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回覆本嘉明兄:對台灣現況與民情的分析 -- aiguille
美国人特爱狗,这个世界上没那么些的巧合
而且改法的解释就是改法,华盛顿又不是傻逼,他的法是什么意思他不知道,比如说女人没有政治权利就是没有
美国基督徒不仅背叛了耶稣也背叛了华盛顿,因为变了耶稣和华盛顿的法,还说没变,鸵鸟认为没变而已
相信神权不是强权而是爱,相信华盛顿的法没变,这是被强权洗脑还给强权数钱的无脑奴才的本能,本能,天生的本性,不怪,不怪
我们中国人误解西方的文化误解得太深太深,这里有两大原因,一是传播者的有意误导,二是传播者自己也是一知半解。
以法律为例子,美国和加拿大的COMMON LAW体系大大不同于中国的CIVIL LAW-民法体系,不是民法细则那种'管天又管地还管拉屎和放屁'的东西,那样搞,再搞一万年也是挂一漏万,怎么都完善不了。
COMMON LAW是依靠一些简单的基本原理而进行的逻辑推导,而形成的过往判例的积累,好比以牛顿三大定律为基础而推导出很多应用公式一样,法官就是法律界的工程师,各有各的推演过程和推演结果,以后的法官认为适用本案就直接拿来用了。但如果历史上与本案有关的各种推演过程和推演结果有很多,如果又彼此矛盾,那么到底怎么判,有时就全凭法官的红口白牙和陪审团的脑筋急转弯了,很有随机性,很有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味道。这就是那些法律的运用者为什么必须要宣誓了,因为很多东西到底是对是错,只有他们自己的内心知道,别人都是外行,他们要不按良心办事,别人还真乃何不了他们,有时(比如辛普森案)真是'善恶皆发乎于心,对错只有上帝知道'
空谈太虚,给大家举一个极端但说明问题的例子:话说有一个业主雇佣了一家工程公司给他盖豪宅,合同上本来应该写的是800万元的工程款,但因为业主疏忽,多写一个0,成了8000万工程款。后来工程公司施工完毕,要求按契约精神来兑现那8000万的工程款,结果双方打官司打到法庭上。那么法庭应该怎么判呢?大家猜猜?
这种合同应该是voidable吧。
他们也不听耶稣的,西方根本就没有正义的概念,也没有对错概念,西方的“justice”其实是“justifiable”,是不是对的都看是不是能找到理由“justify”,老的例子就不说了,比如越南战争,比较近的是打伊拉克,包括堕胎后同性恋婚姻,圣经里都能找到理由支持和反对,结果就是随心所欲,结果就是西方人根本就没有正义和对错概念
我都找不到中文对应“justifiable”和“justify”的词,强词夺理和胡搅蛮缠都太明显是贬义词了,找不到像“justifiable”和“justify”这种中性的中文词
一会儿说西方法律建立在宗教上具有神性不可改,而我中华正统才是“真正为人服务的契约社会”;一会儿又说美国是基督和华盛顿的叛徒,背离了西方法律不可改的原则,那么你到底是想说美国不属于西方国家呢,还是美国和我泱泱中华一样是“灵活变通的法治社会”?
另外,有这么几个事实我要提一下:
1、目前在基督教盛行的国家中基本上没有实行基督教法的,所以对圣经如何解释不影响司法体系;搞政教合一且教法不可改的国家大都姓穆……
2、圣经解释权的归属是众多新教和罗马天主教的主要区别之一,对解释权的争夺源自基督教体系内的宗教改革运动,这个运动法国、德国、英国都有份,最后才随着移民一起来到美洲大陆,请不要错怪美国的基督徒……
3、美国宪法不是乔治·华盛顿自己起草的,你只给他挂名也太委屈其他39个作者了……
请仔细学习:
你是真理,或你代表真理,等等,然后你的话就是法律,当然啦,你的爸爸的话也是法律,老百姓信了就服你的了,这就是为什么西方的法制这么有效,因为是从神的法来的,所以,西方的法不能变,但是解释可以变,圣经不变,圣经的解释可以变,逐渐发展成可以加新的条条,只要跟神的说法不矛盾就可以了,这也是西方特别重视逻辑的原因,因为宗教信仰不能变,神的法不能变,用变解释来适应世界的变化,法律就有了某种神圣性和神秘感
你是没记性呢,还是造谣成性?
你自己看看你写的:
你说的“一会儿说”是说我呢吧?
请问你用了引号的“真正为人服务的契约社会”是从哪里来的?
我也跟你这个没记性还不懂中文又爱造谣的人提一下事实事实:
这说明了穆斯林有信仰和基督徒没信仰背叛基督,基督徒只是文字上不改圣经,但是事实上随便解释,又是堕胎又是同性恋婚姻,等等等等
错怪美国的基督徒?
这还轮不着我,嘿嘿,因为美国的基督徒不信仰我。
美国的基督徒又是堕胎又是同性恋婚姻,看看耶稣会不会错怪美国的基督徒吧。
华盛顿是他们的代表,有木有?
你以为美国的基督徒提起美国宪法都提39个吗?
美国的基督徒背叛了基督,因为美国的基督徒认为基督是傻逼没让女人堕胎也没让同性恋结婚。
美国的基督徒也背叛了那39个,因为美国的基督徒认为那39个是傻逼没让女人投票。
正当化虽然来源于日语,现在似乎也很常用了。
如果在中国,我的想法是评估工程造价,实际造价多少就判多少,多的钱不算。因为偏离太多的造价显失公平。
开国君主的权力和权威很大,看起来是因为奠基之功,其实不是,是因为他自身在政治斗争中的水平高低决定的。
没人能够躺在所谓的政绩里可以吃一辈子,政绩产生的权威和权力,持续时间并不会很长。
挑战者会一直存在,他们也不会认为彼此的能力差距是不可逾越的。好比毛主席,战争年代的成功并没有转化成建国后的权威和权力,而是不断受到挑战者的挑战,权力也一度被限制的很厉害。
对事不对人,要人身攻击的话还是请出门左转吧。
我提到的所谓“真正为人服务的契约社会”,是对你如下发言的总结:
所以,中国社会才是契约社会,因为中国文明的法就是契约,人跟人的契约,相比之下,西方社会不是契约社会,因为他们的法不是契约,至少不是人跟人的契约。
另外你似乎对基督教内部的事务有着非同寻常的卫道热情:
不知是不是因为你也是基督徒的缘故。如果是,那你应该也知道基督在登山宝训中的名言“不要用自己的标准来判断别人”,作为基督徒你这样的发言是欠妥的;如果不是,人家堕胎搞同性恋又与你何干呢……
最后简单说一下堕胎和同性恋。
堕胎是否合理合法取决于对未分娩胎儿的人权认定。这一点天主教尤其在意,不仅不允许堕胎,连避孕手段都是禁止的;基督教众多新教在这个问题上各有分歧;而我国是基本不认为胎儿拥有人权的,所以这方面的禁忌很少。
同性恋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仍然存在很多争议,但经过学者们多年的统计和研究,目前学界已经达成的共识是:同性恋不是一种精神疾病;它的起因尚不明确,学界倾向于认为是先天和后天成分都存在,前者比重略大一些;它作为一种性取向,固定占有总人口的一定比例(统计结果约5%左右),与生活方式和道德水平无关。
你提到的这些话题都很敏感,如果不是有所了解而妄言,以讹传讹会影响到女性、婴儿和同性恋这些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还是请慎言吧。
你算老几让我慎言?
我比查理强亿万倍,你是极端穆斯林恐怖分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