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食人族宗教 -- 暗香疏影月黄昏
OX还能修炼禁欲。。。
中国祖先很早就发展出了农耕文明,在没有天灾的和平年代,食品问题应该是解决的了。至今为止的中国古书上,只是记载有天灾以及战乱的时候会有人相食的情况,但是这些毕竟是被当成特殊时期的特殊事件加以谴责的,没有发展出一套自我麻醉的说法来正当化这种行为。
而那些发展出这种内容的相应宗教来正当化这种行为的民族,可以推导出他们的这种行为曾经相当普遍。
听说佛教在印度讲究要饭时施主给什么就吃什么,但不提倡吃肉,更反对施主特意杀鸡给他们吃。到了梁武帝才严禁了。
这都是网上看的,不对别喷俺
我还第一次知道藏传佛教有个“反转法则”
抛开宗教,用普通的话语说,OOXX和杀人不一定不对。
汉文化中,道在屎溺中 ,难道就不能在OOXX中?
禅宗说:砍柴担水无非佛法。藏区人民就不能说OOXX亦是佛道? OOXX能修佛道在汉人眼里固然骇人听闻,藏地不了解的,也会认为汉地禅宗不知所云,浅陋狂妄——历史上确有藏传佛教鄙视禅宗者。都是由于自身文化习惯束缚眼界故。
杀人也不一定不对。比如抗日时期,杀日本人就对,可以挽救更多的人,是慈悲的。被杀的日本人,可以减少他的罪业。杀人的 ,大不了下地狱——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对吧。就是地藏菩萨的伟大精神。
其实,汉地佛教这种思想也是有的。比如《维摩诘所说经》
里所说的:菩萨行于非道,是为通达佛道。非道就是贪嗔痴淫等坏事。当然是有条件的,比如“示行嗔恚,于诸众生无有恚阂”等。又说“譬如高原陆地不生莲花,卑湿淤泥乃生此花”。只有在烦恼罪孽深重的地方,才是以有佛道的必要和可能。《法华经》善财童子五十三参的菩萨们,表面上看也没几个是好人。
又比如“烦恼即菩提”,“刀山剑树为宝座,龙潭虎穴作禅床”,都是以行于非道而通佛道的。只是我们汉人久熏其中,自然而能接受,反而由于对藏传文化传统的不了解,因片面认识而误解别的“非道”,也不是没有可能。
OOXX以汉地可能是伤风败俗,在少数民族地区却可能是司空见惯的事;杀人听起来可怕,在某些时候是必要之恶,是责任,甚至是慈悲。一味地OOXX和杀人与一味地慈悲为怀都不一定是好事——慈悲多祸害,方便出下流。
总之,OOXX也好,杀人也好,不仅是在现实中,还是在佛教中,都要具体分析,了解前因后果,才能综合地得出结论。
现实中本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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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声望:1;铢钱:16。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吃素挺好,只是不要将素食极端化,不要为了宣传素食扭曲事实,明明佛教并不吃素,佛陀本人也不是素食者,但是为了宣传素食而去扭曲事实。
当年的佛陀说允许出家人食三净肉的
这部经特别重要,因为佛陀在此清楚地说明了他对吃肉的看法。
有一个国王的御医名叫耆婆迦前来拜见佛陀。行礼之后他问佛陀:“尊者,我曾听到这样的说法:‘他们屠杀动物供养僧人乔达摩(佛陀);僧人乔达摩明知而食用为他所宰的动物。’”他问佛陀这些传闻是否属实。
佛陀否认这项指责,并说:“耆婆迦, 我说世上有三种情况下的肉是不该吃的: 当你看到、听到、或怀疑(那只动物是特地为你而宰杀的),我说有三种情况下的肉是可以吃的:那就是当你没有看到、听到、或者怀疑(那只动物是特地为你而宰杀的)。”
佛陀继续说: “如果有任何人为了如来 (即佛陀)或者他的弟子而屠杀动物,他将在五种情形之下造就了过失:(1) 当他说:‘去把那只动物牵来’,(2) 当那只动物被绳子套在颈上牵着走时所受的痛苦和忧伤, (3) 当那人说: ‘把那只动物拿去宰杀了’,(4) 当那只动物在遭受宰杀时感到痛苦和忧伤, (5) 当那人把这些不允许食用的肉类供养如来或他的弟子。”
于是我们觉察到佛陀以三个标准把可吃和不可吃的肉类分开来。这是有关吃肉最重要的条件。
素食是造成佛教分裂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当初魔头提婆达多分裂僧团,素食主张是其中主要一条。
现在,很多伪佛教,以及附佛外道,也干着当年提婆达多一样的事情,用素食来吸引人,用素食来否定真正的佛教。
新浪开了佛学版块,有时间可以去看看。
现在宣传吃素的文章,十有八九都是恐吓式宣传。
要么就说素食无毒,肉有毒,甚至有“尸毒”。
(香菇吐槽:你把我切片翻炒整个吃下去,我还没说什么呢。从来没人说香菇有尸毒,怎么不保障一下我们香菇的生存权?)
要不就宣传杀生有报应,屠夫等职业什么的没有好下场。
最混蛋的是宣传助产科护士老做人工流产,罪孽极大之类的。台湾那边传教反堕胎,净找一些堕胎实况等等极其血腥的录像来放,接着又宣传报应,让人看了极端的恐惧害怕,然后就信佛去了。
至于放了这些录像会造成什么心理问题,不想要的或者是有残疾的孩子出生了会给社会家庭带来什么负担,那可没人管;反正和尚庙不掏抚养费。
先问希腊人,你会不会把自己父亲死后的尸体吃掉。
希腊人大惊失色:这样可怕的事情,我死也不干。
接着问部落土著,你会不会把自己父亲死后的尸体烧掉。
部落土著同样大惊失色:这样可怕的事情,我死也不干。
他说,在一定情况下,OX和杀戮都是可以犯的。当时他打的比方是日本侵华,那个时候杀残暴的侵华日军,虽然犯戒,却是为人而行,是有益的。
至于OX,我记得一个佛者的小故事,讲某人修佛快要成佛了,偏偏这个时候,有个女人爱上他了,非要嫁给他。如果这个人拒绝该女,则该女会自杀。
所以某人放弃了修为娶了这个女人。而这个行为虽然让他犯戒了,却是有益的。
也就说,OX杀戮都可以在某种情况下为之。重要的是行OX杀戮的人心中怀慈悲,而非沉迷于欲望。
说真的,能在杀戮和OX中怀慈悲之心,而不沉浸欲望之乐的人,要比行戒律者少的多。或者佛教的戒律,本不是为了戒律而戒律,只是引导慧根不够的凡人避开欲望。重要的是慈悲,是无时无刻想到别人,想到别的生命。
另一方面,像密宗那样的修行方式,非大智慧者不能为,所以我一直很反对有些人没事在公众场合说密宗。其实这些修行模式最好不要让慧根不够的人知道,有害无益。
这段比较时间忙,事多。
不必举战争时期。无论宗教还是世俗,杀人都是重罪,如世俗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在法律上就有“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重罪,一般非判重刑不可,甚至可以处极刑;但,又未必。媒体上常有杀人者轻判的,如看到有母亲联合两个儿子把父亲给杀了,因为被杀者有可恨之处,杀人者有可悯之处,众人联名求情,法院作了轻判。
有时杀人还是法律允许甚至提倡之行为,如在遭受不法之徒杀人、抢劫、强奸时,可行使“无限防卫权”,正当防卫杀人,可以不负法律责任。杀人甚至也可以是社会肯定、赞扬的行为,如邓玉娇杀淫官,不仅不应受刑,还应该表扬!
有时杀人还是一种责任。如对罪大恶极的坏蛋,公安部门有侦查抓捕的职责,检察院有提起公诉的职责,法院有判罚的职责,这种罪犯因此被判处死刑,经以上部门经手者事实上都参与“杀人”,但他们如果不把该死的人送上刑场,倒是他们的失职。而到了刑场上,给死刑犯送花生米的警察,是赤裸裸地故意杀人,但他只是履行职责,不杀人还不对了。
所以,不能看到刑法上规定故意杀人罪就认为杀人必定不对或杀人必然要受重刑。如果这样理解,就是把刑法和社会看得太简单。不是法律不对,而是自己太“单纯”或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
佛教的戒律也一样。不能只看纸面的一点,说杀生是五根本戒之一,就一定、绝对地不能杀生。这就太机械了。
杀生最主要的是不能杀人。如果不能如此理解,极端化,连蚊子都不能打,也不用搞卫生了。佛陀自己说一碗水四万八千虫,那么连水也不能喝了。如此胶柱鼓瑟的话,学佛不仅不能解脱,还会增加自己更多的烦恼。现在的佛教协会副会长净慧法师在别人问打扫卫生会伤害蚊虫不打扫又脏如何处理时,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佛法上告诉我们,要遵守佛教徒应遵守本国法律和本地风俗(大概如是说)云云。当时看了,微微一笑, 心想这和尚还真有趣!
慈悲也未必对。如果慈悲而没有慈悲的智慧,会增加烦恼。在佛法上叫“方便力”——佛法是智慧之学,慈悲也要有能力的。比如布施不当,于已人天交战,于对方面子上过不去,增加各方的烦恼,还不如不做这些好事。你说XXX00或杀人时怀慈悲之心,起码自己也要有辨别对象是否合适的能力!正如学雷锋做好事当然对,但现在你看到老人摔倒,会去扶吗?扶固然是慈悲,小心别扶到“南京老太太”!
佛教的戒律不是那么好说的,所以一般是在家人不能看戒律。也许是怕看了不仅执行不了,而且也增加自己的烦恼,跟佛法追求解脱的初衷大违。
也可以说,我们看到了佛教戒律,也要分对象和层次的。如出家和在家,戒律是不同的。星云法师说,不能拿出家众的声闻戒律来要求在家众。一般人的意识错误,就是如此,对于在家学佛的,觉得守戒太难,烦恼不断;不学佛的看到学佛的居士抽烟喝酒吃肉,又说学佛的怎样怎样。其实在家众人在江湖,能守全五根本戒已经很不错了,甚至五根本戒中也只能坚守其中若干。如做生意当官的,不喝酒这一条,就非常难。
小乘佛教的戒律又跟大乘的不一样。一般说佛陀在世时制定的二百我条戒律,就是小乘戒律。大乘戒律又不同。大致地说,小乘戒偏形式,形式上不做就行;而大乘戒律不仅形式上要遵守,内心也不能犯戒。如XX00,小乘戒只要没有XX00的行为就0K,大乘佛教则连想都不能想。那就更难了。藏传佛教号称密宗,其实也是大乘佛教,但他们自认为自己又比般大乘佛教的要殊胜。表面上说XX00也可以,其实实行起来确实更难。为什么?因为在人的大欲乐之时,而心能清净的,一般人很难做到。表面上自由,实质性要求非常高。
从积极或消极的角度,不杀生还不是究竟,乃至要积极地防止、制止杀生,甚至为了救护别的生命而舍掉自己的性命。
我们熟知的和尚背女人过河的典故中,甲和尚过河后把事情忘了,乙和尚还久久不能释怀而责怪甲。甲和尚说,我早已把这事忘了,而你在心中还背着她!甲可类比大乘佛教戒律的代表,乙可类比小乘戒律代表。甲自然比乙高明,但是在此之前,为了做到这点,甲和尚也许也会象乙和尚一样,经过了漫长的“非礼勿视”,无论何时何地,不敢接触妇女的修行阶段。即如圣严法师年老之后,才可以说:男人女人对我来说,已没有分别。没有小乘戒律的基础,大乘戒律就是奢谈甚至妄谈。对于大多数人,能严守部分小乘戒律,都是很难的事。从这角度说,大乘并不比小乘高明,甚至后者要踏实而适合大多数人。
在家人不能谈戒律,因为它其实涉及了整个佛法教义,没那么简单。正如一个国家的法律,一个简单的法律条文背后,可能是整个法律体系及精神。
如果还有人说你们佛教自洽性真是太强了,怎么样都有说法。这个嘛,为什么不反思自己了解不够,这世界上的事情本没那么简单,是自己以为太高明了,把别人想简单了。结果一深入一点,就惊诧起来了。
吃素固然不代表事整个佛教,但吃素的就是伪佛教?
吃素虽说不是佛陀时佛教的特征,但是中国佛教的特征。自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之处。
佛陀时僧团托钵化缘,自然不择肉菜。佛教在中国,从开始即缺乏印度的环境,缺少化缘的条件。无论是开始的城市贵族院经济还是后来的众林农耕,都没有托钵化缘的需要。在这种特殊条件下,自然在饮食上不同于佛陀时代,而易执行素食的习惯。不食肉虽说是梁武帝的一已提倡,但其继承,则是中国佛教界的共同肯定认可。不食肉也与佛教根本戒之一“不杀生”不违背而更有积极一面。用现代话说,没有消费,就没有杀戮。从六道轮回的教义上说,众生世世辗转互为父母子女,食众生肉如食父母,也合乎中国的孝道精神。吃素即不违背佛教的根本教义,又能与中国固有的孝道精神结合,在中国的产生有其必然,又可成为一种优秀的文化传统。
即使到现代,由于物质文明的极度发展,许多人开始反思肉食的弊端,也出现了吃素的生活方式,作为环保文化的一种,有一定的拥护和实践人群,并不因为宗教因素。但,吃素有益健康,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
佛陀本人不仅托钵化缘不择食物,还光脚呢。光脚就是佛教了?
提婆达多分裂僧团,针对佛陀戒律而提倡更极端的戒条,违背佛陀本意,跟当时的沙门苦行外道一致,所以为佛陀所斥。因为佛陀提倡的是不乐不苦的中道。但彼一时此一时,有条件的话,为什么不可以。
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食不食素成了是不是佛法的标准,恐怕也不是佛陀中道之精神。
中国佛教界来说,如果是出家众,实践吃素上千年了,自然应坚持和坚守。在家众可以吃三净肉,在外面买肉食吃很方便。如果有条件实行若干时间的素食甚至坚持素食,也没有什么不好。
我是吃肉的,但也实践过素食甚至断食,亲身体验到后者更健康。就是吃肉的同时,也别忘记多吃青菜少吃肉!
为了提倡吃素,什么恐怖的说法都有了,确实有走火入魔的感觉,说实话,我也反感;但反过来,把吃素看成恐怖的事,避之不及甚至反感,那也是缺乏了解或习惯观念的偏执。
吃肉没那么恐怖,吃素也没那么糟糕。
只要不偏激,就不会纠结,才能平常对待,不影响自己的心情,不妨碍别人的生活。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当年的和尚吃肉喝酒,娶妻生子,还不用劳作,过的不要太爽,结果也为自己找来杀身之祸。
至于消业之类的说法,到底是削佛教以前自己作的业还是为为世人祈福,那谁知道呢?反正也没人去验证,可以随便说,又有那个宗教是说自己不好的呢?
佛教在中国的时间长了,尤其是真正的参与过中国的政治历史,有啥好坏问题老百姓也都知道。倒是有些新来的宗教,发展迅猛,还打着信仰自由的旗号,即便是有人知道宗教的问题,可奈何信的人就是铁了心,啥也听不见,那才是最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