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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05:晋周——类能而使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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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5附:晋悼复霸10/17

《襄五年经》: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p 0941)(09050006))(083)

《襄五年传》:

楚人讨陈叛故,曰:“由令尹子辛实侵欲焉。”乃杀之。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贪也。((p 0943)(09050701))(083)

君子谓:“楚共王于是不刑。《诗》曰:‘周道挺挺,我心扃(jiōng)扃。讲事不令,集人来定。’己则无信,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夏书》曰:‘成允成功。’”((p 0943)(09050702))(083)

我的粗译:

下一年,楚人追究陈国叛离的原因,认为“由令尹子辛实侵欲焉。(都是因为令尹子辛(公子壬夫)为满足自身愿望侵犯了陈国的利益。)”于是杀掉了令尹子辛。《春秋经》上写“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就是表明此人太“贪”了。

贵族们都说:“楚共王于是不刑。《诗》曰:‘周道挺挺,我心扃扃。讲事不令,集人来定。’己则无信,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夏书》曰:‘成允成功。’(楚共王这么干是没能正确的运用刑罚,《诗》里说:“周道挺挺,我心扃扃。讲事不令,集人来定。”自身无信,就想靠杀人来达到目的,哪有那么容易?《夏书》上说过:“让人相信然后才能立功。”)”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周道挺挺”曰:

周道,大路。挺挺,言其笔直。

杨伯峻先生注“我心扃扃”曰:

扃扃,明察也。俞樾《平议》谓“扃扃犹耿耿,不安也”,因与“大路挺直”上文不贯,故不可信。于鬯《校书》则谓“扃扃犹信实”,虽可与下文“己则无信”相应,但于训诂终无据。

杜注“讲事不令”云:“言谋事不善。”

杜注“集人来定”云:“当聚致贤人以定之。”

杨伯峻先生云:“此逸诗,不在今《诗经》中。”

杨伯峻先生注“成允成功”曰:

此亦逸书,作伪《古文尚书》者盗入今《大禹谟篇》。杜《注》:“允,信也。言信成然后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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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五年经》:

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于戚。((p 0941)(09050007))(083)

公至自会。((p 0942)(09050008))(083)

冬,戍陈。((p 0942)(09050009))(083)

楚-公子贞帅师伐陈。((p 0942)(09050010))(083)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救陈。((p 0942)(09050011))(083)

《襄五年传》:

九月丙午,盟于戚,会吴,且命戍陈也。((p 0944)(09050801))(083)

楚-子囊为令尹。范宣子曰:“我丧陈矣。楚人讨贰而立子囊,必改行,而疾讨陈。陈近于楚,民朝夕急,能无往乎?有陈,非吾事也;无之而后可。”((p 0944)(09050901))(083)

冬,诸侯戍陈。子囊伐陈。十一月甲午,会于城棣以救之。((p 0944)(09050902))(083)

《襄五年经》:

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陈。((p 0942)(09050012))(083)

我的粗译:

也在这一年,即我们的襄公五年(公元前五六八年,周灵王四年,晋悼公六年,楚共王二十三年,吴寿梦十八年,陈哀公元年),九月丙午那天(杨注:丙午,二十三日。),各家诸侯在“戚”那里举行了盟誓,还准备与吴人相见,同时宣布了保卫陈国的计划。

可听说楚国的子囊(公子贞)当了令尹,晋国上军佐范宣子(士匄)马上指出:“我丧陈矣。楚人讨贰而立子囊,必改行,而疾讨陈。陈近于楚,民朝夕急,能无往乎?有陈,非吾事也;无之而后可。(这回我们要丢掉陈国了。楚人追究了渎职者而且任命了子囊,肯定会改变原来的做法,全力攻打陈国。陈国靠近楚国,他们的“民”就会一天到晚救急,他们怎么可能不再归顺楚国呢?保有陈国不是我们能做到的,只有去掉这个负担我们才撑得住。)”

这年冬天,各家诸侯派了兵去保卫陈国。楚国的子囊则领兵攻打陈国。十一月甲午那天(杨注:甲午,十二日。),各家诸侯又在城棣集会去救援陈国。

一些补充:

因为《春秋经》上都已列出了参加这两次集会的各家诸侯,所以《左传》中就未再开列。

“戚”推测位置为:东经115.03,北纬35.75(戚,濮阳-古城村-戚城文物景区,有遗址,方形城,周1520,14.4万平方米。春秋,汉代:卫)。

“城棣”(杨注:城棣在今河南-原阳县治北。),推测位置为:东经113.98,北纬35.09(原阳县东北“地城”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5附:晋悼复霸11/17

《襄七年传》:

冬十月,晋-韩献子告老。公族穆子有廢(废)疾,将立之。辞曰:“《诗》曰:‘岂不夙夜,谓行多露。’又曰:‘弗躬弗亲,庶民弗信。’无忌不才,让,其可乎?请立起也。与田苏游,而曰‘好仁’。《诗》曰:‘靖共(gōng恭)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恤(xù)民为德,正直为正,正曲为直,参(sān)和为仁。如是,则神听之,介福降之。立之,不亦可乎?”((p 0951)(09070601))(083)

庚戌(xū),使宣子朝,遂老。晋侯谓韩无忌仁,使掌公族大夫。((p 0952)(09070602))(083)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的襄公七年(公元前五六六年,周灵王六年,晋悼公八年),冬十月,晋国的韩献子(韩厥)告老了。韩厥的嫡长子公族大夫韩穆子(韩无忌)不良于行,韩献子本准备立无忌继承自己,但无忌推辞了,他说:

《诗》曰:‘岂不夙夜,谓行多露。’又曰:‘弗躬弗亲,庶民弗信。’无忌不才,让,其可乎?请立起也。与田苏游,而曰‘好仁’。《诗》曰:‘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恤民为德,正直为正,正曲为直,参和为仁。如是,则神听之,介福降之。立之,不亦可乎?(《诗》里说:“岂不夙夜,谓行多露。”又说:“弗躬弗亲,庶民弗信。”我无忌没有能力,让出这个位子,行不行呢?请任命“起(韩宣子)”吧。“起”和田苏交往过,田苏说他“好仁”。《诗》里说:“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能爱惜“民”就是有“德”,能遵循正道是“正”,能纠正错误是“直”,这三条合起来就是“仁”啊。仁人,神也会看顾他,会赐福给他,立这样的人不好吗?)

庚戌那天(杨注:庚戌,九日。),韩献子(韩厥)领着宣子朝见了晋侯(晋悼公),然后自己就退休了。晋侯听说了韩无忌的事,认为他“仁”,就提升他为首席公族大夫。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族穆子有廢疾”曰:

公族穆子名无忌,杜《注》:“韩厥长子,成十八年为公族大夫。”廢同癈,《说文》:“癈,固病也。”或云久治不愈之病,或云残废之病。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岂不夙夜,谓行多露。’”曰:

两句见《国风召南行露》。诗本意原是一女子与一男子相爱,男子强之,女子守礼,有所畏惧而不敢。谓,奈何。行,道路。女子答男子云,岂不想朝朝暮暮欲至你处,其奈道路露水太多何。原诗为比喻,此则断章取义,谓己有病而不能早夜从公。

《诗召南行露首章》: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21))

杨伯峻先生注“又曰:‘弗躬弗亲,庶民弗信。’”曰:

两句见《小雅节南山》。引此之意亦谓自身有疾,不能躬亲办事,则不能取信于众。信古读为申,同韵。

《诗小雅节南山之什节南山四章》:

弗躬弗亲,庶民弗信。弗问弗仕,勿罔君子。式夷式已,无小人殆。琐琐姻亚,则无膴仕。(《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70))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曰:

诗见《小雅小明》。“靖共而位”即《大雅韩奕》之“虔共尔位”,谓忠实谨慎于职位。好是正人直人,即忠于职位之内容。神之听之,上“之”无义,即神听之。介,助也。景,大也。

《诗小雅谷风之什小明卒章》:

嗟尔君子,无恒安息。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18))

杨伯峻先生注“恤民为德”曰:

杜《注》云:“靖共其位,所以恤民。”俞樾《茶香室经说》谓《左传》引《诗》本作“靖共尔德”,所以此句释“德”字,误。

杨伯峻先生注“正直为正”曰:

“正直”与下文“正曲”相对,但“正直”不易明白。既已直,何必正?杜《注》以“正己心”为正直,以“正人曲”为“正曲”,则是以己与人代原文之直与曲,虽此解本于《诗》毛《传》,显然勉强。疑正直者,本己有之直道而行也。

杨伯峻先生注“正曲为直,参和为仁”曰:

参和,德、正、直三者和为一体。

杨伯峻先生注“如是,则神听之,介福降之”曰:

介,大也。以介释《诗》之“景”字,与本《诗》之“介”异义。而与《诗小雅楚茨》“报以介福”之介同义。

杨伯峻先生注“庚戌,使宣子朝,遂老”曰:

韩厥本将中军,为晋正卿,韩起不过继承其卿位,非正卿。据九年《传》,知罃代将中军。

如杨先生所注,韩厥“告老”实际上使韩家的地位下降了。但韩家的这个继承,打破了常规的继承顺序,还是有不安定因素的,恐怕就是为此,韩厥才要提前“告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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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七年经》:

楚-公子贞帅师围陈。((p 0949)(09070008))(083)

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郑伯-髡顽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cào)。((p 0949)(09070009))(083)

《襄七年传》:

楚-子囊围陈,会于鄬以救之。((p 0953)(09070801))(083)

《襄七年经》:

陈侯逃归。((p 0950)(09070010))(083)

《襄七年传》:

陈人患楚。庆虎、庆寅谓楚人曰:“吾使公子黄往,而执之。”楚人从之。二庆使告陈侯于会,曰:“楚人执公子黄矣。君若不来,群臣不忍社稷宗庙,惧有二图。”陈侯逃归。((p 0954)(09071001))(083)

我的粗译:

楚国的令尹子囊(公子贞)率兵包围了陈国,到这年十二月,各家诸侯在“鄬”那里集会,要救援陈国。

陈人虽然参加了各家诸侯的集会,但害怕楚国报复,于是陈国执政的庆虎和庆寅派人告诉楚人说:“吾使公子黄往,而执之。(我们派主上的弟弟公子黄出使你们那里,你们把他扣住。)”楚人照此办理。

然后二庆派人告诉参加各家诸侯集会的陈侯(陈哀公),说:“楚人执公子黄矣。君若不来,群臣不忍社稷宗庙,惧有二图。(楚人已经把您弟弟公子黄扣起来了,主上要不赶紧回来,群臣不忍坐视社稷宗庙覆灭,恐怕要另寻出路了。)”陈侯就从集会上逃了回去。

一些补充:

此处《春秋经》中已备列各家诸侯,《左传》中就仅言“会于鄬”,杨伯峻先生称其为“简叙《经》文”。

郑伯-髡顽即郑僖公。丙戌杨先生注为“十六日”。

郑僖公乃为子驷(公子騑)所弑杀。《襄七年传》中有记载:“及鄵,子驷使贼夜弑僖公,而以瘧疾赴于诸侯。”((p 0953)(09070901))(089、120),详情可见《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西宫之乱03》

杨伯峻先生注“陈侯逃归”曰:

此会本欲救陈,陈侯自会逃归,则可以不救矣。

“鄬”(杨注:“鄬”,《谷梁》作“ ”,同。音爲(为),又音蔿。杜《注》:“郑地。”当在今河南-鲁山县境。),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9,北纬33.8(鲁山县境)。

“鄵”(杨注:“鄵”,《公》、《谷》作“操”,亦同音通假。杜《注》:“鄵,郑地。”)(《汉语大字典》鄵:“古地名。春秋-郑地。在今河南省-新郑县至鲁山县之间。”),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2,北纬33.9(今河南省-鲁山县至禹州市之间)。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5附:晋悼复霸12/17

《襄八年经》:

八年春王正月,公如晋。((p 0954)(09080001))(083)

季孙宿会晋侯、郑伯、齐人、宋人、卫人、邾人于邢丘。((p 0955)(09080004))(083)

《襄八年传》:

八年春,公如晋,朝,且听朝聘之数。((p 0955)(09080101))(083)

五月甲辰,会于邢丘,以命朝聘之数,使诸侯之大夫听命。季孙宿、齐-高厚、宋-向戌(xū)、卫-宁殖、邾大夫会之。郑伯献捷于会,故亲听命。大夫不书,尊晋侯也。((p 0956)(09080401))(083)

《襄八年经》:

公至自晋。((p 0955)(09080005))(083)

我的粗译:

我们的襄公八年春,主上去了晋国朝见,还要听晋人宣布前往晋国朝见时贡品数量的规定。

到五月甲辰那天(杨注:甲辰,七日。),各家诸侯又在邢丘集会,听晋人宣布前往晋国朝见时贡品数量的规定,晋人要求诸侯之大夫前往集会,于是我们的卿季孙宿、齐国的高厚、宋国的向戌、卫国的宁殖、邾国的大夫参加了这次的集会。郑伯(郑僖公)要在这次集会上献捷,所以亲自来听规定的宣布。《春秋经》上没写上各位大夫的名字,是因为要尊崇亲自与会的晋侯(晋悼公)。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八年春,公如晋”曰:

去年十二月鲁襄会诸侯于鄬,尚未归鲁,此自鄬至晋。

杨伯峻先生注“朝,且听朝聘之数”曰:

朝聘之数有二解。杜《注》意指朝聘所用贡献财币之数;而孔《疏》则引昭三年《传》子大叔云“文、襄之霸也,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并谓“自襄以后晋德少衰,诸侯朝聘无复定准”、“悼公此命还同文、襄”云云,则又指朝聘之次数言。然鲁襄即位,尚未满八年,且幼小,已三次朝于晋,十二年又一朝,亦未隔五年,杜《注》较确。

“邢丘”(杨注:《韩诗外传》三云:“武王伐纣,到于邢丘,更名邢丘曰怀。若如其言,则怀与邢丘为一地而前后异名。但以《传》文考之,恐不然。”《史记秦本纪》云:“昭襄王四十一年夏,攻魏,取邢丘、怀。”则怀与邢丘为两地,至战国时犹如此。怀已见隐十一年《传》,在今河南省-武陟县西南,《尚书禹贡》所谓“覃怀厎绩”者是也。邢丘即今河南省-温县东二十里之平皋故城,怀与邢丘仅相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18,北纬34.96(北平皋村-邢丘故城遗址,巫臣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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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八年经》:

郑人侵蔡,获蔡-公子燮。((p 0954)(09080003))(083)

冬,楚-公子贞帅师伐郑。((p 0955)(09080008))(083)

《襄八年传》:

冬,楚-子囊伐郑,讨其侵蔡也。((p 0957)(09080701))(089、083)

我的粗译:

这年冬天,楚国的令尹子囊(公子贞)率兵攻打郑国,这时要惩罚郑国对蔡国的进攻。

《襄八年经》:

晋侯使士匄来聘。((p 0955)(09080009))(083)

《襄八年传》:

晋-范宣子来聘,且拜公之辱,告将用师于郑。((p 0959)(09080801))(083)

公享之,宣子赋《摽有梅》。季武子曰:“谁敢哉!今譬于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xiù)味也。欢以承命,何时之有?”武子赋《角弓》。宾将出,武子赋《彤弓》。宣子曰:“城濮之役,我先君文公献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以为子孙藏。匄也,先君守官之嗣也,敢不承命?”君子以为知礼。((p 0959)(09080802))(083)

《襄九年经》:

夏,季孙宿如晋。((p 0960)(09090002))(083)

《襄九年传》:

夏,季武子如晋,报宣子之聘也。((p 0964)(09090201))(083)

我的粗译:

下一年,晋国的范宣子(士匄)前来访问,也是对我们主上朝见的回访,同时还通告即将对郑国用兵,我们也会跟着出兵。

在我们主上举行的宴会上,范宣子唱道:“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召南摽有梅首章》,这首诗是说,树上的梅子只剩七成了,要赶快趁此吉时缔结好姻缘。范宣子意思是要求鲁人不要误了出兵日期)。

季武子(季孙宿)马上回答说:“谁敢哉!今譬于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欢以承命,何时之有?(我们怎敢呢!拿草木比方,我国国君不过是您国君的气味,只要您发令,我们马上就踊跃执行,决不敢拖延。)”

然后武子唱道:“骍(xīng)骍角弓,翩其反矣。兄弟婚姻,无胥远矣。”(《小雅角弓首章》,这就是小国,不能像大国那样只用唱来让对方猜,而是在唱之前先表明自己的立场,免生误会。随后唱这个“兄弟婚姻,无胥远矣”只是进一步补充自己的意思)。

宴会快开完了,客人正要离开,武子又唱道:“彤弓弨(chāo)兮,受言藏之。我有嘉宾,中心贶之。钟鼓既设,一朝飨之。”(《小雅彤弓首章》,这是标准的宴会主人对客人唱的歌,重点在后四句,恭维客人是嘉宾,要好好招待)。

宣子在听到了武子唱的头一句“彤弓弨兮”以后,想起这一句里唱到的“彤弓”能和他自己拉得上一点关系,于是在武子唱完之后马上机敏地回答说:“城濮之役,我先君文公献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以为子孙藏。匄也,先君守官之嗣也,敢不承命?(当年我们的先君文公——晋文公-重耳——打赢城濮之战后,在衡雍向天子献捷,天子襄王就曾赐给先君彤弓,让我们子子孙孙永远保藏——衡雍献捷见《僖二十八年传》:(p 0462)(05280310)、(p 0463)(05280312)——。那时我的祖先就是替天子辅佐我国国君的守官,我“匄”继承了先祖的职务,岂敢不按您的要求——继承传统,保持天子赐予彤弓的荣誉,平定天下,——履行自己的责任呢?)”

贵族们都认为范宣子“知礼”。

下一年夏天,季武子(季孙宿)前往晋国,这是对宣子(士匄)来访的回访。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宾将出,武子赋《彤弓》”曰:

宾即士匄,《彤弓》亦在《小雅》,《序》云:“天子锡有功诸侯。”武子意在晋悼继续晋文之霸业。

杨伯峻先生注“匄也,先君守官之嗣也”曰:

据《赵世家索隐》及文十三年《传》孔《疏》引《世本》,士匄之曾祖成伯缺(士蒍子),缺生会,于成公时为卿,己则继承随武子-会及士燮而为晋卿。

家园 终于可以给兄台献花了

写的很好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5附:晋悼复霸13/17

《襄九年经》:

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伐郑。十有二月己亥,同盟于戏。((p 0961)(09090005))(083)

楚子伐郑。((p 0961)(09090006))(083)

一些补充:

“伐郑”和“同盟”是在这一年的冬天,即公元前五六*四年(鲁襄公九年,周灵王八年,晋悼公十年,楚共王二十七年,郑简公二年)的冬天。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二月己亥”曰:

杜《注》:“《传》言‘十一月己亥’,以长历推之,十二月无己亥,《经》误。”己亥,十一月十日。

“戏”(杨注:戏童即襄九年之戏,在今河南-巩县东南、登封县-嵩山东北。#戏即成十七年《传》之戏童。戏童山在今河南-登封县-嵩山北。),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1,北纬34.7(五指岭北)。

《襄九年传》:

秦景公使士雃(jiān)乞师于楚,将以伐晋,楚子许之。子囊曰:“不可。当今吾不能与晋争。晋君类能而使之,举不失选,官不易方。其卿让于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竞于教,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皁隶不知迁业。韩厥老矣,知罃禀焉以为政。范匄少于中行偃而上之,使佐中军。韩起少于栾黡,而栾黡、士鲂上之,使佐上军。魏绛多功,以赵武为贤,而为之佐。君明、臣忠,上让、下竞。当是时也,晋不可敌,事之而后可。君其图之!”王曰:“吾既许之矣。虽不及晋,必将出师。”((p 0966)(09090401))(083)

我的粗译:

秦景公派士雃前往楚国请求援兵,说是准备一起去攻打晋国,楚子(楚共王)答应了下来。这时,令尹子囊(公子贞)反对说:

不可。现在我们不足以与晋国抗争。晋国国君量才施用,任命的人都能胜任,推行政策不改传统。他手下的卿推举贤人在自己之上,他们的大夫不忘自己的职守,他们的士竞争的是谁更有本事,他们的庶人专注于种庄稼,而那些商工皁隶也不会想着放弃本业去干别的。

韩厥(韩献子)告老以后,接替他执政的知罃(荀罃、知伯、知武子)非常稳重,而且虽然范匄(士匄、范宣子)少于中行偃(荀偃、中行献子),但中行偃还是推举范匄任中军佐,让此人在自己之上。韩起(韩宣子)也少于栾黡,但栾黡和士鲂(彘季)也还是推举韩起任上军佐,让这个人在自己二人之上。魏绛(魏庄子)有很多功劳,但认为赵武(赵文子)贤明,推举了赵武任下军将,自己当赵武的副手下军佐。

晋国现在主上英明,臣下忠诚,上位者谦让,下属们有上进心。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对抗晋国的,只能向他们服软,对付过去。请主上考虑!

听了以上子囊的话,他的王(楚共王)回答说:“吾既许之矣。虽不及晋,必将出师。(我已经答应他们了,虽然我们赶不上晋国,但也得出兵打一仗。)”

《襄九年传》:

秋,楚子师于武城,以为秦援。((p 0967)(09090402))(083)

秦人侵晋,晋饥,弗能报也。((p 0967)(09090403))(083)

我的粗译:

这年秋天,楚子(楚共王)率军开到武城,应援秦国。

秦人攻打了晋国,晋国正在闹饥荒,未能反击。

一些补充:

“武城”(杨注:武城,今河南省-南阳市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6,北纬33.2(南阳市北)。

《襄九年传》:

公送晋侯。晋侯以公宴于河上,问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君可以冠矣。大夫盍为冠具?”武子对曰:“君冠,必以祼(guàn)享之礼行之,以金石之乐节之,以先君之祧(tiāo)处之。今寡君在行,未可具也,请及兄弟之国而假备焉。”晋侯曰:“诺。”公还,及卫,冠于成公之庙,假钟磬焉,礼也。((p 0970)(09090701))(083)

我的粗译:

(伐郑且同盟于戏之后,)我们的主上(鲁襄公)伴送晋侯(晋悼公)回国,晋侯在黄河边上设宴招待了我们的主上。

此时我们的主上还是个少年,宴会上,晋侯就问起我们主上的年纪,我们的执政大臣季武子(季孙宿)回答说:“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沙随之会在我们的成公十六年,距此年十一年,也可说是十二个年头。)”

晋侯就对季武子说:“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君可以冠矣。大夫盍为冠具?”他是说鲁襄公已经十二岁了(虚岁,实足年龄十一岁),国君十五岁就可以生孩子了,应该在行“冠礼”以后再生孩子,你为你们的国君准备好行“冠礼”的器具了吗?

季武子赶紧回答:“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以金石之乐节之,以先君之祧处之。今寡君在行,未可具也,请及兄弟之国而假备焉。(国君要“冠”,必须举行“祼享之礼”,必须得以“金石之乐”伴奏,还必须要在“先君”之庙举办。现在寡君出门在外,条件都不具备,请允许我们去兄弟之国那里借到他们的场所器具再举办。)”

晋侯(晋悼公)说:“诺。(一言为定。)”

在我们的主上回来的途中,一到卫国(鲁国君臣回国经过的第一个兄弟之国),季武子就为我们的主上在卫国的成公之庙举行了冠礼,还向卫国借了钟磬(金石之乐),这都是“礼”的要求。”

一些补充:

这里晋悼公本人就是九年前十四岁(虚岁)时即位,而在此时,晋悼公看到年少的鲁襄公,就像看到了当年的自己,也是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国君,也要面对权臣的胁迫,所以晋悼公就出手助鲁襄公一臂之力,让鲁襄公早日通过举行“冠礼”而成为“成人”,早日上“位”。按《礼记冠义第四三》的说法:“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晋悼公也就为鲁襄公争取到了作为“成人”坐上国君之“位”而“治人”的权利。

杨伯峻先生注“是谓一终,一星终也”曰:

“一星终”句乃解释“是谓一终”。星指木星,古谓之岁星。古人划周天为十二次,以为木星一年行一次,十二年满一周天,故十二年为一星终,而用之纪年。实则木星绕周天,即公转周期,仅十一又百分之八六年。古人误算,为刘歆所发现,用超辰法纠正之,谓一百四十四年超辰一次,虽仍不精确,但已胜先秦、西汉。东汉-顺帝以后,即不用岁星纪年法。至祖冲之谓“岁星行天七匝,辄超一位”,木星行七周天,则八十四年。八十四年超一次,仅少百分之二年,其数较密。

杨伯峻先生注“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曰:

冠是由童子变为成人之礼。古代天子、诸侯及大夫之冠礼,已不得其详,今唯存《士冠礼》,在《仪礼》中。但必先行冠礼,目为成人,始能结婚,则天子以至士相同,《御览》七一八引《白虎通》云,“男子幼娶必冠,女子幼嫁必笄”可证。国君冠之年,其说不一。晋悼公以为十二岁可以冠,十五岁则生子。高诱注《淮南氾论训》云:“国君十二岁而冠,冠而娶,十五生子,重国嗣也。”恐即受此文影响。《尚书金縢》郑玄《注》亦云:“天子、诸侯十二而冠。”《宋书礼志一》引贾逵、服虔说,皆以为人君礼十二而冠。唯《荀子大略篇》谓“天子、诸侯子,十九而冠”,杨倞注谓“先于臣下一年”,又异于此。

桥:此晋悼自己亦“(虚岁)十五而生子”欤?

杨伯峻先生注“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曰:

祼亦作灌,以配合香料煮成之酒倒之于地,使受祭者或宾客嗅到香气。此是行隆重礼节前之序幕。享亦作饗,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一谓“诸侯冠礼之祼享,正当《士冠礼》之醴或醮。”祼享即具有祼之仪式之饗礼。余详《士冠礼》及杨宽《古史新探》。

杨伯峻先生注“以金石之乐节之”曰:

节之,表示有节度。据《大戴礼公冠篇》及卢辩《注》,公冠时,饗时无乐,冠时仍有乐,即此“以金石之乐节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以先君之祧处之”曰:

祧音挑。杜《注》谓诸侯以始祖之庙为祧,其实凡庙皆可曰祧,顾炎武《补正》、徐养原《顽石庐经说》及俞樾皆曾论证,且驳王肃之误说,可参看。

杨伯峻先生注“公还,及卫,冠于成公之庙”曰:

成公为卫成公,于当时卫献公为曾祖。卫之始祖为康叔,周武王同母少弟,不于康叔庙而于成公庙,足见祧义不一定为始祖庙。鲁、卫同为周室懿亲,故上云“兄弟之国”。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5附:晋悼复霸14/17

《襄九年传》:

楚子伐郑,子驷将及楚平。子孔、子蟜曰:“与大国盟,口血未干而背之,可乎?”子驷、子展曰:“吾盟固云‘唯彊是从’,今楚师至,晋不我救,则楚彊矣。盟誓之言,岂敢背之?且要盟无质,神弗临也。所临唯信,信者,言之瑞也,善之主也,是故临之。明神不蠲要盟,背之,可也。”乃及楚平。公子罢戎入盟,同盟于中分。((p 0971)(09090801))(089、083)

楚庄夫人卒,王未能定郑而归。((p 0972)(09090802))(083)

我的粗译:

楚子(楚共王)亲自出动攻打郑国,郑国执政的子驷决定向楚人求和,但子孔和子蟜说:“我们刚刚和另一个大国盟誓,口血未干而背之,可乎?”而子驷和子展就反驳说:“我们在盟誓时本来就说要‘唯彊(强)是从’,现在楚师至,晋国又不来救援我们,那就是楚国强了。盟誓之言,岂敢背之?何况受人胁迫的盟约本来就没有效力,神也不会莅临。神只会为有诚信的人莅临,信者,言之瑞也,善之主也,所以神才会莅临。明神不会保障胁迫之下的盟誓,我们背叛这个盟誓也不要紧。”

于是郑国又和楚国达成和约。楚国派公子罢戎进入郑国与郑人举行了盟誓,盟誓的仪式是在城内“中分”那里举行的。

正在此时,楚子(楚共王)之母楚庄夫人去世了,这位“王”没来得及搞定郑国就回去了。

一些补充:

按例还需要郑国派一位卿进入楚军与楚人举行盟誓,才算完成了和约,但看来楚人是等不及了,“未能定郑而归”。

另外,这里说按例,其实在《左传》作者看来这个例虽然是例,却并不是什么好例。十六年前,公元前五八〇年(鲁成公十一年,周简王元年,晋厉公六年,秦桓公二十五年),秦国和晋国准备讲和,但秦桓公不肯“涉河”与晋厉公盟誓,“使史颗盟晋侯于河东。晋-郤犨盟秦伯于河西。”,就是同样的例。《左传》作者在那里记载了当时范文子(士燮)的批评:“是盟也何益?齊盟,所以质信也。会所,信之始也。始之不从,其可质乎?(这样的盟誓还有什么意义?严肃的盟誓,就是交换“信”,而盟会的处所,就是“信”的第一步。连第一步都走不了,还怎么进一步交换呢?)”

关于“盟”,杨伯峻先生有注曰:“盟法,先凿地为坎(穴、洞),以牛、羊或马为牲,杀于其上,割牲左耳,以盘盛之,取其血,以敦(音对,容器)盛之。读盟约(古谓之载书,亦省称载或书)以告神,然后参加盟会者一一微饮血,古人谓之歃血。歃血毕,加盟约正本于牲上埋之,副本则与盟者各持归藏之。《文物》一九七二年第四期有《侯马东周盟誓遗址》一文,可参阅。”(《隐元年经注》(p 0007)(01010002))。

杨先生在此处又注曰:“与晋同盟必喢(歃)血,口血未干言其不久。”

口血未干(kǒu xuě wèi gān)也是现在的成语。

杨伯峻先生引杜《注》:“中分,郑城中里名。”

《襄九年传》:

晋侯归,谋所以息民。魏绛请施舍,输积聚以贷。自公以下,苟有积者,尽出之。国无滞积,亦无困人。公无禁利,亦无贪民。祈以幣(币)更,宾以特牲,器用不作,车服从给。行之期年,国乃有节。三驾而楚不能与争。((p 0972)(09090901))(083)

我的粗译:

晋侯(晋悼公)回国以后,就开始谋划怎样才能让晋国的“民”得以喘息。魏绛(魏庄子)建议施舍,把所有的积聚都拿来借给“民”,从主上开始,所有储存了财货的人都得把这些储存拿出来。这样“国”之内就没有不在流通之中的财货,也没有求告无门的人。主上自身没有独占的禁地,也就没有贪吝的“民”。祈求神明时用皮革和布帛代替了牺牲,接待宾客时只用一头牲畜,不再制作新的器物,车辆与服饰够用就行。

这些措施推行一年以后,“国”就有了“国”的样子。而且三次出兵楚国都无法对抗他们。

一些补充:

要说的话,“国无滞积,亦无困人”可说是非常近代的思想,所谓增加资本的流动性。而包括这一点的那些措施确实有效,应该帮助晋悼公取得了“民”的拥护,得以抑制各大家族间的争斗,整合了晋国的力量,这就是所谓“国乃有节”吧。

杨伯峻先生注“祈以幣更”曰:

祈祷不用牺牲,以皮幣代之。皮为狐貉之裘,幣为缯帛之货。《礼记月令》、《吕氏春秋仲春纪》俱谓“祀不用牺牲,用圭璧,更皮幣”与此相类似。惠栋读更为梗,《管子四时篇》“谨祷弊梗”,王引之亦谓弊与幣同,梗,祷祭也。幣梗者,梗用幣也。详其《补注》与《述闻》,但所举证不与此同,不足信。

杨伯峻先生注“国乃有节”曰:

哀十六年《传》“楚未节也”,越语“今越国亦节矣”,皆此节字之义。节字之义甚广,礼节、法度固可曰节,操守亦可曰节。

杨伯峻先生注“三驾而楚不能与争”曰:

驾谓驾兵车。杜《注》:“三驾,三兴师。十年师于牛首,十一年师于向,其秋又观兵于郑东门。自后郑遂服。”

《襄十一年传》:

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曰:“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请与子乐之。”辞曰:“夫和戎狄,国之福也;八年之中,九合诸侯,诸侯无慝(tè),君之灵也,二三子之劳也,臣何力之有焉?抑臣愿君安其乐而思其终也。《诗》曰:‘乐只君子,殿天子之邦。乐只君子,福禄攸(yōu)同。便蕃(biàn fān数也)左右,亦是帅从。’夫乐以安德,义以处之,礼以行之,信以守之,仁以厉之,而后可以殿邦国、同福禄、来远人,所谓乐也。《书》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公曰:“子之教,敢不承命!抑微子,寡人无以待戎,不能济河。夫赏,国之典也,藏在盟府,不可废也。子其受之!”魏绛于是乎始有金石之乐,礼也。((p 0993)(09110504))(089、083)

我的粗译:

晋侯(晋悼公)把郑国献来的乐器一半赏给了魏绛,对他说:“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请与子乐之。(先生教给寡人如何与各路戎狄搞好关系,如何维护所有华族的秩序,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就像‘乐’合奏起来一样,没有不和谐的地方,请先生和我一起‘乐’吧。)”

魏绛(魏庄子)推辞说:“能与各路戎狄搞好关系,那是国家的福分,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各家诸侯全都顺从我们,那是主上有神灵保佑,也是几位重臣的功劳,哪有臣下的份呢?只是臣下还是希望主上能安其乐而思其终。《诗》里边说了:‘乐只君子,殿天子之邦。乐只君子,福禄攸同。便蕃左右,亦是帅从。’用‘乐’来维护德行,用‘义’来实行善举,用‘礼’来规范行为,用‘信’来保持忠诚,用‘仁’来砥砺自身;然后就能成为国家的基石,分享福和禄,吸引更多远方的人归顺我们;这就是所谓‘乐’啊!《书》里边也说:‘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臣下斗胆,以此规劝主上。”

晋侯(晋悼公)说:“子之教,敢不承命!抑微子,寡人无以待戎,不能济河。夫赏,国之典也,藏在盟府,不可废也。子其受之!(大人的教训,我怎么敢不听呢!要不是大人,我就不知该怎样对付戎人,也就没办法管‘河’那边的事。赏赐,是国家的仪典,所有的赏赐都会记录下来收藏进盟府,怎么能不要呢?大人一定要收下!)”

自此以后,魏绛家就有了金石之乐,这就是“礼”。

一些补充:

魏绛在七年前曾劝晋悼公与戎狄搞好关系,不要迷恋田猎,见前面《《左传》人物事略05附:晋悼复霸9/17》

当时无论是音乐的‘乐’还是快乐的‘乐’,大概读音是一样的。

杨伯峻先生注此“八年之中”曰:

自襄四年和戎至此八年(年头,当时人常这么用)。

又注此“九合诸侯”曰:

五年会于戚,一;又会于城棣救陈,二;七年会于鄬,三;八年会于邢丘,四;九年盟于戏,五;十年会于柤,六;又戍郑-虎牢,七;十一年同盟于亳城北,八;又会于萧鱼,九。《晋语七》作“于今八年,七合诸侯”,孔《疏》引孔晁说,“不数救陈及戍郑-虎牢,余为七也。”刘师培《古书疑义举例补》谓“九”为虚数,误。

桥案:那几句《诗》“乐只君子,殿天子之邦。乐只君子,福禄攸同。便蕃左右,亦是帅从”出自《小雅鱼藻之什采菽四章》,文字略有差异:“维柞之枝,其叶蓬蓬。乐只君子,殿天子之邦。乐只君子,万福攸同。平平左右,亦是率从。”(《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48))。我理解这里魏绛用此诗的大意是:能够“乐”的“君子”,就能够成为天子手下诸侯国的基石,与国君分享福和禄,这样的“君子”的手下,也会跟随“君子”行动。

杨伯峻先生在此“《书》曰:‘居安思危。’”处注曰:

杜《注》:“逸书。”王鸣盛《尚书后案》谓伪古文《周官》“居宠思危”本此《传》改“安”作“宠”。《逸周书程典篇》云:“于安思危,于始思终,于迩思备,于远思近,于老思行。不备,无违严戒。”惠士奇《补注》引此。梁履绳《左通补释》又云:“下《传》云‘思则有备,有备无患’,盖括《周书》之义。”但《程典》作于何时,殊难断定,《左传》作者亦未必得见,梁说仅资参考。《战国策楚策四》虞卿言“臣闻之《春秋》,于安思危,危则虑安”,亦不言《周书》。

总而言之,“居安思危”(jū ān sī wēi)这个成语是出自《左传》的。这一段《左传》中紧接着的另一句话“有备无患”(yǒu bèi wú huàn)也是后来的常用成语。

魏绛家要经过赏赐才能有金石之乐,也反映当时这些乐器非常贵重,更兼还是“礼器”,即使是大国的卿,也不能随便拥有。

郑人刚刚赠送晋侯的是“歌钟二肆,及其镈、磬;女乐二八。”,所谓“乐之半”就是这些东西的一半。这些钟和镈本来音阶齐备,可以演奏乐曲,但拆成两半,恐怕就只好凑合听听响了。不过能听响也是荣耀,后来有成语“钟鸣鼎食”(zhōng míng dǐng shí),就表现了这种荣耀。

下面是郑国祭祀遗址编钟出土现场的图片,前面四个大的是镈钟,后面两排是二十个编钟(图出自河南博物院《每周一品——郑国东周祭祀遗址编钟》),这些镈和钟使用的时间与这里的“襄十一年”约略同时。同样的乐器组合在附近共出土了十一套,只有一套是十个编钟(此数据出自《郑国青铜礼乐器祭祀坑相关问题讨论》),可见这是当时的标准组合,这里的“歌钟二肆,及其镈”我觉得很可能也是这种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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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女乐二八”,杨伯峻先生注曰:“女乐谓能歌舞之美女。古乐舞八人为一列,谓之佾,二八即二佾。”

这一段“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是晋悼公一生功业的顶峰,此时他二十四岁。

家园 牛,花,我就喜欢这个系列

作者太厉害了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5附:晋悼复霸15/17

《襄十三年传》:

荀罃(yīng)、士鲂(fáng)卒。晋侯蒐(sōu)于绵上以治兵,使士匄(gài)将中军,辞曰:“伯游长。昔臣习于知伯,是以佐之,非能贤也。请从伯游。”荀偃将中军,士匄佐之。使韩起将上军,辞以赵武。又使栾黡(yǎn),辞曰:“臣不如韩起。韩起愿上赵武,君其听之!”使赵武将上军,韩起佐之。栾黡将下军,魏绛佐之。新军无帅,晋侯难其人,使其什吏率其卒乘(shèng)官属,以从于下军,礼也。晋国之民是以大和,诸侯遂睦。((p 0999)(09130301))(083)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的襄公十三年(公元前五六〇年,晋悼公十四年),晋国的中军元帅荀罃(知武子,知伯)和下军佐士鲂(彘季)去世了(杨注:晋军将佐八人,今死二人。),于是晋侯(晋悼公)在绵上那里检阅军队,同时进行整编。

晋侯准备任命原来的中军佐士匄(范宣子)为中军元帅,但士匄推辞了,他说:“伯游长。昔臣习于知伯,是以佐之,非能贤也。请从伯游(荀偃,中行献子)。(伯游比我年长。而且过去臣下是因为和知伯比较熟悉,所以才作了他的副手——中军佐,并不是我的能力有多强。请让我作伯游的副手。)”于是晋侯任命了荀偃将中军,士匄佐之。

晋侯又准备任命原来的上军佐韩起(韩宣子)为上军将,韩起推荐了赵武(赵文子)。晋侯又准备任命原来的下军将栾黡担任这个职务,栾黡推辞说:“臣不如韩起。韩起愿上赵武,君其听之!(臣不如韩起。既然韩起愿意让赵武在自己之上,主上何不接受他的提议!)”于是晋侯任命了赵武将上军,韩起佐之。栾黡将下军,魏绛佐之。

此次没为新军任命统帅,晋侯找不出合适的人可以任命,就让新军的官员率领属下的车兵和徒兵以及职能部门先跟随下军,这也是“礼”的要求。

这样一来,晋国之“民”非常团结,各家诸侯也就更亲近晋国了。

一些补充:

士匄(范宣子)与荀偃(中行献子)关系很好,二人志趣相投,是一对冒失鬼。

杨伯峻先生注“新军无帅,晋侯难其人,使其什吏率其卒乘(shèng)官属,以从于下军,礼也”曰:

襄二十五年《传》云,“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此什吏之吏,即五吏之吏。五吏者,军尉、司马、司空、舆尉、候奄也。每军皆有此五吏,五吏又各有佐(副手),故此云什吏。什吏即十吏。说参《左氏会笺》。

“绵上”(杨注:绵上,晋盖有两绵上,在今山西省-介休县东南四十里介山之下而接灵石县界者,为介之推所隐处;在今翼城县西者,为襄公十三年晋侯治兵及定公六年赵简子逆乐祁处。#绵上在今山西-翼城县西,参僖二十四年《传注》。#绵上即山西-翼城县西之小绵山,说详顾炎武《补正》及僖二十四年《传》并《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1.67,北纬35.77(翼城县西北绵山南)。

《襄十三年传》:

君子曰:“让,礼之主也。范宣子让,其下皆让。栾黡为汏,弗敢违也。晋国以平,数世赖之,刑善也夫!一人刑善,百姓休和,可不务乎?《书》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惟永。’其是之谓乎?周之兴也,其《诗》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zuò fú)。’言刑善也。及其衰也,其诗曰:‘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言不让也。世之治也,君子尚能而让其下,小人農力以事其上,是以上下有礼,而谗(chán)慝(tè)黜(chù)远,由不争也,谓之懿(yì)德。及其乱也,君子称其功以加小人,小人伐其技以馮(píng)君子,是以上下无礼,乱虐(nüè)并生,由争善也,谓之昏德。国家之敝,恒必由之。”((p 0999)(09130302))(083)

我的粗译:

贵族们都说:

“让”,是“礼”的前提,范宣子(士匄)一“让”,底下那些人就都得“让”了,即使像栾黡那么嚣张的人,也不敢拦着。这样一来,晋国上下团结,几代人都受益。这就立下了好的榜样!一人作出好的榜样,所有的部族都能平安,怎能不尽力推动呢?《书》(《尚书》)上说:“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惟永。”不就是说的这回事吗?

当年周家兴起的时候,他们的《诗》里说:“仪刑文王,万邦作孚。”说的就是他们作出了好榜样。等到周家衰败的时候,他们的《诗》里说:“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说的就是已经没有了“让”。

天下太平的时候,“君子”以有才能为荣,并且能“让”着其下属,“小人”则尽全力侍奉长上,这样就能“上下有礼”,说坏话进谗言的人都被贬斥,其基础就是“不争”,称之为“懿德”。

等到动乱的时候,“君子”把功劳都揽到自己身上,并且借此欺压“小人”,“小人”也倚仗自身的技能为难“君子”,这样就会“上下无礼”,各种胡作非为都产生出来,其根源就是“争善”,称之为“昏德”。

国和家的破败,都是这么来的。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书》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惟永。’”曰:

庆,善也。一人,原指天子,此引《书》者不拘原意,泛指在上者。谓在上者一人有善,在下者亿万人皆受其利,国家之安定可以久长。句见《尚书吕刑》。

杨伯峻先生注“其《诗》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曰:

仪刑,同义动词连用,犹言效法。孚,信也,谓万邦因此信之。诗为《大雅文王》之句。

《诗大雅文王之什文王卒章》:“命之不易,无遏尔躬。宣昭义问,有虞殷自天。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69))

杨伯峻先生注“其诗曰:‘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曰:

诗为《小雅北山》之句。此句本意是讽刺周幽王役使不平,自己所作独多。贤,多也。但引此诗者则读贤为贤能,解诗意为自夸而不相让。

《诗小雅谷风之什北山二章》:“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15))

家园 兄台真是勤劳,又给我们提供精神食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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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5附:晋悼复霸16/17

《襄十四年传》:

师旷侍于晋侯。晋侯曰:“卫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对曰:“或者其君实甚。良君将赏善而刑淫,养民如子,盖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匮神乏祀,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弗去何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nì),使师保之,勿使过度。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皁、隶、牧、圉(yǔ)皆有亲暱(nì),以相辅佐也。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史为书,瞽(gǔ)为诗,工诵箴(zhēn)谏,大夫规诲(huì),士传言,庶人谤(bàng),商旅于市,百工献艺。故《夏书》曰:‘遒(qiú)人以木铎(duó)徇(xùn)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谏失常也。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p 1016)(09140601))(083)

我的粗译:

下一年,正赶上师旷随侍在晋侯(晋悼公)身边,晋侯就问他:“卫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卫人把他们的“君”赶了出去,不是太过分了吗?)”师旷回答说:

也许他们的“君”更过分。好的“君”会奖励善行,惩罚恶行,养育“民”如同养育自己的儿子,覆翼“民”就像上天一样,包容“民”则像大地一样;而“民”侍奉他们的“君”,则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还怎么会把“君”赶走?

这“君”,是“神”的祭祀者,同时是“民”的依靠者。要是破坏了“民”的生计,还让“神”过得不宽裕,祭祀也不及时,所有的部族都没有指望,社稷更无人主持,那还要这个“君”干什么?

天生民而立之君,是要让这个“君”引领他们,不让他们失掉生计。有了“君”还要立一个人当“君”的“贰”,由这个“贰”作“君”的“师”和“保”,不让“君”作出过分的事。

所以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皁、隶、牧、圉皆有亲暱,以相辅佐也。如果做了好事就会奖励,犯了错误就会纠正,遇到灾难就会援助,出现过失就会补救。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监督他们的施政。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百工献艺。都起到监督的作用。所以《夏书》上说:“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在正月孟春之时,有这样的传统做法,就是为了劝谏“君”的过分之举。

上天爱民这样深厚,怎会让那“一人”在“民”之上胡作非为,怎会放纵那“一人”的欲望,却不顾从天地自身生发出来的“民”呢?必不然矣。

一些补充:

关于“卫人出其君”,见《襄十四年传》:

卫献公戒孙文子、宁惠子食,皆服而朝,日旰(gàn)不召,而射鸿于囿(yòu)。二子从之,不释皮冠而与之言。二子怒。孙文子如戚,孙蒯(kuǎi)入使。公饮之酒,使大师歌《巧言》之卒章。大师辞。师曹请为之。初,公有嬖(bì)妾,使师曹诲(huì)之琴,师曹鞭之。公怒,鞭师曹三百。故师曹欲歌之,以怒孙子,以报公。公使歌之,遂诵之。蒯惧,告文子。文子曰:“君忌我矣,弗先,必死。”((p 1010)(09140401))(085)

并帑(nú)于戚而入,见蘧(qú)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惧社稷之倾覆,将若之何?”对曰:“君制其国,臣敢奸之?虽奸之,庸知愈乎?”遂行,从近关出。((p 1011)(09140402))(085)

公使子蟜(jiǎo)、子伯、子皮与孙子盟于丘宫,孙子皆杀之。四月己未,子展奔齐,公如鄄(juàn)。使子行请于孙子,孙子又杀之。公出奔齐,孙氏追之,败公徒于河泽,鄄人执之。((p 1012)(09140403))(085)

初,尹公佗学射于庾公差,庾公差学射于公孙丁。二子追公,公孙丁御公。子鱼曰:“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射两軥而还。尹公佗曰:“子为师,我则远矣。”乃反之。公孙丁授公辔而射之,贯臂。((p 1012)(09140404))(085)

子鲜从公。及竟,公使祝宗告亡,且告无罪。定姜曰:“无神,何告?若有,不可诬也。有罪,若何告无?舍大臣而与小臣谋,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为师保,而蔑之,二罪也。余以巾栉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已,无告无罪!”((p 1013)(09140405))(085)

以上所谓“卫人”,主要是指两位重臣孙文子和宁惠子,可见《左传》讲“人”,常常并非普通人,就如《左传》讲“民”,亦非今日所谓“民”。

“养民如子”(yǎng mín rú zǐ)也是成语“爱民如子”(ài mín rú zǐ)的源头之一,

杨伯峻先生注“困民之主”曰:

主,《新序杂事篇》、《说苑君道篇》皆作“困民之性”,“主”当为“生”字之形近误。“生”与“性”古本可通用。《周语上》云“匮神乏嗣而困民之财”与此二句意同。困民之生即困民之财。

杨伯峻先生注“士有朋友”曰:

桓二年《传》云“士有隶子弟”,似此“朋友”即指“隶子弟”。以桓二年《传》“各有分亲”及此下文“皆有亲暱”推之,朋友一词,非今朋友之义,或其同宗,或其同出师门(见刘宝楠《论语学而》“有朋自远方来”正义)。

关于“士有朋友”,朱凤瀚先生有详细些的论述,我在河里贴过,见这里

杨伯峻先生注“瞽为诗”曰:

瞽谓乐师。《周礼春官序官》郑玄《注》:“凡乐之歌,必使瞽矇为焉,命其贤知(智)者以为大师、小师。”《周语上》之“瞽献曲”,即此之“瞽为诗”,瞽歌诗必奏曲也。

杨伯峻先生注“工诵箴谏”曰:

孔《疏》:“《仪礼》通谓乐人为工。”诵,或歌或读。箴谏皆规劝匡正之辞。

杨伯峻先生注“是故天子有公”至“庶人谤”全段云:

此亦犹《尚书无逸》“小人怨汝、詈汝”之意。《周语上》邵公曰:“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矇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云云,与师旷所言相近。

杨伯峻先生注“商旅于市”曰:

商旅同义词连用,《易复卦》“商旅不行”、《周礼考工记》“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谓之商旅”、《礼记月令》“易关市,来商旅”皆可证。此句“商旅于市”,承上省一动词,《汉书贾山传》“庶人谤于道,商旅议于市”,增一“议”字以解此句,是也。杜《注》谓“旅,陈也,陈其货物”云云,王引之《述闻》则读旅为胪,谓即传言,皆误以旅为动词。

杨伯峻先生注“百工献艺”曰:

百工,各种工匠。《周礼考工记》:“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下文云“工执艺事以谏”,即此“献艺”之义。

杨伯峻先生注“遒人以木铎徇于路”曰:

遒人,《尚书伪孔传》云:“宣令之官。”遒音酋。徇音殉,巡行而宣令也。木铎,金口木舌之铃。金口金舌则为金铎。金铎用于武事,木铎用于文教。

杨伯峻先生注“官师相规”曰:

官师,一官之长,其位不甚高。襄十五年《传》“官师从单靖公”,《礼记祭法》“官师一庙”,《汉书贾谊传》“官师小吏”皆足证。说参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二及王引之《经义述闻》。

杨伯峻先生注“故《夏书》曰”以下至“工执艺事以谏”云:

此为逸书,作伪古文《尚书》者羼入今《胤征篇》。

杨伯峻先生注“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谏失常也”曰:

盖春秋以前天子诸侯有大臣及谏官,遇事可谏;至于在下位者以至百工等,唯正月遒人徇路,始得有进言机会。

杨伯峻先生注“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曰:

弃天地之性即弃民。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5附:晋悼复霸17/17

《襄十四年经》:

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p 1004)(09140002))(083)

《襄十五年经》:

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p 1021)(09150005))(083)

冬十有一月癸亥,晋侯-周卒。((p 1021)(09150007))(083)

《襄十五年传》:

秋,邾人伐我南鄙,使告于晋。晋将为会以讨邾、莒,晋侯有疾,乃止。冬,晋悼公卒,遂不克会。((p 1023)(09150601))(087、083)

郑-公孙夏如晋奔丧,子蟜送葬。((p 1024)(09150701))(083)

《襄十六年经》: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晋悼公((p 1025)(09160001))(083)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的襄公十五年(公元前五五八年,晋悼公十六年),秋天,邾人攻打了我们南面的属地,我们派使者禀告给了晋国,晋国准备召集各家诸侯集会,向邾国和莒国问罪,但晋侯(晋悼公)生了病,就没集会成。到这年冬天,晋悼公去世了,集会也就取消了。

郑国派了公孙夏(子西)前往晋国奔丧,又派了子蟜(公孙蠆)前往送葬。-

一些补充:

晋侯-周即晋悼公。杨伯峻先生注“冬十有一月癸亥”为“九日”。

晋悼公当生于公元前五八六年(鲁成公五年,周定王二十一年,晋景公十四年),死于公元前五五八年(鲁襄公十五年,周灵王十四年,晋悼公十六年),享年二十八岁。

杨伯峻先生注“二月乙未朔”曰:

是年建子,二月初一当西历一月十四日。

杨伯峻先生注“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曰:

此年周正建子,无论据三统、四分以及大衍授时术推算,丁巳为七月朔,杜《注》谓“八月无丁巳,丁巳七月一日也”,甚确。丁巳日食相当公历五月三十一日之偏食,食甚时为八时二十五分四秒。《经》书八月丁巳,冯澂谓“误在多置一闰”,详其所著《春秋日食集证》。然下月丙戌朔(王韬误以为丁亥朔)亦有偏食,中国不可见,仍从七月丁巳朔为确。

桥案:上面《春秋经》中记载的那两次日食,说不定被某一位《左传》作者认为是晋悼公将要去世的征兆,所以他才会将这两段《春秋经》抄录在此。

杨伯峻先生注“晋将为会以讨邾、莒”曰:

杜《注》:“十二年、十四年莒人伐鲁,未之讨也。”

杨伯峻先生注“郑-公孙夏如晋奔丧,子蟜送葬”曰:

据昭三十年《传》郑-游吉之言,“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唯嘉好、聘享、三军之事,于是乎使卿”。实则诸侯于盟主,早已不行此先王之制,昭三年游吉又曾言,“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云云,又较先王之制超一级。今晋悼公死,郑派公孙夏如晋奔丧,奔丧即往吊。公孙夏即子西,郑卿也。又派子蟜送葬,送葬即共葬事。子蟜即郑卿公孙蠆。

桥:晋悼公一代霸主,却也不得不向各大卿族妥协,对于一个没有根基的小孩子而言,确实太不容易了。而他在南面与楚国争霸的同时,用赎买的方式向北发展,使晋国的综合实力大大增强,不愧是一代明君。要是他能长期执政,说不定就没有后来的三家分晋了,惜乎其寿不永。

家园 是啊,晋悼公真可惜,也许最终会出现“晋始皇”而不是秦始皇

可惜可惜

家园 兄台何时更新?

rt

家园 晋楚都很难

感觉士燮山涛看法事后看还是很有道理的。

次一等国家的卿,做得太过分难免会被更强大的国家修理,比如崔杼。

而一等的强国,没有外患,世家大族行事会更加无所忌惮,比如赵穿栾书弑君都没事。

另外一个或者就是马小的运气守恒了,国君都有贤有愚,能干的国君扎堆出来,结果大抵以后都不咋样,另外国家都有强盛衰弱时,强盛的时候要能适度进取而内部不分裂,衰弱的时候要能守成而不被消灭。晋国的问题在于,一是当时离统一还早,也不能像楚国那样自豪地宣布我乃蛮夷随便打别国,强盛了也没啥大用,除了跟楚国对掐,二是过于强盛,培养了一大批能干的卿,结果能干的国君死完了就撑不住了。

具体到悼公,感觉裁卿未必是好事,卿少则强,多则弱;另外就是没有打破父子相袭的陋规,也没有改掉献公以来尽逐群公子的传统。他喜欢栾家,但是栾桓子太不成器,扶持羊舌,祈又不够,没把他们扶成卿,如果羊舌祈能够拿到新军的两个卿,以后他们和栾家未必会那么惨。

归根结底,还是死得太早了

家园 十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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