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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最近遭遇的交通事故处理看上海警察系统的打酱油 -- qu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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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从最近遭遇的交通事故处理看上海警察系统的打酱油

前两天在小区里遭遇了一个交通事故,事故全程如下:

我开车带着老婆孩子从停车场出来准备带孩子去上英语培训课,在临小区出入口的地方被从左边过来的一辆车子撞了。开车的老兄是做生意的。他的车子原本停在路边位置,发动了也准备出小区。也许是那会没注意或者在想心事吧,直接冲着路过的我的车子冲过来,他车子的右前角蹭到了我的左门以及左翼子板位置。我们看出了事故,让老婆孩子打车先走了,我留下报警等事故处理。接下来就是故事的主角登场了。打过110后,一位警察先生开着摩托过来,把我们各自的信息登记后,居然不判定责任,让我们自行商议确定责任。理由是出事地点在小区内部,按他们规定是不判责任的。对方那位老兄也是奸商一个,居然不肯承认是自己的责任,非说双方都有责任。警察先生一看,好,你们协商不成,那去定损中心找现场民警申诉确定责任吧。然后把那个未确定责任的事故单给我们后,一溜烟跑掉了,剩我们出事的两个。我是准备当天就去定损中心把这事解决算了,可对方说自己有急事,建议第二天下午去某定损中心去。我想好吧,人家有事就让人家去办事吧,反正车子还能开,只是不好看而已。等这位老兄走了,我打电话给保险公司,问这事怎么处理,保险公司也很莫名,认为不管怎样也要判定责任他们才好修车,还建议我找那个刚才来的警察再问问清楚。好,我又打110问情况,接电话的民警女生说她也不知道这种具体处理方式,说让静安的警察给我电话解释(因为出事地点属静安区)。过了一会,有电话来了,说刚才那个警察已经下班了(怪不得溜的那么快),他认为事故处理是没错的,的确有规定在小区里面不判定责任,然后说,你要是坚持认为对方全责,可以去交警事故科申诉,如果还认为处理不公,可以去法院告我们。

通过这个电话我得出的结论就是:

1、恐怕的确有这么个规定,是否合理以后再说

2、警察对事故是非曲直根本不感兴趣,他们过去也就打打酱油而已

3、警察们有恃无恐,欢迎市民去告他们(估计潜台词是肯定告不赢他们的)

这样的后果就是被人撞车的我,必须等对方有空才能处理事故,否则保险公司也没法修车。而事实的结果是对方第二天放我鸽子,在约定的时间没有去,我只能再约对方第三天去另一个定损中心解决。第二天通过电话明确对方有事不来后,我又给警察打过电话,问的是事故科的警察,对方的建议是,继续约,实在不行再去找他们。OK,就这么件小事,让作为受害方的我,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时间和成本去解决一个本来不应该发生的事故。设想如果当事的警察稍微花两分钟了解下事故过程,很容易会判定对方全责,然后我们就可以去保险公司修车什么的。就因为有这项规定,而当事警察本着打酱油的精神,急着下班,不肯做这举手之劳,所以才给双方各自增加协调成本,付出不需要的时间和精力去私下协商解决。我想这事对方肯定无所谓,但作为受害方的我感受就极为不爽了。说句不好听的,咱也算明白了为啥会有杨佳那样的“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说法”的事情发生。这帮打酱油的拿着纳税人的钱打酱油也打习惯了,“你丫不服是吧,去告我们呀”,有恃无恐的嚣张惯了。想想这还是号称国际大都市的上海,号称市中心的静安区。管中窥豹,不知道其他地方的警察是不是会更加不堪呢?

PS,第三天对方那位老兄终于去处理事故了,虽然又让我等了好半天,而且在叽歪半天后终于肯承认自己全责了。哎,各位看官,你们说这都什么破事啊都,是吧?哎,一声叹息。。

家园 当时不该让这个兄弟走
家园 是的,事后我曾后悔过

说来咱们也是老实人,人家一副可怜相说有急事,心一软就让人走了,想着既然人家说了明天就明天吧。事实证明我也的确是太低估我朝个别类的无耻了。不过话说回来,我还是认为警察也过于打酱油了,他们要是认真点就没有后面那么多协调的成本的发生

家园 这种小区内的事故只要不大确实警察是不怎么管的。

我也遇到过一次。

家园 有些兄弟是裤子一提就变脸的
家园 别说在小区内,就是在马路上,

  只要没伤人,车能开,现在警察一般都不出现场。

家园 警察不来,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保险公司怎么修呢?不解
家园 我倒是觉得国内的警察还挺有服务精神的嘛

在号称国际大都市的悉尼,别说在小区内了,就算在路上,这种事故——轻微剐蹭,无人员受伤,无道路阻塞——警察根本不会来。还是说国内一定要警方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才能理赔?

另外那个警察说的应该是没错的,停车场和小区内道路不属于公共道路,应该不在交警管辖范围之内。

家园 在小区里交警的确没有管辖权的

其实对这种较小的民事纠纷,现在的法规是鼓励当事人协商解决。即使在公共道路上,发生轻微事故,只要双方对责任认定一致,保险公司是认可的,也无需警方的责任认定书。

第一次总是手忙脚乱的。熟悉了流程,再遇到就气定神闲了。

出了事故,首先是保留证据。现在手机基本都有照相功能,拍撞击部位,车辆相对位置。然后是查找周边有么有摄像探头。

其次是双方验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是否有效),观察对方是否饮酒。

然后是区分责任,如果没有摄影摄像证据,一定要能留书面证据,否则绝不放行。这一步,顺起来很顺;不顺起来很不顺。如果真遇到不肯承担责任的极品,即使警察现场开出了责任认定书,索赔仍然会给你很多障碍。

最后约时间去定损理赔中心处理理赔。保险公司在现场都有人员,有责任纠纷,也可以要求他们协助判别。

出了事,总是麻烦的。埋怨没什么用处。警察处理没有什么不当。关键是你以没有经验,又遇到一个准极品。

设想如果当事的警察稍微花两分钟了解下事故过程,很容易会判定对方全责,然后我们就可以去保险公司修车什么的。

这个设想其实最多20%成立的。

家园 嗯,也许还真是经验少的缘故

只是根据以前的经验,路上出了事故,警察来了判断责任,然后去保险公司修车。所以碰到警察不定责任的情况有点晕吧。不过照这样说的话,以后碰到事故就是靠人品了。碰到极品的就倒霉,碰到通情达理的就是运气好,这也有点太那个了吧?而且国内的行政或法律系统的效率大家都心里有数,真碰到个极品,跟你磨下去,还真得烧香拜佛了吧,哎。。

家园 当场要求拖车

最简单了,大家进去博运气,感觉会全责的就早点表态。

家园 如果他非要走,怎么办?
家园 ^_^,你不让他走和你让他走是不同性质的
家园 交警不管且不在,你如何证明他强行要走呢?

如何举证是难题,看来每车得必备摄像机录音笔

家园 现在极品很多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情就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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