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5:季宿——三分公室 -- 桥上
貌似是范纯仁的话。
但是和我印象里的意思是相反的。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别的类似说法。我觉得大约是我记错了。
我再找找看。
《昭十二年传》:
季平子立,而不礼于南蒯。南蒯谓子仲:“吾出季氏,而归其室于公,子更其位,我以费为公臣。”子仲许之。南蒯语叔仲穆子,且告之故。((p 1335)(10121001))(117)
季悼子之卒也,叔孙昭子以再命为卿。及平子伐莒克之,更受三命。叔仲子欲構二家,谓平子曰:“三命踰父兄,非礼也。”平子曰:“然。”故使昭子。昭子曰:“叔孙氏有家祸,杀適立庶,故婼也及此。若因祸以毙之,则闻命矣。若不废君命,则固有著矣。”昭子朝,而命吏曰:“婼将与季氏讼,书辞无颇。”季孙惧,而归罪于叔仲子。故叔仲小、南蒯、公子慭谋季氏。慭告公,而遂从公如晋。南蒯惧不克,以费叛如齐。子仲还,及卫,闻乱,逃介而先。及郊,闻费叛,遂奔齐。((p 1335)(10121002))(091、117)
我的粗译:
在我们的昭公十二年(公元前五三〇年,周景王十五年,晋昭公二年,齐景公十八年),季平子(季孙意如)当上了季家的族长,但他却对季家主要采邑“费”的大管家南蒯不尊重。于是南蒯就对我们的一位卿子仲(公子慭)提出:“吾出季氏(季平子,季孙意如),而归其室于公,子更其位,我以费为公臣。(我把季某人赶走,将我掌握的季家财产献给咱们“公”,大人取代季某人执政,我仍然管理“费”,但成为公臣。)”,子仲同意了。然后,南蒯把这话告诉了我们的一位大夫叔仲穆子(叔仲小),并把原因告诉了此人。
当初季悼子(季纥)去世的时候,叔孙昭子(叔孙婼)成为“再命”的卿,到平子(季平子,季孙意如)进攻莒国得手,又得了“三命”。此时叔仲子(叔仲穆子,叔仲小)想挑拨季、叔孙二家的关系,就对平子说:“三命踰父兄,非礼也。(他得了“三命”,超过了他的叔叔和哥哥们,这不合规矩。)”,平子说:“然。(没错。)”。
于是平子让昭子(叔孙昭子,叔孙婼)自己去掉“三命”,但昭子说:“叔孙氏有家祸,杀適(嫡)立庶,故婼(叔孙昭子,叔孙婼)也及此。若因祸以毙之,则闻命矣。若不废君命,则固有著矣。(我们叔孙家有家祸,杀適立庶,所以我“婼”才到了现在的位置上。要当初借着那次家祸把我搞掉,我只能认命。但到现在,要不想改变主上的成命,那朝廷本来就有既定的位次。)”。
然后昭子去参加早上的朝会,吩咐我们主上(鲁昭公)的办事人员:“婼将与季氏讼,书辞无颇。(我“婼”要和季某人打官司,你作好记录别偏心。)”。季孙(季平子,季孙意如)害怕了,只好归罪于叔仲子(叔仲小,叔仲穆子)。所以,叔仲小(叔仲穆子)、南蒯、公子慭(子仲)一起策划对付季家。慭(子仲,公子慭)把他们的打算通报给“公”(鲁昭公),然后他就跟着“公”去了晋国。可南蒯害怕谋划不能实现,竞抢先带着“费”叛投了齐国。等子仲(公子慭)返回,走到卫国,听说事情有变,马上扔下自己的副手加速往回赶。到达城郊,得知“费”叛投了齐国,于是也逃往齐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季悼子之卒也,叔孙昭子以再命为卿”曰:
悼子,季武子之子,平子之父。悼子之卒,《经》未书,又谥悼,张文檒《螺江日记》则谓悼子立未久而卒,然《论语?季氏》“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注家俱指季友、文子、武子、平子、桓子,而不数悼子,疑未嗣位为卿。季武子死于七年冬,疑平子以孙继祖。叔孙昭子于五年即位,七年春见于《经》,季悼子当死于五年后,七年前。
杨伯峻先生注“及平子伐莒克之,更受三命”曰:
据十年《经》,鲁之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皆率师伐莒,不过季平子为主帅而已。昭子虽未与师,其四分公室所得之师必出,或由叔弓率之,故亦以功受三命。杜《注》云“昭子不伐莒,亦以例加为三命”,可商。
杨伯峻先生注“叔仲子欲構二家”曰:
杜《注》:“欲構使相憎。”構乃离间义。叔仲子即叔仲小。二家,季平子与叔孙昭子。
杨伯峻先生注“三命踰父兄,非礼也”曰:
父兄指父辈兄辈,古代礼制,一命之官于乡里中依年龄大小为次,二命之官于父辈中论年龄大小,三命之官则不论年龄,其官大,可以在父辈兄辈之先。《周礼?地官?党正》所谓“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而不齿”(文亦见《礼记?祭义》)是也。叔仲子此言盖以为昭子伐莒未参加,不得有三命。
杜预《注》“故使昭子”云:“使昭子自贬黜。”
杜预《注》“若因祸以毙之,则闻命矣”云:“言因乱讨己,不敢辞。”
杨伯峻先生注“若不废君命,则固有著矣”曰:
杜《注》:“著,位次。”此即去年《传》“朝有著定”之著。
姚鼐《补注》关于“南蒯惧不克”有云:“公子慭与蒯盖初谋假晋援以去季氏,故慭从公如晋。值晋拒公不得入,蒯所以惧不克而更叛附齐。”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费”(杨注:费为季氏私邑,《孟子》有费惠公,《吕氏春秋?慎势篇》谓“以滕、费则劳,以邹、鲁则逸”,《楚世家》谓“驺、费、郯、邳者,罗鸗也。”足见费国,倾襄王时尚存,盖亦与鲁国同灭于楚。说详沈钦韩《补注》。#费故城在今山东省-费县西北二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7.94,北纬35.35(费县-上冶镇-古城村,有遗址)。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昭十二年传》:
南蒯之将叛也,其乡人或知之,过之而叹,且言曰:“恤恤乎,湫乎攸乎!深思而浅谋,迩身而远志,家臣而君图,有人矣哉!”南蒯枚筮之,遇《坤》 (000000)之《比》 (000010)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彊(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p 1336)(10121003))(117)
将适费,饮乡人酒。乡人或歌之曰:“我有圃,生之杞(qǐ)乎!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已(yǐ)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p 1338)(10121004))(117)
我的粗译:
南蒯准备叛离时,有个与他一个“乡”的人已经知道了。于是那人从他的门前经过时就叹了气,还大声说道:“恤恤乎,湫乎攸乎!深思而浅谋,迩身而远志,家臣而君图,有人矣哉!(麻烦啊,愁人啊,糟心啊!想得深却算得浅,身份低却想的高,只是个家臣却惦着为主上出力,真是人物呢!)”。
南蒯为起事进行占筮却不明言要占筮何事,结果得到《坤》 (000000)之《比》 (000010)的卦象,卦辞是“黄裳元吉”,他以为表示的是大吉。就拿去给子服惠伯(子服椒,孟椒)看,并且问:“即欲有事,何如?(要是准备办什么大事,这卦怎么样?)”,惠伯就告诉他:“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彊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我是学过这东西的,要是干忠信之事它就能灵,不然,必败。对外坚定对内谦和,这就是“忠”;为维护平安而占筮,这才能“信”,所以说“黄裳元吉”。“黄”,就是“中”的颜色;“裳”,那是在“下”的服饰;“元”,是指“善”里头最重要的部分。“中”里头要是不“忠”,颜色不会对;在“下”的要是不“共”,就用不着服饰;打算办的事要是不“善”,占筮了也没准。在外在内都维护平安才是“忠”,办事坚持守“信”才是“共”,始终保持这三种好的品德才是“善”,要没有这三者就配不上这卦象。而且说到《易》,那是不能占筮侥幸之事的,你占筮的是什么事呢?用得到服饰吗?“中”要是好了就会有“黄”,“上”要是好了就能成为“元”,“下”要是好了就会用到“裳”,这三样都齐备了才可以占筮。要不能齐备,占筮出来的卦象就算是“吉”,也不灵。)”。
南蒯准备前往“费”了,临行请那些和他一个“乡”的人喝酒,其中就有人唱道:“我有圃,生之杞乎!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已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我家有圃,长出杞树喽,留下的是大人喽,要走的是下人喽,离开邻里的人会后悔喽,算喽算喽,反正不是我们一样的人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恤恤乎,湫乎攸乎!”曰:
俞樾《平议》谓“恤,忧也。湫即愁之假字。攸即悠之假字。愁,忧也;攸,忧也。恤恤乎愁乎悠乎三句一意,深忧之,故重言之”。
杨伯峻先生注“深思而浅谋”曰:
欲去累年专政之季氏,深思也。谋援于远且恶鲁之晋,则浅谋矣。
杨伯峻先生注“有人矣哉!”曰:
人谓人才,如《诗?小雅?节南山》“人之云亡”、《论语?雍也》“女得人焉耳乎”、《宪问》“人也”,诸人字皆人才义。句言若如此,须大有为之人,而南蒯非其人也。
杨伯峻先生注“南蒯枚筮之”曰:
杜《注》:“不指其事,汎卜吉凶。”盖古代卜筮必先述所卜筮之事,如《仪礼?特牲?馈食礼》有命筮之辞;若卜,则有命龟之辞。若不言所卜所筮之事,则曰枚卜或枚筮。俞樾《平议》谓:“枚当读为微,微,匿也。匿其事而使之筮,故为微筮。哀十七年《传》‘王与叶公枚卜子良以为令尹’,义亦同此。”
杜预《注》“《坤》”云:“《坤》下《坤》上,《坤》。”
杜预《注》“《比》”云:“《坤》下《坎》上,《比》。《坤》六五爻变。”
下面是《坤》之《比》示意图:
杨伯峻先生注“黄裳元吉”云:“《坤》六五《爻辞》。”
杨伯峻先生注“外彊内温,忠也”云:“以卦言之,《比》外卦为《坎》,坎,险也,故彊。内卦为《坤》,坤,顺也,故温。彊于外而温于内,故为忠。”
杨伯峻先生注“和以率贞,信也”云:“以《比》卦言之,《坤》为水,《坎》为土,水土相合则和。贞,卜问也。率,行也。以和顺行卜问之事,故为信。”
杨伯峻先生注“黄,中之色也”云:“此中字有双关义;按下文有上中下之义,此则借为衷,谓里衣,亵衣。”
杨伯峻先生注“裳,下之饰也”云:“古代男子着裳,犹今之裙。”
杨伯峻先生注“中不忠”云:“此中谓中心。”
杨伯峻先生注“下不共”云:“共同恭,谓为下不恭。”
杜预《注》“不得其饰”云:“不为裳。”
杨伯峻先生注“不得其极”云:“极犹今标准、准则。”
杨伯峻先生注“外内倡和为忠”云:“外彊内温比如古俗之夫妇倡和。”
杨伯峻先生注“率事以信为共”曰:
杜《注》:“率犹行也。”信,诚也。
杨伯峻先生注“供养三德为善”曰:
惠栋《补注》云:“三德谓黄、裳、元也。”疑不确。三德谓忠、信、极。杜《注》以“正直、刚克、柔克”(《尚书?洪范》)解之,尤无关连。
杨伯峻先生注“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曰:
南蒯仅言“有事”,惠伯明知而故问,《易》不可以占险事,汝将举何事。
杨伯峻先生注“且可饰乎?”云:“谓为下恭乎不恭乎。”
杨伯峻先生注“中美能黄”云:“能犹乃也,例证见《词诠》。”
杨伯峻先生注“参成可筮”曰:
杜《注》:“参(三)美尽备,吉可如筮。”可即上文“忠信之事则可”之可。
杨伯峻先生注“犹有阙也”云:“犹,假设连词,如果。句言若于三德有缺失。”
杨伯峻先生注“我有圃,生之杞乎!”曰:
圃即《论语?子路》学圃之圃,谓种菜(之)地。杞柳生于水旁,圃不生菜蔬而长杞柳。喻所得违其所欲。
下面是杞柳的图片,出自《郯城杞柳》:
杨伯峻先生注“从我者子乎”云:“子为男子之美称,意谓顺从我者不失为男子汉。”
杨伯峻先生注“去我者鄙乎”云:“去犹违也。鄙谓鄙陋之人。”
杨伯峻先生注“倍其邻者耻乎!”曰:
倍与背通。杜《注》:“邻犹亲也。”意谓背叛其亲(指季氏)将有耻。
杨伯峻先生注“已乎已乎!”曰:
《论语?公冶长》,“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也。”又《卫灵公》:“已矣乎!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楚辞?离骚》:“已矣哉!国无人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已乎、已矣乎、已矣哉,皆绝望之词。
杨伯峻先生于“非吾党之士乎!”之后注云:
此歌以杞、子、鄙、耻、已、士为韵,古音同在咍部。
《昭十二年传》:
平子欲使昭子逐叔仲小。小闻之,不敢朝。昭子命吏谓小待政于朝,曰:“吾不为怨府。”((p 1338)(10121005))(091、117)
我的粗译:
平子(季平子,季孙意如)想让昭子(叔孙昭子,叔孙婼)出头赶走叔仲小(叔仲穆子),“小”(叔仲小,叔仲穆子)听说以后,不敢参加早上的朝会。昭子就下令办事人员通知“小”到朝廷等待裁决,并且说:“吾不为怨府。(我可不担这仇恨。)”。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平子欲使昭子逐叔仲小”曰:
小离间二家,平子失理,欲逐小以自说解。
杨伯峻先生注“吾不为怨府”曰:
季平子不自逐之,而使昭子逐之,故昭子云“不为怨府”。杜《注》:“言不能为季氏逐小,生怨祸之聚。为明年叔弓围费传。”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昭十三年经》:
十有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p 1342)(10130001))(117)
《昭十三年传》:
十三年春,叔弓围费,弗克,败焉。平子怒,令见费人执之,以为囚俘。冶区夫曰:“非也。若见费人,寒者衣之,饥者食之,为之令主,而共其乏困,费来如归,南氏亡矣。民将叛之,谁与居邑?若惮之以威,惧之以怒,民疾而叛,为之聚也。若诸侯皆然,费人无归,不亲南氏,将焉入矣?”平子从之,费人叛南氏。((p 1343)(10130101))(117)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昭公十三年(公元前五二九年,周景王十六年,晋昭公三年,齐景公十九年),春天,我们的卿叔弓率兵去围攻“费”,没打下来,还吃了败仗。平子(季平子,季孙意如)火了,要下令让手下看到费人就抓起来,用做奴隶,但他的家臣冶区夫劝他:“非也。若见费人,寒者衣之,饥者食之,为之令主,而共其乏困,费来如归,南氏亡矣。民将叛之,谁与居邑?若惮之以威,惧之以怒,民疾而叛,为之聚也。若诸侯皆然,费人无归,不亲南氏,将焉入矣?(不能这么干。我们要是看到费人,见他们冷了就给他们衣服穿,见他们饿了就给他们东西吃,表现出是他们的好主人,会帮他们解决问题,那“费”自然像回家那样投奔我们,“南”某人立刻就会完蛋。“民”都脱离了他,他还靠谁守住城邑?要是我们用武力压迫他们,发出怒火吓唬他们,“民”受气就会离开我们,那是帮他团结了他的“民”。要各家诸侯都这么干,费人无处可去,不依靠“南”某人,还能去哪儿?)”。
平子接受了他的建议,费人最终背叛了“南”某人。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三年春”曰:
正月十五日乙卯冬至,建子。
杜预《注》“十三年春,叔弓围费,弗克,败焉”云:“为费人所败,不书,讳之。”
杨伯峻先生注“平子怒,令见费人执之”云:“令叔弓之军见费人则执之。”
杨伯峻先生注“谁与居邑?”云:“谁与南氏居于围城之中。”
杨伯峻先生注“若惮之以威,惧之以怒,民疾而叛,为之聚也”云:“若季氏执费人为囚俘,费民将憎恨季氏而叛,是为南氏聚民也。”
杜预《注》“平子从之,费人叛南氏”云:“费叛南氏在明年,《传》善区夫之谋,终言其效。”
“费”推测位置为:东经117.94,北纬35.35(费县-上冶镇-古城村,有遗址)。
下面是南蒯叛季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昭十四年传》:
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司徒老祁、虑癸伪废疾,使请于南蒯曰:“臣愿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许之。二子因民之欲叛也,请朝众而盟。遂劫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畏子以及今,三年听命矣。子若弗图,费人不忍其君,将不能畏子矣。子何所不逞欲?请送子。”请期五日。遂奔齐。侍饮酒于景公。公曰:“叛夫!”对曰:“臣欲张公室也。”子韩皙曰:“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司徒老祁、虑癸来归费,齐侯使鲍文子致之。((p 1364)(10140201))(117)
我的粗译:
当初南蒯将要叛乱时,事先与费人举行了盟誓。但他手下的司徒老祁和虑癸假装得了病,让人请示南蒯说:“臣愿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臣下正准备参加盟誓,可忽然生了病。要是靠主上的保佑死不了,请允许我们等以后再参加盟誓。)”,南蒯答应了。
到再下一年,我们的昭公十四年(公元前五二八年,周景王十七年,晋昭公四年,齐景公二十年),这两位大人趁那些“民”都有背叛的想法,就提出让大家都参加朝会并举行盟誓。借这个机会,他们控制住了南蒯,然后对他说:“群臣不忘其君,畏子以及今,三年听命矣。子若弗图,费人不忍其君,将不能畏子矣。子何所不逞欲?请送子。(这里的群臣没忘了我们主上,只因为害怕大人才忍到现在,听从大人的主张已经三个年头了。大人要没什么好主意,我们费人惦念自家主上,不会再害怕大人了。大人在哪里不能大展威风?就让我们把大人送走吧。)”。南蒯提出要给他五日的缓期,然后他就逃去了齐国。
在齐国,南蒯伺候景公(齐景公)饮酒。那位“公”说他:“叛夫!(反贼!)”。南蒯赶紧说:“臣欲张公室也。(臣下是要加强公室的。)”。旁边齐国的大夫“子韩皙”马上反驳他:“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身为家臣却想要加强公室,没什么比这罪过更大了。)”。
然后,“费”那里的司徒老祁和虑癸来接洽让“费”重新属于我们,同时齐侯(齐景公)也派了大夫鲍文子来把“费”送还我们。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云:“欲与费邑之有关诸官吏相盟誓,同心反季氏。”
杨伯峻先生注“司徒老祁、虑癸伪废疾”曰:
孔《疏》引《世族谱》谓司徒老祁为一人。司徒,服虔以为姓,马宗琏《补注》则云,“此司徒盖即小司徒,季氏家臣为之”,亦有据。虑癸为又一人。马宗琏又云:“盖老祁、虑癸二人皆为司徒也。”二人服虔以为皆季氏家臣,杜《注》以为“南蒯家臣”,当从服说。杜预据下文二人于南蒯称臣,故云“南蒯家臣”。顾炎武《补正》云:“其请于南蒯亦称臣者,古人之谦辞尔。《史记?高祖纪?注》张晏曰:‘古人相与言多自称臣。’”此说是。俞樾《平议》云:“废当读为发。伪发疾者,言伪为疾发也。下文云‘臣愿受盟而疾兴’,兴即发也。若废疾,则是痼病矣,岂能即愈乃曰‘请待间而盟乎’?”此说是。
杨伯峻先生注“请待间而盟”曰:
间即《论语?子罕》“病间”之间,病稍稍痊愈也。
杨伯峻先生注“请朝众而盟”云:“众即民,疑为费城内自由民。”
杜预《注》“群臣不忘其君”云:“君谓季氏。”
杨伯峻先生注“费人不忍其君”云:“忍,今言狠心,谓不能对季氏狠心。”
杨伯峻先生注“子何所不逞欲?”云:“言到处可以快其意愿,不必在费。”
杜预《注》“请期五日”云:“南蒯请期,冀有变。”
杜预《注》于此(公曰:“叛夫!”)云:“戏之。”
杨伯峻先生注“子韩皙”曰:
杜《注》:“齐大夫。”梁履绳《补释》引周氏?附论?谓“七年《传》齐有公孙皙,子韩疑是其字”。章炳麟《左传读》以周说为是。
杨伯峻先生注“齐侯使鲍文子致之”曰:
费久为季氏采邑,南蒯以费叛季氏而致齐,费人不欲从南蒯,故齐景公亦伪为好,使人还费于鲁。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
南蒯之事可说是后来“陪臣执国命”的先声,也是面对着包括季家所为在内的礼崩乐坏的洪流时,那些有想法的人重新定位家臣与公室关系的一种尝试吧。
《襄三十一年传》:
莒-犁比公生去疾及展舆,既立展舆,又废之。犁比公虐,国人患之。十一月,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乃立。去疾奔齐,齐出也。展舆,吴出也。书曰“莒人弑其君买朱鉏”,言罪之在也。((p 1189)(09310801))(090、122)
《昭元年经》:
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莒-展舆出奔吴。((p 1198)(10010007))(122)
叔弓帅师疆鄆田。((p 1199)(10010008))(122)
《昭元年传》:
莒-展舆立,而夺群公子秩。公子召去疾于齐。秋,齐-公子鉏纳去疾,展舆奔吴。((p 1216)(10011101))(122)
叔弓帅师疆(jiāng)鄆(yùn)田,因莒(jǔ)乱也。于是莒-务娄(lóu)、瞀(mào)胡及公子灭明以大厖(máng)与常仪靡(mí)奔齐。((p 1217)(10011102))(122)
君子曰:“莒-展之不立,弃人也夫!人可弃乎?《诗》曰,‘无竞维人’,善矣。”((p 1217)(10011103))(122)
我的粗译:
莒国的国君犁比公生了两个儿子去疾及展舆,先是立展舆为大子,后来又废了他。这个犁比公非常残暴,莒国的国人都很不满。在我们襄公的三十一年(公元前五四二年,周景王三年,齐景公六年,吴夷末二年),十一月,展舆依靠他们的国人袭击莒子(犁比公),杀了他,自立为国君。去疾逃去齐国,因为他是齐国女子所生;而展舆则是吴国女子所生。《春秋经》上写“莒人弑其君买朱鉏”,点了“买朱鉏”的名,就是表示罪责在此人一方。
莒国的展舆当上国君之后,取消了群公子的俸禄。那些公子就派人去齐国联络上了去疾。不到一年,在我们昭公元年(公元前五四一年,周景王四年,晋平公十七年,齐景公七年,吴夷末三年),秋天的时候,齐国的公子鉏就带兵送回了去疾,展舆逃去吴国。
同在这一年,我们的卿叔弓趁着莒国的此次内乱,带兵重修了“鄆”那里田地的护墙。当时莒国的务娄、瞀胡以及公子灭明带着“大厖”与“常仪靡”投向了齐国。
贵族们都说:“莒-展(展舆)之不立,弃人也夫!人可弃乎?《诗》曰,‘无竞维人’,善矣。(莒国那个“展”站不住脚,就因为拢不住人啊!拢不住人怎么行呢?《诗》里说,“无敌只有人”,这是正道。)”。
一些补充:
杜预《注》“叔弓帅师疆鄆田”云:“春取鄆,今正其封疆。”
杨伯峻先生注“莒-展舆立,而夺群公子秩”曰:
秩,俸禄。与庄十九年《传》“收膳夫之秩”同意。古代秩禄,或以田,或以谷。
杨伯峻先生注“叔弓帅师疆鄆田,因莒乱也”曰:
疆有两解,杜《注》谓“正其疆界”。竹添光鸿《会笺》云:“疆者聚土为堑,其外沟之,为关以通出入也。《周礼?封人》,凡封国,封其四疆。造都邑之封域亦如之。”此说虽辩,而《传》凡四言疆田,文元年“晋侯疆戚田”、成四年“郑帅师疆许田”、襄八年“莒人疆鄫田”及此,其义应同。前此皆作定疆界解,此不应独异。且《周礼?封人》言封为聚土,疆仍是疆界义,竹添氏之说似是而非。自后鄆长为鲁所有,昭二十五年齐侯取鄆以居公,即此鄆也。
杨伯峻先生注“莒-展之不立,弃人也夫!”曰:
展舆省称展,犹晋-重耳省称重,古有此例。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无竞维人’,善矣”曰:
诗句在《周颂?烈文》。竞,强也。无为发语词,无义。句言能强者惟人才。若竞作争义,无竞犹无与相争,即无敌之意,亦通。
《诗?周颂?清庙之什?烈文》:“烈文辟公,锡兹祉福。惠我无疆,子孙保之。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高亨先生注“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云:“维,於也。训,借为顺。(《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引作顺)。此二句言:你能不与人争,四方就归顺你了。”(《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78))。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吴”(杨注:吴,姬姓,周太王之子太伯、仲雍之后。《史记》有《吴世家》。孔《疏》引《谱》云:“至寿梦而称王。寿梦以上世数可知而不纪其年。寿梦元年,鲁成公之六年也。夫差十五年,获麟之岁也。二十三年,鲁哀公之二十二年,而越灭吴。”吴国自称为“工?”(者減钟)、“攻[(又/又/一)攵]”(吴王剑)、“攻吴”(吴王夫差鑑),亦称为“干”,详刘宝楠《愈愚录》卷四《干越》、《墨子?兼爱中》孙诒让《閒诂》及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吴王寿梦之戈》。亦称禺邗,传世有禺邗王壶,即哀十三年黄池之会后所作。吴自称王,彝器如此。《吴语》又称“吴伯”“吴公”,《春秋》则称“吴子”。吴初国于梅里,据高士奇《地名考略》,今江苏省-无锡县东南三十里之梅李乡,旧称泰伯城者是其地。至诸樊始徙于吴,今之苏州市。),推测位置为:东经119.62,北纬31.84(葛城遗址,江苏最早西周至春秋城址。阖闾以前)。
“鄆”(杨注:“鄆”音運,《公羊》作“運”,同音假借。鲁有两鄆,东为东鄆,昭元年《传》云:“莒、鲁争鄆,为日久矣。”此时属鲁,故季孙帅师城之。必帅师者,备莒以兵来争也。《谷梁传》谓“称‘帅师’,言有难也”,恐未必然。成九年楚伐莒,“莒溃,楚遂入鄆”,襄十二年,“莒人伐我东鄙,围台,季武子救台,遂入鄆,取其钟以为公盘”,则其时鄆在莒矣。家炫翁《春秋详说》谓“鄆有三,莒之别邑亦曰鄆”,则成九年及襄十二年之鄆另是一鄆,恐不确。昭元年三月鲁复取鄆。诸及鄆皆与莒相邻。鄆当在今山东省-沂水县东北五十里。西鄆见成四年《经》并《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8.77,北纬35.95(东鄆,沂水县-高桥镇-徐家荣仁村)。
“大厖”和“常仪靡”(杨注:大厖、常仪靡,莒之二邑。当在今山东-莒县之西北。),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7,北纬35.8(莒县西北一带)。
《昭二年经》:
夏,叔弓如晋。((p 1226)(10020002))(122)
《昭二年传》:
叔弓聘于晋,报宣子也。晋侯使郊劳,辞曰:“寡君使弓来继旧好,固曰‘女(rǔ汝)无敢为宾’,徹命于执事,敝邑弘矣,敢辱郊使?请辞。”致馆,辞曰:“寡君命下臣来继旧好,好合使成,臣之禄也。敢辱大馆!”叔向曰:“子叔子知礼哉!吾闻之曰:‘忠信,礼之器也;卑让,礼之宗也。’辞不忘国,忠信也;先国后己,卑让也。《诗》曰:‘敬慎威仪,以近有德。’夫子近德矣。”((p 1229(10020301))(122)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昭公二年(公元前五四〇年,周景王五年,晋平公十八年),我们的卿叔弓访问了晋国,这是对晋国中军元帅宣子(韩宣子,韩起)的回访。
晋侯(晋平公)要派人为叔弓举行郊劳的仪式,他推辞说:“寡君使弓(叔弓)来继旧好,固曰‘女无敢为宾’,徹命于执事,敝邑弘矣,敢辱郊使?请辞。(敝国主上派了我“弓”来延续我们的传统友好关系,本来就交代我“你不能拿自己当客人”,现在劳动贵方的执事,已经让敝邑非常荣光了,怎敢再劳动郊使?还是别麻烦了。)”。
然后又请他去馆舍休息,他又推辞说:“寡君命下臣来继旧好,好合使成,臣之禄也。敢辱大馆!(敝国主上下令让下臣来延续我们的传统友好关系,只要完美的维持两国的友好关系,就是臣下的福气,怎敢再住进高贵的宾馆。)”。
于是晋国的大夫叔向评论说:“子叔子知礼哉!吾闻之曰:‘忠信,礼之器也;卑让,礼之宗也。’辞不忘国,忠信也;先国后己,卑让也。《诗》曰:‘敬慎威仪,以近有德。’夫子近德矣。(子叔大人真是懂规矩啊!我听说:“‘忠’和‘信’,都是规矩的表现;‘卑’和‘让’,则是规矩的起始。”,讲起话来始终把“国”放在头里,这就代表了“忠”和“信”;先“国”后己,这就体现了“卑”和“让”。《诗》里说:“庄重有礼节,品行不会差。”,这位大人的品行差不了。)”。
一些补充:
杜预《注》“叔弓聘于晋,报宣子也”云:“此春韩宣子来聘。”
杨伯峻先生注“忠信,礼之器也”云:“无忠无信,礼无所载。”
杜预《注》“卑让,礼之宗也”云:“宗犹主也。”
杨伯峻先生注“辞不忘国,忠信也”云:“一再曰寡君继旧好,又言敝邑,故云不忘国。”
杜预《注》“先国后己,卑让也”云:“始称敝邑之弘,先国也;次称臣之禄,后己也。”
“敬慎威仪,以近有德”出自《诗?大雅?生民之什?民劳?三章》:“民亦劳止,汔可小息。惠此京师,以绥四国。无纵诡随,以谨罔极。式遏寇虐,无俾作慝。敬慎威仪,以近有德。”(《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21))。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昭三年经》:
夏,叔弓如滕。((p 1231)(10030002))(122)
五月,葬滕成公。((p 1232)(10030003))(122)
《昭三年传》:
五月,叔弓如滕,葬滕成公,子服椒为介。及郊,遇懿伯之忌,敬子不入。惠伯曰:“公事有公利,无私忌。椒请先入。”乃先受馆。敬子从之。((p 1240)(10030501))(122)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昭公三年(公元前五三九年,周景王六年,晋平公十九年),五月,我们的卿叔弓(子叔敬叔)前往滕国,参加滕成公的葬礼。我们的大夫子服椒(子服惠伯,孟椒)是他的副手。到达滕国郊外那天,正赶上子服椒父亲懿伯(子服叔仲,子服懿伯)的忌日,于是敬子(叔弓,子叔敬叔)停下先不进城。但是惠伯(子服椒,子服惠伯,孟椒)说:“公事有公利,无私忌。椒(子服椒,子服惠伯,孟椒)请先入。(办公事只考虑是否对公室有利,不考虑个人的忌讳。就让我“椒”先行吧。)”,于是他率先进入馆舍接受欢迎仪式,敬子也跟着接受了欢迎仪式。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五月,叔弓如滕,葬滕成公”曰:
据三十年《传》“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叔弓以卿送葬,盖滕近鲁,且恭,故厚礼。
杨伯峻先生注“及郊,遇懿伯之忌,敬子不入”曰:
《礼记?檀弓下》云:“滕成公之丧,使子叔敬叔吊,进书,子服惠伯为介。及郊,为懿伯之忌不入。”一谓吊丧,《传》谓送葬,略异。《檀弓》孔《疏》引《世本》,叔肸生声伯?婴齐,齐生叔老,老生叔弓。又云,庆父生穆伯-敖,敖生文伯-谷,谷生献子-篾。又据杜氏《世族谱》,蔑生庄子-速及懿伯-叔仲,懿伯-叔仲生惠伯-椒。据此,懿伯乃子服椒(惠伯-椒)之父。忌,逝世之日,亦曰忌日。《礼记?檀弓上》:“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而无一朝之患,故忌日不乐。”又《祭义》:“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忌日不用,非不祥也。”则古人于父母逝世纪念日,不作他事,不举音乐,谓之不用。此时两人已至滕、鲁两国相接之郊,又逢副使(介)父亲之忌,正使(敬子,即叔弓)因之不入滕境,入滕境,则子服椒必受滕之郊劳、授馆等礼仪,故为之稽缓一日。
杨伯峻先生于此(惠伯曰:“公事有公利,无私忌。椒请先入。”)注云:
惠伯不以己父之忌日废公事。忌日不用,乃指私事言。若公事,则无私忌。
杨伯峻先生于“敬子从之”之后注云:
《檀弓下》续云:“‘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将公事。’遂入。”依上所引《世本》及《世族谱》,懿伯于叔弓为叔父。叔父之私即懿伯之私忌也。
“滕”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8,北纬35.04(滕,滕州-东滕城村周围,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内城?:东555,西590,南850,北800。周-汉)。
下面是与叔弓的活动有关的一些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齐景公也是够奇葩的,不喜欢就不要接纳,接纳了又指着人鼻子骂。
这要是碰上个有个性的,说不定就又搞出点啥事来。
而且张公室也是齐国需要的,活该几代就亡了。
《昭五年经》:
戊辰,叔弓帅师败莒师于蚡泉。((p 1260)(10050006))(122)
《昭五年传》:
莒人来讨,不设备。戊辰,叔弓败诸蚡泉,莒未陈也。((p 1270)(10050701))(116、122)
《昭六年经》:
冬,叔弓如楚。((p 1273)(10060008))(122)
《昭六年传》:
冬,叔弓如楚,聘,且吊败也。((p 1280)(10061001))(122)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的昭公五年(公元前五三七年,周景王八年,晋平公二十一年),莒人来向我们问罪,但部队也不派人警戒。结果在秋七月戊辰那天(杨注:戊辰,十四日。),被我们的卿叔弓率兵在“蚡泉”那里击败,莒人甚至都没来得及列阵。
下一年,我们的昭公六年(公元前五三六年,周景王九年,晋平公二十二年,楚灵王五年),冬天,叔弓前往楚国,一方面是访问,一方面是慰问他们刚打了败仗。
一些补充:
杜预《注》“莒人来讨”云:“讨受牟夷。”
杨伯峻先生注“戊辰,叔弓败诸蚡泉,莒未陈也”曰:
庄十一年《传》云:“凡师,敌未陈曰败某师。”与此同例。
杨伯峻先生注“冬,叔弓如楚,聘,且吊败也”云:“吊为吴所败。”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蚡泉”(杨注:“蚡”,《公羊》作“濆”。《谷梁》作“贲”。分、贲古音同,故从分声与从贲声之字得通假。蚡泉盖莒、鲁交界之地名。),推测位置为:东经118.19,北纬35.46(沂南县-双堠镇-盆泉村前)。
“楚”——“秦溪之上”——“乾谿”(杨注:乾谿在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里,与城父村相近。#乾谿在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五里,又见六年《传》。),推测位置为:东经116.00,北纬33.28(乾谿入西淝河处,亳州-张村南七里管台子。昭五至昭七)。
《昭八年经》:
叔弓如晋。((p 1299)(10080003))(122)
《昭八年传》:
叔弓如晋,贺虒祁也。游吉相郑伯以如晋,亦贺虒祁也。史赵见子大叔,曰:“甚哉其相蒙也!可吊也,而又贺之。”子大叔曰:“若何吊也?其非唯我贺,将天下实贺。”((p 1302)(10080301))(118、122)
《昭九年经》:
九年春,叔弓会楚子于陈。((p 1306)(10090001))(122)
《昭九年传》:
九年春,叔弓、宋-华亥、郑-游吉、卫-赵黡会楚子于陈。((p 1306)(10090101))(122)
《昭十一年经》:
十有一年春王二月,叔弓如宋。((p 1320)(10110001))(122)
《昭十一年传》:
十一年春王二月,叔弓如宋,葬平公也。((p 1322)(10110101))(122)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的昭公八年(公元前五三四年,周景王十一年,晋平公二十四年,郑简公三十二年),冬天,叔弓前往晋国,祝贺他们建成了“虒祁”。同时,郑国的卿游吉(子大叔)奉着郑伯(郑简公)到达晋国,也是来祝贺“虒祁”建成的。晋国的大夫史赵见了子大叔(游吉),就对他说:“甚哉其相蒙也!可吊也,而又贺之。(现在互相欺骗实在太过分了!本来这是应该来慰问的坏事,偏偏都来祝贺。)”,子大叔告诉他:“若何吊也?其非唯我贺,将天下实贺。(为什么来慰问?现在不但是我来祝贺,全天下的人都会来祝贺呢。)”。
下一年,我们的昭公九年(公元前五三三年,周景王十二年,晋平公二十五年,楚灵王八年,宋平公四十三年,郑简公三十三年,卫灵公二年),春天,我们的卿叔弓、宋国的卿华亥、郑国的卿游吉、卫国的卿赵黡一起去了“陈”与楚子(楚灵王)会面。
两年后,我们的昭公十一年(公元前五三一年,周景王十四年,晋昭公元年,宋元公元年),春王二月,叔弓前往宋国,参加他们平公的葬礼。
一些补充:
杜预《注》“叔弓如晋,贺虒祁也”云:“贺宫成。”
杨伯峻先生注“甚哉其相蒙也!可吊也,而又贺之”曰:
杜《注》:“蒙,欺也。”可吊而不吊,则已矣;而又贺之,相欺实甚。
杨伯峻先生注“若何吊也?其非唯我贺,将天下实贺”曰:
盖谓非但我贺,诸侯皆将来贺,我如何不贺而吊?一则自解,一则微言。臧琳《杂记》误读“我”字句断,俞樾《平议》、于鬯《校书》皆云当作“若可吊也”,俱未得确解。
杨伯峻先生注“九年春”曰:
正月初一甲午冬至,建子。
杨伯峻先生注“叔弓会楚子于陈”曰:
杜《注》:“以事往,非行会礼。”孔《疏》:“此与宣十五年‘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其事同也。楚子在彼,鲁敬大国,自往会之。”
杨伯峻先生注“九年春,叔弓、宋-华亥、郑-游吉、卫-赵黡会楚子于陈”曰:
《经》仅书叔弓,《传》书四国之大夫,杜《注》谓“非盟主所召,不行会礼,故不总书”。孔《疏》云:“服虔以为此会宋、郑、卫之大夫不书,叔弓后也。”孔《疏》主杜,李贻德《辑述》主服。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一年春王二月”曰:
正月二十二日甲辰冬至,建子,有闰。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虒祁”(杨注:虒音斯。《水经?汾水注》云:“汾水西逕虒祁宫北,横水有故梁截汾水中,凡有三十柱,柱径五尺,裁与水平,盖晋平公之故梁也。物在水,故能持久而不败也。”又《浍水注》云:“又西南过虒祁宫南,其宫也背汾面浍,西则两川之交会也。”则当在今侯马市附近。《韩非子?十过篇》谓“晋平公觞之于施夷之台”,卢文弨谓施夷之台似即《左传》虒祁之宫。王先慎云:“《御览》引作虒祁之台。”),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23,北纬35.60(新田西)。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楚”——“章华之台”——“章华之宫”(杨注:《吴语》谓楚灵王筑宫于章华之上,韦《注》以章华为地名。《文选?东京赋》薛综《注》谓章华之台在乾谿,俞正燮《癸巳类稿?章华台考》力主此说。然乾谿在今安徽-亳县东南,离楚都太远,恐不确。依杜《注》及宋-范致明《岳阳风土记》,章华宫当在今湖北-监利县西北离湖上。《寰宇记》则谓在江陵县东三十三里,未详孰是。#《水经?沔水注》云:“台高十丈,基广十五丈。”),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7,北纬33.60(城父南4公里,高卜村-刘庄东侧,干溪沟西岸。昭七至昭三十)。
“陈”(杨注:陈,国名,妫姓,虞舜之后,故又称虞,见《逸周书?王会篇》,亦犹杞之称夏,宋之称殷或商。今河南省-开封市以东,安徽省-亳县以北,皆其国土。都宛丘,即今河南省-淮阳县治。金文有陈侯鼎、陈子匜等,其字作“敶”。桓公二十三年入春秋,哀公三十五年,即鲁昭公八年,为楚所灭。鲁昭公十三年,惠公复兴。《史记》有《陈世家》。#《礼记?乐记》云:“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礼记?郊特牲》孔《疏》引古《春秋左氏》说,周封黄帝、尧、舜之后谓之三恪。杜《注》以虞、夏、商之后为三恪,孔《疏》为之辩护,恐不合古人传说。#陈国之地今河南-开封市以东,安徽-亳县以北。诗有《宛丘》,陈都宛丘,今河南-淮阳县。#大皞氏旧居陈。僖二十一年《传》云:“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大皞与有济之祀。”陈为舜后,任、宿诸国始是大皞之后,不过相传大皞居陈而已。),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此时已是楚邑)。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昭十五年经》:
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p 1368)(10150002))(122)
《昭十五年传》:
十五年春,将禘于武公,戒百官。梓慎曰:“禘之日其有咎乎!吾见赤黑之祲,非祭祥也,丧氛也。其在涖事乎!”二月癸酉,禘。叔弓涖事,籥入而卒。去乐,卒事,礼也。((p 1369)(10150101))(122)
我的粗译:
四年后,我们的昭公十五年(公元前五二七年,周景王十八年,晋昭公五年),春天,我们将要为武公举行禘祭,通知了各职能部门。我们的大夫梓慎就预言:“禘之日其有咎乎!吾见赤黑之祲,非祭祥也,丧氛也。其在涖事乎!(禘祭那天恐怕会有灾祸!我见到红色和黑色的妖气,这不是祭典的兆象,而是有人将去世的气息。恐怕要应在那天主事的人身上!)”。
二月癸酉那天(杨注:癸酉,十五日。),禘祭举行,叔弓主事,正当持籥的人入场,他突然去世。于是撤销禘祭中的奏乐环节,但仍继续完成禘祭,这是规矩。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有事于武宫”曰:
有事,祭祀之通称。《礼记?明堂位》:“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郑玄《注》:“此二庙象周有文王、武王之庙也。世室者,不毁之名。鲁公,伯禽也;武公,伯禽之玄孙也,名敖。”至于成公六年所筑之武宫,另是一事,详彼注。
杨伯峻先生注“籥入,叔弓卒”曰:
孔《疏》云:“祭必有乐,乐有文舞、武舞。文执羽籥,武执干鏚。其入庙也,必先文而后武。当籥始入,叔弓暴卒。”叔弓暴卒,疑今之脑溢血或心肌梗死病。
“籥”当为“龠”,《汉语大字典》“龠”:
《说文》:“龠,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从品,侖。侖,理也。”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龠字)象形,象形者,象编管之形也。金文之作[UU(底部加短横)]若vv者实象管头之空,示此为编管而非编简,盖正与从A册之侖字有别。许书反以侖理释之,大悖古意。”
下面是“龠”甲骨文和金文字形,出自徐中舒《汉语古文字字形表》页七九:
如此,则“龠”也许是“笙”的前身,下面是“笙”的图片,出自互动百科《口琴发展史》,从图中可见“龠”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与“笙”的样子还挺像的:
当然,正牌的编管是排箫,但排箫中竹管的排列方式是从长到短顺次排列的,与“笙”之两端突出不同,不过“笙”的吹奏方式和发音方式也和编管不同,则当时到底是哪种乐器用于乐舞尚待推敲。
或者“龠”者,竽也,就是滥竽充数的竽,下面是马王堆出土的竽的图片,出自《马王堆汉墓文物》竽,和笙很像:
杨伯峻先生注“十五年春,将禘于武公”曰:
顾炎武《补正》云:“此乃时禘,?记?所谓‘春禘秋尝’(《礼记?祭义》)之禘,而非五年大祭追远之禘也。二十五年将禘于襄公,定八年禘于僖公并同。”唯闵二年吉禘于庄公是大祭以审昭穆谓之禘。
《礼记?祭统第二五》:“古者于禘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于尝也,出田邑,发秋政,顺阴义也。”
杨伯峻先生注“戒百官”曰:
先期告戒百官,使之准备并斋戒。戒,《仪礼?士冠礼》“主人戒宾”郑《注》云:“警也,告也。”
《说文》“戒”:“警也。从廾持戈,以戒不虞。”
杨伯峻先生注“吾见赤黑之祲,非祭祥也”云:“祲,杜《注》以为妖恶之气。赤黑,其色也。”
杨伯峻先生注“叔弓涖事”曰:
杜《注》:“涖,临也。”盖指当时主持祭礼之人。
杜预《注》“去乐,卒事,礼也”云:“大臣卒,故为之去乐。”
————————————————————
叔弓此人以及他所在的叔家是季家的盟友,在当时三桓已经把鲁国的军队瓜分了以后,他出征时所统领的军队应该都是由季家征集、组建并指挥的公室部队。
先生的这个系列还在继续,熟悉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