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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整理】东莞挺住,东莞不哭,今夜我们都是嫖客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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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正解
家园 不对吧,你这偷换概念了

我支持取消红包,肯定就对打击红包至少是无所谓的态度啊。说实话我老爸做安装心脏起搏器手术真没送啥红包,省立医院抓的很严,上来就严格监督,不得收受红包,和我家同时间段做的,真没看见一家送的,这我肯定双手赞成啊。

女人支持卖淫合法化,说是因为减少自己强奸的风险,首先我认为其NC了,没有数据支持这个观点至少是争议极大的。第二很虚伪,和忽悠人家去死自己坚决不死的阴谋家没区别,而且我认为这种态度就意味着,她们自己当妓女也不会以为耻

家园 这话说到了点上了

广东本地自成一派,古已有之,岭南向来是方外之地,外地人去岭南都成了客家人,即使口音习惯一样,也要有分别。

外地人去广东,有钱有糖可以,否则就是另类,多少下派广东的干部被排挤被孤立?去中央部委问问这都不是开玩笑的,常委会上讨论问题,外地来的一把手没说完话,嘀哩咕噜的广东话就开始了,广东人商量完了,告诉一把手这事应该这样办,你只有从命,否则就执行不下去,当然有油水是会分你的,所以求钱求享受的去广东是找对地方了,想按自己的思路做事,当场让你下不来台。

汪大人提倡讲普通话就被舆论抢白了很久啊。

家园 这次打击的是场所和背后的食利者,也是公知们的衣食父母

所以才有那么多跳出来的,而且是在一个晚上里一起跳出来的,拼命的搅混水,不过这两天慢慢消停了,这潭水里的王八也开始露出来了。

家园 就同性恋问题再多说几句

首先,我不知道你是否支持同性恋合法化,但是我旗帜鲜明的说我支持同性恋合法化,但我自己不是同性恋,所以如果当我的妻子说她有同性恋倾向时,我同意她有这个权利,但是我会和她离婚,再找一个没有同性恋倾向的妻子结婚,这也是我的合法权利,我想你不至于认为我虚伪吧?

至于说我的儿女们,首先我就不同意你他们是完全独立个体的看法,特别是他们在未成年时,在儿女成长的时候,我会给儿子买飞机大炮坦克机枪的模型,告诉他是小小男子汉,告诉他男子汉掉皮掉肉不掉泪,从小就培养他男子汉的气概和胸怀;如果是女儿的话,我会给她买花裙子,买蝴蝶结,买hellokitty,让她玩洋娃娃,帮她留长头发扎小辫,告诉她要做一个窈窕淑女,要做一个美丽女孩,如果有怪叔叔诱拐我的儿女,我则会乱棒打出,打他个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我想,这是我作为一个父亲,一个监护人应用的职责和权利,不能说是虚伪吧?

至于说儿女长大成人后,如果遇到什么其它变故,真的有同性恋的倾向,那么同样的原则,你有你同性恋的权利和自由,我也有和你断绝父子父女关系的权利和自由,明白吗?喔,这时,你可能好像又发现了什么,恐怕要说,你不是自相矛盾吗,你不是支持同性恋合法化吗,怎么你儿女有同性恋倾向,你要和他们断绝关系呢?那我挑明了跟你说,一点也不矛盾!我所反对的是我儿女有同性恋倾向,所以我和他们断绝关系以表明我的态度,但我支持的是同性恋合法化,认为国家不应该因为我的儿女有同性恋倾向,就要给我的儿女判刑定罪入狱,上电视遭羞辱,就禁止我的儿女考公务员,入伍,当法官,所以即使是因为我的儿女有同性恋倾向,我要和他们断绝关系,但我也希望我的儿女和其他公民一样拥有同样的权利,这完全是逻辑上合情合理的想法,你明白了吗?

我知道,你一直很满意自己所创造出的理论“如果你支持卖淫合法化,那么你的妻子和你的女儿去嫖男妓你也是支持的了?”并为此而得意洋洋。

那么,我就来正面反驳你观点中的逻辑错误:假设我支持卖淫合法化(事实上我反对央视报道是有其他原因的),那么我的妻子去嫖男妓的话,我认为她有这个权利,但是我同样有马上和她离婚的权利,同样的如果我去嫖娼的话,我妻子也有和我离婚的权利;如果我的女儿去嫖男妓的话,我认为她有这个权利,但是我同样有和她断绝父女关系的权利。这和我支持卖淫合法化并不矛盾!我会离婚会断绝父女关系以反对妻子和女儿去嫖男妓,但我并不认为国家有权利去抓我妻子女儿判刑定罪入狱,上电视遭羞辱!

实际上,如果反过来问你,如果你的妻子偷情通奸(为防说人身攻击,我换了较为和缓的说法),你可以离婚,但是你会想把你的妻子去“浸猪笼”吗?你如果这样做了可是违法的喔,我们国家可是没有通奸这条罪名的喔(事实上已经默认了通奸合法喔),我认为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比起过去把奸夫淫妇“浸猪笼”“点天灯”是极大的进步喔!

通宝推:普鲁托,
家园 莫非我们所处的不在同一个中国

关于医生红包的问题,我不多说,看真实的数据

广州日报6月24日报道记者昨天从国内知名亲子育儿网站宝宝树在上海发布的《中国家庭育儿方式研究报告》中了解到,中国有24%的产妇送红包给产科医生。200~300元/个的占30%,500元/个的占20%,800~1000元/个的占26%。每年产妇和医生、助产人员之间的红包收受金额可能高达14.856亿元。

  据悉,这份研究报告以分段随机抽样的方式在全国访问了1277位孕妇和0至6岁孩子的妈妈。调查发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一个红包的平均“重量”为662.5元,其他省会城市为772.4元,二、三线城市则为441.4元,合计平均为619元。

至于第二个,请看报道

全国人大女代表连续9年呼吁卖淫合法化 称嫖娼可减少强奸

卖淫合法化减少性病强奸

  女律师迟夙生因每年提出卖淫合法化的建议,已经成了两会上的“名人”。从2003年开始,迟夙生就开始提出要让卖淫合法化。国家对于卖淫嫖娼的态度历来都是严厉打击、毫不留情。但是改革开放的程度越高,出现的卖淫嫖娼的现象也就越多。

家园 你自己脑补我的观点然后加以批判。谁说要浸猪笼了?

你根本就是一边歧视同性恋,一边标榜自己支持同性恋!这不是虚伪是什么?

你倒是跟我说说,现在这个社会里同性恋能遇到什么障碍?谁明文规定了招工不许招同性恋或者要把同性恋抓进监狱?

同性恋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父母不理解、朋友疏远、同事议论。你都用离婚、脱离关系做要挟了。而这些,都是你这种要脱离关系的人带来的。你自己就是歧视同性恋的主力军,还好意思说别人?

一个不掌握公共权利的人,还能做出比这更激烈更伤人的举动吗?你这哪叫支持,你是在强烈、强烈、强烈反对同性恋。哪怕像我这种看见同性恋就犯恶心的人,也不至于为这事跟亲人断绝关系啊。

你自己教育自己的妻子不要出轨,不要做同性恋,也教育自己的女儿不要同性恋。那么,现在有很多人认为自己的亲人不能同性恋,于是他们要求政府出面帮助他们教育自己的妻子儿女,有什么问题?

正如你所说,时代进步了,不再有浸猪笼的事情发生,那么你以离婚、断绝父子关系为要挟,就是最最深重的歧视。

你不允许别人歧视你的妻子女儿,不允许别人为他们工作设置障碍,只有你能歧视他们并与他们断绝关系。

我问你,女孩当过小姐之后怎么嫁人?连你这样支持妓女的人都要断绝关系,那不支持妓女的人怎么可能娶她们?小女孩年轻不懂事,由政府出面阻止她们当妓女,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你说

去抓我妻子女儿判刑定罪入狱,上电视遭羞辱!

完全是你脑补!!

现在抓住小姐最多罚款和通知家人,以及治安拘留,公安对她们打不得骂不得没有任何办法!

你能不能不要一边自己明目张胆地歧视,一边捏造事实妄图证明自己歧视的还算轻的?

家园 扫黄很正常,东莞几乎每年都扫

CCaV本来就是王八蛋,曝光了东莞他就不是王八蛋了?

南方系四年前就曝光过东莞了,你不是一样骂?

家园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东莞性都,几乎可以说是男人都知道,这“美称”也不是今天才有的,起码存在一而十年了。为什么CCTV过去一直视而不见,现在才大惊小怪呢?

我认为,这是蟹帝隔代王储古花单于争谛的招数。当初大海在粤,受到本土派强烈抵制,加上大海昏庸,虽有蟹帝力挺,依然没法成为长老。古花单于吸取经验,总结教训,才出这样说得上台面,实际却龌龊的招数,迂回出击,打击本地实力,让他们老实一点,以免有碍自己仕途。至于CCTV,只不过一家犬而已,档叫咬谁就咬谁,咬几口就咬几口,其中起的作用很有限。

家园 为什么反对曝光东莞呢

南方系可以曝光,ccav当然也可以曝了

家园 再多说几句

我发现你对同性恋合法化根本就是不清楚,所以先说清楚同性恋合法化是指什么比较好,就广义来说,就是同性恋不再是犯罪,不再是一种精神疾病,享有和正常男女恋爱同样的权利!

“世界上规定同性恋行为可判处死刑的国家有8个,其中中东地区就占了占了4个,分别是伊朗、沙特、也门和阿曼,伊朗曾公开处决了两名青少年,罪名是发生同性性行为与性侵13岁少年。”

我支持同性恋合法化,这是我的观点,就是认为同样那些国家也应该废除对同性恋的刑罚,有什么不对吗?看来你是反对同性恋合法化的了,那么请问你就是支持哪些国家对同性恋要判死刑了吗?

说了国外,再说说国内。1997年《刑法》修订中,“同性恋”作为“流氓罪”的一种表现形式连同“流氓罪”一道埋进了历史的故纸堆,2001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也不再将“同性恋”作为一种精神病来看待。

我支持同性恋合法化,对于中国上述的进步大声叫好,看来你是反对同性恋合法化的了,那么你是想让政府重新把同性恋定为“流氓罪”了?或者想让政府重新把同性恋定为精神病了?

“你倒是跟我说说,现在这个社会里同性恋能遇到什么障碍?”

那我倒是要问问你,在现在的中国,同性恋能够登记结婚吗?能够享有正常合法夫妻的权利吗?例如某地买房买车是限定家庭的喔,这不是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我支持同性恋合法化,就是认为同性恋同样有登记结婚的权利,同样有享受正常合法夫妻所享有的权利。请问,你这个看到同性恋就恶心的,你反对吗?

所以,我坚定的支持同性恋合法化,但是我的儿女如果是同性恋倾向的话,我会和他们断绝关系,这是我的权利。但是这并不妨碍如果我儿女和伊朗人成为同性恋,被伊朗政府判绞刑,我是坚决反对抗议的!这不矛盾吧?这不虚伪吧?我的儿女如果是同性恋倾向的话,我会和他们断绝关系,但是如果有个人跑来跟我说,你的儿女犯了流氓罪,是流氓,我会狠狠的扇他一个耳光;如果有个人跑来跟我说,你的儿女是精神病,得治!我会狠狠的对他说,啊呸!关你什么事,你才是神经病!我想,这不矛盾吧?这不虚伪吧?即使我的儿女如果是同性恋倾向的话,我会和他们断绝关系,但是我也希望我的儿女们能够得到法律上承认为合法婚姻,享有正常夫妻应该有的权利,例如买房等各种福利,这又有那点虚伪了?

倒是我想问问你,你见到同性恋就恶心的,你到底是反对还是支持同性恋拥有这些权利?

至于你说:“我问你,女孩当过小姐之后怎么嫁人?连你这样支持妓女的人都要断绝关系,那不支持妓女的人怎么可能娶她们?小女孩年轻不懂事,由政府出面阻止她们当妓女,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我只是感觉极为好笑,什么时候轮到你来关心小姐的嫁人问题了?小姐又什么时候嫁不出去了?你想娶天上人间的小姐,人家还不愿意干呢!最后一句最可笑,照你说的,不是小女孩的25岁以上的熟女当妓女,你就不反对啦,政府就不该出面阻止了,是吧?你到底是支持还是反对小姐啊?

去抓我妻子女儿判刑定罪入狱,上电视遭羞辱!

完全是你脑补!!

现在抓住小姐最多罚款和通知家人,以及治安拘留,公安对她们打不得骂不得没有任何办法!

喔,那么就这次央视第一天的报道,对小姐可是没有打马赛克的喔,还有以前对于卖淫嫖娼的采访,央视去拘留所采访也是没有打马赛克的喔,这个你又怎么解释?

最后回到我们辩论的主题,

假设我支持卖淫合法化(事实上我反对央视报道是有其他原因的),那么我的妻子去嫖男妓的话,我认为她有这个权利,但是我同样有马上和她离婚的权利;如果我的女儿去嫖男妓的话,我认为她有这个权利,但是我同样有和她断绝父女关系的权利。这和我支持卖淫合法化并不矛盾!

事实上,我所支持的卖淫合法化就是和现在法律上所默认许可的偷情合法化一样。如果你的老婆背着你去偷情了,国家是没有权利对你的老婆进行治安处罚拘留的,也没有权利进行罚款和通知家人的,更没有权利放到电视上加以羞辱的。只是你发现了,你有和你老婆离婚的权利,就这么简单!

按照你的逻辑的话, 你是坚决反对偷情的啦,那么你就应该坚决申请国家应该严厉打击偷情行为,应该治安处罚拘留,应该判刑入狱对不对?

通宝推:普鲁托,
家园 这个类似于党报的那句反问,不过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

党报的水平很不高啊。

家园 把春花放到广东也是有用意的

作为未来老大的人选,你带头不啃骨头,以后怎么吃肉。

扫毒,扫黄,都是政绩。下面开始估计要扫赌博了。各种底下的,各种赌博,比如六合彩,再结合清理地下钱庄之类的,不鸡飞狗跳不罢休。如果地方实力派反弹怎么办,反弹,那就是文强的下场,没有那个金刚钻,干不了瓷器活。此一时彼一时,中国梦能用黄赌毒来实现吗。

黄赌毒可以有吗,这个可以有,但是要在领导下,要听话,整的乌烟瘴气的,太嚣张了吧。

家园 多谢支持

是的,事实上这完全是强词夺理、偷换概念狡辩的一种。

家园 因为扫黄不力,东莞副市长、公安局长严某被问责、免职。

主要原因是失职,致东莞涉黄违法屡禁不止。

这个就更说明了扫黄是假,整人是真。

开始还奇怪,怎么在从业人员放假期间扫黄,这样的扫黄方式明显是在保护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嘛。实际成果不大,但央视的造势使之显得舆论很强大,拿下失职之人顺乎人心。而东莞的“性都”之名估计还是保得住。

皆大欢喜,只苦了那些连春节都不回家孝敬父母、还要加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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