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闲聊中国的判例法和“彭宇案” -- 夕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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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后, 该法官被调离法院, 调到某个很不起眼的街道司法援助中心工作, 不起眼到什么地步, 附近的居民几乎都不知道自己的家旁边有这么个司法援助中心
当年这个案子因为引起关注,南京当地电视台是全程跟进的,包括庭审过程.做为普通市民,我当时是每天看连续报导的.可以这么说,我知道的周围人,都是站在彭宇这边的.
是不是真的撞到,我作为不在现场的人无法表态.
但电视台全程录的庭审,我看的24频道的标点.彭宇确实找到了当时在场的路人替他做证他没有撞人,而且是当时同他一起见义勇为送徐老太上医院的陌生人,一个四十左右的大叔.只是那位大叔帮忙打了电话给徐老太家里人又和彭宇一起送了人上医院后,没有象彭宇一样留在医院等徐的家人,而因为有事先走了而已.这位大叔有名有姓有单位,上了电视一样认认真真地讲了事情经过,而且还感慨地说,要是是他留在医院,也许被告的就是他了.
而徐老太的证人,是当时接警的派出所所长(事后报道说徐的儿子也是司法系统的,但不知真假)却做了假证,他说当时的笔录丢失,只剩下用自己手机拍下的电子照片.可是彭宇的律师却指出,他拿出来的手机上市的时间是在案件发生后,当场被戳穿.
但这件事最让大家无法接受的是法官的判词,活丢南京人的丑啊.
PS:谁知道那个派出所所长怎么样了?做伪证不要负刑事责任吗?还是中国的法律和我们看的美剧关于这点有大不同?
也搞混了,对不起
我看中国剪报上有期讲彭宇案当事人现状的。法官调去街道了,彭宇离开南京了,那老太太搬家——原因是来找她理论甚至骚扰的人很多,不得不离开。
民行枉法裁判罪只及于审判人员
彭的律师为什么不在这一点上捉牢不放呢?
中国的法律怎么能够允许做伪证呢?
你执着于这些有用吗……
哈哈,要你输,你怎么纠结都没用
借用河里某位大侠一句老话“政法系统已经完全走向人民的对立面了”
所提及的美国法官是
一个判了28年,一个判了17年半。
好像呼应这个帖子似的,今天早上在车上听到新闻,又提到了法官-王浩。说是有“网络流传”:
涉案的鼓楼法院年轻法官,法学硕士王浩已被停职检查,其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侦查和处理
涉案的市某区某分局的高级警官(一级警督、徐老太之子),已被开除公职,其涉案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的市某区的某派出所的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作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此案让江苏领导十分恼火,指示必须严肃从重处理司法腐败,为建设法治江苏、诚信江苏、公平和正义而努力,并指示省、市有关部门看望和慰问彭宇,此案的二审结果和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将在所有案件审结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
身为南京人,当下里火冒三丈。上天涯一看,太好了,徐老太的住址电话什么的都被人肉出来了。不管那么多,先打个电话过去看看,结果一直是忙音,估计是被人为设置过了。之后看电视记者采访时,老太不敢见记者, 是隔着窗叫嚣她没说谎。后来听说她已瘫痪在严肃,不知真假,愿天理昭张。
强烈要求对于这种被救者指控施救者的行为,一旦发现是作伪应以诈骗罪从严论处。
老太太儿子是个警察,滥用职权和裙带关系,影响司法审判,在中国并不稀奇,法官判案也只是随了人情关系而已,帮着警察朋友敲诈了一笔钱才而已,一点都不稀奇,在国内很多时候去办事不都的主动请吃送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