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冷看梦鸽要求公审 -- 忘情
第一,你注意公开庭审某些追问可能对杨女士造成伤害,很对;但也应注意到不公开庭审因省略了另一些追问(我下面会说)则可能给李造成伤害,比方说,不是李干的事强加在李身上,或此案仅仅对李从严惩处;法律要让李“死”的明白;这是典型的科斯的问题;
第二,不公审,法庭上仍然会追问那些可能伤害杨女士的细节,只是没有记者等旁听而已;
第三,公审,法官也完全有权不允许,及时制止,律师追问或纠缠这些细节;
第四,公审,即非直播,也并非什么人都能去听审,法律有规定,对这种本可以不公开而公开审理的案件,只有某些相关的人可以参与;换言之,公审也并非对听审的人完全不加限制,事实法庭也就那么大,因此所有的公审都是有限的公审;
第五,或许对杨女士也有意义是,公审,反而会令李家和李家的律师有所忌惮,反而不一定敢过分追问某些羞辱女性的细节,因为“人在做,天在看”,除非李家——比喻意义上的——“找死”;而此案若不公审,追问肯定更无情;
第六,对于司法来说更重要的是此案中其他你没想到的但必须查清的其他细节,例如,事先究竟有无交易,杨女士是否醉了,有无收钱,什么时候发生争执,以及是谁发短信向李家要钱并主张私了等等;
第七,这类细节对此案的定性和量刑都极为重要,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如果李方的律师还在法庭上矫情胡扯,从严惩处李,这就是他自找的;但在案件审理查清事实之前,任何人都不能排除有其他可能;法律必须基于事实和证据,而不是舆论和情绪;
第八,我从一开始就说了,梦鸽只是可以申请,而法院也可以不批准;这里也再重复一遍。
我的思考和分析还是可能不全面,但自信比许多人考虑全面多了,也冷静多了;我们来这儿不是吵架的,不是表态的,不是表现自己多么有道德感的,我们是来交换思路、开拓视野,或许还可以增加点智慧,如果智慧是可以增加的话。因此,在你提出细致且平衡的利弊分析之前,请原谅我坚持自己的判断。
我觉得你的考虑已经很细了,但还是不够细,我以我另一个帖子中提到的问题来回复你:
第一,你注意公开庭审某些追问可能对杨女士造成伤害,很对;但也应注意到不公开庭审因省略了另一些追问(我下面会说)则可能给李造成伤害,比方说,不是李干的事强加在李身上,或此案仅仅对李从严惩处;法律要让李“死”的明白;这是典型的科斯的问题;
第二,不公审,法庭上仍然会追问那些可能伤害杨女士的细节,只是没有记者等旁听而已;
第三,公审,法官也完全有权不允许,及时制止,律师追问或纠缠这些细节;
第四,公审,即非直播,也并非什么人都能去听审,法律有规定,对这种本可以不公开而公开审理的案件,只有某些相关的人可以参与;换言之,公审也并非对听审的人完全不加限制,事实法庭也就那么大,因此所有的公审都是有限的公审;
第五,或许对杨女士也有意义是,公审,反而会令李家和李家的律师有所忌惮,反而不一定敢过分追问某些羞辱女性的细节,因为“人在做,天在看”,除非李家——比喻意义上的——“找死”;而此案若不公审,追问肯定更无情;
第六,对于司法来说更重要的是此案中其他你没想到的但必须查清的其他细节,例如,事先究竟有无交易,杨女士是否醉了,有无收钱,什么时候发生争执,以及是谁发短信向李家要钱并主张私了等等;
第七,这类细节对此案的定性和量刑都极为重要,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如果李方的律师还在法庭上矫情胡扯,从严惩处李,这就是他自找的;但在案件审理查清事实之前,任何人都不能排除有其他可能;法律必须基于事实和证据,而不是舆论和情绪;
第八,我从一开始就说了,梦鸽只是可以申请,而法院也可以不批准;这里也再重复一遍。
我的思考和分析还是可能不全面,但自信比许多人考虑全面多了,也冷静多了;我们来这儿不是吵架的,不是表态的,不是表现自己多么有道德感的,我们是来交换思路、开拓视野,或许还可以增加点智慧,如果智慧是可以增加的话。因此,在你提出细致且平衡的利弊分析之前,请原谅我坚持自己的判断。
家里出了李大少这么一号人,可以说家门不幸。说实话,由于小时候的溺爱,管教无方,造成了这个结果是很自然的,老李夫妇确实是不称职的父母,这个所有人,包括caoban兄,都是一致的。
但是caoban兄说的,李家作为公民,一样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比如考虑公开还是不公开审讯,这个也是合情合理的。他们现在已经这样了,就算他们过去千错万错,你让他们今天怎么办呢?大义灭亲,要求政府严惩?不闻不问,相信政府是公正的?或者干脆自挂东南枝以谢天下?毕竟是自己的儿子,他们考虑各种动作,从情理上是可以理解的。
他儿子现在看来,人渣一个,该怎么判怎么判,没有什么好说的。李双江夫妇原来对公子缺乏管教,到老来灰头土脸身败名裂,我还是挺同情他的。他们夫妇现在可以说是臭名昭著,在同样臭名昭著的人中间,他们做的恶可真不算多的。
要是如同网上传的那个级别的衙内,我就先不说他们年纪差多少,能不能玩到一起。他们要是真犯这事了,还有媒体敢炒?还炒这么久?几百亿的惊天鲁能案很快就没声音了吧?那个李薇案,就差指名道姓了吧,指向很明显吧?很快就没人提了吧?更别提令狐的儿子那事了,国内媒体有报道的吗?看你没事文章写那么长,写的慷慨激昂的,多动动脑子成吗?
如果那几位背景真的那么牛,这件事已经噤若寒蝉了。只不过是其他人没象做梦的这么愚蠢罢了,这种事就是要低调,私下解决,以足够利益安抚受害者,小孩在里面待一两年长长教训,现在如此高调,如此狡辩,这要判得年数不够,都对不起观众了。
现在错都不认,那大家是不是要告诉他:“是你错了。”再者说满网络都是兰和如何如何说,剩下的就是对兰和的驳斥。自己先不闭嘴,还抱怨人家对案情在讨论。
- 违规禁,【补充】可申诉或道歉来解。偏要看
如今民间怨气大,到处寻找发泄的出口,借助更发达的信息媒介,很容易形成风潮。
这对官场来说,也是大变局,不适应的,还用过去那一套“官场规矩”来办事的,出头一个死一个。
李家还以为是过去那个封闭的时代,还以为有点关系搞好官官相护就可以保平安,naive了。
觉得他们夫妇的思维,跟远华案中的某歌星很像
人家说的是法律是这么规定的,不是可以选择的。你的意思我不管,我说一下总可以。
至于说其他那么七条,是在讨论有无必要修改这条法律,对这个案子就没意义了。是不是需要修改那就不是只考虑一个案子一个参与者,而一般需要正反两方面几个维度都考虑到方为全面妥当。
你看:家教不好,但没家教的也不一定犯罪;跟“年龄段”有很大关系;好孩子是要靠“遇”的呢……
至于李家现在的做法,或者法律怎么样,我并没一丝提及。其实在我看来,他们找那么一个律师来做“家庭法律顾问”,每天在那里宣布:“今天某时有重大消息发布”,“只有我们说的才是争相”……那也真是惟恐自己现在还不够“红”啊……
媒体你连报道的权利都没有,你还能够要求他对你表态认错。
人家认错只要在心里进行就行了,关你什么事呢,你又不是当事人。
啥子好孩子是摊上的不是养出来的???。。。俺简直要怀疑一定是拿钱发贴的哈哈~
梦鸽在大院里骂战士,小李就敢骂门卫。有啥龟父母,就有啥龟儿子,这是一定的。
说好孩子是摊上的不是养出来,就是说小李子天生就是坏种。。。那么打回娘胎算啦~
就大家所知他也没向任何当事人认错(当然可能在心里认错让教主感应到了也未可知),所以现在让大家说浪子回头是不是早了。
不是受害者公开的就可以公开?
杨某不能被公开李某就可以被公开?
杨某不必挨一刀李某就必须挨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