公之上一代,亦未书卒。自滕子-原之死皆书卒、书名。原自襄五年于戚、九年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十九年于祝柯、二十年于澶渊、二十五年于重丘,凡与盟者六次。襄公卒,原来会葬;其葬,鲁卿亦往会,相亲好如此。
“邾”——“绎”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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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襄公三岁即位,从小就被控制,管不了事,就让季武子(季孙宿)有了施为的空间,从“三分公室”(襄十一年)到“四分公室”(昭五年),几乎与襄公时期重合。
小时候书不好买,都是在书店里站着看。速度第一。很多都不记得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