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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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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是别人学历歧视

实在是,一个高中毕业生的话成天被某些人捧成精英典范榜样语录,有点咯应人的慌

本帖(曾)被判违规,无申诉/道歉帖,未达标。

家园 薄蹲大狱不是因为三种人,是因为偷东西
家园 有什么根据吗?

另外不是三种人就行。

至于什么偷东西,即便是真的,也根本不算什么了。人都家破人亡,父亲生死不明,母亲上吊自杀,自己流落街头了,为了生存,干什么都是可以理解的。毛主席还要过饭呢,而且毛那种要饭的方法和黑社会类似。

刘少奇还是叛徒工贼呢。

家园 花成功,可取消。有效送花赞扬。恭喜:你意外获得 16 铢
家园 印度木有过这种事

历史上出现过最高法官集体抵抗,抗拒总理任命的情况

——如果我没搞错,这个故事的源头真相是,英迪拉甘地时期曾经出于政治原因,违反了英印以来的一向传统,跳过了三名资历更深的法官,任命了一名亲英迪拉的法官为印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导致被越过的三名法官因为感到受到羞辱而愤然辞职。之后……大家该干嘛干嘛。

法官集体基本是自治的,素质据说比较高

——作为一个利益集团,印度法官或者说司法界,就和明末的文官集团一样,极度排斥外人插分他们的权利和好处,但内部的争夺嘛……印度的法官进一步升级都是需要有政客在议会提名、表决的,所以在印度想找到几名没有派系色彩的法官嘛……

家园 笑话,这都能扯的圆

李庄说自己没罪,有录像录音为证。

那就拿出来啊,没拿出来,也许是他有其它原因,但因为他没有拿出来,所以第三方应该认定他其实有,这种逻辑呢,大概只有律师能弄明白。

重庆警方检方认为李庄教唆犯罪,所以不可能认为存在有能证明李庄没有教唆的录像录音,因此他们有义务去搜索出“无罪证明录像录音”,否则就证明他们是在污陷。这种逻辑呢,更只有律师能弄明白。

替您总结一下结论:

李庄案中,检方应该呈堂能证明李庄没有教唆犯罪的录像录音,所以李庄无罪;如果不能呈堂能证明李庄没有教唆犯罪的录像录音,则证明检方没有尽到应尽法定义务,故而是有意污陷,所以李庄还是无罪。总而言之:李庄是无罪的,证明无罪的证据应该由控方提供。

家园 哦,那就请重庆警方拿出证明有罪的录像来嘛!

重庆警方检方认为李庄教唆犯罪,所以不可能认为存在有能证明李庄没有教唆的录像录音,因此他们有义务去搜索出“无罪证明录像录音”,否则就证明他们是在污陷。这种逻辑呢,更只有律师能弄明白。

首先这个【他们有义务去搜索出“无罪证明录像录音”】,这是你太糊涂了,警方是有义务搜查现场的录像,现场录像能否证明他无罪,那是另一个问题。

你不能说警方只负责收集嫌疑人犯罪的证据,而不负责收集证明嫌疑人无罪的证据。任何人声称有现场录像,警方都有义务前去收集。

李庄说自己没罪,有录像录音为证。

那就拿出来啊,没拿出来,也许是他有其它原因,但因为他没有拿出来,所以第三方应该认定他其实有,这种逻辑呢,大概只有律师能弄明白。

这个问题首先应该问重庆啊,因为是你说到重庆警方有录像违反了程序正义而导致实体正义失败了咋的,要拿出来也是警方先拿出来啊。

而李庄的录像自己不拿出来,所以才需要警方搜查啊,根据实体正义的理论,难道警方听某人说现场录像却不去核查的道理吗?既然你认为李的证言不可信,那你为什么又把几个在警方拘押下不能出庭的证人证言当做依据呢?

总之,李庄方要求公布录像,而警方不公开录像,也不愿意去北京搜查录像,而且庭审一开始,就先检查辩护律师有无录音录像设备。

庭上只有几个不能出庭的警方拘押下的人的证言,还声称龚钢模在CCTV的论述程序不合法不能作为证据,还说李庄“嫖娼”。而龚刚模二审一到法庭就“头晕”被人道主义先回去了,一审对对方律师提问就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然后就满口重庆方言。

总之,无论如何,说明本案中坚持实体正义的其实是李庄,而坚持程序正义的是检方。

家园 谢宝

送花成功,可取消。有效送花赞扬。恭喜:你意外获得 16 铢钱。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15。本帖花:1

家园 请教些问题啊

宪法

民法

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

商法

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

他们的目的是惩治么?

家园 被你投草是我的光荣

大丈夫做事,光明磊落,像这等言行

本来是想给你送花,结果习惯性的手一抖,按到草上了。

特来给你道歉。请你原谅。

虚伪之至。

无非是想挑起对方怒火,把你陷害双石老哥的把戏再玩一趟罢了。网上虽然是个虚拟空间,但谁君子谁小人清清楚楚。你也不用说不好意思,你其实比谁都好意思,造谣撒谎被揭穿后嘴硬到底。双石老哥虽然被关小黑屋,大家谁提起来都挑大拇哥。你被放出来,大家谁看到都绕着走。

总之,被你投草是我的光荣。

家园 中国历来没有,外国发明的东西,体现了中华文明的正义观?

我说,好歹,我们也是文明古国,不用学棒子吧?

家园 制度是‘法’的层面,正义观是‘道’的层面。道为体,法为用

,西方的‘法’符合东方的‘道’,就可以消化吸收,为我所用,成为中华文明的一部分。

家园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哼哼,向别人学习就是向别人学习。不用遮遮掩掩搞得好像是符合自己自古以来的价值观,或者自己创造似的。

非常明确的是,中国古代从来就没有承认过人人都能判案。所谓的人情,也是官老爷所认证的儒家的人情。至于普通百姓,向来是不被承认有这个判断力的。

现在的中国,整个文明实际上早就和几百年前完全不同了。像什么人人都能判案,在民主这个西方概念输入中国之前,是根本就不可能想象的事情。

家园 主席说‘六亿神州皆舜尧’,王阳明说‘满街皆圣人’,

孔子说‘有教无类’。

中华文明是承认人人都可以成圣的,自然人人都有潜在的判案的权力,只是以前民智未开,现在民智已开而已。

家园 我觉得所谓新儒家

现在所谓新儒家,如蒋庆之流,都是鬼扯

蒋:这种现象表面上叫平等,实际上是价值平面化,是多元价值造成的后果。“元”多了以后,每个“元”都是一样的,就没有高低、贵贱、上下之分,这也是自由主义思想造成的结果。我们可以想一想,如果老师学生之间没有上下之分,照儒家的说法,没有各自的名分,大家是平等的朋友,老师以什么理由或者说身份来教学生呢?学生又以什么理由或身份来接受老师的教诲呢?儒家认为师道尊严,道尊而师尊,师生间绝不平等,老师处于绝对的权威主导地位,是施教者,学生必须绝对服从。当然,老师传道授业,地位高,责任也大,老师实际上是非常难当的。如果师生完全平等,老师还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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