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大师的背后(上) -- Silvia
去哪个医生的诊所,waiting room里面都有宣传的小册子。电视里也经常有这个疫苗的公益广告.HPV什么什么的。。。
另外一位中国学者,曾毅在EB病毒致鼻咽癌上也作出了相当大的贡献。
"土著"有点Aboriginal的意思, 是不是翻成“弗雷泽并不是澳大利亚人“更好一些?
周健和弗雷泽向世人展示了如何利用基因工程的方法人工构造出乳头瘤病毒的外壳。但由L1和L2蛋白组装成的外壳仍然存在较大的畸变,与真正的病毒在外形上有不小的差别。因此外界对他们制造的这种颗粒能否有效地激发人体的免疫力心存疑虑。
这一研究领域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1991年周健和弗雷泽在西雅图国际会议上首次公开了自己的发现,为疫苗研发指明了方向。紧随其后,美国乔治敦大学的研究组在1992年发现,就激发人体的免疫力而言,L1蛋白就足够了,颗粒外形的好坏才是关键。马上跟进的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利用L1蛋白制造出近乎完美的类病毒颗粒。而现在上市的疫苗都是这类只含L1蛋白的颗粒。
美国乔治敦大学的Schlegel(上)和国家癌症研究所的Lowy与Schiller(下)也对子宫颈癌疫苗做出重大贡献
现代制药业严重依赖专利制度来保护研发新药所需的天文数字的投资。因此澳美所有参与并做出独到贡献的研究机构都竞相申请了大量的专利,以便在与药厂谈判转让时获得更好的利益。由于这些专利的覆盖区域相互重叠,尤其是对昆士兰大学专利的质疑,导致有关大学和研究所对簿公堂,开始了一场长达十余年的专利混战。其中的跌宕起伏,峰徊路转,向世人充分展示了专利官司的错综复杂。
官司在2007年最终落下了帷幕,昆士兰大学获得利用类病毒颗粒制造疫苗的专利,乔治敦大学则获得L1蛋白激发免疫力的专利,而国家癌症研究所的专利为L1蛋白的自组装。由于诺贝尔奖最多只能授予三人,因此这三个做出重要贡献的研究组只能出局了。
在专利大战的同时,各研究机构已将自己的专利分别授权给了进行疫苗研发的制药厂。昆士兰大学最初将专利卖给了一家澳洲的本土公司CSL,但不久CSL觉得独自研发所需资金太多,风险太大,于是转手授权给了默沙东。而葛兰素史克则从美国的相关研究组获得了授权。由于专利官司的最终结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保护已有的投资,这两大巨头之间又签订了专利的交叉授权协议,也即不管官司的最终结果,两家药厂都可以平等地使用这些专利,从而规避了相应的风险。
最终在疫苗研发中,默沙东走到了前面,开始进行临床试验。这时一个令人挠头的问题出现了:
试验的疫苗是针对病毒的。如果以此名义向FDA申请,将来进行市场宣传时,就不能直接宣称疫苗能够预防癌症。显然震撼力小了很多,对市场营销很不利。而要向FDA证明疫苗能够预防癌症,则又不那么容易,要知道这时大家还没有完全接受祖豪森的发现。
乳头瘤病毒是子宫颈癌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感染者中只有不到5%的人会发展成癌症,时间也要十几二十年。因此以罹患子宫颈癌本身作为双盲的临床试验的判据,是不经济,不现实的。而且使得这种双盲试验对对照组的人来说,也是不人道,不符合伦理的。
华盛顿大学的考茨基教授
默沙东聘请了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的流行病学教授考茨基(Laura Koutsky)来帮忙。80年代末期考茨基在华大招募了900名妇女进行了三年的乳头瘤病毒流行病学研究。她发现,妇女在感染了高危乳头瘤病毒后,只需几个月的时间,就能观察到癌前病变,如子宫颈上皮内肿瘤和原位腺癌。以往的涂片检查已经知道这种病变是通往子宫颈癌的必由之路。而且,如果马上采取措施的话,就能制止这种病变进一步发展成癌症。
无疑这是一种极好的判据,不仅极大地加速了临床试验,而且也规避了伦理上的障碍。在2001年的公开听证会后,FDA同意默沙东以此为基础,推进人体临床试验。在2005年末,默沙东报告了Gardasil的第三期试验结果:
13个国家的11502名年轻妇女参加了试验,年龄在16到26岁,在试验前未发现感染乳头瘤病毒。她们被随机地分为接种组和对照组。在为期25个月的试验中,5736名至少接种过一次疫苗的妇女中,只发现一例上皮内肿瘤。所有完成三次接种的5301人,则没有发现一例癌前病变。与之相对照,5766名完全未接种的妇女中,发现了32例上皮内肿瘤和4例原位腺癌。
据此FDA于2006年批准了Gardasil的上市。葛兰素史克的Cervarix也在随后的2007年获准上市。目前一些欧洲国家已将这类疫苗纳入公共卫生系统,为未成年少女免费接种。
但现在谈论子宫颈癌的终结还为时过早。目前上市的疫苗还不是治疗型的,换句话讲,它们只对从未感染过乳头瘤病毒的人群有保护作用。出于经济的考虑,Gardasil和Cervarix只能预防高致癌的HPV-16和HPV-18(还有约30%的子宫颈癌是漏网之鱼)。而且我们还不能肯定这类疫苗终生有效。
总之,同志还须努力,曙光在前头。
这种病毒一般通过sex传播。假如已经形成了稳定的性伴侣,就没有必要接种了。因为要是已经被传染了,那就已经被传染了,疫苗不能治疗。要是没有被传染,在稳定性伴侣的环境下,一般就不会被传染了。
的致病原因并不是以前推测的和男性有关嘛?第一篇里的那个犹太人假说...这个人乳头状病毒什么的...
我的粗浅理解,疫苗就是能让人的免疫系统能够识别和消灭每一种病毒,那为什么感染过病毒的人,用疫苗就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了呢?
比如肝炎疫苗就不能治疗肝炎,为什么不行呢?
疫苗的种类有很多,有灭活疫苗、DNA疫苗、减毒疫苗等,通俗的讲疫苗就是将病毒的致病性部分去掉,只保留能引起身体免疫系统激活的抗原性的部分,在病毒入侵前预激活身体的免疫系统,让身体的免疫系统产生记忆的免疫细胞,这样注射疫苗后,一旦病毒入侵,身体的免疫系统(主要是适应性免疫)就能充分及时调动起来,将病毒消灭.
谢谢,
不过在病毒进入人体以后,疫苗为什么就不能“激活身体的免疫系统,让身体的免疫系统产生记忆的免疫细胞”奖病毒消灭了呢
一般来说,已经感染的病例自身已经有免疫能力,再注射疫苗并不能增加免疫能力。而感染的病毒往往会利用各种机制,或躲藏到免疫系统无法攻击的地方,或快速增值导致免疫系统过载。
具体到肝炎,肝炎病毒是通过RNA逆转录把基因嵌入到肝细胞DNA上的。人体免疫系统只能清除细胞/病毒但不能清除DNA上的基因。因此,一旦病毒嵌入肝细胞DNA上,唯一可治愈的途径就是清除所有的携带病毒DNA的肝细胞。如果绝大多数肝细胞已经被感染,那么这么做等于自杀。
其实有一些疫苗是可以在感染后注射的,比如狂犬病疫苗,就是在怀疑感染后再注射的。这是利用病毒本身在体内的增值在初期很缓慢的特性,在怀疑感染后注射较大量的疫苗快速激活免疫。
大量病毒入侵机体,像打疫苗一样也会激活身体的免疫系统,来消灭病毒,但是由于病毒量很大,身体的免疫系统特别是适应性免疫,也就是产生抗体的免疫系统来不及反应,因此人体就得病了。感染病毒再打疫苗就根本没有作用了,疫苗的作用是先于病毒感染前激活身体的适应性免疫系统,这样一旦病毒入侵,身体能随时投入战斗将其消灭。有的疫苗如果毒性灭活不够,会让人体致病的,比方说脊髓灰质炎疫苗,有的人给予疫苗后,反而得上了脊髓灰质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