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民主和集权问题 -- 慧诚
既然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可以從封建主義延伸到資本主義的工業化社會形態,為什麼儒家不行呢?有什麼結構上的缺陷導致必然呢?
更別說釋、道是超越了人倫的。
花葡萄的雄文。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明清以後,不知西方,乃失守吾本。
现在知道工业化了,知道信息网络化了,那该守的是什么呢?
兴登堡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权利,甚至权利比美国总统还小。
兴登堡的否决权甚至是很后来通过兴的中间党与希的纳粹党通过议会交易才获得的。那时候纳粹党已经是议会第一大党,议席要比中间党多,只离绝对多数党一步之遥。
当时魏玛议会的唯一弊端是小党太多,过于粉碎,太多摩尔运动。战后德国为了改正这个弊端,设了一个5%的最低票门槛。
不拘泥于成法,心中的基准是会慢慢成形的。或者套用一个词也可以:原则。只是原则是一个人主动要去实现的一种价值观,却非制约一个人行为的禁脔。换言之原则也是可变的,但是原则与“人”性是捆绑的,决定其最终是否为“人”(中国人是不需要契约这种东西来确定“人”权的)。
儒家思想指导的中华法系具体有别于世界五大法系其他法系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春秋决狱。
我一再提儒家思想与伊斯兰教不适应当代社会发展需要其根本在于,其对社会生产组织的方方面面的直接干预。这种干预在表现在历代皇权统治阶级立法中,而春秋决狱就是其具体主张之一。其思想服务于特定的社会关系,你所看重的那些人伦之余,儒家思想如何规范的你不妨以你所知一一表述出来,看看和现代社会行为规范有多少契合。不过我劝你在讨论这些规范前,需要注意在各种规范之间的秩序与等级关系,如果你绕开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说儒家,那只是你心证的儒家不是历史上的那个。
另外,你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可以从封建主义延伸到工业化社会形态。从你的回复里可以看到,你既不熟悉十三经经解以及其服务的社会指导思想,也因对各国法律体系渊源脉络没有相应的知识,进而才有这种似是而非的思路。就拿法国大革命来说,之前欧洲大陆的法律体系,分别代表教会利益的教会法,代表王权贵族利益的王权法,还有就是从城市居民生活衍生的市民法。而我们通常说的第三等级革命,这个第三等级的来由就是,作为市民法阶级利益代表的商人与市民在法国封建时代是划分在贵族僧侣之外的第三类。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推翻的就是代表贵族势力与僧侣势力国家统治。很遗憾的说,这种三位一体的法律存在,其关系在于王权法直接干预国家事务与社会组织,教会法通过管理教会财产与教会事务对社会组织干预是间接的,或者服务于前者的正当性的。这种间接在于,教会法只能在宗教信仰领域对人的行为加以处置。具体表现方式就是教会法最严厉的惩罚之一就是宗教弃绝,既不许被惩罚者参与宗教事务与宗教仪式,说白了就是把被惩罚者隔绝于大众社会。而市民法,在欧洲封建时期,其存在和延续基本是断断续续的,或者说在多数时间中只以行业工会形式延续。比如法国国王,最初召开第三等级大会,是试图争取城市市民阶层获得对教会的谈判优势,当国王和教会达成妥协后,第二次第三等级会议的召开时间间隔了数百年,而这次召集直接诱发了法国大革命的爆发。这种法律上的相互关联和你想象中的那个真的不一样。
这里最后插一句之前有人提到的希腊精神和基督教之间的裂痕。其背后,对现代社会组织关系与基督教之间的联系在于:1.三权分立思想原本衍生自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假说,其思想基础就是基督教三位一体这个意识形态主流。2.作为现代各国法律共同信奉准则之一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基于基督教信仰中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衍生而来。(如果你可以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上衍生出人人平等,我倒是可以听听)3.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是建立在社会契约论上的伦理关系。对比儒家文明重视家庭伦理与血缘传承的指导不同的是,在基督教思想里居于主流的是教父思维。其渊源与脉络,可以追述到以圣父替代身父的基督教传统。这种身份的转化,早就了今天西方意识形态主流中的意识形态传承与血缘身份关系相对东方传统社会远为疏离的现象。不仅如此,现代社会组织形式是基于社会生产分工合作的高度一体化形态。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多的是基于共同的社会联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组织与安排。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系于社会契约关系指导的利益再分配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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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与一些朋友交流的话题是,现代信息社会,科学与文化知识的掌握是越来越被多数人掌握还是反之。我们的结论是反之。这里为什么这样推论,我不展开。我只说,这些人做了这样的判断后,他们和世界各国学界一些有同样想法的知识份子合作,于是就有了网络开放课程的出现。同样,此前的在同样思路指导下,网络论坛与网络写作能被推广,其目的之一就是试图打破少数特定部门垄断舆论话语权。就网络写作而言,其推广初衷就是打破削发垄断出版领域。相关人等,就是我前面文字中提及的涉及政改制度设计的人群。其实回到你提的工业化里面有个对古代和现代社会似是而非的认识,就是两者之间差不多。这里其实亚当斯密,在分析分工后对生产的提高已经揭示了,现代社会高度分工合作的社会生产组织带来的社会生产力变化。这个变化就是1800到1900这一百年里,资本主义及其生产关系创造出了比此前人类本文明阶段各个历史世界物质财富总和还要多的物质供应。随着这样的分工合作不断深入与细化,在1990年到2000年之间,人类社会生产的物质总量超过此前人类本文明阶段各个历史世界物质财富总和。你不妨从这个差不多的角度想想,如果回答你说的差不多的时代,这个世界还能养活刚突破到七十亿的人口总量。
能与不能,最好都能说出个为什么。
对了作为最后的话题,联系实际。我可以提的是,一如前些年讨论江浙模式问题背后,是国家管理层对地方宗族势力崛起威胁国家统治稳定的相关介入。同样在几周前,我这里知道的是,这个当年话题的延伸已经成为如关注士大夫阶层在中国社会再度崛起这个命题。其中如何分解,应是文化体制改革中的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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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央政府而言,与宗族势力的崛起是否相同?
也许,最后能攫取各家之精华,找到思想意识与社会生产关系的妥协平衡点。
其实社会生产关系与社会组织形式之间应该也有互动,没有合适的社会组织形式支持的生产关系,是否也无法长久生存下去?
选择权在所有人手里,不在任何特定的社会阶层与阶级手里。然后不断的走下去,永无止境。
“一个行为主体通过一个后续行为来抵消前一行为来抵消前一行为中不确定因素”
有区别么?
国内人文学科的高校领域里山头林立门派之见太严重了,历史专业同样非常禁锢,本来我还是对历史很有兴趣才选的历史专业,结果接触到研究圈子的现状之后避之则吉了,还是作为兴趣的好。从河里的讨论也能看出点端倪,面对不同意见或思想大加攻讦的不在少数,指望学术领域的进步就过于飘渺了……
最早对冲交易来自期货交易,尤其是跨国期货合同。这里跨国期货合同风险来自两点
1.远期交易中因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确定
2.跨国交易在价格波动中达赖的不确定
前者交易中另有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风险,而针对特定时间区间的汇率风险。诞生了第一个金融衍生交易品种就是汇率对冲。我来细说。
假使你我签署一笔期货交易,我预计这笔交易本身收益是10%。但是,在汇率上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很肯能让我的预期收益变为亏损。
所以基于确保我原本期货交易合同本身预期利益的稳定,我会根据合同金额购入合同行情相关、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盈亏相抵的外汇期货合同。
对冲(hedge)指特意减低另一项投资的风险的投资。它是一种在减低商业风险的同时仍然能在投资中获利的手法。一般对冲是同时进行两笔行情相关、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盈亏相抵的交易。行情相关是指影响两种商品价格行情的市场供求关系存在同一性,供求关系若发生变化,同时会影响两种商品的价格,且价格变化的方向大体一致。方向相反指两笔交易的买卖方向相反,这样无论价格向什么方向变化,总是一盈一亏。当然要做到盈亏相抵,两笔交易的数量大小须根据各自价格变动的幅度来确定,大体做到数量相当。
你注意我文字原本的用词,我提及身边的人说的交易实际是通过一种独立的交易本身低于预期的风险。而实际,作为最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的外汇期货其被称为金融衍生交易品种,从名字就可以直接作出其出现依附于特定的主合同。也就是其合同金额交易区间等标的本身并不独立。
首先,为争论而争论的不是我,而是你自己。我回ID额配他的时候说合法性和公权私权本身是伪命题。是你首先来拿意识形态来说事,那好,既然说到意识形态,咱们就讨论意识形态。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说,合法性本身是西方资产阶级话语权的下的意识形态的概念。你拿合法性来说事,就代表你接受西方资产阶级话语权。如果从中国人的角度来看,合法性问题是根本不值得讨论的,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合法性问题也不值得讨论。你前面拿邓公的不争论做例子,不正好说明合法性是伪概念这个意识形态非常重要么?
第二,我从未要求你接受我的术语系统。你说我不喜欢“意识形态”和“合法性”,这又是你的自说自话。你肯定系统地读过不少哲学书籍,既然你读过哲学。那就应该知道,意识形态和合法性这些东西,怎么能用喜欢和不喜欢来评判呢?我前面的帖子很清楚的说明了,合法性代表着一个意识形态,正统天命又代表一种意识形态,不去追究什么合法正统又是一种意识形态。这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而是接受那种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问题。
第三,意识形态正统伦理之类的东西,在西方传统下意味着什么,跟我没关系。我不是西方人,也没必要知道西方人对这些东西的看法。我是中国人,我判断任何事物都是从中国和中国人的角度来判断。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意识形态都是从中国的角度出发的。
第四,我在上面的帖子里说的很清楚,“我只认一点,中华民族要生存下来并将继续生存下去,直到人类文明的尽头。”这段话就是我的意识形态,你在这里不需要反问一遍。下次请回帖的时候还得看清楚别人到底是怎么写的,不要不是自说自话就是断章取义。
最后,西方人扣我一顶民族主义帽子,跟我有什么关系?西方人爱扣就扣呗,西方人扣的帽子还少了么?现在的中国不是他们想揍就揍的。而且民族主义本身就是西方的意识形态,你说的话又一次证明你落入西方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不可自拔。
其实之所以罗里罗嗦说这么多,只想说明一件事。任何时候都别自说自话,也别把别人的观点断章取义。所谓的虚无主义,为争论而争论,词语中打转,这些东西都是你的观点,和我无关。别拿你的观点来套我的观点,也别拿你的思维来套我的思维。
“古典精神里没有自由,只有必然性”——嗯?
任何一本西方哲学史的教科书都会提到,希腊哲学和基督教经院哲学的可比性,古希腊的“本原”与基督教的“上帝”之间的可比性——在这里,如果真的存在“裂痕”的话,那实质上也只是回答问题方式的不同——古希腊和基督教,他们面对的问题依然是相同的,在哲学史(西方哲学史)上的表述就是从泰勒斯开始,到黑格尔为止,西方所有的哲学家都在面对同一个问题:世界的“本原”是什么,这也就是怀特海所说的“整个西方哲学都是对柏拉图的注释”,因为柏拉图把本原定义在现实的实体之外(也就是所谓的理念形相),足以让哲学家给出成千上万种回答了。
从哲学史的一般观点看,古希腊和基督教的哲学体系在精神内核上倒还真没什么不同,而且,“自由”的观念也不是古希腊和基督教任何一个带来的,“自由意志”作为一个哲学体系中的概念是在康德那里建立起来的(三大公设,上帝存在、灵魂不朽、意志自由),如果说分裂,这不是古希腊和基督教的分裂,而是西方 - 对 - “古希腊和基督教”的分裂,是“本体论”到“认识论”的“转向”的一部分。
但是,即便在康德,哲学还是在面对“本原”问题,这里的“转向”并没有否认在柏拉图时代的那些问题本身所具有的意义,从这个角度说,现代西方人认希腊人做祖宗,也不是完全是一厢情愿,这就好比大家都在面对一个考试,同一个考试,前人用方法A给出了一个答案,后来者用方法B给出了另一个答案,这两个方法,简直是千差万别(好比是霍布斯和马基雅维利,古希腊和基督教),但是,他们面对的试卷还是相同的。并且,由于这样的情形存在,那些后来者(说白了就是现在的美帝),心中会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感,他们会认为他们是在用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去解决自有人类以来最古老、最久远、最有价值、最值得大家(他们已经默认把我们中国人给代表了)去不惜一切代价来探索的问题。
所以,我们现在需要的不是在古希腊和基督教之间去找缝隙,而是要完全跳出这个问题本身的框架,就像你在后面的帖子里说的,
"如果我们继续在那些制度层面的细节上与西方纠缠——正如我们在公共关系领域中使用的那些话语那样,纠结于西方所设定的问题域,使用着他们所熟悉的话语体系——最后能不吃亏嘛?"
而这个框架,也就是你说的问题域,绝不会仅仅是在古希腊和基督教这样一个小范围里,事实上,在现代西方哲学出现以后,连康德哲学都被称为古典哲学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核是什么可以另行讨论,但要把敌人定位在“新教文明”,还是得小心人家有预备队,有埋伏中的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